熬過了一個寒冰的冬天,才更加珍惜短暫的春天。以前,大人都喜歡讚美春天,我們小孩子喜歡落英繽紛的秋天,喜歡冬天的不是沒有,但不多,包括炎熱的夏天也是,如今我也漸漸喜歡上了明媚的春天,以及熱烈的夏天,對於秋天和冬天反而沒太多感情了。


    從本質來說,我真正喜歡的是陽光,那種曬在身上的感覺,對於常常熬夜的身體來說,實在太舒服了。


    這些天較平時忙一些,也沒什麽時間好好休息,無論身體還是心理,好幾天的疲憊感疊加在一塊,確實讓人難受,有一種累叫躺下就能睡,還有一種是累到整夜不能睡,夜色哪裏……跑題了。


    所以今天我睡到了九點多,要不是老媽打來電話我還能睡,當然睡醒第一件事不是起床,而是先玩會手機,起床喝口水,吃點零食上廁所,然後看看時間也快中午了,穿身舒適輕便的衣服,下去散散步,曬曬太陽,順便練練身體,跑跑步,做幾組深蹲、俯臥撐。


    這才是生活啊。


    老媽又打來電話,問我有啥東西要帶過去,我說,除了那些亂七八糟的衣服,還有笛子、抽屜裏的機器人(其實是賽文加,但是我媽又不可能看過澤塔奧特曼),嗯,口琴?算了也不會吹。我媽說雙截棍呢?我說不用了,我又買了根。


    聊著聊著,在草叢角落發現那隻黃色的貓,和我一樣,找了個隱秘的小角落,曬著陽光眯著眼休憩,屬實是有些羨慕了。


    這隻貓相比起我見過的,沒那麽怕生,至少見到人不會跑,不過我想摸摸它就避開了,隻好蹲下,我看著它,它看著我。


    很早之前我也幻想過自己變得跟昆蟲一樣小,那麽,即便是野外一個小小的空間,對我來說便如同一個城市一樣寬廣了,那種感覺不要太好玩。人類的身軀還是太大了些,對能量的消耗,空間的需求,等等。


    比我們的日曆更早認識到春天的,是這些萬物,一草一木悄悄複蘇,鳥兒也漸漸歸來,生活開始變得和諧,一個人的生活也變得不再空虛。


    生命就是短暫的,過一點就少一點,要什麽身後名,什麽巔峰的未來,想要愉快,就不需要任何標榜,隨時都能享受生活放鬆下來的那份平凡就好,你隻是一個普通的人,不需要為太多無關的事情負責,隻要過好自己的日子就好了。


    走著走著,正好去食堂吃頓飯,雖然腸胃消化一直不好,吃飯很慢,但現在時間也很足,吃一個小時都可以,還可以一邊打開手機看著小說。


    身邊那些人,也都有各自的生活,我不打擾別人,別人也不打擾我,這樣很好。


    真是美好的一天呐,我好像又回到小學日記那種流水賬式的寫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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