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1章 李偉的記憶
末世重生:你擺爛吧,我直接開卷 作者:秦笙妙嫵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我是個普通得不能更普通的人。
家境普通、長相普通、學習成績普通。
就連名字都那麽普通。
“李偉”,這個名字在這個幾萬人小鎮上就有二百八十五個重名者。
而在整個華夏國,甚至有七萬五千一百四十八個重名者。
就是這樣一個混在人堆裏都找不出來的,如此普通的我,本可以平平淡淡做好這個世界的npc,旁觀那些主角們的‘校園風雲’、‘青春疼痛’、‘虐戀情深’......
可惜,這世界上除了平平無奇的npc之外,可能還需要一些坎坷悲催的npc。
於是,上天‘大發慈悲’,賜予我一處‘不普通’。
也算不上是什麽獨特的東西,說到底不過是胳膊上一塊彎鉤型的胎記。
那胎記顏色鮮紅,像極了一輪血色的月亮。
我很喜歡它,因為它是獨屬於我的。
不像是哥哥穿小了的舊衣服、姐姐用過的舊書本、爸爸吃剩下的半碗飯......
這輪‘血月’是我一個人的,我不需要將它與任何人共享。或者說,即便我不將它與任何人共享,也不會有人罵我“沒良心”、“白眼狼”。
我就這樣懷揣著‘與眾不同’的幻想,一日複一日寬慰著自己:“李偉,在這世上,有真正屬於你的東西呢!”
直到9歲那年,我興衝衝的擼起已經卷了毛邊的袖子,獻寶似的將‘血月’展示給我最好的朋友。
媽媽告訴我,有好的東西要懂得分享。
可媽媽沒有告訴我的是:人們排斥異類,兒童尤甚。
所以在那天之後,我沒有得到我想要的‘羨慕’目光,沒有得到讚同和認可,反而開始被同齡的孩子們孤立。
起初他們隻是不理我、不和我玩、不跟我說話。
後來愈演愈烈,他們開始躲著我,甚至,欺負我。
我好像成了什麽罪大惡極的人,鎮上的孩子從避我如瘟神,到人人喊打,僅用了不到兩年的時間而已。
我本就破舊的衣裳被潑上墨水,卷了邊的書籍被撕粉碎,我的書包被劃爛,我的課桌被塗畫,清晨的黑板上寫著讓我去死。
“他是魔鬼的孩子!”“他是不祥的人!”“靠近他就會變得不幸!”
我覺得自己什麽都沒做錯,我也知道這些都是謠言,可我無可奈何。
書本上總說‘謠言止於智者’,可我們隻是一群孩子,孩子怎麽可能是‘智者’?
我曾經嚐試過向大人們求助,可這在他們眼中不過是小孩子之間的小打小鬧。
老師說:“小偉的性格確實太不合群了,你應該嚐試著融入到其他小朋友當中去呀。”
媽媽說:“幺兒要曉得,一個巴掌拍不響滴嘛,別人咋個不欺負別人,隻欺負你呦?從自己身上找一找原因噻。”
爸爸說:“崽,我們都很忙,你已經給家裏添了很多麻煩,那些壞了的衣服和書包都要買新的,家裏已經供不起你了曉得不啦?你啥時候能懂事些,好讓家裏省點心哦。”
就連家裏讀書最多的姐姐也說:“弟,你要試試多多幫助別人,別人就會對你改觀了。”
是這樣嗎?
在他們眼裏,好像一切都是我的錯。可我到底錯在哪裏呢?雖然我很喜歡我的“血月”,可是它又不是我自己變出來的。
它是母親生我的時候就帶著的,它是寄宿在我身上的月亮的影子。
在無數個輾轉反側的夜裏,我以為自己永遠都想不通了。可奇怪的是,就在某一天,當教學樓上的一盆冷水從我頭頂澆下來的時候,我忽然又想通了。
其實.....我是錯在不該把它當成是我的東西去與人炫耀.....對吧?
是我太貪心了,什麽與眾不同?什麽獨一無二,我根本就不配擁有真正屬於我自己的東西,所以我受到了懲罰。
我明白了,這是我的問題。
姐姐說得對,我需要贖罪,我需要努力去幫助別人。
從那天起,我一直都在找機會幫助別人,起初大家都很害怕,久而久之,他們就以為我瘋了。
更加猛烈的欺辱接踵而至,我無力招架,終於退了學。
我早早就開始幫家裏種地、做家務,我想好了,等我18歲,就去隔壁鎮子打工,或者去村裏當學徒,學一門手藝。
我就這樣盼啊盼,終於盼到了18歲。
那天,鎮子裏名氣最響的劉伯喝了我敬的師傅茶,同意收我為徒。
他說:“這娃兒心性好,能吃苦。”
我從來都沒有這麽開心過。
像是日複一日的幫助他人,終於在無數懷疑中,得到了一次肯定。
我無比激動,覺得終於可以走出那片陰霾。
那天,是我重見曙光的一天,可......也是我徹底絕望的一天。
原本我在家裏住完這最後一晚,第二天就該去師傅家學工的。
就在這一晚,哀嚎遍野、火光衝天。
人們奔逃尖叫,院子裏雞飛狗跳,嘶吼聲、犬吠聲、哭嚎聲交織在一起,如同人間煉獄。
我如同行屍走肉一樣遊走在院子裏,好像踩到了一顆雞蛋,雞蛋碎了,我的夢也跟著徹底破碎了。終於,我支撐不住,腳下一軟,失去意識。
我居然沒有死,再醒來時,四周都已經變得非常安靜。
從其他人口中,我得知自己是被救了。
我環視著陌生的地方,看著陌生的人,居然可恥的有了一絲輕鬆感。
很好,這裏沒有人認識我了。
作為‘白眼狼’,我沒有過度沉溺於失去親人的哀傷中。我很快調整好心態,每天笑容滿麵的和人打招呼,盡力幫助每一個遇到困難的人。
我在這裏努力幹活,拚命表現,就像劉伯說的那樣,我的優點:“能吃苦。”
我想重新開始,打碎那些‘有色眼鏡’,逃開那些愚昧偏見,讓那些流言蜚語統統離我遠去。
我要重新開始。
一個月後,這裏被清理幹淨,成立幸存者基地。
在基地長向大夥征集名字的時候,我說:“「曙光」這個名字好,聽著就有奔頭。”
......
我知道的,上天不允許npc過得太好。
所以在異能覺醒的時候,我覺醒了『掠奪』。
我想我的反應可真夠慢的,我根本沒意識到有什麽不對的地方,居然還在為自己覺醒了異能,可以幫助更多人而感到高興。
在基地長統計異能的時候,我不假思索就報了上去,半點隱瞞都無。
就與小時候向人展示“血月”一樣,我得到的不是‘羨慕’和‘認可’,而是‘懼怕’和‘厭惡’。
好在,興許是我先前做的很好,又或許是大家都不再是小孩子了,這次沒有人欺負我,也沒有人打壓我。
但也沒有人理我。所有人都恨不得離我遠遠的,生怕被我搶走異能。
我真是蠢啊,已經犯過的錯,居然還會再犯一次。
可我真的沒有辦法了,我這次沒有借口安慰自己了,‘血月’不會傷害到別人,但『掠奪』是真的會。
看吧,我果然根本就不配擁有屬於自己的東西,我隻有『掠奪』。
掠奪是什麽意思呢?是搶走別人的東西。
我是強盜,我是小偷。
其實我真的是惡魔的孩子吧?否則怎麽會覺醒一個這麽邪惡的異能呢?
好吧,我認命了,我認輸。
是我的問題,靠近我就會變得不幸,孤立就孤立吧,應該的,全都是我的錯。
原來他們說的都是真的,愚昧的人一直都是我,別人沒有半點問題,是我一直沒從自己身上找原因。
我不再掙紮了,我就這樣渾渾噩噩的過。能活著不就行了嗎?我隻是一個代表著‘惡’的npc而已,該做什麽就做,該死的時候就去死,這樣就可以了。
至於我為什麽還在堅持幫助別人?哦,那隻是身體的本能,是多年的習慣罷了。別多心,我已經不再心存幻想,不再奢望有人能夠接納我了。真的。
我不會奪取別人的異能的,我會自己覺醒,比如『速度』什麽的。你看,我自己可以覺醒的,真不用搶你們的。我已經不奢求你們接納我了,我隻求你們別再怕我,可以嗎?
......
我想要的東西碎了又碎,越用力就越抓不住,我麻木的心已經很久沒有跳動過了。
可那天,我遇見了她。
那是個善良又漂亮的姐姐,她宛如神祗般,穿過層層人群,躲過喪屍,不顧危險的來救我。
她緊緊握著我的手,我感覺到了,有能量傳輸過來,她在‘治愈’我。
這是她的能力嗎?真厲害啊,不光能夠治療身體上麵的傷痛,還能夠治療心裏的傷,我現在覺得心裏都暖烘烘的。
好像拚圖一直缺的一塊被補全,有一種連靈魂都圓滿了的感覺。
如果當初,我覺醒的也是這樣有用的異能就好了,一定會被人喜歡吧?
掠奪她的異能?不,絕對不可能,這不是屬於我的東西,這麽美好的東西,不該屬於我,不會屬於我,不可能屬於我。
我就這樣靜靜的看一看就好了,然後我就會離她遠遠的,因為靠近我會變得不幸。
哈,烏鴉嘴,我說什麽來著,真的會不幸。
當那個惡心恐怖的喪屍衝過來的時候,我在想什麽呢?
那一瞬間,我的腦子裏一片空白,我想的是:我解脫了,終於。
npc到了該下線的時候了,這樣的結局很好,我很滿意。
她治愈我一次,我幫助她一次,很公平。
可是我不甘心,臨走前,我還想為她做點什麽。
能為她做些什麽呢?
除了滿麵的塵土和破舊的衣裳,我什麽都沒有。
這世上屬於我的東西實在太少,‘血月’無法送人,我能留給她的,隻有『掠奪』。
“給你吧,留給你吧。”
我來不及問了,她會覺得晦氣嗎?她會討厭嗎?
我的喉嚨被什麽東西堵住了,我的頭好痛,身體也好痛。
我快要死了,就讓我自私一次吧,她不會跟一個死人計較的。
“我真的,也很想幫助別人啊......”
是的,我隻是想要幫助別人而已,這隻是我的身體本能,是多年的習慣罷了,你不要自責,不要內疚,這是我自願的。
npc終於完成使命,要下線嘍。這已經是一個普通npc能夠為自己想到的,最酷的結局了。
拜托了,記住我吧,雖然我隻是一個很普通很普通的人。
我叫李偉,如果我的『掠奪』在未來的某一天能夠幫助到你,那是我的榮幸。
......
家境普通、長相普通、學習成績普通。
就連名字都那麽普通。
“李偉”,這個名字在這個幾萬人小鎮上就有二百八十五個重名者。
而在整個華夏國,甚至有七萬五千一百四十八個重名者。
就是這樣一個混在人堆裏都找不出來的,如此普通的我,本可以平平淡淡做好這個世界的npc,旁觀那些主角們的‘校園風雲’、‘青春疼痛’、‘虐戀情深’......
可惜,這世界上除了平平無奇的npc之外,可能還需要一些坎坷悲催的npc。
於是,上天‘大發慈悲’,賜予我一處‘不普通’。
也算不上是什麽獨特的東西,說到底不過是胳膊上一塊彎鉤型的胎記。
那胎記顏色鮮紅,像極了一輪血色的月亮。
我很喜歡它,因為它是獨屬於我的。
不像是哥哥穿小了的舊衣服、姐姐用過的舊書本、爸爸吃剩下的半碗飯......
這輪‘血月’是我一個人的,我不需要將它與任何人共享。或者說,即便我不將它與任何人共享,也不會有人罵我“沒良心”、“白眼狼”。
我就這樣懷揣著‘與眾不同’的幻想,一日複一日寬慰著自己:“李偉,在這世上,有真正屬於你的東西呢!”
直到9歲那年,我興衝衝的擼起已經卷了毛邊的袖子,獻寶似的將‘血月’展示給我最好的朋友。
媽媽告訴我,有好的東西要懂得分享。
可媽媽沒有告訴我的是:人們排斥異類,兒童尤甚。
所以在那天之後,我沒有得到我想要的‘羨慕’目光,沒有得到讚同和認可,反而開始被同齡的孩子們孤立。
起初他們隻是不理我、不和我玩、不跟我說話。
後來愈演愈烈,他們開始躲著我,甚至,欺負我。
我好像成了什麽罪大惡極的人,鎮上的孩子從避我如瘟神,到人人喊打,僅用了不到兩年的時間而已。
我本就破舊的衣裳被潑上墨水,卷了邊的書籍被撕粉碎,我的書包被劃爛,我的課桌被塗畫,清晨的黑板上寫著讓我去死。
“他是魔鬼的孩子!”“他是不祥的人!”“靠近他就會變得不幸!”
我覺得自己什麽都沒做錯,我也知道這些都是謠言,可我無可奈何。
書本上總說‘謠言止於智者’,可我們隻是一群孩子,孩子怎麽可能是‘智者’?
我曾經嚐試過向大人們求助,可這在他們眼中不過是小孩子之間的小打小鬧。
老師說:“小偉的性格確實太不合群了,你應該嚐試著融入到其他小朋友當中去呀。”
媽媽說:“幺兒要曉得,一個巴掌拍不響滴嘛,別人咋個不欺負別人,隻欺負你呦?從自己身上找一找原因噻。”
爸爸說:“崽,我們都很忙,你已經給家裏添了很多麻煩,那些壞了的衣服和書包都要買新的,家裏已經供不起你了曉得不啦?你啥時候能懂事些,好讓家裏省點心哦。”
就連家裏讀書最多的姐姐也說:“弟,你要試試多多幫助別人,別人就會對你改觀了。”
是這樣嗎?
在他們眼裏,好像一切都是我的錯。可我到底錯在哪裏呢?雖然我很喜歡我的“血月”,可是它又不是我自己變出來的。
它是母親生我的時候就帶著的,它是寄宿在我身上的月亮的影子。
在無數個輾轉反側的夜裏,我以為自己永遠都想不通了。可奇怪的是,就在某一天,當教學樓上的一盆冷水從我頭頂澆下來的時候,我忽然又想通了。
其實.....我是錯在不該把它當成是我的東西去與人炫耀.....對吧?
是我太貪心了,什麽與眾不同?什麽獨一無二,我根本就不配擁有真正屬於我自己的東西,所以我受到了懲罰。
我明白了,這是我的問題。
姐姐說得對,我需要贖罪,我需要努力去幫助別人。
從那天起,我一直都在找機會幫助別人,起初大家都很害怕,久而久之,他們就以為我瘋了。
更加猛烈的欺辱接踵而至,我無力招架,終於退了學。
我早早就開始幫家裏種地、做家務,我想好了,等我18歲,就去隔壁鎮子打工,或者去村裏當學徒,學一門手藝。
我就這樣盼啊盼,終於盼到了18歲。
那天,鎮子裏名氣最響的劉伯喝了我敬的師傅茶,同意收我為徒。
他說:“這娃兒心性好,能吃苦。”
我從來都沒有這麽開心過。
像是日複一日的幫助他人,終於在無數懷疑中,得到了一次肯定。
我無比激動,覺得終於可以走出那片陰霾。
那天,是我重見曙光的一天,可......也是我徹底絕望的一天。
原本我在家裏住完這最後一晚,第二天就該去師傅家學工的。
就在這一晚,哀嚎遍野、火光衝天。
人們奔逃尖叫,院子裏雞飛狗跳,嘶吼聲、犬吠聲、哭嚎聲交織在一起,如同人間煉獄。
我如同行屍走肉一樣遊走在院子裏,好像踩到了一顆雞蛋,雞蛋碎了,我的夢也跟著徹底破碎了。終於,我支撐不住,腳下一軟,失去意識。
我居然沒有死,再醒來時,四周都已經變得非常安靜。
從其他人口中,我得知自己是被救了。
我環視著陌生的地方,看著陌生的人,居然可恥的有了一絲輕鬆感。
很好,這裏沒有人認識我了。
作為‘白眼狼’,我沒有過度沉溺於失去親人的哀傷中。我很快調整好心態,每天笑容滿麵的和人打招呼,盡力幫助每一個遇到困難的人。
我在這裏努力幹活,拚命表現,就像劉伯說的那樣,我的優點:“能吃苦。”
我想重新開始,打碎那些‘有色眼鏡’,逃開那些愚昧偏見,讓那些流言蜚語統統離我遠去。
我要重新開始。
一個月後,這裏被清理幹淨,成立幸存者基地。
在基地長向大夥征集名字的時候,我說:“「曙光」這個名字好,聽著就有奔頭。”
......
我知道的,上天不允許npc過得太好。
所以在異能覺醒的時候,我覺醒了『掠奪』。
我想我的反應可真夠慢的,我根本沒意識到有什麽不對的地方,居然還在為自己覺醒了異能,可以幫助更多人而感到高興。
在基地長統計異能的時候,我不假思索就報了上去,半點隱瞞都無。
就與小時候向人展示“血月”一樣,我得到的不是‘羨慕’和‘認可’,而是‘懼怕’和‘厭惡’。
好在,興許是我先前做的很好,又或許是大家都不再是小孩子了,這次沒有人欺負我,也沒有人打壓我。
但也沒有人理我。所有人都恨不得離我遠遠的,生怕被我搶走異能。
我真是蠢啊,已經犯過的錯,居然還會再犯一次。
可我真的沒有辦法了,我這次沒有借口安慰自己了,‘血月’不會傷害到別人,但『掠奪』是真的會。
看吧,我果然根本就不配擁有屬於自己的東西,我隻有『掠奪』。
掠奪是什麽意思呢?是搶走別人的東西。
我是強盜,我是小偷。
其實我真的是惡魔的孩子吧?否則怎麽會覺醒一個這麽邪惡的異能呢?
好吧,我認命了,我認輸。
是我的問題,靠近我就會變得不幸,孤立就孤立吧,應該的,全都是我的錯。
原來他們說的都是真的,愚昧的人一直都是我,別人沒有半點問題,是我一直沒從自己身上找原因。
我不再掙紮了,我就這樣渾渾噩噩的過。能活著不就行了嗎?我隻是一個代表著‘惡’的npc而已,該做什麽就做,該死的時候就去死,這樣就可以了。
至於我為什麽還在堅持幫助別人?哦,那隻是身體的本能,是多年的習慣罷了。別多心,我已經不再心存幻想,不再奢望有人能夠接納我了。真的。
我不會奪取別人的異能的,我會自己覺醒,比如『速度』什麽的。你看,我自己可以覺醒的,真不用搶你們的。我已經不奢求你們接納我了,我隻求你們別再怕我,可以嗎?
......
我想要的東西碎了又碎,越用力就越抓不住,我麻木的心已經很久沒有跳動過了。
可那天,我遇見了她。
那是個善良又漂亮的姐姐,她宛如神祗般,穿過層層人群,躲過喪屍,不顧危險的來救我。
她緊緊握著我的手,我感覺到了,有能量傳輸過來,她在‘治愈’我。
這是她的能力嗎?真厲害啊,不光能夠治療身體上麵的傷痛,還能夠治療心裏的傷,我現在覺得心裏都暖烘烘的。
好像拚圖一直缺的一塊被補全,有一種連靈魂都圓滿了的感覺。
如果當初,我覺醒的也是這樣有用的異能就好了,一定會被人喜歡吧?
掠奪她的異能?不,絕對不可能,這不是屬於我的東西,這麽美好的東西,不該屬於我,不會屬於我,不可能屬於我。
我就這樣靜靜的看一看就好了,然後我就會離她遠遠的,因為靠近我會變得不幸。
哈,烏鴉嘴,我說什麽來著,真的會不幸。
當那個惡心恐怖的喪屍衝過來的時候,我在想什麽呢?
那一瞬間,我的腦子裏一片空白,我想的是:我解脫了,終於。
npc到了該下線的時候了,這樣的結局很好,我很滿意。
她治愈我一次,我幫助她一次,很公平。
可是我不甘心,臨走前,我還想為她做點什麽。
能為她做些什麽呢?
除了滿麵的塵土和破舊的衣裳,我什麽都沒有。
這世上屬於我的東西實在太少,‘血月’無法送人,我能留給她的,隻有『掠奪』。
“給你吧,留給你吧。”
我來不及問了,她會覺得晦氣嗎?她會討厭嗎?
我的喉嚨被什麽東西堵住了,我的頭好痛,身體也好痛。
我快要死了,就讓我自私一次吧,她不會跟一個死人計較的。
“我真的,也很想幫助別人啊......”
是的,我隻是想要幫助別人而已,這隻是我的身體本能,是多年的習慣罷了,你不要自責,不要內疚,這是我自願的。
npc終於完成使命,要下線嘍。這已經是一個普通npc能夠為自己想到的,最酷的結局了。
拜托了,記住我吧,雖然我隻是一個很普通很普通的人。
我叫李偉,如果我的『掠奪』在未來的某一天能夠幫助到你,那是我的榮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