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對於很多寫作者而言,碼字這是件愛好和堅持、行為和習慣,就像平時吃飯睡覺一樣密不可分了,其中的份量大於那些“天賦和文筆決定一切”的否定態度以及賺不到錢、無人問候的寂寞,所以他們的信念決定自己要不要寫,該怎麽寫,而不是別人的態度。


    碼字是件很偉大的事情,拿起筆或者敲起鍵盤的那一瞬,就渾然忘我,隻有文字和想象,那種樂趣對於作者而言不亞於其他人打遊戲搓麻將和女朋友聊天,而其他人隻在意寫作能不能創造利益、值不值得,卻不知道有時候作者追求的根本不是這些,他們隻是在享受這個過程。


    喜歡寫作的人要麽一部分在生活上孤寂,要麽一部分喜歡yy一些事情,總體來說,也算是不善於交際的人的另一種瀟灑過法,雖然寂寞,至少在自己的世界是自由的。


    真的,創作的大前提是滿足作者自己的想象,其次才是照顧讀者的感受,如果隻是為了賺錢而刻意取悅讀者的話,我無話可說,但在拋棄了自我隻留下套路的同時,萬一也討好不到讀者,那就真的兩虧了。


    寫什麽,主要看自己腦子裏有什麽,就算沒什麽也可以隨便寫寫畫畫,萬一就忽然來靈感了,不過我一向懶惰,通常是等靈感來找我,所以創作速度特別慢,主要原因是我現在腦子裏真的沒什麽好玩的內容,似乎還不如童年幻想力強大。


    可能這些年是接觸的東西太多,內心有所顧慮吧?總之終究不能隨著性子亂寫,更不能隨隨便便棄書,而我以前在本子上寫作的時候,腦子裏是一個接近完整的故事(放到現在看其實很殘缺),但通常寫著寫著沒激情了,故事就永遠停格在了那裏,再寫就是另一個故事,然後如此循環。


    當然,就算腦子裏的東西特別多,寫的時候也不可能全搬進去,終究有所取舍,而且寫的越多,才會發現自己越匱乏,因為到了一定量,就會發現自己已經無法創新了,不自覺的就會沿用以前的詞匯和套路。


    所以那種動輒幾百萬字的作者寫的書看上去從頭至尾都是一個套路是可以理解的,因為書的內容多到這種程度,不重複是很難的。


    探索接觸網文前我也有很多想法和激情,但付諸現實後發現自己其實很空,能寫出來的內容也是,但我並不失望,畢竟自己從來不是天才,隻是相較於身邊人來說會一點寫作而已,對自己而言這條路需要不斷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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