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3章 他們就知道,民鬥不過官
穿書50,別人囤米我囤錢 作者:花四海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劉家人在醫院躺了好幾天,才能勉強下地走動。
流產後的劉瑩很不甘心,她猜到是譚家人在害她,她想為自己和孩子討個公道,慫恿她的父母哥嫂去市政府鬧事。
要是譚家不給個說法,就以死相逼,索性把事鬧大。
劉家人現在對譚家很是畏懼,擔心和前幾日一樣,還沒走到市政府,就被人半路截下了。
且讓他們豁出命去和譚家鬧,他們是不情願的。
他們想攀上譚家,不就是為了享福嗎?
命都沒了,拿什麽享福?
劉家人不願聽劉瑩的,還埋怨她沒用,不能抓住譚勝傑的心就算了,連孩子都保不住。
家人的態度,讓劉瑩極為惱怒,可她又不敢和家裏人鬧翻,否則靠她一個人的力量,無法與譚家抗衡。
出院後,劉瑩天天給家裏人做思想工作,說他們被打成這樣,要是不找譚家要個說法,不僅白白被打,賠了醫藥費,以後也休想有出頭之日。
隻有去搏一把,逼譚家結親,大家才能過上夢寐以求的好日子。
劉瑩說的次數多了,劉家人開始心動,商量後,打算買來綁帶,將身上纏滿,以誇大傷情,然後去市政府哭鬧......
可他們的速度遠不及夏君蘭。
擔心劉家人再來鬧事,夏君蘭決定讓他們遠離江城。
她動用自己的關係,調查了劉家人的情況後,“對症下藥”,用光明正大的理由,讓他們全部成為下鄉的對象,到偏遠山區曆練......
居委會將下鄉通知書送到劉家人手裏時,他們的綁帶還沒有纏好,就直接傻眼了,問是不是搞錯了,他們家是有兩份工作的,不符合下鄉標準。
居委會的幹事說:“下鄉安排,是你們工廠反饋過來的,我們隻負責執行,今天給你們收拾行李的時間,明天出發,要是敢延誤,就抓起來關著!”
劉父和劉家大哥不敢和居委會的人強嘴,便去各自工廠的人事科確認情況。
得到的答案幾乎一樣,他們被工友舉報,不僅工作懈怠,還偷盜廠裏的財物,已經被開除了。
兩人說他們是被冤枉的,問是不是有大官故意整他們。
人事科拿出一遝證據,證明他們的偷盜事實,說沒人冤枉他們,廠裏是調查後才做出的決定。
單位裏生產的東西,都是吃的,他們確實往家裏拿過一些,但很多人都拿了,憑什麽他們被舉報?
兩人要求廠裏給他們個機會,被拒後,就在廠裏大鬧,還列舉了其他人的偷盜行為,最後被圍觀的工友架著,扔出了工廠......
劉瑩知道是譚家人在報複他們家,慫恿她的父母今天就去市政府,為自家討回公道。
劉父覺得他們家現在是光腳的不怕穿鞋的,同意了劉瑩的提議。
劉父帶著纏滿了繃帶的家人,各拿一個麵盆或缸子,邊走邊敲,說譚勝傑耍流氓,玷汙了他閨女,害他女兒懷孕,事後卻不負責。
還買通混混毆打他們,差點把他們打死,並利用職權讓廠裏開除他們,不給人活路......
劉家人一路上敲敲打打,吸引了很多人圍觀。
夏君蘭派在暗中盯梢劉家的人,見他們附近圍了一圈人,不便動手,隻好快速回去匯報情況。
夏君蘭琢磨了下,再次請她在區公安局上班的表弟出手,以擾亂秩序為由,把劉家人抓進了公安局。
劉家人不認識夏君蘭的表弟,把自家受的“委屈”全說了出來,希望公安能幫他們討回公道。
但他們提供不了任何證據,證明劉瑩懷的孩子就是譚勝傑的,也無法證實自己被打,及被辭退,是譚家在背後搗鬼,反而被公安發現他們誇張傷勢,打算訛人的行徑。
最後,劉家人以尋釁滋事、誣賴幹部的罪名,被送去采石場服刑兩年,刑滿後,全部去農村接受改造......
判決下來後,劉家人懊悔不已,他們就知道,民鬥不過官。
就不該拿雞蛋去碰石頭!
劉家人再次埋怨劉瑩,要不是聽她的挑唆,家裏哪會遭遇這些變故?
去采石場的路上,劉父甩了劉瑩兩巴掌,並要和她斷絕關係。
劉家大嫂攔住了劉父,說劉瑩把大家害成這樣,現在和她斷絕關係,就什麽都撈不到了。
劉瑩好歹是十八九歲的姑娘,即便不是完璧之身,相信有很多男人都會喜歡的。
劉父秒懂,不再說斷絕關係之類的話,還讓劉母去勸說劉瑩,以後要聽父母的話,多為家裏人著想。
譚家的手段,超出了劉瑩的想象,經曆了這些事,她這才知道自己太嫩了,根本鬥不過當官的。
她恨老天的不公,恨譚家的狠辣,連親孫子都敢下手,可她現在沒有辦法為自己討公道,隻能將所有恨意埋在心底,暫時聽從家裏人的話。
到了采石場後,繁重的勞動及惡劣的環境,讓劉家人一天都待不下去。
但他們又沒辦法逃跑,隻能給劉瑩做思想工作,讓她去求管事,給家裏人安排個輕鬆的活計。
劉瑩不想砸石頭、挑石頭,同意了家裏人的提議,獻身給一個40來歲的管事,換得自己在食堂幫工的機會。
家裏人想犧牲她,她自然不會管他們的死活,她顧好自己就行了......
處置好了劉家人,夏君蘭才通知譚勝傑回家。
譚勝傑“重見天日”後,就去找妮妮,想約她出去玩。
妮妮直接提分手,說他們性情不合,不適合在一起。
譚勝傑:“我什麽都遷就你,你居然說我們性情不合?這理由太牽強了,我不同意分手!”
妮妮:“我潔身自好,我的對象應當和我一樣,從一而終,才顯得公平,但你的身體被多名女同誌占用過,像公共汽車一樣,你覺得這樣對我公平嗎?”
譚勝傑一噎,狡辯道:“自古男人都這樣,有幾個男人不多情的?這是我們的真性情,好多女同誌就喜歡我這樣的。
我可以向你保證,以後不找其他女人了,你是我最後一個女人。”
妮妮:“你剛才的話,我要是抖出去,你可以被帶去開一年的大會,全國的女同胞也會把你打成肉醬。”
譚勝傑:“......”
流產後的劉瑩很不甘心,她猜到是譚家人在害她,她想為自己和孩子討個公道,慫恿她的父母哥嫂去市政府鬧事。
要是譚家不給個說法,就以死相逼,索性把事鬧大。
劉家人現在對譚家很是畏懼,擔心和前幾日一樣,還沒走到市政府,就被人半路截下了。
且讓他們豁出命去和譚家鬧,他們是不情願的。
他們想攀上譚家,不就是為了享福嗎?
命都沒了,拿什麽享福?
劉家人不願聽劉瑩的,還埋怨她沒用,不能抓住譚勝傑的心就算了,連孩子都保不住。
家人的態度,讓劉瑩極為惱怒,可她又不敢和家裏人鬧翻,否則靠她一個人的力量,無法與譚家抗衡。
出院後,劉瑩天天給家裏人做思想工作,說他們被打成這樣,要是不找譚家要個說法,不僅白白被打,賠了醫藥費,以後也休想有出頭之日。
隻有去搏一把,逼譚家結親,大家才能過上夢寐以求的好日子。
劉瑩說的次數多了,劉家人開始心動,商量後,打算買來綁帶,將身上纏滿,以誇大傷情,然後去市政府哭鬧......
可他們的速度遠不及夏君蘭。
擔心劉家人再來鬧事,夏君蘭決定讓他們遠離江城。
她動用自己的關係,調查了劉家人的情況後,“對症下藥”,用光明正大的理由,讓他們全部成為下鄉的對象,到偏遠山區曆練......
居委會將下鄉通知書送到劉家人手裏時,他們的綁帶還沒有纏好,就直接傻眼了,問是不是搞錯了,他們家是有兩份工作的,不符合下鄉標準。
居委會的幹事說:“下鄉安排,是你們工廠反饋過來的,我們隻負責執行,今天給你們收拾行李的時間,明天出發,要是敢延誤,就抓起來關著!”
劉父和劉家大哥不敢和居委會的人強嘴,便去各自工廠的人事科確認情況。
得到的答案幾乎一樣,他們被工友舉報,不僅工作懈怠,還偷盜廠裏的財物,已經被開除了。
兩人說他們是被冤枉的,問是不是有大官故意整他們。
人事科拿出一遝證據,證明他們的偷盜事實,說沒人冤枉他們,廠裏是調查後才做出的決定。
單位裏生產的東西,都是吃的,他們確實往家裏拿過一些,但很多人都拿了,憑什麽他們被舉報?
兩人要求廠裏給他們個機會,被拒後,就在廠裏大鬧,還列舉了其他人的偷盜行為,最後被圍觀的工友架著,扔出了工廠......
劉瑩知道是譚家人在報複他們家,慫恿她的父母今天就去市政府,為自家討回公道。
劉父覺得他們家現在是光腳的不怕穿鞋的,同意了劉瑩的提議。
劉父帶著纏滿了繃帶的家人,各拿一個麵盆或缸子,邊走邊敲,說譚勝傑耍流氓,玷汙了他閨女,害他女兒懷孕,事後卻不負責。
還買通混混毆打他們,差點把他們打死,並利用職權讓廠裏開除他們,不給人活路......
劉家人一路上敲敲打打,吸引了很多人圍觀。
夏君蘭派在暗中盯梢劉家的人,見他們附近圍了一圈人,不便動手,隻好快速回去匯報情況。
夏君蘭琢磨了下,再次請她在區公安局上班的表弟出手,以擾亂秩序為由,把劉家人抓進了公安局。
劉家人不認識夏君蘭的表弟,把自家受的“委屈”全說了出來,希望公安能幫他們討回公道。
但他們提供不了任何證據,證明劉瑩懷的孩子就是譚勝傑的,也無法證實自己被打,及被辭退,是譚家在背後搗鬼,反而被公安發現他們誇張傷勢,打算訛人的行徑。
最後,劉家人以尋釁滋事、誣賴幹部的罪名,被送去采石場服刑兩年,刑滿後,全部去農村接受改造......
判決下來後,劉家人懊悔不已,他們就知道,民鬥不過官。
就不該拿雞蛋去碰石頭!
劉家人再次埋怨劉瑩,要不是聽她的挑唆,家裏哪會遭遇這些變故?
去采石場的路上,劉父甩了劉瑩兩巴掌,並要和她斷絕關係。
劉家大嫂攔住了劉父,說劉瑩把大家害成這樣,現在和她斷絕關係,就什麽都撈不到了。
劉瑩好歹是十八九歲的姑娘,即便不是完璧之身,相信有很多男人都會喜歡的。
劉父秒懂,不再說斷絕關係之類的話,還讓劉母去勸說劉瑩,以後要聽父母的話,多為家裏人著想。
譚家的手段,超出了劉瑩的想象,經曆了這些事,她這才知道自己太嫩了,根本鬥不過當官的。
她恨老天的不公,恨譚家的狠辣,連親孫子都敢下手,可她現在沒有辦法為自己討公道,隻能將所有恨意埋在心底,暫時聽從家裏人的話。
到了采石場後,繁重的勞動及惡劣的環境,讓劉家人一天都待不下去。
但他們又沒辦法逃跑,隻能給劉瑩做思想工作,讓她去求管事,給家裏人安排個輕鬆的活計。
劉瑩不想砸石頭、挑石頭,同意了家裏人的提議,獻身給一個40來歲的管事,換得自己在食堂幫工的機會。
家裏人想犧牲她,她自然不會管他們的死活,她顧好自己就行了......
處置好了劉家人,夏君蘭才通知譚勝傑回家。
譚勝傑“重見天日”後,就去找妮妮,想約她出去玩。
妮妮直接提分手,說他們性情不合,不適合在一起。
譚勝傑:“我什麽都遷就你,你居然說我們性情不合?這理由太牽強了,我不同意分手!”
妮妮:“我潔身自好,我的對象應當和我一樣,從一而終,才顯得公平,但你的身體被多名女同誌占用過,像公共汽車一樣,你覺得這樣對我公平嗎?”
譚勝傑一噎,狡辯道:“自古男人都這樣,有幾個男人不多情的?這是我們的真性情,好多女同誌就喜歡我這樣的。
我可以向你保證,以後不找其他女人了,你是我最後一個女人。”
妮妮:“你剛才的話,我要是抖出去,你可以被帶去開一年的大會,全國的女同胞也會把你打成肉醬。”
譚勝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