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1章 敲警鍾
賈二虎的妖孽人生賈大龍賈二虎 作者:已知天命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看到丁敏一直不動聲色,由於她的職業關係,一般人心裏恐怕隻打鼓。
可羅姍不一樣。
她想:自己已經說了這麽久的話,丁敏沒有發飆,就證明自己並沒有激怒她。
隻要她願意繼續聽下去,就證明自己還有機會。
羅姍繼續說道:“因為上次是我和閨蜜,輪番開著你母親的車子去的四九城,所以去北方的時候,賈二虎依然讓我跟閨蜜同行。
當時你弟弟有些猶豫,是賈二虎製止的。
我個人感覺,因為你們兩家尚待有恩怨,加上那次北方之行有點危險,他是擔心萬一你弟弟出了問題,會引起你們家,尤其是你的誤解。
其次的話,他是不願意我和丁剛接觸的。
顯而易見,當時他有兩種想法,一是覺得你弟弟太花心了,擔心他始亂終棄。
二來恐怕他對我的印象也不好,說句難聽一點的,恐怕是擔心將來我會亂來,給你弟弟戴綠帽子。
畢竟是因為他,我才有機會跟你弟弟見麵認識,他甚至擔心你們家因為我和你弟弟的來往,懷疑到是他有什麽企圖。
昨天晚上跟你父親見麵的時候,你父親就表達出了這種意思。”
丁敏依然沒有吭聲。
羅姍接著說道:“至於說到我。因為離開四九城的時候,你弟弟已經向我各種暗示。
除了我自己之前所說的各種擔心之外,賈二虎也一再告誡我,不要跟你弟弟來往。
可這次我回來之後,你弟弟可以說是狂轟濫炸,差不多一分一秒都不放過我。
我想明白了,我跟你弟弟都是經曆過許多人的人,什麽欺騙不欺騙,什麽始亂終棄不始亂終棄,對於我跟你弟弟而已,恐怕都隻是再經曆一次而已,所以我接受了你弟弟。”
最後這段話說的確實實在,羅姍基本上表明了自己不是什麽淑女,也正因為如此,所以並不怕再多經曆一個男人。
當時也等於是明明白白的說清楚了,丁剛也不是什麽好東西。
作為他的父母也好,姐姐也罷,也用不著條件太高。
反正兩個人的情況擺在這裏,究竟怎麽選擇是你們的事情。
羅姍又補充道:“昨天我跟你父親聊過,他好像有很多擔心,我甚至跟他說,我可以和丁剛,也可以和你們家任何一個人簽訂一份協議。
過去的事情無法挽回,但我能保證將來我不會做什麽,如果做了,隨時隨地淨身出戶。
而且我也知道,因你弟弟的家庭條件和他將來的出息,我當然配不上他,在我自己做好本職的情況下,我能接受他在外麵有其他的女人。
真要是等到因為其他的女人,他要跟我離婚的話,很簡單,我們也可以在協議中反映出來,他給予我相應的賠償就ok了。
在你麵前我也不說假話,跟他之間不是青梅竹馬,山盟海誓。
對於我而言,我是沒有遇到比你弟弟,各方麵條件更好的男人,而對於你弟弟而言,至少是現階段,他恐怕覺得我能滿足他某一方麵的需要,或者是虛榮。
就像你剛剛所說的,我不知道他未來會怎麽樣,但作為一個女人,天下哪一個女人又能夠知道,自己未來的男人,未來會對自己怎麽樣呢?”
羅姍把該說的都說了,丁敏也聽明白,同時也清楚父親為什麽會那麽痛快地答應羅姍和丁剛接觸,原來她提到了婚前協議。
如果有這麽一份協議存在,不管在任何情況下,至少丁家的財產不會遭受到巨大的損失。
至於單純地說到男女關係,丁敏太了解自己的弟弟了,雖然作為姐姐,她很想自己未來的弟媳婦是黃花閨女,最好是來自農村,完全沒有見過世麵的女孩子。
可問題是丁剛願意嗎?
就算他願意,以他的性格,將來對得起人家女孩子嗎?
“你講了這麽多,我大概聽明白了。”丁敏依然不動聲色地說道:“我們年齡差不多,雖然生活的環境和經曆都有所不同,畢竟是同一時代的人。
你跟我弟弟兩個人之間的事情,我父母是否幹涉我管不同,我肯定是不會直接幹涉的。
但是,如果涉及到我家其他成員的話,我不會坐視不理的。
我也很清楚,婆媳關係一直不好處理,如果是一般的矛盾,我也不會幹預。
我在這裏隻想跟你表明我的態度:如果將來你在外麵有其他的男人,不管我弟弟怎麽樣,我這個做姐姐的絕對不答應。
如果你聯合外人,哪怕是被外人利用,企圖打我們丁家財產的主意,我也不會坐視不管的。
第3點是最重要的。
我希望你和我弟弟的交往,不管是為了名,還是為了利,隻限於你跟我弟弟在一起,如果我發現了其他的事情,別怪我不客氣。”
羅姍明白了丁敏的意思,她跟丁剛之間的事情,丁敏既沒有同意,也沒有反對,而是采取不幹預的態度。
但如果羅姍一開始動機不純,自己盯著丁家的財產也就算了,假如還想聯合外人打丁家財產的主意,她不可能袖手旁觀的。
重點是最後一句,雖然沒有明說,其實就是告訴羅姍,不管是誰主動,一旦她發現羅姍和丁嘯天有關係,她那一句“別怪我不客氣”,表明她會不擇一切手段,甚至有可能將羅姍置於死地。
丁敏最後又補充了一句:“不管你和賈二虎經曆過什麽,也不管你們兩個將來會發展成什麽樣子,你在她的公司裏受到多麽重用。
我要是找你算賬的時候,他是不敢,也不會袒護你的!”
可羅姍不一樣。
她想:自己已經說了這麽久的話,丁敏沒有發飆,就證明自己並沒有激怒她。
隻要她願意繼續聽下去,就證明自己還有機會。
羅姍繼續說道:“因為上次是我和閨蜜,輪番開著你母親的車子去的四九城,所以去北方的時候,賈二虎依然讓我跟閨蜜同行。
當時你弟弟有些猶豫,是賈二虎製止的。
我個人感覺,因為你們兩家尚待有恩怨,加上那次北方之行有點危險,他是擔心萬一你弟弟出了問題,會引起你們家,尤其是你的誤解。
其次的話,他是不願意我和丁剛接觸的。
顯而易見,當時他有兩種想法,一是覺得你弟弟太花心了,擔心他始亂終棄。
二來恐怕他對我的印象也不好,說句難聽一點的,恐怕是擔心將來我會亂來,給你弟弟戴綠帽子。
畢竟是因為他,我才有機會跟你弟弟見麵認識,他甚至擔心你們家因為我和你弟弟的來往,懷疑到是他有什麽企圖。
昨天晚上跟你父親見麵的時候,你父親就表達出了這種意思。”
丁敏依然沒有吭聲。
羅姍接著說道:“至於說到我。因為離開四九城的時候,你弟弟已經向我各種暗示。
除了我自己之前所說的各種擔心之外,賈二虎也一再告誡我,不要跟你弟弟來往。
可這次我回來之後,你弟弟可以說是狂轟濫炸,差不多一分一秒都不放過我。
我想明白了,我跟你弟弟都是經曆過許多人的人,什麽欺騙不欺騙,什麽始亂終棄不始亂終棄,對於我跟你弟弟而已,恐怕都隻是再經曆一次而已,所以我接受了你弟弟。”
最後這段話說的確實實在,羅姍基本上表明了自己不是什麽淑女,也正因為如此,所以並不怕再多經曆一個男人。
當時也等於是明明白白的說清楚了,丁剛也不是什麽好東西。
作為他的父母也好,姐姐也罷,也用不著條件太高。
反正兩個人的情況擺在這裏,究竟怎麽選擇是你們的事情。
羅姍又補充道:“昨天我跟你父親聊過,他好像有很多擔心,我甚至跟他說,我可以和丁剛,也可以和你們家任何一個人簽訂一份協議。
過去的事情無法挽回,但我能保證將來我不會做什麽,如果做了,隨時隨地淨身出戶。
而且我也知道,因你弟弟的家庭條件和他將來的出息,我當然配不上他,在我自己做好本職的情況下,我能接受他在外麵有其他的女人。
真要是等到因為其他的女人,他要跟我離婚的話,很簡單,我們也可以在協議中反映出來,他給予我相應的賠償就ok了。
在你麵前我也不說假話,跟他之間不是青梅竹馬,山盟海誓。
對於我而言,我是沒有遇到比你弟弟,各方麵條件更好的男人,而對於你弟弟而言,至少是現階段,他恐怕覺得我能滿足他某一方麵的需要,或者是虛榮。
就像你剛剛所說的,我不知道他未來會怎麽樣,但作為一個女人,天下哪一個女人又能夠知道,自己未來的男人,未來會對自己怎麽樣呢?”
羅姍把該說的都說了,丁敏也聽明白,同時也清楚父親為什麽會那麽痛快地答應羅姍和丁剛接觸,原來她提到了婚前協議。
如果有這麽一份協議存在,不管在任何情況下,至少丁家的財產不會遭受到巨大的損失。
至於單純地說到男女關係,丁敏太了解自己的弟弟了,雖然作為姐姐,她很想自己未來的弟媳婦是黃花閨女,最好是來自農村,完全沒有見過世麵的女孩子。
可問題是丁剛願意嗎?
就算他願意,以他的性格,將來對得起人家女孩子嗎?
“你講了這麽多,我大概聽明白了。”丁敏依然不動聲色地說道:“我們年齡差不多,雖然生活的環境和經曆都有所不同,畢竟是同一時代的人。
你跟我弟弟兩個人之間的事情,我父母是否幹涉我管不同,我肯定是不會直接幹涉的。
但是,如果涉及到我家其他成員的話,我不會坐視不理的。
我也很清楚,婆媳關係一直不好處理,如果是一般的矛盾,我也不會幹預。
我在這裏隻想跟你表明我的態度:如果將來你在外麵有其他的男人,不管我弟弟怎麽樣,我這個做姐姐的絕對不答應。
如果你聯合外人,哪怕是被外人利用,企圖打我們丁家財產的主意,我也不會坐視不管的。
第3點是最重要的。
我希望你和我弟弟的交往,不管是為了名,還是為了利,隻限於你跟我弟弟在一起,如果我發現了其他的事情,別怪我不客氣。”
羅姍明白了丁敏的意思,她跟丁剛之間的事情,丁敏既沒有同意,也沒有反對,而是采取不幹預的態度。
但如果羅姍一開始動機不純,自己盯著丁家的財產也就算了,假如還想聯合外人打丁家財產的主意,她不可能袖手旁觀的。
重點是最後一句,雖然沒有明說,其實就是告訴羅姍,不管是誰主動,一旦她發現羅姍和丁嘯天有關係,她那一句“別怪我不客氣”,表明她會不擇一切手段,甚至有可能將羅姍置於死地。
丁敏最後又補充了一句:“不管你和賈二虎經曆過什麽,也不管你們兩個將來會發展成什麽樣子,你在她的公司裏受到多麽重用。
我要是找你算賬的時候,他是不敢,也不會袒護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