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此後的人生與他無關
遠處星河滾燙,你是人間理想 作者:南鹿肥魚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兩個人在一起的意義是彼此鼓勵和支持,相互滋養和成長,互相給予能量,一起並肩去對抗這世界,而不是讓你失去熱愛生活的信念。
我以前總是講,談戀愛好難,怎麽這麽難,用盡力氣還是會把它搞砸。
我脾氣是真的不好,但是以前喜歡一個人得把所有脾氣收起來。我是想被哄的那個,可最後站在他樓下等他下樓聽一句抱歉的人是我。不隻如此先喜歡你的是我,我得千方百計引起你的注意,我得克服自己所有的忐忑不安,一路走近你。
喜歡得更多的是我,我得保持優秀,可愛,有趣。怕你覺得我索然無味,接著離開我。不願放棄的是我,我得用遍所有辦法,把每一次想要甩手走開的你,拉回來。
我後來才知道一段對的感情是不用這麽費力的。
我以前喜歡一個人,為他做了太多讓自己吃力和吃虧的事兒,但他還是離開了,不是我付出得不夠,問題在於,他本來就是錯的人。
朋友對我說過一句話:時間會幫我們做篩選。
這個朋友一路活得稀裏糊塗,談過一些很差勁的戀愛,但現在留在她身邊的,確實是真正適合她的人。
你跟真正適合自己的人談戀愛就會知道了,戀愛很簡單,不需要你非常努力去改變和挽留什麽,因為他本來就屬於你,是你的meant to be啊。
有句話太對了,會離開的都是錯的人。
我愛過一些人,其實到了很遲的時候才學會分辨愛,什麽是好的愛,什麽是不好的愛,在感情裏我不算天賦異稟的。但我發現那些不夠好的人,比如看似殷勤實則偽善的人,最後都會被我看清。
他們的內核是隨著時間一點一點暴露在我麵前的,一旦暴露,也就是看清了,其實你就知道,你此後的人生與他無關了。
抽離是自己的決定,我收回了撫摸過你的命運的手。是時間讓我看見了他究竟是什麽樣的人。時間最後會把對的人留在我們身邊,而對的人會讓你覺得一切都好容易。
所有中途跟你走散的人,讓你感覺卑微、無奈、痛苦的人,都是串場過客。
因為,跟對的人談戀愛是一定不會讓你感覺很難的。
對的人是讓你覺得什麽都很easy的人,跟他在一起的所有事兒,都順利得像命中注定。
我以前喜歡過的錯的人,沒有一個不是讓我大動幹戈的,讓我恨不能花掉所有的聰慧與熱情,用掉200%的力氣,跟命運爭搶一次又一次,留住飄搖的他。但他總是要走的。
那個樣子總讓人聯想起聲嘶力竭的呼喊,太苦了。
愛一個對的人就不需要這樣。
因為,好的愛總是自然而然,像一陣風,吹來就來了,直接往你懷裏鑽。你迎接一陣風的時候,從不用捏緊拳頭。
喜歡一個人的時候,對方的隻言片語,對我們來說都是一道閱讀理解題。
我一直覺得,喜歡這件事,是讓你變得不像你。和互相妥協,改變對方無關,是你發自內心地容易感動,變得細膩,能夠去感知曾經沒能感知的一切事物。
或許以前的你是個神經大條的人,但是當你有了喜歡的人,也會去觸摸冬天的雪,來回踏在秋天的落葉上,聽它們發出哢嚓哢嚓清脆的聲音,更能敏感細微地察覺到天氣的變化,因為你真的很想要同他,分享這些生活中的小確幸。
或許你性格溫吞,不愛講話,偏偏和那個人就是有很多的話講,可能因為你不習慣講話,很多時候不過是把一些話來回重複地說,還有一部分話簡單又無趣,但是你太珍惜同他講話的片刻了,因為你喜歡他。
我不知道是我的原因,還是事實的確如此,我總覺得錦上添花算不得什麽溫柔愛意,愛是啞巴說話,騙子真誠,弱者強大,膽小者勇敢。有一個人他出現,打破你的原則,成為你的選擇,你明明知道這樣不像你,你失去了至少一半自我,卻依然樂在其中,甘願就這麽傻下去。
最舒服的戀愛關係:“不搪塞,不敷衍,有爭吵,卻從未冷戰,事事有回應,件件有著落,行動勝過所有承諾,雙向奔赴才有意義。“
有人問過我,什麽樣的愛人最難忘。
我覺得應該不是最好看的,英俊美麗的臉是一種消耗品,就算在記憶裏它也在不斷磨損,而且總會有更好看的臉去替代。
也不是最有錢的,大部分人的物欲我覺得是一個拋物線,它會在一個階段後持續走低。你會慢慢有點佛係,在一個範圍內無欲無求。覺得啥名牌不名牌的,今天吃頓肉挺好。
大抵溫柔是最難忘的,一個人被人好好的溫柔的對待過,你再也無法忘記那種被尊重的相濡以沫感覺。五月南方的天,破破爛爛的旅店。愛人睡的迷迷糊糊在身後抱你。有空調26度,呼吸吹到脖子上你睜著眼睛。世界暫停,你整顆心運行。
什麽事他都說“沒事”。
什麽鍋他都說“我的”。
世界粗魯,不講道理。社交複雜,你頭很痛。有個溫柔的人把他的溫柔給你,足以抵禦世間一切惡意。
又或者你已經足夠強大,你就是那個溫柔的人。
我以前總是講,談戀愛好難,怎麽這麽難,用盡力氣還是會把它搞砸。
我脾氣是真的不好,但是以前喜歡一個人得把所有脾氣收起來。我是想被哄的那個,可最後站在他樓下等他下樓聽一句抱歉的人是我。不隻如此先喜歡你的是我,我得千方百計引起你的注意,我得克服自己所有的忐忑不安,一路走近你。
喜歡得更多的是我,我得保持優秀,可愛,有趣。怕你覺得我索然無味,接著離開我。不願放棄的是我,我得用遍所有辦法,把每一次想要甩手走開的你,拉回來。
我後來才知道一段對的感情是不用這麽費力的。
我以前喜歡一個人,為他做了太多讓自己吃力和吃虧的事兒,但他還是離開了,不是我付出得不夠,問題在於,他本來就是錯的人。
朋友對我說過一句話:時間會幫我們做篩選。
這個朋友一路活得稀裏糊塗,談過一些很差勁的戀愛,但現在留在她身邊的,確實是真正適合她的人。
你跟真正適合自己的人談戀愛就會知道了,戀愛很簡單,不需要你非常努力去改變和挽留什麽,因為他本來就屬於你,是你的meant to be啊。
有句話太對了,會離開的都是錯的人。
我愛過一些人,其實到了很遲的時候才學會分辨愛,什麽是好的愛,什麽是不好的愛,在感情裏我不算天賦異稟的。但我發現那些不夠好的人,比如看似殷勤實則偽善的人,最後都會被我看清。
他們的內核是隨著時間一點一點暴露在我麵前的,一旦暴露,也就是看清了,其實你就知道,你此後的人生與他無關了。
抽離是自己的決定,我收回了撫摸過你的命運的手。是時間讓我看見了他究竟是什麽樣的人。時間最後會把對的人留在我們身邊,而對的人會讓你覺得一切都好容易。
所有中途跟你走散的人,讓你感覺卑微、無奈、痛苦的人,都是串場過客。
因為,跟對的人談戀愛是一定不會讓你感覺很難的。
對的人是讓你覺得什麽都很easy的人,跟他在一起的所有事兒,都順利得像命中注定。
我以前喜歡過的錯的人,沒有一個不是讓我大動幹戈的,讓我恨不能花掉所有的聰慧與熱情,用掉200%的力氣,跟命運爭搶一次又一次,留住飄搖的他。但他總是要走的。
那個樣子總讓人聯想起聲嘶力竭的呼喊,太苦了。
愛一個對的人就不需要這樣。
因為,好的愛總是自然而然,像一陣風,吹來就來了,直接往你懷裏鑽。你迎接一陣風的時候,從不用捏緊拳頭。
喜歡一個人的時候,對方的隻言片語,對我們來說都是一道閱讀理解題。
我一直覺得,喜歡這件事,是讓你變得不像你。和互相妥協,改變對方無關,是你發自內心地容易感動,變得細膩,能夠去感知曾經沒能感知的一切事物。
或許以前的你是個神經大條的人,但是當你有了喜歡的人,也會去觸摸冬天的雪,來回踏在秋天的落葉上,聽它們發出哢嚓哢嚓清脆的聲音,更能敏感細微地察覺到天氣的變化,因為你真的很想要同他,分享這些生活中的小確幸。
或許你性格溫吞,不愛講話,偏偏和那個人就是有很多的話講,可能因為你不習慣講話,很多時候不過是把一些話來回重複地說,還有一部分話簡單又無趣,但是你太珍惜同他講話的片刻了,因為你喜歡他。
我不知道是我的原因,還是事實的確如此,我總覺得錦上添花算不得什麽溫柔愛意,愛是啞巴說話,騙子真誠,弱者強大,膽小者勇敢。有一個人他出現,打破你的原則,成為你的選擇,你明明知道這樣不像你,你失去了至少一半自我,卻依然樂在其中,甘願就這麽傻下去。
最舒服的戀愛關係:“不搪塞,不敷衍,有爭吵,卻從未冷戰,事事有回應,件件有著落,行動勝過所有承諾,雙向奔赴才有意義。“
有人問過我,什麽樣的愛人最難忘。
我覺得應該不是最好看的,英俊美麗的臉是一種消耗品,就算在記憶裏它也在不斷磨損,而且總會有更好看的臉去替代。
也不是最有錢的,大部分人的物欲我覺得是一個拋物線,它會在一個階段後持續走低。你會慢慢有點佛係,在一個範圍內無欲無求。覺得啥名牌不名牌的,今天吃頓肉挺好。
大抵溫柔是最難忘的,一個人被人好好的溫柔的對待過,你再也無法忘記那種被尊重的相濡以沫感覺。五月南方的天,破破爛爛的旅店。愛人睡的迷迷糊糊在身後抱你。有空調26度,呼吸吹到脖子上你睜著眼睛。世界暫停,你整顆心運行。
什麽事他都說“沒事”。
什麽鍋他都說“我的”。
世界粗魯,不講道理。社交複雜,你頭很痛。有個溫柔的人把他的溫柔給你,足以抵禦世間一切惡意。
又或者你已經足夠強大,你就是那個溫柔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