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是可以感受到的
遠處星河滾燙,你是人間理想 作者:南鹿肥魚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愛是可以感受到的。我洗好澡啦,我吃飯啦,我到家啦,我上完課啦,今天不太開心,明天要回來啦,我好想你啊。好像每句話的言外之意都是,我喜歡你。
我越來越喜歡溫柔的人了。
“溫柔”對於一個成年人來說,是極珍貴,極美好的品質。
說話溫柔,做事溫柔,跟你相處也溫柔,像是天冷的時候幫你順手立一立圍巾,接到了一杯稍燙的水會先晾一晾再遞給你,還要囑咐你千萬小心,而不是迅速傳給你,看你握著杯沿的手指被燒得通紅通紅。
不是諂媚,不是屈意的逢迎與討好,不油膩。是真摯地、周全地對待每一個人,在社交場上,他未必侃侃而談,掌控大局,卻安靜地、潤物細無聲地,為每一處蕪雜與難堪兜底。
是發自內心地在考慮別人的感受了,而這種考慮,不是出於他要從中取利。
而是深植於根的善良和妥帖。
越來越不喜歡被人凶、被人指責,或者被人利用了。
隻想跟溫柔的人在一起,他對你的關懷,細水長流又舒服,像是被冬天下午三點的陽光,曬到渾身發一點點微熱。
喜歡溫柔的人,喜歡跟他們在一起。
記得董宇輝在直播間說過一段話:
我們總以為的勇敢是,不行就分,一拍兩散,人間闊別,更好的在前麵,後來我們才理解了,可能真正的勇敢是,不計前嫌,寬容大度,發現他身上的缺點之後,仍然去願意欣賞和尊重他身上的優點。
把細碎的東西找出偉大感,把平淡的東西找出浪漫感,對於他們來說什麽是好,習慣的就是好,適合的就是好。
如果你想談一段長久的戀愛,一定要學會去解決問題,而不是解決對方,一見鍾情很容易,天生合適卻不可能存在,如果對方沒有嚴重的三觀不正和人品上的問題,或者沒有犯原則性錯誤,不要輕易去放手。
愛這東西,從來不是選擇,不是不合適就分手,更不是膩了就換,而是讓人感到勇敢和溫柔,是躲過無數次新鮮後忠誠的選擇。
之前在微博上看到過一句話:“被愛過後你會發現優秀一點也不重要”。
是看第一眼就想哭的話了。
我很早就發現優秀跟被愛沒有什麽關係,我以前有個很喜歡的男孩子,他拒絕我過後交的女朋友,是一個我…實在看不出有什麽特別的女孩子。
不要臉地講一句,我覺得她方方麵麵,論硬性條件,都比不過我。
他倆的朋友圈我都在看,他們很合拍,一起去很多地方旅遊,然後發那種非常細小的生活記錄,比如女生埋怨這個男孩子說,他非要她晚上陪著點奶茶外賣,結果兩個人失眠一整晚。男孩子又會接著再發一條說,他要澄清,昨晚點奶茶的時候,她可是高高興興讚成的。
就是,能看得出來在一起是真的很開心。人在開心得毫無防備的時候,才會願意把最簡單的,最沒有建設意義的瑣碎端出來講,歡迎每一個看客的咂摸品嚐。
所以我理解他,也很欣慰他找到了自己真正喜歡的人。優秀算什麽呢,我們講的是喜歡一個人,不是閱卷,不是選個最高分,把它貼在牆上。喜歡是你想要跟對方在一起,哪怕沒有任何理由,更沒有理由的是,當跟對方在一起時,你覺得不枉此生。
我看過一句話叫:快樂比光環更重要。
光環在愛情裏是不怎麽加分的。我年少時不被愛,把所有過錯攬在自己這邊,覺得自己性格不行,沒有特長,或者長得不夠好看......於是為了被愛,一項一項去改。磕磕絆絆到了今天,突然發現自己已經成了一個快十項全能的女孩子,會讀書,會掙錢,會化妝,會穿搭,勤於事業,也能撒嬌,還很懂事。
但,我告訴你,我還是沒有因為這些就被愛。
後來我喜歡的男生,可以一項一項把我的優點講出來,他承認我的優秀,他甚至可以說我是他認識的最優秀的女孩子之一,但這種承認,是不可以構成相愛的。
我以前問我朋友,一個正在讀博的學霸男孩,我問他你們學霸男孩是不是都喜歡學霸女孩的?他說不是。
我問為什麽,他拿很篤定的語氣說,學不學霸和談戀愛有什麽關係呢?
對啊。雖然都歌頌勢均力敵,但,相愛是...極微小和怪異的事情,你可以因為一個人眼角的形狀喜歡上他,因為一個人說話低沉得快聽不清的樣子喜歡上他,因為他的愛笑喜歡上他,或者因為他的不愛笑喜歡上他,像從晴空萬裏的遠方飛來一道閃電,突然地刺穿身體,就是這麽迅速的,熱烈的,超脫的,無法描寫的瞬間,眼前這個人,成了獨一無二。
於是外麵的姹紫嫣紅沒有一點能及他。
後來我才明白,並不是變得優秀就會被愛的,我們談愛,還是出於荷爾蒙。
少女們大可不必把優秀當作愛情失意的解藥,優秀不保證被愛。
但,優秀就沒有用了嗎,不是。我寫這篇文章,也不是讓你們現在就躺下,什麽都不想,做廢物,等著你的羅密歐來敲門。不是這樣的。
我這麽多年一步一步讓自己變得優秀起來,途中有一個很大的發現是,當你自己優秀了,你認識的人也會越來越優秀。
比如現在我身邊,那種年薪六七十萬往上,性格又好,又有眼界,又有才華的男孩子,數不勝數——這些是我在18歲時完全不敢想象的。
其實道理很簡單,當你能掙很多錢了,你身邊的人都會是很能掙錢的,當你考上名校了,你身邊的人個個都是百裏挑一的精英,當你很有才華,進入了靠才華吃飯的圈子,要找個才華出眾的男朋友也就真的不難了。
而優秀真正的作用,不是確保你被自己喜歡的人喜歡,優秀真正的作用,是讓你在麵對你喜歡的人時,至少能多一點點籌碼與底氣,不至於怯生生的,心裏發著抖,告訴自己“我不配”。
我不想這樣的,我真的很想“配得上”你。
優秀過後再去喜歡優秀的人,就是“雖然你很好,但我也不錯”,這樣才不會自慚形穢啊,會覺得“我認識你是一種運氣,你認識我又何嚐不是一種運氣?”,這樣才敢大大方方去追啊,這樣就算失敗也沒什麽可傷心的啊,反正還有大把美好的人可以愛。
變得優秀的意義是,當你自己的圈子提升了,你或許會發現從前汲汲張望的男神真的......不算什麽。那這樣的話,好像他喜不喜歡你都沒什麽關係了。
因為你擁有了一個更美好的自己。
而這是無價的。
愛一個人就是愛自己的需求。
看到過這樣一句話:你愛上一個人其實就是愛上了自己的需求,情緒、金錢、陪伴,什麽時候你能自己滿足自己的這些需求,你就破情關了。
我們所有的需求都是自己欲望的體現,對方也正是恰恰提供了這些,所以才能夠被我們所珍惜,正因為沒有,所以才顯得珍貴。
強大的情緒處理能力其實並不是每一個人都能有的,每一天的工作,學習,加班都會抵消掉我們的熱情,有個情緒穩定的伴侶真的很重要,成年後的我們,反而更加偏愛平日裏能夠保持相對平和穩定的那類人。因為情緒穩定會讓雙方充滿滿滿的儀式感和尊重,會讓我們疲憊乏累的情緒得到舒展。因為真正在乎你的人是會顧及你的情緒,願意傾聽和分享你的喜怒哀樂,與你同悲共喜,因為被愛的人永遠不會歇斯底裏。
同樣,金錢更是如此,當我們的生活能夠達到自己自足的需求的時候,總想要往上一個台階邁一下,這時候另一個人的出現,如果能夠開闊你的眼界,帶你體驗,你沒有體驗過的豪華遊艇,誰能敢說他自己不心動呢?當出入各種高檔場所,在富麗堂皇的宮殿裏品嚐名貴的紅酒時,或許我們要的也隻是一種滿足的體驗感,情緒上的穩定價值我們可以為對方提供,但是物質上的滿足也是獨一無二的。
深夜加班時總會覺得莫名的悲壯起來,當黑夜降臨時的那種孤獨的籠罩感會莫名襲來,所以這時,對方的陪伴,又顯得那麽重要。很多在一起的情侶可能隻是想要一次高質量有效的陪伴。?這種陪伴是指,放下你的手機,認真的聽我說,最近我生活上、工作上遇到的事情;有效的溝通+近距離的表達,才是有效陪伴,我們每個人都需要有效陪伴。
愛一個人就是愛自己的需求。我們看上的真的是我們自己向往和渴求的東西,希望我們都能夠過上自足愜意且自在的生活。
意難平就是,遇到了一個特別的人,你真的特別喜歡對方,卻明白你們永遠不可能在一起,或早或晚都不得不放棄
可心酸的是什麽呢,壓根你就舍不得但又忘不掉,所以你不停的糾結自己的內心,你想糾纏他又想放過他,你想跟他不再有聯係,但又怕你倆從此以後一丁點關係都沒有了,你想退出他的生活,但又怕真的失去他,就這麽一直反反複複的糾纏著,可能這就是意難平吧
意難平這三個字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包含了很多心酸無奈不舍心痛,無數個睡不著的夜晚和淚濕的枕頭,隻有親身經曆過的人,才會懂這種無聲的痛,最大的悲哀不是得不到,而是舍不得非常喜歡,但就是不能在一起。
我覺得現在談一段自己特別喜歡的戀愛太難了。
剛和朋友抱怨,最近感情狀況一片空白,想寫點什麽都不知道從何寫起,朋友說那快去談場戀愛吧。
但是哪有那麽容易啊,而且我說過,下次一定要是我非常非常喜歡他,不然我是不會談的。可說完我就沒底氣了,真的會有這樣的戀愛發生在我身上嗎,我自己都不信。
總覺得人的主動和熱情是有限的,前些年在那些喜歡的人身上用的差不多了,所以我現在根本沒有勇氣和耐心去主動。
就那種真誠又熱烈的捧著一顆心放在對方麵前,接受或丟掉你隨意,你喜歡不喜歡我都會一直喜歡你的那種莽撞去愛的感覺,很久沒出現過了。
現在就算遇到有點喜歡的人,也隻是多看幾眼,發生些交際固然很好,沒有也會安慰自己這才是常態。雖然總嚷嚷著如果喜歡就算讓我做舔狗也沒關係,可事實是我連主動問候對方一下都覺得沒有必要。
可還是好想啊,好想和自己非常非常喜歡的人談戀愛,好想有勇氣有耐心去做喜歡的人的舔狗,好想還能擁有像十八歲那樣無所顧忌大膽去愛的勇氣。
愛是兩個人一起修修補補的過程,相互包容體諒才能一直走下去,或許我們都有棱角,還需要更多時間去磨合,我們每個人都沒那麽完美,但我還是願意為你變成更好的人。
兩個人在一起總有一個強勢的一個隨和的,一個厲害的一個溫順的,一個勤快的一個懶情的,一個計較的一個大度的,其實兩個人在一起就像土豆跟西紅柿,本來不是同一個世界的,但卻走在了一起,因為土豆變成了薯條,西紅柿變成了番茄醬而成了絕配,感情亦是如此,沒有天生就合適的兩個人隻有互相遷就的兩顆心,愛需要的是彼此的理解寬容和改變。
兩個人總是比一個人溫暖,兩個人在一起分享日常,總能讓枯燥乏味的日子變得更有趣,分享有趣總能讓我心安,分享日常這件事太暖昧了,隻允許你跟我做。
細節裏總能找到愛的答案。
講一件最近比較感動的一件事。身邊有一位朋友談戀愛了,前段時間她男朋友智齒發炎,回老家去拔智齒了。拔完後朋友打電話問他疼不疼,他歎了下氣說,唉,說話都疼,太疼了。
朋友正準備安慰他,還沒開口呢,他就囑咐說:你以後一定要好好刷牙哦,買點漱口水殺菌,或者買牙線,注意清潔,別再像我一樣發炎了。
很小的一件事兒了吧,但朋友說當時真的很感動,在你最難受的時候,你率先想到的還是關心我,怕我跟你遭一樣的苦。
有時候我覺得愛一點也不宏觀。愛似乎就藏匿在細節裏,不需要多喧囂,更是從不舉世矚目,但一次又一次微不足道地予我庇佑和周全,哪怕默不作聲呀,也已經是很好的愛。
女生確實很愛在細節裏找答案,之前一個朋友和我說她和男朋友吵架,睡前吵的。但是男朋友嘴裏不愛饒人,她也不爭了,紅著眼睛瞪他,對視了幾次也沒回話。後來她怨憤地關了燈,獨自睡在床邊一角。但他突然湊過來從背後環抱著她,什麽都沒說,還緩緩地舒了一口氣,講:“快睡了。”
她也說過自己是個非常沒有安全感的人,三不五時懷疑自己不被愛了,但在那個瞬間,她心裏有一萬個確信,一萬個飽滿的、飛奔過來的確信:他真的愛她。
那個擁抱是如此本能,如此篤定,如此毋庸置疑,像他睡前設鬧鍾、摘下眼鏡、給手機充電一樣自然,她也就這樣被這種“自然”擊中了。後來回憶起他們有再多甜言蜜語的場景,她說其實都沒怎麽記住了。唯獨記住了那個不假思索的擁抱。
怎麽去查驗一個人的愛呢,隻需要看細節。尤其是在所有“無意識”的時刻:譬如拔完智齒,疼得不想講話的時刻,他還是沒忘囑咐你,譬如剛吵完架,氣還沒消的時刻,他還是沒有一丁點猶疑地,黑暗中抱緊了你。
像辭典裏顛撲不破的話,躺在紙頁上一言不發,但當你要找到它時,它總是在的,它總是筆挺地、毫無保留地站在那兒。
真愛都在細節裏。
愛本身就是一道無解的命題。
講我朋友的一個故事,關於她最喜歡的男生。時間回到幾年前,她在朋友聚會上遇到男生,第一眼就被震懾住了,心裏隻有一句話,天哪,這是我的人,我必須跟他在一起。
“你有多喜歡他?”我問。
“這麽說吧,跟他分手後有個人追我,我答應了,因為他的聲音和穿衣風格跟我最喜歡的這個人…有點像。”
“就這個原因?”
“是的,就這個原因。”
他們的分手是男生提的,沒有說為什麽,就說,我們分手吧。她又傷心,又一頭霧水,直到不久後一個陌生女孩突然加她的微信問她,你是不是那個誰誰誰,她說是啊,女孩說總算找到你了,你是另一個受害者。
她們倆一起把時間線對了出來。男生是同時跟她們兩個人交往的,跟我朋友說忙的時候,是在陪另一個女孩,跟另一個女孩說忙的時候,是在陪我朋友。
但就算這樣,她還是喜歡。喜歡得分手後很快選擇跟和他相似的人在一起,“我知道這樣不對,我隻是太潦倒太沮喪了。”
寫這篇文章是因為這個朋友昨天說,喜歡一個人很認真但無果過後,好像不太想認真了。
“我好像已經忘了他了,但是後來我談戀愛,真的都沒有勝負欲了,我會覺得跟人分手無所謂,跟有好感的人在一起也沒什麽大不了,我接受表白,也追過人,但我會在很小很小的岔路口跑開,我也懶得跟人分分合合,我覺得我不是很在乎。”
“喜歡他喜歡了很久過後,我對談戀愛真的沒有感覺了。”
而我居然有點懂。
我始終覺得,那種第一眼驚豔的人的名額,在一生中都是極少極少的,然而幸運地與之產生了交集卻沒有得到那個人過後,心髒百味浮沉,就像是被開了一道小小的口子,不影響別的什麽,但要論完整無缺…這顆心已經不可再稱為完整無缺。
我不必再去凝視和撫摸那道口子,但我會想起來。
你們可能也遇到過這樣的人,分開很久以後你還是會想起和對方有關的一切,和他有關的數字,比如身高,和他有關的名詞,比如學校,你會關心他的學校的新聞,你會從互關好友的微博中查看他的發言,你會在人群中搜尋和他的聲音相似的聲音。
但這並不是因為你想舊情複燃,嚴格來講,你並不想回到跟他相愛相殺的過去。
但他就是長長地占據在你的心上。
而通常這樣的人,最能破壞你對感情的信仰,他們擅長仗著被愛為所欲為。
他們破壞了就破壞了,揚長而去,留下來的是即使不再愛他也已經永遠被改變的我們。
我朋友說,後來自己每次提分手都很幹脆,覺得沒什麽熱情了就提分手了。
“可能我應該內疚一下吧?但我就是好麻木啊。”
人在真心喜歡的人那裏受到的傷害,都是在隱秘地延續的。年少時隻顧喜歡最莽撞最傷人的人,直到他徹徹底底改寫了這顆心,讓它無法再無瑕地愛一個人。
朋友告訴我:“當你沒跟最,最,最喜歡的人在一起,其他好像都無所謂了。”
《破產姐妹》裏有一句台詞,我表現得就像什麽都不想要一樣,因為我從來沒有得到我真正想要的。
真挺無解,我開始覺得有些人的出現就是為了耽誤你的人生,你並不是有意要走向他的,隻是他的磁場吸引你去這麽做。最後不會忘掉,忘不掉,又不能繼續,隻能在跟他相愛或沒愛的陰影裏度過剩下的人生。
今天看了《成為簡·奧斯汀》,窮困的簡愛上了窮困的湯姆,在第二次跟他私奔的時候得知他的一家老小都需要他取得舅舅的支持去繼續生計,而正因為要跟她在一起,他需要脫離自己的舅舅。
簡不忍心看他付出這麽大的代價,又考慮到自己也是身無分文,是他的新的負擔,於是中斷了跟他的私奔。
淚點在後麵。多年以後簡成為知名的作家,稿酬不菲,而湯姆也成了體麵的首席法官,有了自己的家庭,兩個人在光鮮的場合再見,簡發現湯姆的女兒的名字也是“簡”,那句話怎麽說的,萬般柔情湧上心頭。
但聚會結束後還會有什麽呢?什麽都沒有了啊,隻有從前的回憶。可當時的分開也是沒辦法。彈幕裏有句話很對,如果年輕時候在一起,兩個人的愛意可能早就在痛苦的奔波中被慢慢消耗了。
就,無解啊。
愛上有些人就是無解的。我們的心在一次又一次心動中被折磨,被夷為平地。曾經追隨的浪漫,有一天給到我們強硬的教訓。壞男孩有一天變成了好男孩,而我們終於是等不到那天。隻能在年長後感歎,那時候真的很喜歡,多的沒怎麽想過,那麽年輕就交出了自己的心,不怕沒有償還。
愛上有些人最無解了,但再讓你遇到一百次,你還是會愛上他。
我越來越喜歡溫柔的人了。
“溫柔”對於一個成年人來說,是極珍貴,極美好的品質。
說話溫柔,做事溫柔,跟你相處也溫柔,像是天冷的時候幫你順手立一立圍巾,接到了一杯稍燙的水會先晾一晾再遞給你,還要囑咐你千萬小心,而不是迅速傳給你,看你握著杯沿的手指被燒得通紅通紅。
不是諂媚,不是屈意的逢迎與討好,不油膩。是真摯地、周全地對待每一個人,在社交場上,他未必侃侃而談,掌控大局,卻安靜地、潤物細無聲地,為每一處蕪雜與難堪兜底。
是發自內心地在考慮別人的感受了,而這種考慮,不是出於他要從中取利。
而是深植於根的善良和妥帖。
越來越不喜歡被人凶、被人指責,或者被人利用了。
隻想跟溫柔的人在一起,他對你的關懷,細水長流又舒服,像是被冬天下午三點的陽光,曬到渾身發一點點微熱。
喜歡溫柔的人,喜歡跟他們在一起。
記得董宇輝在直播間說過一段話:
我們總以為的勇敢是,不行就分,一拍兩散,人間闊別,更好的在前麵,後來我們才理解了,可能真正的勇敢是,不計前嫌,寬容大度,發現他身上的缺點之後,仍然去願意欣賞和尊重他身上的優點。
把細碎的東西找出偉大感,把平淡的東西找出浪漫感,對於他們來說什麽是好,習慣的就是好,適合的就是好。
如果你想談一段長久的戀愛,一定要學會去解決問題,而不是解決對方,一見鍾情很容易,天生合適卻不可能存在,如果對方沒有嚴重的三觀不正和人品上的問題,或者沒有犯原則性錯誤,不要輕易去放手。
愛這東西,從來不是選擇,不是不合適就分手,更不是膩了就換,而是讓人感到勇敢和溫柔,是躲過無數次新鮮後忠誠的選擇。
之前在微博上看到過一句話:“被愛過後你會發現優秀一點也不重要”。
是看第一眼就想哭的話了。
我很早就發現優秀跟被愛沒有什麽關係,我以前有個很喜歡的男孩子,他拒絕我過後交的女朋友,是一個我…實在看不出有什麽特別的女孩子。
不要臉地講一句,我覺得她方方麵麵,論硬性條件,都比不過我。
他倆的朋友圈我都在看,他們很合拍,一起去很多地方旅遊,然後發那種非常細小的生活記錄,比如女生埋怨這個男孩子說,他非要她晚上陪著點奶茶外賣,結果兩個人失眠一整晚。男孩子又會接著再發一條說,他要澄清,昨晚點奶茶的時候,她可是高高興興讚成的。
就是,能看得出來在一起是真的很開心。人在開心得毫無防備的時候,才會願意把最簡單的,最沒有建設意義的瑣碎端出來講,歡迎每一個看客的咂摸品嚐。
所以我理解他,也很欣慰他找到了自己真正喜歡的人。優秀算什麽呢,我們講的是喜歡一個人,不是閱卷,不是選個最高分,把它貼在牆上。喜歡是你想要跟對方在一起,哪怕沒有任何理由,更沒有理由的是,當跟對方在一起時,你覺得不枉此生。
我看過一句話叫:快樂比光環更重要。
光環在愛情裏是不怎麽加分的。我年少時不被愛,把所有過錯攬在自己這邊,覺得自己性格不行,沒有特長,或者長得不夠好看......於是為了被愛,一項一項去改。磕磕絆絆到了今天,突然發現自己已經成了一個快十項全能的女孩子,會讀書,會掙錢,會化妝,會穿搭,勤於事業,也能撒嬌,還很懂事。
但,我告訴你,我還是沒有因為這些就被愛。
後來我喜歡的男生,可以一項一項把我的優點講出來,他承認我的優秀,他甚至可以說我是他認識的最優秀的女孩子之一,但這種承認,是不可以構成相愛的。
我以前問我朋友,一個正在讀博的學霸男孩,我問他你們學霸男孩是不是都喜歡學霸女孩的?他說不是。
我問為什麽,他拿很篤定的語氣說,學不學霸和談戀愛有什麽關係呢?
對啊。雖然都歌頌勢均力敵,但,相愛是...極微小和怪異的事情,你可以因為一個人眼角的形狀喜歡上他,因為一個人說話低沉得快聽不清的樣子喜歡上他,因為他的愛笑喜歡上他,或者因為他的不愛笑喜歡上他,像從晴空萬裏的遠方飛來一道閃電,突然地刺穿身體,就是這麽迅速的,熱烈的,超脫的,無法描寫的瞬間,眼前這個人,成了獨一無二。
於是外麵的姹紫嫣紅沒有一點能及他。
後來我才明白,並不是變得優秀就會被愛的,我們談愛,還是出於荷爾蒙。
少女們大可不必把優秀當作愛情失意的解藥,優秀不保證被愛。
但,優秀就沒有用了嗎,不是。我寫這篇文章,也不是讓你們現在就躺下,什麽都不想,做廢物,等著你的羅密歐來敲門。不是這樣的。
我這麽多年一步一步讓自己變得優秀起來,途中有一個很大的發現是,當你自己優秀了,你認識的人也會越來越優秀。
比如現在我身邊,那種年薪六七十萬往上,性格又好,又有眼界,又有才華的男孩子,數不勝數——這些是我在18歲時完全不敢想象的。
其實道理很簡單,當你能掙很多錢了,你身邊的人都會是很能掙錢的,當你考上名校了,你身邊的人個個都是百裏挑一的精英,當你很有才華,進入了靠才華吃飯的圈子,要找個才華出眾的男朋友也就真的不難了。
而優秀真正的作用,不是確保你被自己喜歡的人喜歡,優秀真正的作用,是讓你在麵對你喜歡的人時,至少能多一點點籌碼與底氣,不至於怯生生的,心裏發著抖,告訴自己“我不配”。
我不想這樣的,我真的很想“配得上”你。
優秀過後再去喜歡優秀的人,就是“雖然你很好,但我也不錯”,這樣才不會自慚形穢啊,會覺得“我認識你是一種運氣,你認識我又何嚐不是一種運氣?”,這樣才敢大大方方去追啊,這樣就算失敗也沒什麽可傷心的啊,反正還有大把美好的人可以愛。
變得優秀的意義是,當你自己的圈子提升了,你或許會發現從前汲汲張望的男神真的......不算什麽。那這樣的話,好像他喜不喜歡你都沒什麽關係了。
因為你擁有了一個更美好的自己。
而這是無價的。
愛一個人就是愛自己的需求。
看到過這樣一句話:你愛上一個人其實就是愛上了自己的需求,情緒、金錢、陪伴,什麽時候你能自己滿足自己的這些需求,你就破情關了。
我們所有的需求都是自己欲望的體現,對方也正是恰恰提供了這些,所以才能夠被我們所珍惜,正因為沒有,所以才顯得珍貴。
強大的情緒處理能力其實並不是每一個人都能有的,每一天的工作,學習,加班都會抵消掉我們的熱情,有個情緒穩定的伴侶真的很重要,成年後的我們,反而更加偏愛平日裏能夠保持相對平和穩定的那類人。因為情緒穩定會讓雙方充滿滿滿的儀式感和尊重,會讓我們疲憊乏累的情緒得到舒展。因為真正在乎你的人是會顧及你的情緒,願意傾聽和分享你的喜怒哀樂,與你同悲共喜,因為被愛的人永遠不會歇斯底裏。
同樣,金錢更是如此,當我們的生活能夠達到自己自足的需求的時候,總想要往上一個台階邁一下,這時候另一個人的出現,如果能夠開闊你的眼界,帶你體驗,你沒有體驗過的豪華遊艇,誰能敢說他自己不心動呢?當出入各種高檔場所,在富麗堂皇的宮殿裏品嚐名貴的紅酒時,或許我們要的也隻是一種滿足的體驗感,情緒上的穩定價值我們可以為對方提供,但是物質上的滿足也是獨一無二的。
深夜加班時總會覺得莫名的悲壯起來,當黑夜降臨時的那種孤獨的籠罩感會莫名襲來,所以這時,對方的陪伴,又顯得那麽重要。很多在一起的情侶可能隻是想要一次高質量有效的陪伴。?這種陪伴是指,放下你的手機,認真的聽我說,最近我生活上、工作上遇到的事情;有效的溝通+近距離的表達,才是有效陪伴,我們每個人都需要有效陪伴。
愛一個人就是愛自己的需求。我們看上的真的是我們自己向往和渴求的東西,希望我們都能夠過上自足愜意且自在的生活。
意難平就是,遇到了一個特別的人,你真的特別喜歡對方,卻明白你們永遠不可能在一起,或早或晚都不得不放棄
可心酸的是什麽呢,壓根你就舍不得但又忘不掉,所以你不停的糾結自己的內心,你想糾纏他又想放過他,你想跟他不再有聯係,但又怕你倆從此以後一丁點關係都沒有了,你想退出他的生活,但又怕真的失去他,就這麽一直反反複複的糾纏著,可能這就是意難平吧
意難平這三個字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包含了很多心酸無奈不舍心痛,無數個睡不著的夜晚和淚濕的枕頭,隻有親身經曆過的人,才會懂這種無聲的痛,最大的悲哀不是得不到,而是舍不得非常喜歡,但就是不能在一起。
我覺得現在談一段自己特別喜歡的戀愛太難了。
剛和朋友抱怨,最近感情狀況一片空白,想寫點什麽都不知道從何寫起,朋友說那快去談場戀愛吧。
但是哪有那麽容易啊,而且我說過,下次一定要是我非常非常喜歡他,不然我是不會談的。可說完我就沒底氣了,真的會有這樣的戀愛發生在我身上嗎,我自己都不信。
總覺得人的主動和熱情是有限的,前些年在那些喜歡的人身上用的差不多了,所以我現在根本沒有勇氣和耐心去主動。
就那種真誠又熱烈的捧著一顆心放在對方麵前,接受或丟掉你隨意,你喜歡不喜歡我都會一直喜歡你的那種莽撞去愛的感覺,很久沒出現過了。
現在就算遇到有點喜歡的人,也隻是多看幾眼,發生些交際固然很好,沒有也會安慰自己這才是常態。雖然總嚷嚷著如果喜歡就算讓我做舔狗也沒關係,可事實是我連主動問候對方一下都覺得沒有必要。
可還是好想啊,好想和自己非常非常喜歡的人談戀愛,好想有勇氣有耐心去做喜歡的人的舔狗,好想還能擁有像十八歲那樣無所顧忌大膽去愛的勇氣。
愛是兩個人一起修修補補的過程,相互包容體諒才能一直走下去,或許我們都有棱角,還需要更多時間去磨合,我們每個人都沒那麽完美,但我還是願意為你變成更好的人。
兩個人在一起總有一個強勢的一個隨和的,一個厲害的一個溫順的,一個勤快的一個懶情的,一個計較的一個大度的,其實兩個人在一起就像土豆跟西紅柿,本來不是同一個世界的,但卻走在了一起,因為土豆變成了薯條,西紅柿變成了番茄醬而成了絕配,感情亦是如此,沒有天生就合適的兩個人隻有互相遷就的兩顆心,愛需要的是彼此的理解寬容和改變。
兩個人總是比一個人溫暖,兩個人在一起分享日常,總能讓枯燥乏味的日子變得更有趣,分享有趣總能讓我心安,分享日常這件事太暖昧了,隻允許你跟我做。
細節裏總能找到愛的答案。
講一件最近比較感動的一件事。身邊有一位朋友談戀愛了,前段時間她男朋友智齒發炎,回老家去拔智齒了。拔完後朋友打電話問他疼不疼,他歎了下氣說,唉,說話都疼,太疼了。
朋友正準備安慰他,還沒開口呢,他就囑咐說:你以後一定要好好刷牙哦,買點漱口水殺菌,或者買牙線,注意清潔,別再像我一樣發炎了。
很小的一件事兒了吧,但朋友說當時真的很感動,在你最難受的時候,你率先想到的還是關心我,怕我跟你遭一樣的苦。
有時候我覺得愛一點也不宏觀。愛似乎就藏匿在細節裏,不需要多喧囂,更是從不舉世矚目,但一次又一次微不足道地予我庇佑和周全,哪怕默不作聲呀,也已經是很好的愛。
女生確實很愛在細節裏找答案,之前一個朋友和我說她和男朋友吵架,睡前吵的。但是男朋友嘴裏不愛饒人,她也不爭了,紅著眼睛瞪他,對視了幾次也沒回話。後來她怨憤地關了燈,獨自睡在床邊一角。但他突然湊過來從背後環抱著她,什麽都沒說,還緩緩地舒了一口氣,講:“快睡了。”
她也說過自己是個非常沒有安全感的人,三不五時懷疑自己不被愛了,但在那個瞬間,她心裏有一萬個確信,一萬個飽滿的、飛奔過來的確信:他真的愛她。
那個擁抱是如此本能,如此篤定,如此毋庸置疑,像他睡前設鬧鍾、摘下眼鏡、給手機充電一樣自然,她也就這樣被這種“自然”擊中了。後來回憶起他們有再多甜言蜜語的場景,她說其實都沒怎麽記住了。唯獨記住了那個不假思索的擁抱。
怎麽去查驗一個人的愛呢,隻需要看細節。尤其是在所有“無意識”的時刻:譬如拔完智齒,疼得不想講話的時刻,他還是沒忘囑咐你,譬如剛吵完架,氣還沒消的時刻,他還是沒有一丁點猶疑地,黑暗中抱緊了你。
像辭典裏顛撲不破的話,躺在紙頁上一言不發,但當你要找到它時,它總是在的,它總是筆挺地、毫無保留地站在那兒。
真愛都在細節裏。
愛本身就是一道無解的命題。
講我朋友的一個故事,關於她最喜歡的男生。時間回到幾年前,她在朋友聚會上遇到男生,第一眼就被震懾住了,心裏隻有一句話,天哪,這是我的人,我必須跟他在一起。
“你有多喜歡他?”我問。
“這麽說吧,跟他分手後有個人追我,我答應了,因為他的聲音和穿衣風格跟我最喜歡的這個人…有點像。”
“就這個原因?”
“是的,就這個原因。”
他們的分手是男生提的,沒有說為什麽,就說,我們分手吧。她又傷心,又一頭霧水,直到不久後一個陌生女孩突然加她的微信問她,你是不是那個誰誰誰,她說是啊,女孩說總算找到你了,你是另一個受害者。
她們倆一起把時間線對了出來。男生是同時跟她們兩個人交往的,跟我朋友說忙的時候,是在陪另一個女孩,跟另一個女孩說忙的時候,是在陪我朋友。
但就算這樣,她還是喜歡。喜歡得分手後很快選擇跟和他相似的人在一起,“我知道這樣不對,我隻是太潦倒太沮喪了。”
寫這篇文章是因為這個朋友昨天說,喜歡一個人很認真但無果過後,好像不太想認真了。
“我好像已經忘了他了,但是後來我談戀愛,真的都沒有勝負欲了,我會覺得跟人分手無所謂,跟有好感的人在一起也沒什麽大不了,我接受表白,也追過人,但我會在很小很小的岔路口跑開,我也懶得跟人分分合合,我覺得我不是很在乎。”
“喜歡他喜歡了很久過後,我對談戀愛真的沒有感覺了。”
而我居然有點懂。
我始終覺得,那種第一眼驚豔的人的名額,在一生中都是極少極少的,然而幸運地與之產生了交集卻沒有得到那個人過後,心髒百味浮沉,就像是被開了一道小小的口子,不影響別的什麽,但要論完整無缺…這顆心已經不可再稱為完整無缺。
我不必再去凝視和撫摸那道口子,但我會想起來。
你們可能也遇到過這樣的人,分開很久以後你還是會想起和對方有關的一切,和他有關的數字,比如身高,和他有關的名詞,比如學校,你會關心他的學校的新聞,你會從互關好友的微博中查看他的發言,你會在人群中搜尋和他的聲音相似的聲音。
但這並不是因為你想舊情複燃,嚴格來講,你並不想回到跟他相愛相殺的過去。
但他就是長長地占據在你的心上。
而通常這樣的人,最能破壞你對感情的信仰,他們擅長仗著被愛為所欲為。
他們破壞了就破壞了,揚長而去,留下來的是即使不再愛他也已經永遠被改變的我們。
我朋友說,後來自己每次提分手都很幹脆,覺得沒什麽熱情了就提分手了。
“可能我應該內疚一下吧?但我就是好麻木啊。”
人在真心喜歡的人那裏受到的傷害,都是在隱秘地延續的。年少時隻顧喜歡最莽撞最傷人的人,直到他徹徹底底改寫了這顆心,讓它無法再無瑕地愛一個人。
朋友告訴我:“當你沒跟最,最,最喜歡的人在一起,其他好像都無所謂了。”
《破產姐妹》裏有一句台詞,我表現得就像什麽都不想要一樣,因為我從來沒有得到我真正想要的。
真挺無解,我開始覺得有些人的出現就是為了耽誤你的人生,你並不是有意要走向他的,隻是他的磁場吸引你去這麽做。最後不會忘掉,忘不掉,又不能繼續,隻能在跟他相愛或沒愛的陰影裏度過剩下的人生。
今天看了《成為簡·奧斯汀》,窮困的簡愛上了窮困的湯姆,在第二次跟他私奔的時候得知他的一家老小都需要他取得舅舅的支持去繼續生計,而正因為要跟她在一起,他需要脫離自己的舅舅。
簡不忍心看他付出這麽大的代價,又考慮到自己也是身無分文,是他的新的負擔,於是中斷了跟他的私奔。
淚點在後麵。多年以後簡成為知名的作家,稿酬不菲,而湯姆也成了體麵的首席法官,有了自己的家庭,兩個人在光鮮的場合再見,簡發現湯姆的女兒的名字也是“簡”,那句話怎麽說的,萬般柔情湧上心頭。
但聚會結束後還會有什麽呢?什麽都沒有了啊,隻有從前的回憶。可當時的分開也是沒辦法。彈幕裏有句話很對,如果年輕時候在一起,兩個人的愛意可能早就在痛苦的奔波中被慢慢消耗了。
就,無解啊。
愛上有些人就是無解的。我們的心在一次又一次心動中被折磨,被夷為平地。曾經追隨的浪漫,有一天給到我們強硬的教訓。壞男孩有一天變成了好男孩,而我們終於是等不到那天。隻能在年長後感歎,那時候真的很喜歡,多的沒怎麽想過,那麽年輕就交出了自己的心,不怕沒有償還。
愛上有些人最無解了,但再讓你遇到一百次,你還是會愛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