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千萬人之中遇見你,於時間的無涯荒野裏,沒有早一步,也沒有晚一步,輕輕的嗬一句:哦,原來你也在這裏…


    離群所居者,若非神明便是野獸,但偏我貪戀這一口人間煙火氣。任由世界不停的喧囂,我隻想與你一起欣賞此刻煙花綻放的美好…


    戀愛到什麽程度可以結婚,其實沒什麽可說,很快結婚也好,戀愛很久也罷,看個人選擇。


    但是,一定要注意一點,結婚人品絕絕對對第一位,最最最重要!千千萬萬不要被一些甜言蜜語擾亂了心智。


    不論以怎樣的形式在一起,彼此內心能夠緊緊纏繞,就行了。很快就走進婚姻或許帶點衝動,但是相比較閃離的,一定是經過了深思熟慮。


    有時候與其彼此消耗,不如分開對大家都好。


    在婚姻麵前,最好多交往多了解,畢竟離婚和分手還是有很大區別的。可以很快確定戀愛關係,但是婚姻是一輩子的事情,還是要深思熟慮,深思的地方,不是你們有多好,而是你們可以不好的程度,你能接受嗎?


    要記住,一輩子的事情錦上添花不難,但是接受彼此差異化的程度,可不是誰都行的!


    我認為好的戀愛是彼此都在自己未來的規劃中,相互信任,相互依賴,雙方家長都很滿意,並且態度都很積極,很樂意兩個人在一起。


    戀愛到結婚是一個很漫長的過程,兩個人能走到婚姻的殿堂,不僅僅是因為愛,更重要的是因為責任和習慣,想一輩子對心愛的人負責,習慣了生活中有另一半的存在。


    在當下,我們太容易對一個漂亮的人心動了,但是心動歸心動,能不能融入自己的生活卻是另外一回事。當兩個人都習慣了對方的存在,把彼此之間的愛變成習慣,到這個時候,別人就很難從中途進入你們的生活,你們的感情也才是最安全的。


    當然,戀愛到婚姻最不能缺少還有經濟基礎,兩個人工作穩定,收入穩定,有一個可以安心生活的地方,一屋兩人三餐四季。


    愛情是理想,婚姻是現實,最好的一輩子,是既有乍見之歡,也有久處不厭,最後祝願所有人都能夠如願以償,可以遇到生命中那個對的人,平平安安,相伴一生。


    等待是一段很好的增值期。


    有的人35歲碰到愛情,那是正當好年紀,有的人70歲碰到愛情,那也是正當好年紀,你活過一次,理直氣壯,心蹦蹦跳,熱血澎湃,那才有意思。


    沒意思的是,你25歲匆匆忙忙結婚,受了委屈,回頭怨自己傻,以為婚姻不過如此。


    希望你的結婚是因為碰到對的人,希望你的結婚是因為愛情。


    故事1


    我一直都覺得女生都是那種特別敏感的。


    尤其是在自己喜歡的人身上,就很容易感知到對方是不是真心的。


    可是女孩子也偏偏都會被喜歡蒙蔽了眼睛,有時候太過於喜歡一個人,就往往會忽略掉另一個人沒有那麽喜歡你。


    我大學時認識了一個姑娘,長相算是女孩中好看一點的了,能力也很強,但性格裏就是有些自卑,尤其是在她後來交了一個很好看很招人喜歡的男朋友,就更自卑了。


    他們倆談戀愛不像很多校園情侶一樣,沒有經常一起上下課,也很少一起在餐廳吃飯,就偶爾牽手在校園裏壓馬路都很少有。


    但我卻經常能看到那個男生和其他女孩子有說有笑地從餐廳教室走出來,雖然沒有什麽親密的舉止,但看起來就覺得很奇怪。


    我和那個姑娘提到過幾次,但她總是笑著說沒關係,不停地說自己要做一個好女朋友,不能懷疑他,要相信他,給他空間。


    後來也是真的沒多久兩個人就分手了,姑娘約我吃飯的時候,很委屈地跟我說,我都努力做到最好了,給他自由相信他什麽都聽他的,為什麽他還會和我分手,喜歡上別的女孩。


    我隻能跟她說,在愛情裏,可能“懂事”、“好”這兩個詞很難在付出之後收到對等的回應,太懂事或者太好,就很容易被辜負。


    三四年前,我談戀愛的時候也處處扮演著一個懂事的女朋友的角色,那時男朋友和別的女生聊天,很很久才回我消息,我都不會懷疑他,甚至從不和他吵架。


    那時的我是真的發自內心地去相信他,總覺得不應該去懷疑一個我愛的人。


    但後來呢,他對我的喜歡越來越不明顯,我的感知也越來越強烈。


    就比如牽手這件事吧,我和他在一起了將近三年,但就牽著手一起在馬路上走過兩次。


    第一次是我們剛上大學的時候,一起去了一個新的城市,中秋節放假的時候我坐了兩個多小時的車去找他玩,那天很開心,我們兩個人都不是很認路,為了找一家飾品店,一起牽著手壓了很久的馬路。


    第二次是那之後了,我去他們學校找他,我們兩個人一起牽著手從東門走到了西門,在路上他突然看到了認識的同學,就立馬鬆了手,快走了幾步,和我拉開了距離。


    但曾經的我真的太喜歡他了,覺得他不願意公開也沒關係,互相喜歡就夠了,可是現在才知道,那就是不夠喜歡啊。


    記得那時候特別流行在朋友圈裏發兩個人的牽手照,但我一直都沒有,每次想拍的時候都會被他拒絕,後來趁著他沒注意的時候在海邊拉著他的手偷拍了一張,發朋友圈的時候,還小心翼翼地屏蔽了他。


    其實,牽手這個小小的動作真的太能檢驗兩個人的感情了,喜歡的人會緊緊地拉著你,所有有意識和無意識的時候都會緊緊地不鬆開。


    我和現在的男朋友在一起的時候,無論去哪,去見誰他都會緊緊地牽著我的手,和朋友在一起的時候,會不鬆手地一直拉著我,仿佛一鬆手我就會走丟一樣。


    你看,喜歡和不喜歡真的太明顯了,不喜歡你的人不但不想牽著你的手,就連走路也要和你隔上好幾米,生怕被認識的人看到。


    有句話說得好,喜歡就是明目張膽,那麽不喜歡呢,是支支吾吾,躲躲藏藏。


    記得以前朋友一直和我說,喜歡這件事,是讓你變得不像你,是啞巴說話,騙子真誠,弱者強大,膽小者勇敢。


    是有一個人的出現,讓你打破原則,讓你變得不像自己,卻依然快樂。


    講真,在我之前談戀愛的時候都沒體會到朋友說的這些,的確會變得不像自己,但卻不會快樂,因為總是在想盡辦法去討另一個人歡心。


    但在遇見現在的另一半之後,就覺得互相真實地相處才是好的愛情。


    我們兩個人經常爭吵地天翻地覆,但每次吵架之後,他都能放下一切,來哄我,我也會好好地坐下來和他道歉。


    就是那種,坦誠地吵架,把心底裏的不快都說清楚,吵完再認真地擁抱。


    我之前羨慕過很多人的愛情,覺得互相妥協是愛,彼此炫耀是愛,但現在真的覺得,認真爭吵,再認真道歉和好才是愛情最好的樣子。


    如果一個人都不給你吵架的權利,讓你不敢同他吵架,在你剛要準備開口大聲說話時,他就很快地消失,那其實他可能沒有那麽喜歡你。


    感情這件事,真的不會因為你對他對好,他就會多喜歡你,有的時候隻需要幾個細微的動作你就能看清所有。】


    故事2


    怕啊,但也沒在怕的。


    淩晨三點半,刷到一條朋友圈,有人問:「還有活著的嗎?」


    我平時很少評論,但我毫不猶豫地敲上了「還有」這兩個字,即使我和他一點都不熟。


    熬夜的人其實除了占有比常人更多的夜晚時間之外,內心的情感流動也比白天翻了個倍。他們內心一邊為搶來的時間竊喜,一邊頭疼不已。我們趁著這時候看劇刷微博,其實也不幹什麽有意義的事,但就是不願放下手機立地成佛。


    同時,在夜裏找到陪伴也是很難的,大家第二天有課有考試,大多這時候已經睡了。但獨自熬夜就像幹壞事的時候沒人一起,是一件很讓人惶恐的事。


    以前看到過一個微博說:「晚上過了那個該睡的點還不睡,神經就會特別興奮,於是要麽靠著微弱屏幕光消磨無聊,要麽對著天花板懊悔。」


    上麵這種情況大部分人都經曆過,甚至在腦子最活躍的時候,我們能夠感受到神經的抽動。但那一刻,其實我們是怕死的。


    尤其是看多了那些年輕人熬夜猝死的新聞,更是推人及己,四麵八方湧來恐慌和害怕,但隨著那陣抽動的過去,一切又重歸平靜,我們又繼續對著把臉照得徹亮的手機,開始了新一輪的夜間戰役。


    所以我要告訴他,還有人和他一起危害健康肆意妄為地從命運手裏搶奪多一些時間,用於娛樂用於一些無意義的事,好讓他覺得不那麽愧疚不那麽寂寞。


    不過那晚他並沒有響應我的安慰,反而在第二天的早上十一點回複我:「你回我的時候,我剛好睡著了。」


    我開始思考這無止境的熬夜都是為了什麽,是因為我們終於熬過了目中無人勇往無前的三年高考,所以我們才會在二十歲邊上的大學宿舍裏使勁躁著嗎。


    因為脫離控製了,所以盡情揮霍。


    三點睡七點起,護膚完了接著熬,斷電也限製不了我們的想象力。今晚雙十一,我們熬;明天高數考試,我們熬;深夜有球賽,我們熬;喜歡的人不再回複,我們熬;喜歡的人回複了別人,我們也熬。


    最後我們通過大家的不懈努力,把「修仙」從暗號熬成了熱門詞語。


    不過直到我去年得了神經衰弱,變得沒法社交沒法靜坐沒法思考也沒法抱怨,我才知道,這一切都隻因我們暫時仍然處於健康狀態。


    其實不隻我一人病過的。


    我有個得膽結石的室友,這事還是前陣子無意中聽到她和媽媽打電話的時候我才知道的。


    在那之前,我都以為隻有大腹便便的中年男人才會得膽結石。


    可我發現生病後的她照樣吃辣照樣熬夜照樣喝酒,該幹的她都沒少幹。


    我問她:「你不用注意點嗎?」


    她不以為然地回答我:「反正現在不疼。」


    疼起來是真疼。隻是沒擺在眼前的疼,都帶著些虛無縹緲的意味。


    誰知道它到底來不來呢。


    當代年輕人,常幹一些口是心非的事。嘴裏說著養生實則隻是病痛後的短時間後遺症,一旦試了一陣子發現收效甚微就甩手不幹了。或是堅持了很久之後,突然有一天破了戒,就再也收不回來了。


    別人對我們身體的傷害叫做虐待,可我們好像把自己的所作所為看作暴力美學。


    我最近一直在想一個問題:到底要多大的病才能讓我們痛改前非?


    答案是未知。


    我知道現在生病,或者說生大病,對我們這群雖然沒什麽朝氣但一肚子火氣的年輕人而言,尚可以稱之為小頻率事件,但很快,隨著袋子我們不斷取出袋子裏的綠球,又不斷丟入紅球,最終我們取出來的,就都會是紅球了。


    那時候,可就來不及了。


    我們對健康的大手筆揮霍本質上是對手中剩餘時間的揮霍。我們不怕,因為覺得放肆幾年之後還能補,現在的狂歡是為了不留遺憾。


    但讓人恐慌的是,你不知道時間會停在哪條路邊,會是終點線那嗎?如果我們的車不斷漏著油,究竟還能開到哪?真的不害怕生命突如其來的刹車嗎?


    我把這些問題都丟給那個滿嘴「修仙」的師弟,他左手握著一點點的波霸奶茶,右手正在做ppt工作,看我在等待,他回過頭望了我一眼,說:


    「怕啊,但也沒在怕的。」


    我以前特別在意別人的眼光。


    不懂得拒絕別人,習慣性小心翼翼,發脾氣前首先考慮的是會不會影響到別人,偶爾刷到文章下麵的惡意攻擊會難過好幾天。


    談戀愛也是,不管誰對誰錯,最後被愧疚感包裹的總是我。被動的接受很多,繼而失去一部分體麵、隱私和自由。我曾經最怕聽到的一句評價是“性格好”。這句話給我帶來的約束在於,我不得不割讓一部分的我,給這個我不那麽喜歡的世界。


    直到現在,我都必須承認,自己還是沒有辦法完全做到不在意,可那又怎樣呢,我開始試著肆無忌憚的表達與輸出,穿所謂的“奇裝異服”,去做許多別人不理解但自己覺得很開心的事情。夏天過去之前,我在胳膊上紋下代表純真不變的小王子,惹來一堆非議,原來都2121年了還有許多人覺得“女孩子就該是什麽樣子”。


    說這些,不是為了證明什麽或反抗什麽。


    更不是教唆你們變壞,而是努力看清楚自己內心的真相,帶著尊嚴,詩意的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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