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慢熱的人。


    現實生活中,遇到合適的人其實很難,而我剛好又是別人眼中太挑剔的人,我以前也覺得,遇到喜歡的人太難了,連戀愛都是奢望一樣。


    除了喜歡,懂和陪伴更重要,可是當喜歡的那個人出現的時候,你其實就已經開始忘記自己的初衷了,我覺得日久生情和一見鍾情並不衝突,兩者都可以喜歡到內心深處,喜歡到骨子裏。


    我也是個強勢的人,越得不到的就越想得到。


    後麵想想我整個戀愛的過程,我真的感歎我自己為什麽這麽堅持。我真的是一步一步把他追到手的。但是我後來才知道,原來我之前隨隨便便說的話,他認真的聽了記了,並且還不動聲色的做了。


    世間最好的默契,並非有人懂你的言外之意,而是有人懂你的欲言又止。總會有人懂你的低頭不語,小心翼翼守護你的孩子氣,為你篩掉所有不值一提的悲傷。


    有人說,愛情到最後總會回歸於柴米油鹽,要找一個能一起生活的人。


    直到後來我們明白,愛情是要找一個相互懂得的人。懂你的言外之意,懂你的欲言又止。


    女孩子是一個情緒比較多的物種,而男孩子是一個不善於情感表達的物種,兩個人在一起,是源於喜歡,基於合適,但是要相處的舒服,一定是要相互了解,相互懂得。


    就好像,我給你打電話說我想你了,而你正好在忙,所以那句:“我想讓你陪陪我”便沒有說出口,匆忙的掛了電話。可難得的是,我沒說出口,但你依然明白了我的心意,你快速的安排了一下工作,十分鍾後,你電話打回來,說抽空陪我十分鍾,陪我說說話。


    就像那句話說的,一個不懂你的人,會用他認為好的方式愛你;一個懂你的人,會用你所需要的方式愛你。


    別等失去了再知道他對你多重要。


    不要等失去後,才學會珍惜,才知道過去的美好。


    人海茫茫,總是有無數個擦肩而過,不是每個相遇都能凝結成相守,相識一場不容易,相戀更是難上加難,有些東西一旦失去,你再也找不回來。


    很多愛情,隻有一次機會,那麽當那個人還在身邊時,請你一定要好好去珍惜,千萬別等失去了才想起他的好,才知道他對你多重要。


    和眼前人好好過,才會更加幸福,你想要的幸福就在身邊,切莫視而不見。


    一輩子是一種承諾,更是一種運氣,願你我珍惜身邊人,心懷暖陽,向光而行。


    曾經在網上看到一個問題:“愛對了人是什麽樣的體驗?


    有個回答是這樣的


    “我以為我要一路小跑才能跟上他,但我發現他竟然放慢了腳步等我,在他麵前,我不需要成為更好的人,隻需要做自己就好


    在他麵前,你可以胡鬧,可以任性,可以簡簡單單地做自己,不需要太過獨立懂事,不用隱忍受委屈。


    隻有愛對了人,才敢肆無忌憚地做自己,因為他會接受全部的你。素顏的樣子,精致的樣子,猙獰的樣子,溫婉的樣子,他都會喜歡。


    所謂愛一個人,無非就是愛他(她)全部,不僅愛她的閃閃發光的優點,也愛她的脆弱猙獰和不堪。


    這讓我想起一句話有人喜歡你綁著頭發的樣子,有人喜歡你披著頭發的樣子,於是你猶豫到底該綁著還是披著,可是你忽略了真正喜歡你的人,喜歡你所有的樣子。


    即使你天性敏感,性格自卑,容易崩潰,愛你的人也不會介意,他願意接受你的一切。


    他會治愈你的敏感,治愈你的脆弱,治愈你的內心。


    你會不會為了你愛的人放棄你喜歡的事?


    大家都渴望愛情,都想要一個可以陪伴在身邊很久很久的愛人,互相支持,彼此取暖。


    但是我們也必須要明白,愛情並不是我們生活的全部,必須要明白這句話“即使很愛你,但我不會放棄我的人生。”


    在真正的愛情中,雙方都不必為愛的人剪掉飛翔的翅膀,而是為其插上另外一對翅膀,任其在喜歡的天空裏飛得更高更遠。


    不管愛的有多深、有多久,都不要在愛情裏迷失了自己,這才是最最重要的。


    為愛的人放棄自己喜歡的事,放棄自我,真的挺傻的,但不管你作出了什麽決定,一定要對這個決定負責,並要有願意承擔它帶來的後果的決心。


    感動是不是愛情?


    瞬間的感動是心情,不是愛情。隻通過感動得來的愛,不是真愛。


    真正的愛情需要經曆過時間的考驗,才能擁有,隻有真正經曆過風雨的愛情才能長久。


    感動更像是偶爾的調味品,但能確定的是,其一定不會貫穿愛情始終。


    在愛情中僅僅隻有感動是不夠的,換句話說,感動不一定是愛,但愛其實是需要感動的,飯菜如若沒有了調味品,清湯灌水自然也沒有什麽吸引力。


    堅持下去,感情沒有明確的界限,說不定哪天感動就會變成深愛了,隻管用心去做好自己的角色,尋得一個皆大歡喜的結局也有可能。


    和朋友聊天。


    她說,不知道怎麽了,自己對愛情失去了熱情,不是不向往而是不追求了。


    如果有合適的,且一切時機都不錯,自己也願意進入戀愛狀態。但如果沒有,自己不會主動去創造這樣的時機。


    自己對某個男生有好感,恰好他單身並且也喜歡自己的話,那麽可能會去接近一下,看有沒有交往的可能。


    但如果對方從來沒有表現出好感,自己絕對不會去打破相安無事的狀態。就像愛情變成了一個茶點,雖然吃上會很甜蜜,但不吃也好像沒關係。


    她的感慨讓我想起我另一個朋友,一個和我同樣年紀,卻永遠充滿活力,喜歡笑,沒心沒肺的女孩兒。


    她喜歡上誰就會直接表白,要是被答應了就高高興興、全身心投入到愛情裏麵。


    被堅決拒絕了也不會糾纏,回到之前相處模式,和對方是什麽關係還是什麽關係,態度不會改變。


    而且那些男生也不見因她曾經喜歡過自己,對她有厭惡或躲避。


    她說,愛情很美好,我們在最想要它的豆蔻年華被禁止擁有。在允許接受的花信年華卻不再狂熱了。


    難道要等到以後,心髒徹底不再為誰猛烈跳動的時候,才後悔沒有一段可供餘生回味的美好記憶嗎?


    我想,是呀。


    在大家都相對成熟的現在,即使對方不喜歡你,也不會在正常相處中對你表現出反感和排斥。


    你就大膽去做自己,去表達喜歡就好了。隻要不要給對方造成負擔,發現自己被喜歡,被認可,我想對方也是開心的。


    大二的時候,我也遇到了那個讓我心動不已的人,可是事與願違,他的舉動讓我覺得,他並不喜歡我。我當時也沒有勇氣,不敢明說,才幹出一係列蠢事。


    他是大我一屆的學長,他很優秀,他特別好接近,在大家看來,真的是對所有女孩都一視同仁啊。


    我喜歡他我也裝作平平淡淡,語氣豪邁得像不喜歡一樣,隻有自己知道對方主動聯係的時候恨不得把床蹬翻幸福的模樣,剛開始的時候我隻是開始裝偶遇,後來我開始給他送早餐,漸漸,我開始約他吃飯,看電影,但我從來沒表達過自己的心意。


    我也愛麵子,為什麽直男可以蠢成這個樣子??


    他真的感受不到嗎,不,其實他知道,隻是不願意說出來。我漸漸的明白他的意思,我開始心灰意冷,我開始不聯係他,我想等他來聯係我。


    但是,沒有。


    我忍不住了,淩晨三點,天很黑,我真的攢積了超大的勇氣,才聯係他,在樓下等他,但是我很倒黴,我們宿舍其實隔著幾條馬路,我來到了他樓下,他去到了我樓下。


    見到他的時候,已經下起了雨。


    隔著一道欄杆,他站在了樓上才看到我,我已經一個星期沒聯係他了,我忍不住了,他無視我的喜歡,這種感受太委屈太難受了,我沒有其他話說。


    “我喜歡你啊,你真的不知道嗎”


    “先別表白了,下著雨啊,趕快先進來”


    “我不!是傻子嗎?這麽久了真的感受不到嗎?”


    “我知道我都知道!”


    然後飛奔下來拉著我跑了進去,我思前想後著…怎麽就把心裏話說出來了,這該死的氣氛應該怎麽處理?他細心的給我倒水,擦幹頭發,我突然間也就懂他的意思了。


    其實,全部的你以為真的隻是你以為,你胡思亂想的同時他其實也在胡思亂想,但是感情最奇妙的地方,就是它不受控製,喜歡就像力一樣,是相互的。玻璃平視什麽都看不見,但是隻要有一道陽光調整一下角度,就會光芒四射,對人的喜歡也是一樣的,往往隻要勇敢一點,就可能沐浴幸福。


    “憑什麽你喜歡我,我就一定要回應你?”朋友在我麵前抱怨。


    我問她怎麽了?


    她說有個男生喜歡她,自己都明確拒絕了好幾次了,這個男生不但沒有及時收手,還“加大馬力”,給自己製造各種“驚喜”,稱絕對不會放棄。


    有一次周末,男生沒有事先告訴她,直接打電話說在某某電影院門口等她,已經買了票。


    同事前一天去爬了泰山,又想著正好是周末,想好好睡一天。男生突如其來的約會,讓她很尷尬,她覺得男生這樣很沒禮貌。


    男生還覺得自己很委屈,斥責同事,說:“你不就是仗著我喜歡你,覺得了不起嗎!”


    “我真沒覺得有什麽了不起!你要覺得,麻煩你自己把尊嚴收一收!”同事跟我說,“他以為自己很專一,很有毅力。可是事實上我真的很反感!同樣都是人,我為什麽不能選擇不被喜歡?!”


    同事的這句話讓我陷入沉思。


    我們一直以來都覺得別人喜歡自己就好像自己占了便宜,別人委屈了。


    總害怕自己一言一行會不會傷害到對方。


    甚至有些心腸很軟、不知道怎麽拒絕的女生還會選擇將就著試試。


    實際上我們忘了,單方麵的喜歡本來就是對方的事。你喜歡我是你的事啊,我如果沒有同樣的意思,給個回複就好了,憑什麽一定要給回應呢?


    你喜歡我,我已經知道了。並且在你告訴我的那一刻,一定會開始考慮我們合不合適。


    如果我拒絕了說明我們不合適。


    你堅持幾天,我會知道你不是開玩笑,我會慎重考慮咱倆的關係;


    但你堅持三月半年的,而且還是在我明確拒絕的前提下,我就覺得是糾纏了。


    “你念念不忘,我得考慮下;你持續念念不忘,我可能非常惱火,絕不回響也是可能的!”


    我希望所有成年人都能明白一個社交禮儀,那就是:愛一個人可以和他無關,特別是當對方不想與你有關的時候。


    童話故事裏,相愛的人不管曆經多少磨難,最後也總會在一起,但現實生活不是童話故事,現實中每天都在上演遺憾和告別,真實卻無奈。


    後來才恍然明白:


    愛而不得原來不過是人間常態,有些人注定隻能用來懷念。


    還記得陳奕迅曾經開過一場特別的演唱會:是專門的情侶場。


    他提前一年預售了自己的演唱會門票,僅限情侶購買,一人的價格可以獲得兩個席位,當然,一份情侶券由男生券和女生券構成,戀人雙方各自保存屬於自己的那張券,一年後,兩張券合在一起才能生效。


    當時票賣的很快,因為情侶雙方都很堅定彼此都是要走一輩子的人,一年,又算得了什麽呢。


    可是,到了第二年,卻空了好多位子,陳奕迅麵對那些空空的座位,唱了那首《明年今日》。


    演唱會當天,真的是用現實演繹了愛而不得、聚散有時不過是人間常態。


    在一起時都是拚盡全力想要一輩子,可是,當麵對結局的時候,才明白,不過是短暫的擁有了一下,愛與不愛,都要分開。


    比起悲傷,更多的是遺憾。


    愛因為是你才值得。


    宮崎駿說:“我愛你不是為了摟摟抱抱,而是情不自禁的在乎你,關心你,惦記你,想懂你,不是因為我執著,而是因為你值得。”


    喜歡不是隨隨便便就可以開始和結束的事情,我可以對人無止境的好,我可以愛任何人,前提是你值得。


    我愛你本來的樣子,你做你自己就已經很有價值了。


    因為是你,我才決定戀愛,因為愛你,所有的千回百轉都是值得。因為我願意,我才能在浮躁的社會裏,跟你從柴米油鹽走向三餐四季。


    希望餘生都是你,你若一直在,我便一直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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