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先安頓我們,繼而又迷惑我們。
遠處星河滾燙,你是人間理想 作者:南鹿肥魚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時間先安頓我們,繼而又迷惑我們。
真的好喜歡自己生活的感覺,周末看書追劇,偶爾和朋友約著見麵。
不需要去照顧別人的想法,每天的時間都是自己來安排,想到了什麽就好好規劃一下去做。可能偶爾會覺得孤獨,但和朋友們聊喜歡的話題,煩惱都會輕飄飄的散開。
以前總覺得一個人意味著孤獨,逐漸才發現如果自己沒有好好生活的能力,那不管身邊有多少人都是孤獨的。喜歡一個人去公園散步,喜歡晚上聽歌,重要的永遠是要有製造快樂的能量。
「來自讀者投稿」:我和我的貓。
貓咪躺在我的床上睡著了,我看著他好可愛就躺在他旁邊,一邊摸著他的小腦袋一邊閉上了眼睛。
然後我忽然想到了一些不開心的事情,想著想著,忍不住哭了起來。
過了一會兒發現手裏毛茸茸的感覺不見了,睜開眼睛一看,貓咪站了起來,正直勾勾地看著我,我也看著他,忽然他就走過來站在了我身上,然後慢慢的趴下來,小手扶在我心髒的位置,頭枕在我身上。
我摸摸他,跟他說謝謝。然後把他抱下來放在旁邊。我翻了個身,側過身子躺著,他又走過來,身體蜷起來縮在我胸前,我一伸手就可以抱到他,就像小時候睡覺時摟著一隻玩偶。
他閉上眼睛被我抱著,那一刻我覺得他能敏銳地察覺到我的情緒,忽然不那麽難過了。
我最近看到一個熱門帖子還蠻觸動的。
一個姐姐說結婚10年,至今她都沒有體驗過“戀愛”的感覺,也從未喜歡過自己的老公。
她的原帖裏麵有很多細節都令人唏噓。“畢業到30歲之間的幾年就是不停在找工作、失業、相親中度過,因為我大齡未婚,父母整天唉聲歎氣,在相親無數個之後,找了個學曆比我低家庭條件比我差但人還算踏實的草草結了婚。”
“婚後日子還算太平,按部就班,有了孩子,在外人眼裏還挺幸福的。”
“後來時來運轉,收入漲了很多。我發現工作上可以努力,但在情感上始終是空白荒蕪的,我無法改變我真正的命運,我內心很缺愛,這讓我感到很悲哀。”
她說自己想過離婚,但站在世俗的角度又找不到什麽非離婚不可的理由,沒有出軌,沒有吵架,沒有冷暴力,夫妻之間友愛相助,隻是沒有愛。
每個月最輕鬆的時候就是來大姨媽,因為可以理所當然拒絕老公,拒絕性生活,不用配合演戲,睡覺之前不會有任何負擔。
她還寫道自己看到年輕同事秀恩愛不自覺發出的羨慕。
發帖子的姐姐今年40歲了。
她在30歲那年選擇和一個不愛的人結婚,婚後日子風平浪靜,沒有太多波折——如果不是看到她發出來的這些文字,或許生活中,他們也是大多數人眼裏幸福的模板,朋友圈裏相敬如賓的恩愛眷侶。
不知道,回到十年前,她還會不會做出同樣的選擇。
但這個帖子可以作為一種“鏡像的時空參考”,假設你今年30歲,麵對同樣的困境,你有能力承受未來的日子是這樣度過嗎?
說實話,我沒有。
我一直覺得,大環境裏那些所謂過來人撒過最大的謊,就是告訴你:和誰結婚都一樣。
如果真的和誰結婚都一樣,那我們還為什麽要結婚?
這句話的本質。
是生而為人,卻不曾體會過“人的滋味”。
一個人在情感上的缺失,是無法用任何東西填補的。
我建議女孩們在婚姻這件事上,不要相信什麽差不多得了的鬼話,和一個不愛的人結婚,就像每天重複做不喜歡的工作一樣,那種痛苦,是無休止的消耗。
也不要單純因為“他對我好”、“他看起來條件還不錯”這種表象因素,而立馬做決定,嫁給這個人,你要知道,感動在愛麵前根本不值一提。
我希望你在婚姻裏自私一點,選擇那個在一起開心、舒服、能夠同你越來越好的人。
而一個人,最可能的情況,就是在愛中變得越來越自信。
越來越發光發熱。
婚姻的開始必須先有愛,才會有後麵的包容、理解、遷就……
就像你喜歡吃一盤菜,如果它的味道讓你欲罷不能,你會自然忽略它的環境和服務態度;
相反,如果你是因為一家店鋪的裝修好而走進去,吃到難吃的東西,肯定不會再去第二次了。
確實,年紀大了,就過了那種聽天真、膩歪的「奶昔情話」的時刻了。
愛不再是一種輕飄飄的口頭禪。
我們需要的是更為篤定和紮實的“把對方放進未來裏”。
越是如此,就越要明白,沒有從天而降的至尊寶,先過好自己的生活比什麽都重要。
回到開頭那個姐姐分享的她的30歲,處在各種不如意裏,她選擇的方式是去結婚,某種程度上那是對自我不滿意的生活的一種逃避——看似圓滿,實則空洞,因為結婚從來就不是人生的終點啊。
你的工作、你的能力、你那一團亂麻的生活,不會跟隨著婚禮司儀的祝賀和繽紛的禮花而全部怒放開來。
這些年輕時隱形的小問題,會在多年後,成為你和自己理想生活的一道鴻溝。
所以建議那些30歲還沒遇到想結婚的人的女孩們,感情的事情順其自然,先去經營好自己的生活吧!
這樣無論將來身邊是誰,或者沒有誰,都能好好的,給到自我幸福和滿足。
愛情不是最重要的,結婚也不是最重要的。
讓自己開心才是最重要的。
這一生我們留給“自己”的時間很少,我不勸你早結婚,也不說什麽單身快樂一輩子,我隻希望你滿足於此刻的真實,庸常的日子裏,鮮活的過。
在那個對的人到來之前,相信愛,等待愛,學習愛。
我覺得愛一個人就要表達出來。
相信生活中大部分人可能都一樣,總是覺得表達愛本身是一件很羞澀,小心翼翼而又不好意思開口的事。
總認為即使自己不說,對方應該也能察覺到吧。可並不是這樣的,表達愛永遠是一件需要及時的事情。
喜歡一個人的時候,要表達,要讓對方知道。需要愛也要主動表達。不表達這一刻的感受,也許就永遠錯過了。錯過表達的機會,也許就錯失掉了有愛意回饋的時刻。
那還倒不如坦誠一點,大大方方的說出來。
然後認認真真坦率地去愛,在不愛了的時候也要大大方方地讓對方知道。
有話直說能解決百分之九十九的問題,而不是讓對方在不安和忐忑中被消耗被浪費。
愛意是溫柔的,也是需要勇敢的。
戀愛的本質是什麽?
其實就是把一切簡單的事情複雜化。
本來你可以快速決定看什麽電影,然後快速走進影院,現在不僅要考慮兩人的口味,還很有可能要等另一個人上廁所。
本來你可以洗完澡立馬睡覺,但現在你要和另一個人擠同一張床,躺在床上聊個幾小時,才舍得關燈。
本來你可以隨隨便便就吃一頓晚餐,但是因為對方的出現,你精心化了倆小時的妝,還提前兩天緊張地預定了餐廳的觀景位。
但正是這些“多出來”的部分,才讓你體會到了戀愛的快樂。
這種快樂是新鮮的,前所未聞的,被你們徒手創造出來的。
這也反麵證明了,如果一個人的出現,對你生活做出的改變是減法,那你可能就要考量他存在的價值。
比如你本來可以一個人開開心心去看電影,但是因為他的爽約,你不但沒看成電影,還在家生了一天悶氣。
你本來可以洗完澡立馬睡覺,卻一個人孤單地躺在床上,不僅沒睡著還失眠到天亮。
你本來可以隨隨便便吃一頓晚餐,卻因為他覺得什麽好吃的都食之無味,連一天三次的食欲都無法保證。
那這段感情就是完完全全逆向行駛的,有害身心健康。
一句話,不要愛那種把你生活變單調的人。
想和你一起吃很多很多頓飯,在我看來就是特別真誠的告白了。
我們可以一起吃飯,一起回家,在一起用不著刻意找話題,很自然的沒了脾氣說話也不用特別小心,你可以轉身不看前麵的路,有我做你的眼睛,找一個晚上躲在你家門口,我窩在你懷裏,看你喜歡的電影,還想和你做更多的事走更長的路。
我的願望很小還是想讓你聽到。
今天看到這樣一個話題:“是你的喜歡讓他特別了。”
其中有個回答是:“為什麽非要執著於一定是要是他呢?是別人也可以,他不特別,是你的喜歡讓他特別了,他在別人眼裏也就是泛泛之人。”
以前在家讀書的時候總會聽朋友提起自己的男朋友,每次提起都是兩眼放光。
有天中午和朋友一起去吃飯,她的男朋友突然來我們學校給她送了西瓜和奶茶,聊了幾句男生就趕著回學校了。
朋友咬著西瓜笑得合不攏嘴,我忍不住說了句:“不知道的還以為是吳彥祖給你送的西瓜呢。”
朋友把西瓜往我嘴邊一遞:“比吳彥祖送的還好吃,甜到不行。”
我拒絕了朋友遞過來的狗糧西瓜之後,問她:“這和其他的西瓜有什麽不同嗎?難道施的不是肥是糖精?”
朋友聽出我的調侃,笑著對我說:“西瓜是一樣的,可是是他送過來的,我就覺得這個西瓜比其他的西瓜都要甜,都要好吃,都要特別。”
當時還未能對朋友的話感同身受,直到後來遇見鑫哥,我才知道,特別的從來都不是那隨處可見,隨處可買的西瓜,而是那個提著西瓜走近的人。
他隻是個普通人,他做的事,買的東西也都是平凡而普通的,可因為你的喜歡,他成了來往人群中最特別的那一個。
夜空的億萬星辰中,我們總會覺得自己的那顆星星永遠都是最亮的。
以前每次下課,所有的人一起出大門,我總能在人群中一眼就看見鑫哥,然後搖著雯姐的手激動的說:“是鑫哥是鑫哥”。雯姐每次都是疑惑又驚訝的問我:“這麽多人,你是怎麽認出他的?”
其實,我也不知道我是怎麽在那麽多人中捕捉到他的身影的,我隻知道每次就算是一個背影,我也能準確無誤的認出他。
你的喜歡能讓他特別到什麽程度呢?他在的地方,所有的人都成了無足輕重的背景板。
就像《小王子》裏的小狐狸說的那樣:“遇見你之前,你就和普通人一樣,你不需要我,我不需要你,對你來說,我也是一樣;但是如果你‘馴養’了我,對我來說,你就是世界上獨一無二的了,我也是你世界裏的唯一。”
他在你的心裏無可代替,皆是因為你喜歡他。
以前鑫哥每次給我唱歌的時候,我就會分享給我的朋友,並附帶上一句:天籟之音。然後等待朋友回複的白眼。
我們總會覺得自己喜歡的那個人有千般好萬般好,說不完的優點,總覺得他笑起來也好看,皺眉也好看,一切的一切都好看。
想起以前看到過的一段話:“他本來渾身是光,有那麽一瞬間,突然就暗淡了,成為宇宙裏的一顆塵埃。我努力回想起他全身是光的樣子,卻怎麽也想不起來。後來發現,那是第一次見到他時,我眼裏的光。大家都是凡人,是你的愛為他鍍上金身。”
是你眼裏為他亮起的光才讓他在你的視線中耀眼奪目。是因為你的喜歡,才讓那個沒什麽不同的普通人變成了這個世界上最特別的存在。
真正可貴的是你獨一無二的那份愛意。
真的好喜歡自己生活的感覺,周末看書追劇,偶爾和朋友約著見麵。
不需要去照顧別人的想法,每天的時間都是自己來安排,想到了什麽就好好規劃一下去做。可能偶爾會覺得孤獨,但和朋友們聊喜歡的話題,煩惱都會輕飄飄的散開。
以前總覺得一個人意味著孤獨,逐漸才發現如果自己沒有好好生活的能力,那不管身邊有多少人都是孤獨的。喜歡一個人去公園散步,喜歡晚上聽歌,重要的永遠是要有製造快樂的能量。
「來自讀者投稿」:我和我的貓。
貓咪躺在我的床上睡著了,我看著他好可愛就躺在他旁邊,一邊摸著他的小腦袋一邊閉上了眼睛。
然後我忽然想到了一些不開心的事情,想著想著,忍不住哭了起來。
過了一會兒發現手裏毛茸茸的感覺不見了,睜開眼睛一看,貓咪站了起來,正直勾勾地看著我,我也看著他,忽然他就走過來站在了我身上,然後慢慢的趴下來,小手扶在我心髒的位置,頭枕在我身上。
我摸摸他,跟他說謝謝。然後把他抱下來放在旁邊。我翻了個身,側過身子躺著,他又走過來,身體蜷起來縮在我胸前,我一伸手就可以抱到他,就像小時候睡覺時摟著一隻玩偶。
他閉上眼睛被我抱著,那一刻我覺得他能敏銳地察覺到我的情緒,忽然不那麽難過了。
我最近看到一個熱門帖子還蠻觸動的。
一個姐姐說結婚10年,至今她都沒有體驗過“戀愛”的感覺,也從未喜歡過自己的老公。
她的原帖裏麵有很多細節都令人唏噓。“畢業到30歲之間的幾年就是不停在找工作、失業、相親中度過,因為我大齡未婚,父母整天唉聲歎氣,在相親無數個之後,找了個學曆比我低家庭條件比我差但人還算踏實的草草結了婚。”
“婚後日子還算太平,按部就班,有了孩子,在外人眼裏還挺幸福的。”
“後來時來運轉,收入漲了很多。我發現工作上可以努力,但在情感上始終是空白荒蕪的,我無法改變我真正的命運,我內心很缺愛,這讓我感到很悲哀。”
她說自己想過離婚,但站在世俗的角度又找不到什麽非離婚不可的理由,沒有出軌,沒有吵架,沒有冷暴力,夫妻之間友愛相助,隻是沒有愛。
每個月最輕鬆的時候就是來大姨媽,因為可以理所當然拒絕老公,拒絕性生活,不用配合演戲,睡覺之前不會有任何負擔。
她還寫道自己看到年輕同事秀恩愛不自覺發出的羨慕。
發帖子的姐姐今年40歲了。
她在30歲那年選擇和一個不愛的人結婚,婚後日子風平浪靜,沒有太多波折——如果不是看到她發出來的這些文字,或許生活中,他們也是大多數人眼裏幸福的模板,朋友圈裏相敬如賓的恩愛眷侶。
不知道,回到十年前,她還會不會做出同樣的選擇。
但這個帖子可以作為一種“鏡像的時空參考”,假設你今年30歲,麵對同樣的困境,你有能力承受未來的日子是這樣度過嗎?
說實話,我沒有。
我一直覺得,大環境裏那些所謂過來人撒過最大的謊,就是告訴你:和誰結婚都一樣。
如果真的和誰結婚都一樣,那我們還為什麽要結婚?
這句話的本質。
是生而為人,卻不曾體會過“人的滋味”。
一個人在情感上的缺失,是無法用任何東西填補的。
我建議女孩們在婚姻這件事上,不要相信什麽差不多得了的鬼話,和一個不愛的人結婚,就像每天重複做不喜歡的工作一樣,那種痛苦,是無休止的消耗。
也不要單純因為“他對我好”、“他看起來條件還不錯”這種表象因素,而立馬做決定,嫁給這個人,你要知道,感動在愛麵前根本不值一提。
我希望你在婚姻裏自私一點,選擇那個在一起開心、舒服、能夠同你越來越好的人。
而一個人,最可能的情況,就是在愛中變得越來越自信。
越來越發光發熱。
婚姻的開始必須先有愛,才會有後麵的包容、理解、遷就……
就像你喜歡吃一盤菜,如果它的味道讓你欲罷不能,你會自然忽略它的環境和服務態度;
相反,如果你是因為一家店鋪的裝修好而走進去,吃到難吃的東西,肯定不會再去第二次了。
確實,年紀大了,就過了那種聽天真、膩歪的「奶昔情話」的時刻了。
愛不再是一種輕飄飄的口頭禪。
我們需要的是更為篤定和紮實的“把對方放進未來裏”。
越是如此,就越要明白,沒有從天而降的至尊寶,先過好自己的生活比什麽都重要。
回到開頭那個姐姐分享的她的30歲,處在各種不如意裏,她選擇的方式是去結婚,某種程度上那是對自我不滿意的生活的一種逃避——看似圓滿,實則空洞,因為結婚從來就不是人生的終點啊。
你的工作、你的能力、你那一團亂麻的生活,不會跟隨著婚禮司儀的祝賀和繽紛的禮花而全部怒放開來。
這些年輕時隱形的小問題,會在多年後,成為你和自己理想生活的一道鴻溝。
所以建議那些30歲還沒遇到想結婚的人的女孩們,感情的事情順其自然,先去經營好自己的生活吧!
這樣無論將來身邊是誰,或者沒有誰,都能好好的,給到自我幸福和滿足。
愛情不是最重要的,結婚也不是最重要的。
讓自己開心才是最重要的。
這一生我們留給“自己”的時間很少,我不勸你早結婚,也不說什麽單身快樂一輩子,我隻希望你滿足於此刻的真實,庸常的日子裏,鮮活的過。
在那個對的人到來之前,相信愛,等待愛,學習愛。
我覺得愛一個人就要表達出來。
相信生活中大部分人可能都一樣,總是覺得表達愛本身是一件很羞澀,小心翼翼而又不好意思開口的事。
總認為即使自己不說,對方應該也能察覺到吧。可並不是這樣的,表達愛永遠是一件需要及時的事情。
喜歡一個人的時候,要表達,要讓對方知道。需要愛也要主動表達。不表達這一刻的感受,也許就永遠錯過了。錯過表達的機會,也許就錯失掉了有愛意回饋的時刻。
那還倒不如坦誠一點,大大方方的說出來。
然後認認真真坦率地去愛,在不愛了的時候也要大大方方地讓對方知道。
有話直說能解決百分之九十九的問題,而不是讓對方在不安和忐忑中被消耗被浪費。
愛意是溫柔的,也是需要勇敢的。
戀愛的本質是什麽?
其實就是把一切簡單的事情複雜化。
本來你可以快速決定看什麽電影,然後快速走進影院,現在不僅要考慮兩人的口味,還很有可能要等另一個人上廁所。
本來你可以洗完澡立馬睡覺,但現在你要和另一個人擠同一張床,躺在床上聊個幾小時,才舍得關燈。
本來你可以隨隨便便就吃一頓晚餐,但是因為對方的出現,你精心化了倆小時的妝,還提前兩天緊張地預定了餐廳的觀景位。
但正是這些“多出來”的部分,才讓你體會到了戀愛的快樂。
這種快樂是新鮮的,前所未聞的,被你們徒手創造出來的。
這也反麵證明了,如果一個人的出現,對你生活做出的改變是減法,那你可能就要考量他存在的價值。
比如你本來可以一個人開開心心去看電影,但是因為他的爽約,你不但沒看成電影,還在家生了一天悶氣。
你本來可以洗完澡立馬睡覺,卻一個人孤單地躺在床上,不僅沒睡著還失眠到天亮。
你本來可以隨隨便便吃一頓晚餐,卻因為他覺得什麽好吃的都食之無味,連一天三次的食欲都無法保證。
那這段感情就是完完全全逆向行駛的,有害身心健康。
一句話,不要愛那種把你生活變單調的人。
想和你一起吃很多很多頓飯,在我看來就是特別真誠的告白了。
我們可以一起吃飯,一起回家,在一起用不著刻意找話題,很自然的沒了脾氣說話也不用特別小心,你可以轉身不看前麵的路,有我做你的眼睛,找一個晚上躲在你家門口,我窩在你懷裏,看你喜歡的電影,還想和你做更多的事走更長的路。
我的願望很小還是想讓你聽到。
今天看到這樣一個話題:“是你的喜歡讓他特別了。”
其中有個回答是:“為什麽非要執著於一定是要是他呢?是別人也可以,他不特別,是你的喜歡讓他特別了,他在別人眼裏也就是泛泛之人。”
以前在家讀書的時候總會聽朋友提起自己的男朋友,每次提起都是兩眼放光。
有天中午和朋友一起去吃飯,她的男朋友突然來我們學校給她送了西瓜和奶茶,聊了幾句男生就趕著回學校了。
朋友咬著西瓜笑得合不攏嘴,我忍不住說了句:“不知道的還以為是吳彥祖給你送的西瓜呢。”
朋友把西瓜往我嘴邊一遞:“比吳彥祖送的還好吃,甜到不行。”
我拒絕了朋友遞過來的狗糧西瓜之後,問她:“這和其他的西瓜有什麽不同嗎?難道施的不是肥是糖精?”
朋友聽出我的調侃,笑著對我說:“西瓜是一樣的,可是是他送過來的,我就覺得這個西瓜比其他的西瓜都要甜,都要好吃,都要特別。”
當時還未能對朋友的話感同身受,直到後來遇見鑫哥,我才知道,特別的從來都不是那隨處可見,隨處可買的西瓜,而是那個提著西瓜走近的人。
他隻是個普通人,他做的事,買的東西也都是平凡而普通的,可因為你的喜歡,他成了來往人群中最特別的那一個。
夜空的億萬星辰中,我們總會覺得自己的那顆星星永遠都是最亮的。
以前每次下課,所有的人一起出大門,我總能在人群中一眼就看見鑫哥,然後搖著雯姐的手激動的說:“是鑫哥是鑫哥”。雯姐每次都是疑惑又驚訝的問我:“這麽多人,你是怎麽認出他的?”
其實,我也不知道我是怎麽在那麽多人中捕捉到他的身影的,我隻知道每次就算是一個背影,我也能準確無誤的認出他。
你的喜歡能讓他特別到什麽程度呢?他在的地方,所有的人都成了無足輕重的背景板。
就像《小王子》裏的小狐狸說的那樣:“遇見你之前,你就和普通人一樣,你不需要我,我不需要你,對你來說,我也是一樣;但是如果你‘馴養’了我,對我來說,你就是世界上獨一無二的了,我也是你世界裏的唯一。”
他在你的心裏無可代替,皆是因為你喜歡他。
以前鑫哥每次給我唱歌的時候,我就會分享給我的朋友,並附帶上一句:天籟之音。然後等待朋友回複的白眼。
我們總會覺得自己喜歡的那個人有千般好萬般好,說不完的優點,總覺得他笑起來也好看,皺眉也好看,一切的一切都好看。
想起以前看到過的一段話:“他本來渾身是光,有那麽一瞬間,突然就暗淡了,成為宇宙裏的一顆塵埃。我努力回想起他全身是光的樣子,卻怎麽也想不起來。後來發現,那是第一次見到他時,我眼裏的光。大家都是凡人,是你的愛為他鍍上金身。”
是你眼裏為他亮起的光才讓他在你的視線中耀眼奪目。是因為你的喜歡,才讓那個沒什麽不同的普通人變成了這個世界上最特別的存在。
真正可貴的是你獨一無二的那份愛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