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麟不緊不慢地來到那女人身邊,女人似乎發現了什麽,她抬起頭看了眼習麟,嘴巴張合著想要說些什麽,但最後卻一個字都沒能吐出來。


    “四個人?”習麟問。


    女人愣了一下,然後點了點頭。


    “認識?”


    女人立刻搖頭,然後便忍不住蹲在地上嗚嗚地大哭了起來,顯然她已經回想起了剛剛發生的一切。


    第324章 尋凶


    凶手就是一周前殺人的四個年輕人,從中年女人的描述中習麟便已百分百的確定。


    沿江公園這邊的道路監控不多,施暴殺人的過程並沒有被拍到,隻有少數幾個攝像頭拍到了汽車拖行死者的畫麵,不過習麟卻用他自己的方式得知了事件的整個過程。


    死者今天55歲,家就住在公園附近,她剛剛參加完家族聚餐,路過江邊的時候就想去吹吹江風,結果剛進公園就被4個蒙麵的青年人給攔住,然後遭到了一頓拳打腳踢。


    她以為自己是遇到搶劫了,所以就說會給他們錢,隻求他們別再打了,可那4個人根本不聽這些,還把她的手包扔到了江堤下麵。她被打到奄奄一息的時候那4個人才終於停手,不過事情並沒有到這裏結束,4個人隨後拽著她的腿把她拖行到了公路邊……


    “他們一邊打還一邊笑,笑得很開心,他們是惡魔。”死者如此對習麟說。


    習麟並沒有對那女人許下任何承諾,不過在他心裏卻盤算著一些比死亡更加陰暗的事情。


    當晚,習麟按部就班地完成自己身為警務人員的工作,隨後便履行了他陰差的義務,將被害女人的亡魂送到了陰陽界。


    次日,習麟早早就來到了局裏仔細研究起了這兩次凶案的相關點,他確定凶手還會進行第三次殺戮,而隻要他找到了這兩起命案的相關點,他便有機會在凶手再次行動之前逮住他們。


    表麵上的相似點很多,凶手還是三男一女那4個人,殺人的時間同樣是午夜,地點是人相對較少的偏僻地段,行凶的過程都是先毒打後拖行致死,過程中凶手都表現出極度的亢奮,完全沒有一絲一毫的罪惡感。


    這些相似點不能說沒有用,但隻靠這些想要找出這4個人恐怕不太容易,所以習麟將注意力放在了兩起凶案的不同之處上。


    首先是具體地點的不同,雖然兩次命案的地點都是偏僻地點,帶一個在市中心的環路,另一個卻在市北的江邊,或許他們是有意選擇不同的地點動手殺人,但習麟卻覺得事情的真相並非如此。


    這四個年輕人應該是嬌生慣養的富家子弟,他們聚在一起遊玩,殺人隻是他們臨時起意的娛樂項目,他們先後兩次出現的地點應該與他們的日常行動有一些關聯,例如一起去酒吧、一起聽演唱會、或是其他一些公眾娛樂項目。


    上周命案發生後,警方的調查人員拿著監控裏拍下的照片,對案發地點周圍的所有公共娛樂場所逐一進行了走訪,但並沒有誰可以認出照片中的四男一女。


    習麟相信繼續按照老辦法查下去也不會有人認出照片上麵的四個人,他們雖然是臨時起意殺人,但他們全都帶著帽子又用圍巾遮臉,而且現場完全找不到他們的指紋,可見他們也有一定的反偵察知識。按部就班地查下去雖然也能查到他們,但在這個過程中一定還會有更多的人死掉,必須更快抓住這幾個人才行,這就需要一些特殊手段了。


    當天午夜,習麟獨自一個人來到了第一次命案發生的體育場,在確認四下無人之後,習麟念了幾句冥咒,二十隻全身籠著黑霧的惡鬼從地底鑽了出來,它們雖然麵相猙獰恐怖,但麵對習麟卻是一臉的恭敬。


    習麟對這二十隻惡鬼下達了指令,讓他們全部散開,將這邊一帶的遊魂野鬼全部帶來。


    半個小時之後,這二十隻惡鬼回到了習麟的身邊,同時還帶回來另外幾個麵目呆滯、渾渾噩噩的遊魂。


    幾個遊魂似乎很清楚習麟的身份,隻看了一眼他們便呆住了。


    習麟把監控拍到的那三男一女的照片拿出來給這幾個遊魂看了一眼,然後問他們有沒有在一周前看過這幾個人,並且強調了一下這四個人把一個中年男人給殺了。


    遊魂的反應比常人慢得多,他們盯著照片看了看,過了好一會他們才給出回應,雖然大部分遊魂都搖頭表示沒見到,但有三個遊魂是見過這四個人的。


    習麟解散了其他的遊魂,隻留下那三個魂單獨詢問道:“你們是在哪看到他們的?”


    三個遊魂分別朝著不同的方向指了下,有兩個指的是公路的延長線,隻有一個指向一個不同的方向。習麟再次用排除法把那兩個指著公路的遊魂解散,然後讓最後這個遊魂帶路去它看到那四個人的地方。


    這個遊魂帶著習麟過街穿巷,完全偏離了環路,也遠離了體育場,最後他把習麟領到了一個距離環路起碼一公裏外的一片房屋前。


    這片房屋看起來好像是一處廢棄的救倉庫,附近沒有一丁點的亮光,那遊魂指著其中一個倉房的門口對習麟說:“他們從這裏出來的。”


    “這裏平時都用來幹什麽?”習麟問道。


    “那天這裏在唱歌,很吵,人很多,平時這裏沒什麽人來的。”遊魂回答。


    “唱歌……”習麟嘀咕了一句,然後示意他身後跟著的遊魂鑽到倉房的門後,沒過多一會倉庫的大門緩緩向上拉開。


    今晚是個晴天,月亮很大月光也很足,借著月光習麟站在門口便可以將倉房內的情況大致看清。


    倉房的地麵很亂,有很多酒瓶、飲料瓶,還有一些零零散散的一次性紙盤、紙杯,遍地的塑料棒應該是已經發不出光的熒光棒,再加上倉房最裏麵的一個木製台子,看起來這裏應該進行過一場演唱會。


    習麟走進倉房裏轉圈走了一趟,四下尋找著線索,沒多久他便發現了一張被揉爛的傳單。這傳單的紙雖然皺了些,但上麵的字習麟卻可以看得清清楚楚,尤其是那個用爆炸圖形重點提示的五個大紅字:黎明灣樂隊。


    習麟平時並不太聽音樂,對樂隊也並不了解,所以他拿出手機給現場調查技術組的組員打了個電話,問了下對方知不知道黎明灣樂隊。


    接電話的人回答說他也不知道有這個樂隊,不過他立刻上網幫習麟查了一下,隨後不到一分鍾他就找出了結果。


    黎明灣樂隊是一支網絡樂隊,他們的歌都是發到網上的,在網上火起來之後他們便開始在全國各個城市遊走,舉行一些非正式的地下演唱會,隻要是一直關注他們的微博、微信就能知道他們的行動路線,以及下一場地下演唱會的時間。


    習麟聽後立刻問:“樂隊成員有幾個人?”


    “成員有五個人,網上能找到他們的現場演唱的照片,要發給你嗎?”組員回答、並問道。


    “發過來吧。”習麟應了聲,然後便掛斷了電話。


    很快,一張人物被放大了的照片發到了習麟的手機裏,他看了眼照片。


    演唱會照片中的樂手都穿著誇張的演出服,身上不是鎖鏈就是尖刺,臉上還有紋身、有鼻環、耳環,頭發也是五顏六色的,還是殺馬特發型,他們這套裝扮走在街上很容易就會被認出來,所以看過這照片習麟便可以確定行凶的四個人並不是樂隊成員。


    既然凶手不是樂隊成員,那就隻能是樂隊的粉絲了。


    想到這,習麟再次打電話給剛才那名組員,並讓對方再上網查一下,黎明灣樂隊是不是來這邊演出了;還有在第二起公路拖殺案發生的當天,黎明灣樂隊是不是有表演,如果有的話,表演的地點在哪裏;另外,黎明灣樂隊今後有沒有其他動向。


    這一次那名組員查的時間稍微長了些,不過最後還是查出了結果。


    黎明灣樂隊確實來到了這座城市,而且已經來了一個月,總共舉辦了三場演唱會,基本上是每周一場。之前的三場演唱會都不是在什麽特別知名的地方,大概的地址組員一一告訴給了習麟,而習麟現在所在的位置便是第二場演唱會的表演地點,前不久剛剛結束的那一場演唱會就在沿江一帶。另外,在四天之後,黎明灣樂隊還將進行本月內的最後一場演唱會,地點也已經確定了。


    聽到這裏,習麟已經不需要再了解其他了,因為現在一切都已經清楚了,那殺人四人組就是黎明灣樂隊的歌迷,他們每次聽歌之後就會特別興奮,而興奮之後他們便會選擇另類的方式發泄自己的興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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