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看到一個問題:為什麽有那麽多人覺得自己不適合談戀愛?因為不動心,太了解自己的德行,一旦動心,最後受傷的一定是我。所以習慣性地壓著感情,有好感了就開始挑刺把好感壓下去。


    我一個人的時候能過得很好,上班下班,買菜做飯,健身,晚上約朋友吃點夜宵喝個小酒,規律又愜意,有空的話去旅行,平時周末拿相機去掃街,把生活安排得井井有條,充滿主見充滿理性。


    一旦有那麽一個人出現,我的所作所為都會被他打亂,即使他什麽也沒做,我會一直看手機有沒有消息,想他在做什麽,要不要問一下,發消息怎麽沒有回我,如果他有事沒有聯係我那麽這一段時間我會失魂落魄,時間再長一點我甚至能哭出來。


    看到好吃的會想要不要給他帶,看到男裝店就像進,看到有趣的東西就會發給他,會耗費大量的精力送他一些禮物,他的每一句話我都會去認真揣測他的意思,不敢提要求,不敢反駁他的意見,隻會去順從,怕他對我有一點點不滿。


    我這個人有個毛病,太容易把承諾當真,哪怕隻是他的隨口一提,他說會帶我去哪裏,我就真的會提上日程認真計劃,他說他會做到的事,我就真的一萬分相信他能做到,而等著我的往往都是失望。


    我會覺得自己不夠好,長相不好身材不好性格不好,也沒有什麽拿得出手的本事和閃光點,沒有出眾的能力,憑什麽留下他,說每一句話做每一件事都會想他喜不喜歡我這個樣子,把自己愛到塵埃裏,變得不像自己。


    一個孤獨的人如果出現了那麽一個同行者,依賴感就會一瞬間爆發出來,變得小心又敏感,我十多年來建立的城牆立刻分崩離析。


    如果有一天他離我而去,我擔心自己會沒有足夠的力氣,去重新適應孤獨,就像那句話,本來我在絕望裏活得好好的,你非要多手把我撈出來,然後又把我扔回去。


    正是對愛太渴望才不敢去獲得,我也沒有那麽滿意我現在的樣子,我也希望在困難的時候可以示弱,而不是強打精神去麵對,然後聽別人說我怎麽這麽堅強。


    但比起患得患失地去依賴另一個人,比起承受那個人給了我一切又把它們都帶走,我更習慣於自己一個人去適應生命中的各種苦難,不能克服的軟肋就隱藏起來。


    好累啊,可是沒有辦法。


    “如果你注定跟這個人沒結果,而你又特別喜歡這個人,你是要過程還是要轉身就走。”


    有個網友給了一個特別治愈的答案:什麽叫結果?結婚叫結果嗎?結了婚也會離婚,白頭偕老叫結果嗎?也會有一個人先離去,人和人本身就沒有世俗界定的結果,所以沒關係,至少在我的青春,那個單純懵懂的時候,我們相愛就是結果。


    我不是頑固地非要有什麽結果,你參與進我的生命,我們一同看過這個世界,我們遊山玩水,談天說地,凜冬看雪,盛夏聽雨,暢快淋漓的喝酒親吻,我跨越千山萬水到你身邊,你說勢必不留餘力地將我留下。


    如果說是我,我一定會全力以赴,我一定把我所有的熱情都用在這個人身上,直到我消耗光我所有的熱情,我會緊緊的握住他,直到我握不住了為止,在這段感情裏我是問心無愧的,我對得起他,也對得起自己。


    很喜歡宮崎駿說過的一句話:我在平常的一天放棄了一個很重要的人,雖然有些舍不得,但我滿心歡喜,能遇見已經是最好的安排了。


    男女之間一旦越過友情的界限,結局不是情人就是黑名單裏的人,幕後比陌生人還陌生。記住,喜歡就夠了,還能聯係上就夠了,在彼此心裏待過就夠了,還活在這個世上就夠了,在不在一起真的沒那麽重要了。


    有一種愛,嘴上說不聯係,可心裏卻拚了命的去惦記,想念的時候,忍住不聯係卻思念到發瘋,不打擾卻心痛到失眠。從陌生到好友,好友變成情人,愛上一個不能在一起的人,才明白什麽叫無能為力,時而開心、時而心痛、時而不舍、時而想放棄。明知不能愛,卻偏偏深愛?明知沒結果,心卻收不回來,明知該放下,卻又舍不得。


    如果放棄真的那麽容易,誰又會選擇卑微的糾纏?記住下次再遇到喜歡的人,千萬要記得提醒自己,隻做朋友,隻談笑風生,不可以動情,不遠不近的欣賞,淡淡的喜歡和遠遠的看著,也不至於什麽都在黑名單。


    每個人一生會遇見很多人,有些是唯愛,有些人注定是過客。就像有些風景隻能喜歡卻不能收藏,就像有些人隻適合遇見,卻不適合牽手,無論什麽關係情分被消耗殆盡,緣分也走到了終點,把錯歸咎於自己,並且禮貌的退場,把自己還給自己,把別人還給別人。


    讓花成花,讓樹成樹,從此山水一程,再無相逢。有些東西可以喜歡,但是不能收藏,就像我喜歡你…


    愛情這東西太極端,要麽一生,要麽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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