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牧現身的線索,再一次隨著他離開禦景世家小區而中斷。


    這一夜的市治安局偵查支隊。


    也因此陷入了全體不眠中。


    根據陳牧最後出現的蹤跡。


    偵查支隊所有人馬開展起了全麵的城市監控回放調查來。


    時間在流逝。


    淩晨三四點的時候。


    新的線索適才姍姍出現。


    “周隊,有發現!”


    偵查支隊辦公廳的沙發上。


    雙手環抱在胸前,閉眼躺在沙發上的周尋聽到這話,噌地一下子騰躥起身撲向那名偵查員。


    “周隊,那廝跑到夜市去了!”


    在城市監控回放中發現了陳牧現身夜市的偵查員一臉懵逼。


    “他就不怕遇上查身份證的巡警或者是警方的盤查?”圍過來的其他偵查員馬上跟上道。


    “他這張偽裝過的麵孔在全國治安係統的信息庫中根本不存在,換而言之這是一張沒被錄入到數據庫的麵貌身份,一旦遇上盤查身份證,他百分之百戶會露餡,從而會被帶回到派出所接受詢問以及被提取指紋,甚至是dna,如此一來就等於是自投羅網了,他..他究竟是怎麽想的?他就膽大包天到這種程度?還是說他壓根沒意識到這種問題?”再有偵查員道。


    這時蘇曼出聲了,“他不像是沒意識到風險問題,更不是膽大包天,你看夜市的人流,這種情況下警方人員不可能會一一盤查,他一個寫懸疑偵查小說,並且取得了爆款成績的網文作者,他很清楚隻要表現正常,那種情況下被盤查的概率很低,而且看監控內容,他一直都跟巡邏警員保持著相對安全的距離,足以看出他的謹慎所在!”


    “那家夥的心理是不是強大到有些過頭了?”再有偵查人員道。


    “別廢話,趕緊看他都幹了些什麽!”周尋斥聲道。


    一眾警員這才緊盯起了監控屏幕來。


    隻見屏幕中的陳牧先是在走入售賣化妝品的店鋪。


    出來後,又是目標明確地步入了一家飾品店。


    接著再是進入到某品牌的電子產品店中。


    最後是進入到了步行街的商業綜合體裏頭。


    目標人物,也隨之消失不見。


    “周隊,怕是他已經購買了大量用來易容偽裝的化妝品以及偽裝形象的飾品了,他進入的那家飾品店我有去過,裏麵都是賣那些假發之類的!由此看來,他是打算用易容偽裝的方式跟咱們警方鬥法了!”蘇曼簇起了秀眉來。


    “如果他在商場裏麵進行新的偽裝易容,那就意味著咱們現在所掌握到的麵貌信息又得失效了!”又一偵查員道。


    此言一出。


    所有人的臉色都是一沉。


    這特麽究竟是怎樣的一個罪犯?


    在對方能夠頻繁‘換臉’的情況下。


    這之於他們警方人員,就跟茫茫人海進行無休止的撈針沒有區別啊!


    “馬上前往這家商場,調取他們的商場監控!隻要他在裏頭,不管怎麽易容變臉都好,都能他給揪出!”周尋道。


    “周隊,現在可是淩晨三四點,還有,如果對方真的頻繁換臉,那麽時間距離現在已經過去了好幾個小時,在陽城市區監控覆蓋率目前隻有不到七成的情況下,假如他拐入那些監控覆蓋不到的地方,那咱們一樣得回到原點!”蘇曼咬了咬粉唇道。


    “嗯?然後呢?咱們就什麽都不幹?等他來自首?”


    周尋冷冷地甩了一聲回去。


    蘇曼瞬間啞然。


    “隻要有跡,那就可尋,隻要他還在陽城,就算掘地三尺都要把他揪出!”


    周尋凜聲道,“去,不管現在幾點,馬上聯係商場的負責人以及對陳牧現身過的店鋪進行走訪詢問,不管他們現在在幹什麽都好,立刻讓他們配合調取商場的監控,咱們失去的時間已經夠多了,不能再耗下去了!”


    “是,周隊!”


    ——


    ——


    日出東方。


    維納爾酒店。


    陳牧已是從床上醒來。


    就算過去幾天這具身體再怎麽疲乏都好。


    心裏頭惦記著6·21案發現場的他都還是做不到敞開來睡。


    一番洗漱過後。


    迎著初晨陽光的鋪灑。


    悠哉地離開了酒店。


    沒有急著直奔6·21的案發現場。


    而是先打車到6·21案案發現場附近。


    沿途並不意外地遭遇了設卡盤查的警察攔停要求出示身份證。


    但在陳牧出示了宋成飛的身份證後,確定後備箱沒有藏人後的警員便也揮手放行。


    距離6·21案發現場直線距離不足兩公裏的早餐攤上。


    陳牧坐了下來。


    “哎,也不知道那群酒囊飯袋什麽時候才能把那個惡魔抓捕歸案,這都過去三天了都,聽說是三天前就給跑出來的!”


    “可不就是,查駕照查酒駕查戴頭盔沒誰比他們牛逼,還有掃黃也是,那叫一逮一個準,但真到抓那些犯罪分子時,得,三天了毛都沒抓著!”


    “我昨晚開車回家,十來公裏的路,硬是被查了六回,花了一個小時才回到家,這他娘的是越想越窩火啊,合著要是他們一直都逮不著那個越獄犯,那咱們老百姓就得沒完沒了被他們折騰不成?”


    “話說你們聽說了沒,那家夥在作案前不是什麽網絡小說作者來著嗎,聽我閨女說,他在從看守所跑出來後又幹起寫小說的老本行來了,而且還是寫他的逃亡過程,我昨晚讓我閨女找出來給我看,寫得是真他娘的帶勁啊,就是不知真假而已,如果是真的,那可就真是牛逼大發了!不過他說他是被冤枉的,那不是6·21的凶手,是有人陷害他,而且治安局偵查隊那邊對他動刑,扛不住了他才屈打成招的!”


    “對,沒錯,我也看了那本《我真不是罪犯》,我現在也覺得他可能真不是凶手了,要不然一個敢挑釁治安局,敢公然在小說裏頭放話說自己就留在陽城,讓治安局來抓他的狂人,至於不敢承認自己是凶手呢嗎!我看啊,這十有八九指定是治安局那些人嚴刑逼供才讓他屈打成招的!畢竟這種事可不新鮮,這不,前幾個月才出新聞,一個大學生坐了足足十五年冤獄,雖然放出來後賠了一兩百萬,可失去十五年的青春,賠一兩百萬訂個屁用啊!”


    “我看準是冤枉的了,因為到現在都沒聽人說過6·21死的一家子跟那個寫小說的家夥有啥恩怨,要不然不早就傳得滿城風雨了嗎,有人說什麽那家夥是寫小說走火入魔了才去做的案,我看純扯淡,畢竟再怎麽走火入魔都好,也絕對不可能會做出那種大案來啊,那都他娘的不是走火入魔,而是泯滅人性了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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