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一旦動了真情還會忘記對方嗎。


    不自欺欺人地回答:會。


    你會從忘記他的樣子開始,慢慢連著他的聲音,他的動作,甚至他的名字,都一並忘掉。


    你們可能甚至沒有共同朋友,沒有使用同一種社交媒體。分開後,你可能靠著你們在一起時那短暫的一點點回憶渡過數年,如信仰,如至寶。


    但承認吧,有一天,你會難受,你會清醒,你會明白一切都已經過去了,你會自救。於是你拿起了一把無形的刀,把那個人狠狠的,從心裏割離。然後你會渡過一段非常消沉的日子。這段日子你沒有動力,沒有信仰,也沒有了他。


    再後來,你會發現,你之所以忘不掉,隻是因為你不想失去信仰,而他,曾是你的信仰。再再後來,當你閑來無事,想要回憶起他點什麽,你驚現,你已經忘了他的名字,他的動作,他的聲音,他的樣子。


    說不會忘記,那隻是活得還不夠久。一輩子,真的夠你忘掉好幾個讓你動真情的人的。


    我在親密關係中產生的大部分負麵情緒,都源於我自己或對方無端的占有欲。需要的同時也希望被需要,總喜歡把自己的意誌強加於人,以為彼此感情羈絆足夠深,就可以掌控對方,就不用保持安全距離。


    我很喜歡宋丹丹老師之前寫的一段話:“如果有一天,六十年婚齡的父母說他們要離婚,老公告訴我得了艾滋病,兒子抱回了他的私生子…那一天,我依然會拉起他們的手,摟住他們的肩,對他們說我還在這兒!因為我是真愛你,所以你有真自由。”


    多希望大家都能秉承這樣的原則相處,就是:我愛你,所以足夠尊重你,尊重你的生活方式,尊重你人生中每一個選擇,盡管我不讚同或不理解,但我一如既往地相信你、支持你、不幹涉你,並成為你堅強的後盾。


    我現在當然還做不到,但我希望自己能夠越來越灑脫一點。


    有一種女孩可能骨子裏是個淡漠的人吧。


    沒有特別喜歡的東西,沒有特別想得到的人,也沒有非做不可的事,不怎麽喜歡熱鬧,不喜歡孤獨也享受孤獨。


    雖然表麵上看著挺樂觀的,但她骨子裏其實是個帶著淡漠悲觀的人,所以凡事都想的比較通透,得到或者失去都不強求,但是會盡量去嚐試堅持做一些自己喜歡的事情。


    她說不出最愛的一部電影,說不出一首最愛的歌,說不出最愛的那個人,時常覺得人生沒有那麽有趣,偶爾也會質疑活著的意義,所以來自於別人口中或者書上的意義都不曾說服她。


    她知道除了父母,大多數人都是階段性的陪伴,所以不管什麽事都會往最壞的方麵考慮,這樣就算結婚不盡人意也能坦然的去接受它,正因為骨子裏的悲觀,所以用盡一切方式讓自己快樂的活著,快樂又平靜,可能生活節奏慢了一點,但慢一點也挺好的啊,太陽也不是一下就升起來的不管選擇什麽做些什麽過程怎麽樣,重要的是對得起自己結局好壞是自己認為的,也許別人覺得不好,可是自己喜歡啊!


    很不幸,被很多人誇獎過溫柔,但我自認並不是溫柔之人,甚至與溫柔二字相去甚遠,隻不過是溫聲細語讓別人有了誤解,左右不過是性格的缺陷,又對萬事有所敬畏,僅此而已。


    在我看來,溫柔固然是美好的詞語,它會讓人有如沐春風,舒服溫暖的感覺,讓人很想與之相處,不忍破壞在一起的一分一秒的美好。


    試問,誰又不喜歡沉溺於溫柔之中呢?


    但是很多時候,溫柔隻不過是別人退而求其次,暫時歇腳的長亭罷了。


    一切美好,都是付出了沉痛的代價,“溫柔”也是如此,痛而不言,苦而不語,怒而不發當真好嗎?


    在我看來,“溫柔”並不是誇獎,而是下定義給你,告訴你應該成為怎樣的人,“自我互動”後成為他人對自我社會角色的期待,讓自己受困於別人帶來的桎梏之中。


    在別人眼中,你就該大度,就該理解別人,體貼別人。要對別人有同理心,因為你是一個溫柔的,深明大義的,有力量的存在,你已經被銬上枷鎖,你就該如此,這仿佛成了你存在的應有之意。


    所以,要付出多大的代價才能配得上別人口中如此輕浮的兩個字。


    自己受到的傷害呢?該如何化解呢?當真不在乎別人的中傷嗎?要理解別人嗎?世上沒有那麽多的理所應當,哪有那麽多理直氣壯的應該,這些都是痛苦的根源,今生和此刻都是第一次,多說幾次憑什麽,活的自私一點,放肆做自己也挺好。


    當前段時間又有人說起,我覺得你是一個溫柔的人,我反駁他說,我並不是,我脾氣很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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