嘴上說著戳心窩子的話,趙曉曉的臉上還是一副笑吟吟的表情,她上前兩步,居高臨下的看著眼前的女生,特意加重了話裏的“小”字。


    個子不高一直是林佳華心中永遠的痛,青春期都要過去的她現在才一米五七。


    比身邊大部分女生都矮,估計以後也不會再長多高了。


    她嘴上說著矮也有矮的好處,實際上心裏不知道有多難受。


    今天出門她還特意穿上了高跟鞋,但在身高快一米七,穿著平底鞋也能看出手長腿長的趙曉曉麵前,還是被襯托成了五短身材的小學生。


    看林佳華被氣得不知如何反駁,短發導購員連忙上前拉架,“美女,都消消氣,大早上的和氣生財和氣生財”。


    她又安撫林佳華,“ 美女,別生氣了。你這身高剛剛好,多可愛啊,正是男生都喜歡的身高,一般個子太高的女生都不討男人喜歡。”


    “你來看看這件衣服,你穿上多好看啊!”說著,就把自己精心挑選的衣服往她身上比劃。


    這個導購員個子就不高,上班又穿著平底鞋,在腳踩高跟鞋的林佳華麵前也差不多高。


    有人過來解圍,林佳華又恢複成不可一世的模樣。


    她掃了一眼短發導購員手上的衣服,沒有接過的意思,反而指著趙曉曉手上的衣服說:“我要買她手上那件! ”


    趙曉曉不是沒聽見導購員的話裏話外的拉踩,上一世她營養不良,長大後個子雖談不上矮,有一米六二,但她還是想長得更高點。


    不管別人怎麽說,她就是更喜歡現在的身高,可美可帥的,多好。


    就像是現在自己手裏的長開衫,設計簡單幹練,優雅中又帶著點酷帥,正是她一直想嚐試的風格。


    但上輩子的個子擺在那,再加上囊中羞澀,她也隻限於心動。


    現在終於可以親自嚐試了,她是心動又糾結,畢竟以她現在的形象和年紀,這件衣服的設計多少有點成熟……


    結果她還在猶豫,林佳華直接要把衣服搶走了!


    話說以她那身高,完全撐不起來這件衣服啊。


    所以林佳華根本就不在乎她能不能穿這件衣服,她就是要搶自己手上的東西,讓自己覺得難堪!


    短發導購員感到為難,不知道怎麽辦才好。


    按理來說衣服是趙曉曉先看上的,根據先來後到的順序,她要等第一個顧客看完不喜歡了再給下一位顧客。


    若是其他的衣服,導購員大可再拿一件同款給林佳華,但這是一家主打小眾的品牌服裝店,很多衣服都是孤品,這件外套她記得清清楚楚隻有這一件。


    現在的情況有點複雜,兩人明顯不對付,又看上同一件衣服,實在是讓她頭痛,她也變不出來另一件,總不能讓她直接去搶顧客手裏的衣服吧?


    見趙曉曉仍舊麵無表情,一句話也沒有說,林佳華就讓旁邊的導購員趕緊把衣服拿過來。


    導購員想了很多,實際上也不過一瞬。


    她聽著耳邊女生的催促,心裏就有點蠢蠢欲動,見趙曉曉沒有出聲阻攔,頓時心一橫有了決斷。


    這裏的衣服都不便宜,趙曉曉這種看起來就沒有什麽購買力,不一定會買。林佳華卻是直接開口要了,不管其他,衣服賣出去了就是她實打實的業績!


    這樣想著,她上前一步,伸手要把趙曉曉手裏的衣服拿走。本以為還要搶奪一番,誰知對方沒用力氣,她輕而易舉就把衣服拿到手了。


    看導購員拿走衣服,林佳華得意得抬起頭,像勝利者一樣趾高氣昂抱著胸冷笑,“ 有些人啊,明明買不起,還在這不停地逛,不就是耽誤人家工作人員的時間嗎?”


    趙曉曉被搶了衣服也沒有多生氣,但她討厭林佳華這種高高在上的感覺,好像把她當成一個能隨意拿捏的軟柿子。


    趙曉曉一句話也沒說,反而轉身走了。


    這時候自己的話語都隻會讓對方更洋洋得意。


    林佳華立馬跟上。


    果然,隻搶自己一件衣服哪裏夠呢?看來她是打定主意要和自己杠到底了。


    趙曉曉看林佳華跟著自己,狀似隨意的拿起另一件衣服,瞄一眼標簽,哦呼,這件衣服也不便宜啊。


    “還有那件,她拿的那件我也要了 ,給我打包好。”林佳華等的就是這一刻,她再次開口。


    趙曉曉看著她眼中的得意幾乎要溢出來,大概也能猜出她的想法。


    一直跟著她們的導購員心裏簡直樂開花了,暗歎果然她的選擇是正確的。


    畢竟不管顧客是因為什麽原因購買,反正她每賣出一件衣服,就能多一份提成。誰會嫌棄自己的工資高了呢?


    因此,她不停的吹捧開始上頭了的林佳華。


    “美女,你眼光真好,這件也是我們的設計師款,店裏也是僅此一件啊!”


    “這件衣服,你穿著肯定好看!”


    導購員根本不在乎合適與否,隻各種吹捧的話張口就來。


    趙曉曉看著身後的林佳華,她還在努力保持高傲,但她的嘴角卻時不時上翹,就像抽搐的病人一樣好笑。


    果然這種揮金如土、紙醉金迷的感覺真的會讓人沉醉啊!


    趙曉曉不知道的是,林佳華本不姓林,她是隨母親改嫁的。


    林佳華曾經住在農村,家裏的祖祖輩輩都是麵朝黃土背朝天的農民。小時候的那農家小院裏還養了雞鴨,豬羊。


    一年到頭,小院裏都充斥著臭味。


    而她的親生父親更是每天都忙忙碌碌的,起早貪黑下地幹活。可地裏的活永遠幹不完,父親的腰也永遠直不起來,就像他們家的生活讓人疲憊。


    林佳華的媽媽雖然也是一個地地道道的農村人,但自小長得漂亮,愛打扮,即便是結婚後也很少下地幹活。


    她怕太陽曬黑了自己的白皙肌膚,損傷了自己的麵容。因此,村裏的婦女們可沒少罵她是狐狸精。


    直到有一天,她媽媽認識了林叔叔,嫁到了縣城也帶走了她。


    那時她才知道原來生活可以這樣美好,不需要她燒火做飯,再不用下地,她更不用和臭哄哄的家禽住在一起。


    那時,林佳華就默默告訴自己,以後一定要像媽媽那樣嫁給一個有錢人!


    於是她越發乖巧懂事,改了姓名,也和鄉下爸爸徹底告別。


    新生活也不都是一帆風順的,鄰居家的婦人對她和媽媽指指點點。但隨著時間流逝,她長大,變漂亮,就很少有人在她們背後說三道四了。


    林佳華比誰都明白,美貌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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