第214章 家庭地位不如狗
透視:賭石撿漏億點點 作者:塵五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桌上還有半個沒餡的肉包。
別問肉包為什麽沒肉餡,因為肉都給狗吃了!
兩隻小狗吃得肚子圓滾滾。
這家庭地位真是一天不如一天了,看來還是盡早去臨水的好,否則再待下去,他在家的待遇連狗都不如。
林逍來到客廳,小勇正陪林建德下象棋,有說有笑。
林建德連兒子回來了都沒看見,無聊的林逍隻能打開電視。
直到林建德輸了一盤棋,這才發現他,“你啥時候回來的?聽你媽說一早就跑出去了。”
林逍道:“回來好一會了,你們眼裏都沒有我,隨便吧~”
“你這話說的,哪能沒有你……”
林建德話還沒說完,兩條狗不停往腳邊蹭,馬上伸手抱進懷裏,“這不是你媽說狗不愛吃包子皮,肉餡給它吃了,我特地把皮留給你吃。”
“嗯,挺好,你們都給它吃,以後拿它當孫子,也不用羨慕人家有孫子了。”
林逍話音剛落,楊紅霞就提著掃把進來了,“我說好端端帶兩條狗回來,原來是在這兒等著……”
家裏多了兩條狗,一下熱鬧不少。
楊紅霞多年沒養過小動物,對它們格外有耐心,中午臨近飯點就提前去做狗飯,“我先把肉剔出來,不然骨頭它倆啃不動,餓得這麽瘦,多吃點才行。”
誰家好人吃狗剩下的?林逍和小勇情緒複雜的對視了一眼。
時間轉瞬即逝。
很快到同學聚會的日子。
上午,孟浩洋發布群公告,提醒大家準時參加同學聚會。
正好林逍打算過兩天回臨水,借著聚會還能再跟黃文斌見一麵。
傍晚,他換了身衣服,自己稍微捯飭了一下發型。
多年不見,不能像以前讀書一樣太隨意。
得知他去參加同學聚會,楊紅霞道:“趕緊去吧!是要多跟同學們聚聚,我剛給小黑小黃包了點餃子,你要不要嚐嚐?”
林逍扯了扯嘴角,“不用,你給狗吃吧~我就不搶它的了。”
一旁逗狗的小勇道:“逍哥,晚上結束了打個電話給我就行,我去接你。”
“好。”
走出家門,林逍打算步行前往聚會地點。
酒店離家不算太遠,快的話半個多小時就能到,閑著沒事就當鍛煉身體了。
半路上,他遇見一個放學的小孩自行車壞了。
順手幫忙修好車,小孩得知林逍要去河源大酒店,高興道:“哥哥,我家就在學校旁邊,我載你過去!”
讓一個12歲的小朋友騎車載自己實在不好意思,林逍幹脆反客為主,騎自行車載他回家。
到達酒店門口,小朋友跳下車揮揮手和他再見,“謝謝哥哥, bye bye……”
“拜拜!”
轉過身的林逍一眼就看見站在門口的孟浩洋和幾位同學。
孟浩洋看見他從一輛自行車上下來,眼中閃過一抹不屑,“林逍,來得挺早。”
林逍走過去道:“嗯,說好了6點,我不喜歡遲到。”
這時,一台大眾停在酒店門前的停車場,黃文斌下車向他們打招呼,“林逍,孟浩洋,陳陽……我沒遲到吧?”
一看是他,孟浩洋的態度客氣了幾分,“當然沒遲到,除了你,還有幾個貴賓沒來。”
黃文斌不解道:“貴賓?同學聚會哪還有什麽貴賓?”
一旁的同學立刻說:“這還用說,我們的郭公子還有班花都沒到!”
林逍心中了然,看來這次同學聚會的中心人物就是郭天翔和胡玉雯了。
不過自己過來是為了和曾經的好友相聚,亂七八糟的事情不想沾邊。
“那我們先進去了~”林逍道。
孟浩洋向來會做人,擺擺手讓他們都走,“你們進去吧,我一個人在這裏等就行了。”
林逍和黃文斌以及其他幾個同學便走進酒店。
上電梯的時候,有個女生叫住林逍,“這是誰呀?怎麽看著這麽眼熟?”
黃文斌立刻道:“林逍啊,你不認識了?”
女生滿臉驚訝,“喲!竟然是林逍,還真看不出來了,跟以前大變樣啊!”
與此同時,林逍也認出了她。
這個女生名叫徐佳麗,同窗三年,基本沒怎麽說過話。
因為徐佳麗為人大膽外向,喜歡萬天翔那種富二代,對曾經老實巴交的林逍等人嗤之以鼻。
徐佳麗穿著一件黑色緊身蕾絲連衣裙,紅色高跟鞋,臉上畫著濃妝,讀書的時候她就愛打扮,現在更加肆無忌憚。
林逍跟她不怎麽熟,點點頭就算回應了。
徐佳麗也直接越過他,看向旁邊的黃文斌,“黃文斌,我記得你現在在縣醫院工作是吧?上次有點事情準備找你,結果自己解決了,下次有事還得麻煩你啊……”
小小縣城,講的就是人情世故,黃文斌爽快的回答:“有事說句話!”
“是啊,咱們不像其他同學定居外地,留在河源的還是要互相幫襯,尤其像你和孟浩洋,一個在醫院,一個在學校,以後免不了麻煩你們,平時有空多聚聚。”
一群人有說有笑的走進包廂。
“哇噻!一下子進來這麽多俊男靚女,大家來猜猜這都是誰跟誰!”
包廂裏已經坐了10來個同學,看見他們進來,一個一個猜名字。
“徐佳麗!還是這麽漂亮,絕不會認錯!”
“陳陽,你小子現在越長越胖了,得注意控製一下體重啊!”
“黃文斌!你這當了醫生就是不一樣,風度翩翩……”
目光轉到林逍,幾個人都陷入沉思,“別急,我看著眼熟,名字到嘴邊了就是說不出來。”
旁邊的同學大聲道:“林逍!你是林逍對不對?”
林逍點頭,“對,是我。”
“我猜對了!沒想你變化這麽大,記得你上學的時候個子不高,瘦瘦的還有點駝背,整天低著頭不說話,沒想到現在大變樣了!”
不管他們跟林逍關係怎麽樣,都不得不承認,林逍在一群人當中鶴立雞群,妥妥的帥哥。
同學們互相招呼落座,順著剛才的話題聊了起來,“林逍,我記得你考上大學了,還沒畢業吧?”
“對,快了。”林逍回答道。
“學的什麽專業?”
“計算機。”
“哦,計算機啊……”
聽說他學的是計算機,謝明若有所思的點點頭,“現在搞計算機有點晚了,行業都開始走下坡路,不是裁員就是找不到工作,我記得你那會兒學習比黃文斌還好,怎麽沒去學個醫或者像孟浩然上師範,當個老師什麽的,可比當程序員穩定多了。”
別問肉包為什麽沒肉餡,因為肉都給狗吃了!
兩隻小狗吃得肚子圓滾滾。
這家庭地位真是一天不如一天了,看來還是盡早去臨水的好,否則再待下去,他在家的待遇連狗都不如。
林逍來到客廳,小勇正陪林建德下象棋,有說有笑。
林建德連兒子回來了都沒看見,無聊的林逍隻能打開電視。
直到林建德輸了一盤棋,這才發現他,“你啥時候回來的?聽你媽說一早就跑出去了。”
林逍道:“回來好一會了,你們眼裏都沒有我,隨便吧~”
“你這話說的,哪能沒有你……”
林建德話還沒說完,兩條狗不停往腳邊蹭,馬上伸手抱進懷裏,“這不是你媽說狗不愛吃包子皮,肉餡給它吃了,我特地把皮留給你吃。”
“嗯,挺好,你們都給它吃,以後拿它當孫子,也不用羨慕人家有孫子了。”
林逍話音剛落,楊紅霞就提著掃把進來了,“我說好端端帶兩條狗回來,原來是在這兒等著……”
家裏多了兩條狗,一下熱鬧不少。
楊紅霞多年沒養過小動物,對它們格外有耐心,中午臨近飯點就提前去做狗飯,“我先把肉剔出來,不然骨頭它倆啃不動,餓得這麽瘦,多吃點才行。”
誰家好人吃狗剩下的?林逍和小勇情緒複雜的對視了一眼。
時間轉瞬即逝。
很快到同學聚會的日子。
上午,孟浩洋發布群公告,提醒大家準時參加同學聚會。
正好林逍打算過兩天回臨水,借著聚會還能再跟黃文斌見一麵。
傍晚,他換了身衣服,自己稍微捯飭了一下發型。
多年不見,不能像以前讀書一樣太隨意。
得知他去參加同學聚會,楊紅霞道:“趕緊去吧!是要多跟同學們聚聚,我剛給小黑小黃包了點餃子,你要不要嚐嚐?”
林逍扯了扯嘴角,“不用,你給狗吃吧~我就不搶它的了。”
一旁逗狗的小勇道:“逍哥,晚上結束了打個電話給我就行,我去接你。”
“好。”
走出家門,林逍打算步行前往聚會地點。
酒店離家不算太遠,快的話半個多小時就能到,閑著沒事就當鍛煉身體了。
半路上,他遇見一個放學的小孩自行車壞了。
順手幫忙修好車,小孩得知林逍要去河源大酒店,高興道:“哥哥,我家就在學校旁邊,我載你過去!”
讓一個12歲的小朋友騎車載自己實在不好意思,林逍幹脆反客為主,騎自行車載他回家。
到達酒店門口,小朋友跳下車揮揮手和他再見,“謝謝哥哥, bye bye……”
“拜拜!”
轉過身的林逍一眼就看見站在門口的孟浩洋和幾位同學。
孟浩洋看見他從一輛自行車上下來,眼中閃過一抹不屑,“林逍,來得挺早。”
林逍走過去道:“嗯,說好了6點,我不喜歡遲到。”
這時,一台大眾停在酒店門前的停車場,黃文斌下車向他們打招呼,“林逍,孟浩洋,陳陽……我沒遲到吧?”
一看是他,孟浩洋的態度客氣了幾分,“當然沒遲到,除了你,還有幾個貴賓沒來。”
黃文斌不解道:“貴賓?同學聚會哪還有什麽貴賓?”
一旁的同學立刻說:“這還用說,我們的郭公子還有班花都沒到!”
林逍心中了然,看來這次同學聚會的中心人物就是郭天翔和胡玉雯了。
不過自己過來是為了和曾經的好友相聚,亂七八糟的事情不想沾邊。
“那我們先進去了~”林逍道。
孟浩洋向來會做人,擺擺手讓他們都走,“你們進去吧,我一個人在這裏等就行了。”
林逍和黃文斌以及其他幾個同學便走進酒店。
上電梯的時候,有個女生叫住林逍,“這是誰呀?怎麽看著這麽眼熟?”
黃文斌立刻道:“林逍啊,你不認識了?”
女生滿臉驚訝,“喲!竟然是林逍,還真看不出來了,跟以前大變樣啊!”
與此同時,林逍也認出了她。
這個女生名叫徐佳麗,同窗三年,基本沒怎麽說過話。
因為徐佳麗為人大膽外向,喜歡萬天翔那種富二代,對曾經老實巴交的林逍等人嗤之以鼻。
徐佳麗穿著一件黑色緊身蕾絲連衣裙,紅色高跟鞋,臉上畫著濃妝,讀書的時候她就愛打扮,現在更加肆無忌憚。
林逍跟她不怎麽熟,點點頭就算回應了。
徐佳麗也直接越過他,看向旁邊的黃文斌,“黃文斌,我記得你現在在縣醫院工作是吧?上次有點事情準備找你,結果自己解決了,下次有事還得麻煩你啊……”
小小縣城,講的就是人情世故,黃文斌爽快的回答:“有事說句話!”
“是啊,咱們不像其他同學定居外地,留在河源的還是要互相幫襯,尤其像你和孟浩洋,一個在醫院,一個在學校,以後免不了麻煩你們,平時有空多聚聚。”
一群人有說有笑的走進包廂。
“哇噻!一下子進來這麽多俊男靚女,大家來猜猜這都是誰跟誰!”
包廂裏已經坐了10來個同學,看見他們進來,一個一個猜名字。
“徐佳麗!還是這麽漂亮,絕不會認錯!”
“陳陽,你小子現在越長越胖了,得注意控製一下體重啊!”
“黃文斌!你這當了醫生就是不一樣,風度翩翩……”
目光轉到林逍,幾個人都陷入沉思,“別急,我看著眼熟,名字到嘴邊了就是說不出來。”
旁邊的同學大聲道:“林逍!你是林逍對不對?”
林逍點頭,“對,是我。”
“我猜對了!沒想你變化這麽大,記得你上學的時候個子不高,瘦瘦的還有點駝背,整天低著頭不說話,沒想到現在大變樣了!”
不管他們跟林逍關係怎麽樣,都不得不承認,林逍在一群人當中鶴立雞群,妥妥的帥哥。
同學們互相招呼落座,順著剛才的話題聊了起來,“林逍,我記得你考上大學了,還沒畢業吧?”
“對,快了。”林逍回答道。
“學的什麽專業?”
“計算機。”
“哦,計算機啊……”
聽說他學的是計算機,謝明若有所思的點點頭,“現在搞計算機有點晚了,行業都開始走下坡路,不是裁員就是找不到工作,我記得你那會兒學習比黃文斌還好,怎麽沒去學個醫或者像孟浩然上師範,當個老師什麽的,可比當程序員穩定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