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0章 見到李通
修仙:開局是個瞎眼乞丐 作者:坑中的老魚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洪欽珠抬頭尋去,看到遠處小山坡上,站著一位年輕的修士。
正在擦拭手上的劍,劍尖上滴著血。
一劍就將八個凡人斬殺,實在不算個露臉的事。
所以,那人把劍收好,徑直來到洪欽珠麵前。
“你是剛剛踏入練氣境的小孩,這是想去投奔宗門嗎?”年輕人臉上有點不高興,“你還小,為什麽不讓大人護送你呢?”
“你雖然能打得過普通人,但畢竟沒啥修為,若是讓凡人給殺了,豈不可笑,豈不可惜!”
洪欽珠抬頭看著年輕人,心中愕然。
此人身上有一股很熟悉的味道。
略略一想,恍然明白。
李通!
此人竟是李通!
也就是從前的王定宇。
因為王定宇比他早借屍還魂,所以李通並不知道洪欽珠,就是洪籌。
兩人當年都以魂體的形式,存在於寶劍、法寶當中,互相能夠感知,但很難用視覺去看。
洪欽珠想不到能在這個地方見到老熟人。
一時竟說不出話來。
李通以為是小孩被嚇到了,不敢說話。
但是,一靠近洪欽珠,他也恍惚意識到一種熟悉的氣息。
那是魂魄獨有的氣息。
兩人回到人間的時間都很短,所以還能嗅到那股魂魄的氣息。
時間再長一點,就聞不到了。
“你是……”李通皺著眉,困惑地看著洪欽珠。
一種難以描述的熟悉感,卻不知是誰。
洪欽珠哈哈大笑:“原來是李通啊!好久不見!”
李通更加茫然,別人認識自己,而自己不認識別人,這得多尷尬。
不,這得多可怕。
啪的一聲,寶劍出鞘,頂住洪欽珠的脖子:“你到底是誰?小小年紀,怎麽會認識我?”
洪欽珠的臉瞬間綠了。
知道不能開玩笑。
借屍還魂的人,本來就敏感。
“姓王的,把劍拿開!”
李通一聽到“姓王的”三字,頓時如五雷轟頂。
那是不該存在於世上的人。
這個小孩能喊出這句話,說明是深知其底細的人。
“你是陳夏?”李通拿開劍,十分困惑地看著洪欽珠。
“易容了?”
伸手捏洪欽珠的臉,就像捏餃子皮似的,恨不得揪爛。
洪欽珠受不住,大喊:“住手,住手,我不是陳夏,我姓洪!”
不是陳夏,姓洪?
一個古老的名字瞬間從李通的記憶裏湧起。
“窩艸,居然是你!你也……”
兩人既驚訝,又欣喜。
想不到老熟人在這樣的情況下見麵。
“此地不好聊天,咱們去前麵借一步說話。”
將十一位馬匪的屍首丟下,李通騎著自己的馬,與洪欽珠一起揚長而去。
“你不是在大梁嗎?怎麽跑修餘國了?”
“我替宗門出了一趟遠門,辦點事,路過此地而已。我以為是當地自行領悟道法,剛剛踏入練氣境界的童子,是要去加入某個宗門,半路被一群匪徒圍攻,所以順手救了你。”
李通給自己倒了碗酒,問洪欽珠:“你能喝嗎?”
洪欽珠哈哈大笑,擺手:“我是小孩子的身體,不適合喝酒,算了吧。”
李通感覺很遺憾,下次喝酒不知是什麽時候。
洪欽珠將春雨鎮發生的事細細說清楚。
“我以為陳夏在劫難逃了,所以被迫用了這個身子。”洪欽珠非常感慨,“這孩子跟我有緣,應該是天意。”
李通冷哼一聲:“說得那麽輕巧,其實你就是見勢不妙,把陳夏給拋棄了。”
“唉,也算是吧。”
洪欽珠也沒否認,聳聳肩,陳夏也沒反對。
“在那樣的場合,陳夏早把我給忘了。”
“要是鳴蟬劍被那些元嬰大修得到,說不定就能感應到我。”
“我必須自救啊。”
李通隻是揶揄一下,並不是真的批評。
他們二人遲早要恢複人的身體,早晚的事。
洪欽珠其實並不想這麽早借屍還魂的,本來打算等陳夏進入厄土,獲得無量清淨果後,再回來,直接成為正道宗門弟子。
李通不知道還有此物,洪欽珠也不提。
免得給陳夏找麻煩。
“李兄,有空嗎?”
“你要做什麽?”
“送我去雲霄聖地,我想試試能不能加入中洲最大的宗門。”
李通嗤地笑了,就憑你?癡人說夢吧!
“不試試,怎麽知道不行?”洪欽珠振振有詞,“我們好不容易回來,不該找個更好的門派嗎?”
李通忽然有種很鬱悶的感覺。
嫉妒地說:“其實也未必要那麽高的門派,你就在老家,選個排名前三的,也行。”
“哈哈,不行,必須選全中洲排名前三的。”洪欽珠誌在必得的表情。
李通給自己灌了一碗悶酒。
當時著急忙慌,借了李通的身體。
後來,也後悔了。
既然能選,為什麽不選個更好的?
在更好的宗門,選個更好的身體。
洪欽珠歎了口氣:“其實吧,我們兩,離開陳夏,都是在他很危險的時候。”
言下之意,你李通也是大難臨頭各自飛,誰也不要說誰。
李通又灌了一碗悶酒。
當時,確實以為許重山不會放過陳夏,見到一具幹淨可用的屍體,就急忙借屍還魂了。
“算了吧,這些都不要提了,世上的事,哪有那麽如意完美的,我們能回來,就已很不錯。”
“對!”李通誠懇地點頭,那一點鬱悶,消了不少。
“我們都欠陳夏的人情。”洪欽珠很是感慨,“可惜我們現在修為低,跟不上他,幫不上忙。”
這話說得李通沒脾氣。
前世就止步於金丹,如今陳夏都元嬰中境,哪還能幫什麽忙,先管好自己吧。
聊了一陣,洪欽珠又回到開初的問題:“你能不能送我去雲霄聖地?”
這回不問他有沒有時間。
“我一個七歲的小孩,趕著大車,實在是過於引人注意,不方便出遠門。”
李通沉吟不語。
洪欽珠拿出三品劍,拍在桌子上:“就用這劍做酬勞,行不行?”
“扯淡!”李通怒道,“我們之間,不要開這種玩笑。”
洪欽珠急忙收起寶劍。
“我是為宗門辦事,走得那麽遠,已經很久沒有回去了。”
思忖了一會兒,說道:“好,我送你去,不過,我得先請個朋友,幫我回一趟大梁,把消息送回去。”
洪欽珠十分高興,拿起酒壇,倒了兩碗酒。
“其實我也能喝一點。”
“幾千年沒喝過酒,今天不管怎麽樣,也得陪你喝一碗!”
正在擦拭手上的劍,劍尖上滴著血。
一劍就將八個凡人斬殺,實在不算個露臉的事。
所以,那人把劍收好,徑直來到洪欽珠麵前。
“你是剛剛踏入練氣境的小孩,這是想去投奔宗門嗎?”年輕人臉上有點不高興,“你還小,為什麽不讓大人護送你呢?”
“你雖然能打得過普通人,但畢竟沒啥修為,若是讓凡人給殺了,豈不可笑,豈不可惜!”
洪欽珠抬頭看著年輕人,心中愕然。
此人身上有一股很熟悉的味道。
略略一想,恍然明白。
李通!
此人竟是李通!
也就是從前的王定宇。
因為王定宇比他早借屍還魂,所以李通並不知道洪欽珠,就是洪籌。
兩人當年都以魂體的形式,存在於寶劍、法寶當中,互相能夠感知,但很難用視覺去看。
洪欽珠想不到能在這個地方見到老熟人。
一時竟說不出話來。
李通以為是小孩被嚇到了,不敢說話。
但是,一靠近洪欽珠,他也恍惚意識到一種熟悉的氣息。
那是魂魄獨有的氣息。
兩人回到人間的時間都很短,所以還能嗅到那股魂魄的氣息。
時間再長一點,就聞不到了。
“你是……”李通皺著眉,困惑地看著洪欽珠。
一種難以描述的熟悉感,卻不知是誰。
洪欽珠哈哈大笑:“原來是李通啊!好久不見!”
李通更加茫然,別人認識自己,而自己不認識別人,這得多尷尬。
不,這得多可怕。
啪的一聲,寶劍出鞘,頂住洪欽珠的脖子:“你到底是誰?小小年紀,怎麽會認識我?”
洪欽珠的臉瞬間綠了。
知道不能開玩笑。
借屍還魂的人,本來就敏感。
“姓王的,把劍拿開!”
李通一聽到“姓王的”三字,頓時如五雷轟頂。
那是不該存在於世上的人。
這個小孩能喊出這句話,說明是深知其底細的人。
“你是陳夏?”李通拿開劍,十分困惑地看著洪欽珠。
“易容了?”
伸手捏洪欽珠的臉,就像捏餃子皮似的,恨不得揪爛。
洪欽珠受不住,大喊:“住手,住手,我不是陳夏,我姓洪!”
不是陳夏,姓洪?
一個古老的名字瞬間從李通的記憶裏湧起。
“窩艸,居然是你!你也……”
兩人既驚訝,又欣喜。
想不到老熟人在這樣的情況下見麵。
“此地不好聊天,咱們去前麵借一步說話。”
將十一位馬匪的屍首丟下,李通騎著自己的馬,與洪欽珠一起揚長而去。
“你不是在大梁嗎?怎麽跑修餘國了?”
“我替宗門出了一趟遠門,辦點事,路過此地而已。我以為是當地自行領悟道法,剛剛踏入練氣境界的童子,是要去加入某個宗門,半路被一群匪徒圍攻,所以順手救了你。”
李通給自己倒了碗酒,問洪欽珠:“你能喝嗎?”
洪欽珠哈哈大笑,擺手:“我是小孩子的身體,不適合喝酒,算了吧。”
李通感覺很遺憾,下次喝酒不知是什麽時候。
洪欽珠將春雨鎮發生的事細細說清楚。
“我以為陳夏在劫難逃了,所以被迫用了這個身子。”洪欽珠非常感慨,“這孩子跟我有緣,應該是天意。”
李通冷哼一聲:“說得那麽輕巧,其實你就是見勢不妙,把陳夏給拋棄了。”
“唉,也算是吧。”
洪欽珠也沒否認,聳聳肩,陳夏也沒反對。
“在那樣的場合,陳夏早把我給忘了。”
“要是鳴蟬劍被那些元嬰大修得到,說不定就能感應到我。”
“我必須自救啊。”
李通隻是揶揄一下,並不是真的批評。
他們二人遲早要恢複人的身體,早晚的事。
洪欽珠其實並不想這麽早借屍還魂的,本來打算等陳夏進入厄土,獲得無量清淨果後,再回來,直接成為正道宗門弟子。
李通不知道還有此物,洪欽珠也不提。
免得給陳夏找麻煩。
“李兄,有空嗎?”
“你要做什麽?”
“送我去雲霄聖地,我想試試能不能加入中洲最大的宗門。”
李通嗤地笑了,就憑你?癡人說夢吧!
“不試試,怎麽知道不行?”洪欽珠振振有詞,“我們好不容易回來,不該找個更好的門派嗎?”
李通忽然有種很鬱悶的感覺。
嫉妒地說:“其實也未必要那麽高的門派,你就在老家,選個排名前三的,也行。”
“哈哈,不行,必須選全中洲排名前三的。”洪欽珠誌在必得的表情。
李通給自己灌了一碗悶酒。
當時著急忙慌,借了李通的身體。
後來,也後悔了。
既然能選,為什麽不選個更好的?
在更好的宗門,選個更好的身體。
洪欽珠歎了口氣:“其實吧,我們兩,離開陳夏,都是在他很危險的時候。”
言下之意,你李通也是大難臨頭各自飛,誰也不要說誰。
李通又灌了一碗悶酒。
當時,確實以為許重山不會放過陳夏,見到一具幹淨可用的屍體,就急忙借屍還魂了。
“算了吧,這些都不要提了,世上的事,哪有那麽如意完美的,我們能回來,就已很不錯。”
“對!”李通誠懇地點頭,那一點鬱悶,消了不少。
“我們都欠陳夏的人情。”洪欽珠很是感慨,“可惜我們現在修為低,跟不上他,幫不上忙。”
這話說得李通沒脾氣。
前世就止步於金丹,如今陳夏都元嬰中境,哪還能幫什麽忙,先管好自己吧。
聊了一陣,洪欽珠又回到開初的問題:“你能不能送我去雲霄聖地?”
這回不問他有沒有時間。
“我一個七歲的小孩,趕著大車,實在是過於引人注意,不方便出遠門。”
李通沉吟不語。
洪欽珠拿出三品劍,拍在桌子上:“就用這劍做酬勞,行不行?”
“扯淡!”李通怒道,“我們之間,不要開這種玩笑。”
洪欽珠急忙收起寶劍。
“我是為宗門辦事,走得那麽遠,已經很久沒有回去了。”
思忖了一會兒,說道:“好,我送你去,不過,我得先請個朋友,幫我回一趟大梁,把消息送回去。”
洪欽珠十分高興,拿起酒壇,倒了兩碗酒。
“其實我也能喝一點。”
“幾千年沒喝過酒,今天不管怎麽樣,也得陪你喝一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