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
遠處星河滾燙,你是人間理想 作者:南鹿肥魚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好像現在談戀愛越來越難了。
成年人要生活就需要為許許多多的事情分心,難以再為感情投入那麽多的時間與精力,也免不了權衡思量產出與成本的關係。
也有的人就是單純地對一段穩定的關係沒什麽向往,隻想要一些casual date和casual sex。
更多的是我自己出了問題,我總感覺已經把這輩子既定的「信任」用光了,和一個人從相識到熟悉,構建默契,醞釀感情,這中間每一個環節都讓我感到懷疑與不適,可想而知的是我的「不信」也帶不來對方的「信」。
戀愛真的太困難了,發朋友圈記錄戀愛日常這種事情我怕是再也沒機會做了,估計會努力掙錢然後去相親,找個和我差不多有錢的,「合適」的人,直接在朋友圈發兩張結婚證就完事了。
“一個人,風塵仆仆地活在這個世界上,要為喜歡自己的人而活著。這才是最好的態度。不要在不喜歡你的人那裏丟掉了快樂,然後又在喜歡自己的人這裏忘記了快樂。”
人生不易,別讓那些不喜歡你的人,消磨了你的一生。最好的做法無非是:不客氣,不討好,不在乎。
活得明白的人,從來不會因為別人的刁難而委屈自己。他們敢於說不,他們知道,不是所有的柔軟和妥協都能換來別人的友善。
回看鬆子的一生,是孤獨的,悲慘的,在悲劇的背後,你會發現她把自己的姿態放得太低了,從未好好愛過自己。
“愛自己才是終生浪漫的開始。”眼裏沒有你的人,不必放在心上。不要遷就不喜歡你的人,不要迎合眼裏沒有你的人,更無須為了取悅別人而失去自己。
不管你活成什麽樣,總有人不喜歡你。所以當你活成真實的自己時,同樣還是會有人喜歡你,有人不喜歡你,但是你會更喜歡你自己。
這個世界上隻有三種人:喜歡你的人,不喜歡你的人和陌生人。最傻的事,就是跑到不喜歡你的人那裏去問為什麽。
願我們都能活出真實的自己,不客氣,不討好,不在乎!不虧待每一份真心,也不迎合每一份冷漠。
現在越來越覺得新鮮感真的好廉價啊。許多時候隻要看一眼照片,聊一會天,或者對方表現出有一點稍微吸引你的地方。你就會下意識地產生好感和毫不猶豫地表達喜歡。這樣的新鮮感真的好消耗精力和期待啊,不止消耗自己的還浪費對方的。
我一直認為,喜歡一個人。就一定要性格合適,一定要有思想共鳴,他身上一定要有區別於他人且吸引你的優點,而不是隻停留表麵,隻看重外貌,把新鮮感錯當成好感。我好討厭膚淺啊,好討厭媚俗啊,好討厭那些所謂的“三觀正”,和為對方所加的條條框框啊。長得好看就認識,聊兩句就喜歡。為了戀愛而去戀愛,真的好沒有意義啊。或許這就是平庸吧,但真的好難以接受。
我真的特別討厭在愛情之前那種曖昧不清的狀態。
即便彼此心知肚明,我也不喜歡,我就想要那種坦坦蕩蕩,明明白白地告訴我,你喜歡我,這是一種心安,也是一種責任。
之前有人跟我說,很享受這樣的感覺,甚至可以同時和很多人保持這樣曖昧的狀態,就很喜歡早上睜開眼看到別人和自己說早安,晚上再聊很久很久,然後和很多人說晚安。
我能理解,不過是很喜歡也很享受那種窗戶紙未挑明的感覺,可以肆無忌憚地被愛著,甚至不需要為這段關係負責任。
但我不行,我覺得喜歡就是喜歡,我就要很坦蕩地告訴你,我喜歡你,你喜歡我嗎,我們要不要在一起。
討厭一切的不確定,戀愛談多了,遇到不對的人太多了,就很想早一點確定,你是不是那個能陪我走下去的人。
心動之後就是很想要心安,懶得花時間去猜測你是不是撩完了就跑。
和以前的對象在一起的時候,我們也有過微微一小段曖昧期,那段時間經常一起出去吃飯看電影,但我實在討厭那種不確定的關係,就厚著臉皮跟他說,我喜歡你,你喜歡我嗎?
後來我們就在一起了。
沒有什麽儀式感,也沒有誰苦苦地追求著誰,但那種互相確定的感覺就讓人覺得很安心。
愛情真的不是要看認識時間長短來確定關係的,有些人就好像多年前宇宙爆炸掉落的碎片,一直在苦苦找尋對方,遇見的那一刻,熱淚盈眶,惺惺相惜。
之前有個朋友單身了二十多年,後來遇到了一個男生,兩個人認識了一周就領證結婚了,現在恩愛地不得了。
真的,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
喜歡現在的自己,寡言,卻心有一片海,淡然,卻不失希望與進取,隨緣行事,努力當下,詩意棲居,在自己的世界裏渡心、渡自己。
談戀愛總會經曆無話可說的時候。
首先,任何一段親密關係,走到了某一個點都會突然覺得特別無聊,或者說不快樂。這是常態,並不是彼此厭倦,也不能說明彼此不合適。
其次,神經科學認為:愛的本質不是一個持續的過程,而是一個個不連續的瞬間。也就是說,我們不可能每時每刻都會感受到愛情給彼此帶來的幸福感和愉悅感。
最後,我想說的是,那些真正能夠長久生活在一起的伴侶,並不是一直有話可說,也並不是在互相忍耐,他們真正幸福的原因,是因為在生活中每個可能發生猜疑的小瞬間裏,他們都選擇了用善意去揣測和對待。
我覺得在愛情裏麵,會把你規劃在未來裏的人,才是真的愛你。
?
我朋友之前來我家睡覺,我都關燈準備睡覺了,她還在跟我幻想她和男朋友的未來。她希望畢業之後能和男生一起住在一間小而溫馨的房子裏,然後每天下班後兩個人一起牽著手去買菜。也會希望男生能早一點跟她求婚,這樣她就可以做一個時髦的辣媽。就連兩個人以後要養的貓狗,也都提前起好了名字。
?
她是真的很愛那個男生,沒談戀愛之前她總想著要環遊世界,可是談了戀愛之後,她卻願意為了那個人洗手作羹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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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管後來她和那個男孩走散了,但我還是會經常想起那個綿長的夜晚,她期待又害羞的一點一點和我說他們的以後。盡管沒有走到最後,但她那時候真的超想和對方有以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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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有時候會覺得女生太傻,隻要愛上一個人就會癡癡的想和那個人的未來,一點都不理性。但有時候我又會很佩服女生的勇敢,因為隻有真愛才會去想那麽多和對方的以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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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大家會不會和我一樣,一旦過了二十歲,便覺得那些美如煙火的情話一下子變成了輕飄飄的雲,好看是好看,但是卻抓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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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一開始還會被雲層的變化莫測所吸引,但是久而久之就會覺得沒有安全感,就連腳底都是軟綿綿的。
?
我也不再那麽容易相信一個人的愛,因為我越來越明白,說愛真的很容易,有以後有未來才是真的難題。那些不負責任的愛情,就像一陣龍卷風,來的忽然走的也決絕,我實在是沒有膽量再陪誰玩一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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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受夠了走著走著突然被甩開的路程,也討厭每次跟對方提及未來的小心翼翼,更不想再做演獨角戲的傻瓜,自己一個人傻傻的計劃半天,最後才發現對方的未來裏從未出現過我的名字。
?
我啊,現在隻想要談一段腳踏實地的戀愛,認真的相知相戀,彼此都把對方寫進自己的未來,一起牽手走過很多個春夏秋冬。可以不夠富裕,也可以非常平凡,隻要你的以後統統都有我,那就足夠了。
?
希望下一個喜歡上我的人,勇敢一點,真誠一點,不要離開我,不要放棄我。
?
朝我多走一步吧,我願意向你跑完剩下的九十九步。
?
因為,我真的超想和你有以後的。
??
和你在一起,我從來沒有羨慕過任何人。
愛,或者被愛,都不如彼此相親相愛。
我希望,以後你能用我的名字拒絕所有人。
結婚是為了有所依靠,有人疼愛,而不是天天當辯論選手,每天躺下思考這個人值不值得繼續。
成年人要生活就需要為許許多多的事情分心,難以再為感情投入那麽多的時間與精力,也免不了權衡思量產出與成本的關係。
也有的人就是單純地對一段穩定的關係沒什麽向往,隻想要一些casual date和casual sex。
更多的是我自己出了問題,我總感覺已經把這輩子既定的「信任」用光了,和一個人從相識到熟悉,構建默契,醞釀感情,這中間每一個環節都讓我感到懷疑與不適,可想而知的是我的「不信」也帶不來對方的「信」。
戀愛真的太困難了,發朋友圈記錄戀愛日常這種事情我怕是再也沒機會做了,估計會努力掙錢然後去相親,找個和我差不多有錢的,「合適」的人,直接在朋友圈發兩張結婚證就完事了。
“一個人,風塵仆仆地活在這個世界上,要為喜歡自己的人而活著。這才是最好的態度。不要在不喜歡你的人那裏丟掉了快樂,然後又在喜歡自己的人這裏忘記了快樂。”
人生不易,別讓那些不喜歡你的人,消磨了你的一生。最好的做法無非是:不客氣,不討好,不在乎。
活得明白的人,從來不會因為別人的刁難而委屈自己。他們敢於說不,他們知道,不是所有的柔軟和妥協都能換來別人的友善。
回看鬆子的一生,是孤獨的,悲慘的,在悲劇的背後,你會發現她把自己的姿態放得太低了,從未好好愛過自己。
“愛自己才是終生浪漫的開始。”眼裏沒有你的人,不必放在心上。不要遷就不喜歡你的人,不要迎合眼裏沒有你的人,更無須為了取悅別人而失去自己。
不管你活成什麽樣,總有人不喜歡你。所以當你活成真實的自己時,同樣還是會有人喜歡你,有人不喜歡你,但是你會更喜歡你自己。
這個世界上隻有三種人:喜歡你的人,不喜歡你的人和陌生人。最傻的事,就是跑到不喜歡你的人那裏去問為什麽。
願我們都能活出真實的自己,不客氣,不討好,不在乎!不虧待每一份真心,也不迎合每一份冷漠。
現在越來越覺得新鮮感真的好廉價啊。許多時候隻要看一眼照片,聊一會天,或者對方表現出有一點稍微吸引你的地方。你就會下意識地產生好感和毫不猶豫地表達喜歡。這樣的新鮮感真的好消耗精力和期待啊,不止消耗自己的還浪費對方的。
我一直認為,喜歡一個人。就一定要性格合適,一定要有思想共鳴,他身上一定要有區別於他人且吸引你的優點,而不是隻停留表麵,隻看重外貌,把新鮮感錯當成好感。我好討厭膚淺啊,好討厭媚俗啊,好討厭那些所謂的“三觀正”,和為對方所加的條條框框啊。長得好看就認識,聊兩句就喜歡。為了戀愛而去戀愛,真的好沒有意義啊。或許這就是平庸吧,但真的好難以接受。
我真的特別討厭在愛情之前那種曖昧不清的狀態。
即便彼此心知肚明,我也不喜歡,我就想要那種坦坦蕩蕩,明明白白地告訴我,你喜歡我,這是一種心安,也是一種責任。
之前有人跟我說,很享受這樣的感覺,甚至可以同時和很多人保持這樣曖昧的狀態,就很喜歡早上睜開眼看到別人和自己說早安,晚上再聊很久很久,然後和很多人說晚安。
我能理解,不過是很喜歡也很享受那種窗戶紙未挑明的感覺,可以肆無忌憚地被愛著,甚至不需要為這段關係負責任。
但我不行,我覺得喜歡就是喜歡,我就要很坦蕩地告訴你,我喜歡你,你喜歡我嗎,我們要不要在一起。
討厭一切的不確定,戀愛談多了,遇到不對的人太多了,就很想早一點確定,你是不是那個能陪我走下去的人。
心動之後就是很想要心安,懶得花時間去猜測你是不是撩完了就跑。
和以前的對象在一起的時候,我們也有過微微一小段曖昧期,那段時間經常一起出去吃飯看電影,但我實在討厭那種不確定的關係,就厚著臉皮跟他說,我喜歡你,你喜歡我嗎?
後來我們就在一起了。
沒有什麽儀式感,也沒有誰苦苦地追求著誰,但那種互相確定的感覺就讓人覺得很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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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有個朋友單身了二十多年,後來遇到了一個男生,兩個人認識了一周就領證結婚了,現在恩愛地不得了。
真的,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
喜歡現在的自己,寡言,卻心有一片海,淡然,卻不失希望與進取,隨緣行事,努力當下,詩意棲居,在自己的世界裏渡心、渡自己。
談戀愛總會經曆無話可說的時候。
首先,任何一段親密關係,走到了某一個點都會突然覺得特別無聊,或者說不快樂。這是常態,並不是彼此厭倦,也不能說明彼此不合適。
其次,神經科學認為:愛的本質不是一個持續的過程,而是一個個不連續的瞬間。也就是說,我們不可能每時每刻都會感受到愛情給彼此帶來的幸福感和愉悅感。
最後,我想說的是,那些真正能夠長久生活在一起的伴侶,並不是一直有話可說,也並不是在互相忍耐,他們真正幸福的原因,是因為在生活中每個可能發生猜疑的小瞬間裏,他們都選擇了用善意去揣測和對待。
我覺得在愛情裏麵,會把你規劃在未來裏的人,才是真的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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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之前來我家睡覺,我都關燈準備睡覺了,她還在跟我幻想她和男朋友的未來。她希望畢業之後能和男生一起住在一間小而溫馨的房子裏,然後每天下班後兩個人一起牽著手去買菜。也會希望男生能早一點跟她求婚,這樣她就可以做一個時髦的辣媽。就連兩個人以後要養的貓狗,也都提前起好了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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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真的很愛那個男生,沒談戀愛之前她總想著要環遊世界,可是談了戀愛之後,她卻願意為了那個人洗手作羹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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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管後來她和那個男孩走散了,但我還是會經常想起那個綿長的夜晚,她期待又害羞的一點一點和我說他們的以後。盡管沒有走到最後,但她那時候真的超想和對方有以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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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有時候會覺得女生太傻,隻要愛上一個人就會癡癡的想和那個人的未來,一點都不理性。但有時候我又會很佩服女生的勇敢,因為隻有真愛才會去想那麽多和對方的以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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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大家會不會和我一樣,一旦過了二十歲,便覺得那些美如煙火的情話一下子變成了輕飄飄的雲,好看是好看,但是卻抓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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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一開始還會被雲層的變化莫測所吸引,但是久而久之就會覺得沒有安全感,就連腳底都是軟綿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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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再那麽容易相信一個人的愛,因為我越來越明白,說愛真的很容易,有以後有未來才是真的難題。那些不負責任的愛情,就像一陣龍卷風,來的忽然走的也決絕,我實在是沒有膽量再陪誰玩一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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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受夠了走著走著突然被甩開的路程,也討厭每次跟對方提及未來的小心翼翼,更不想再做演獨角戲的傻瓜,自己一個人傻傻的計劃半天,最後才發現對方的未來裏從未出現過我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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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啊,現在隻想要談一段腳踏實地的戀愛,認真的相知相戀,彼此都把對方寫進自己的未來,一起牽手走過很多個春夏秋冬。可以不夠富裕,也可以非常平凡,隻要你的以後統統都有我,那就足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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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下一個喜歡上我的人,勇敢一點,真誠一點,不要離開我,不要放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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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我多走一步吧,我願意向你跑完剩下的九十九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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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真的超想和你有以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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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你在一起,我從來沒有羨慕過任何人。
愛,或者被愛,都不如彼此相親相愛。
我希望,以後你能用我的名字拒絕所有人。
結婚是為了有所依靠,有人疼愛,而不是天天當辯論選手,每天躺下思考這個人值不值得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