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年來幼兒園放學之後明珠就去舞蹈班學習舞蹈,每天早起練習老師教授的舞蹈。幼兒園放假的時候就在劇組之間奔波,小演員的競爭相對來說不是很激烈,明珠在表演上麵的天賦不錯,她自己又很努力學習表演,本身長的可愛懂事又能很快理解導演講解劇本所表達的意思並把它表演出來,所以慢慢的明珠從一開始沒有台詞到演譯主角小時候的戲份,後來直接擔任宮廷戲女主角的女兒戲份越來越多,電視劇播出後很多觀眾都說她演的靈氣逼人。就這樣名聲漸漸傳了出去,主動找她的演戲的劇組越來越多,也開始有大大小小的經濟公司開始聯絡她簽經濟合約。


    名氣大的經濟公司合約也更苛刻,雖然理解這些經濟公司要求付出多就要得到更多的心態,但是明珠覺得付出和收獲不成正比,她這一世對自己有一種謎之自信,總覺得僅憑自己也一定能夠成功做出一番事業,所以不想簽下這樣苛刻的經濟合約。可是如果就這樣拒絕這些經濟公司明珠以後就別想走演戲這一條路了。


    明珠把自己對經濟公司的要求對以後演繹道路的大概規劃全部告訴了父母,在父母的幫助下增增減減製作了一份合約,父母從這些大大小小的經濟公司來回篩選,找到了一家相對來說比較合適的公司。


    這家公司名為華辰影視有限公責任司,這家公司剛成立八年發展勢頭一直良好,是林氏集團二公子林正平在大學的時候獨立於家族成立的,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七十五的股份執掌公司大權,剩下的股份都持有在他幾個發小名下不參與公司管理隻等每年分紅。林二公子雖然出身豪門,但是家教甚嚴本身為人端方清正,物以類聚人以群分他的幾個發小也不是那種仗勢欺人的紈絝子弟,老板持身端正穩重睿智華辰自然發展良好,雖然公司是獨立於林氏集團但是林二公子的名頭還是能夠保護底下明星不被娛樂圈的潛規則所影響。


    經過雙方幾次交鋒彼此愉快地簽訂了經濟合約。合約規定華辰在明珠自願的情況下接管她的一切事物,無償培訓她各種藝能,為她接洽適合她的劇本活動,維護她的正麵形象,不可冷藏或故意接洽有損明珠形象的劇本和活動,不得過度消耗她的潛力,不得未經明珠同意轉讓她的經濟合約,若不能做出以上合同條約明珠有權要求賠償和無償解約。相應的明珠和華辰簽下了長達十五年四六分成的經濟合約。如若在未來這十五年中明珠達到一定的咖位還可以進一步調整合約,在合約期滿之後華辰有優先和她繼續合作的權利。


    有了經濟公司之後明珠明顯感到她的演譯道路比以前順暢了,劇組的咖位薪酬福利待遇都比以前高了幾個層次,對未來的演繹事業也有了明確的規劃,隻要按著這些規劃走下去她肯定能成為一個一線的實力派演員,現在明珠終於知道為什麽都說經濟公司要求苛刻可是還會有那麽多人擠破腦袋進去的原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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