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覺得,安全感是對方能夠在你開口之前就願意把你期待的一些東西給你。


    比如,不用你說“在嗎”,就會發信息給你,會和你分享他的生活,會主動告訴你他喜歡的,他討厭的。因為一旦是你一直在問,一直在等消息,即使等到了,也會覺得失落。被惦記的感覺永遠要比去猜要好。


    而且一個人在乎你的時候,就會表現出來呀,會想要和你說話,會想告訴你自己在做什麽,哪怕隻是看到了一棵奇怪的樹,都想告訴你。


    我永遠喜歡那些對方比我早想到一點點,或者先開口的時刻。


    我會想要知道,在我想到你的時候,你是不是也在想我。


    那種時刻,對我來說,就是小而確定的幸福。


    其實再喜歡一個人,也會在反反複複的猜測和不肯定中消耗殆盡,所以我需要所有被肯定的喜歡,需要不約而同,需要我想要見到你的時候,你剛好在趕來的路上。


    因為隻有你也愛我的時候,我的愛才有意義。


    女性不該做“便利貼”


    作為女性,好像大多數時候我們都被困在了“女性”的標簽裏,就連自己也不知不覺地發問,女性應該是什麽樣,我自己該是什麽樣?


    上周末在家無聊,自己一個人看了一部電影,電影裏的女主人公說:“我為獨立地活著而感到快樂。”熒幕裏那些瑣碎的事情,家庭又或者是婚姻,都在用標簽化的詞匯輕易地定義著女性的一生,而正和主人公說的那樣,女性本就應該自由獨立地活著,我們應該為此感到快樂。


    你不要管什麽女性主義,不要談什麽女性應該衝破枷鎖,你沒有束縛,你就應該做自己,這是女性的自由。


    不應該被物化、矮化、寵物化。


    你可以主宰自己的身材,高矮胖瘦都沒關係。


    沒有人應該用性別和年齡去審視你。


    你可以自由地表達自己的觀點,你的想法也不應該被忽視,去感受你所感受,不用在意是否屬於。


    不應該因為著裝、發色、身材以及私人情感而遭受蕩婦羞辱。穿什麽都可以,漂亮的裙子,好看的褲子,這些都是你的自由。


    你可以去冒險,你能獨當一麵,你也可以一番成就,更可以碌碌無為享受人生,有選擇過怎樣人生的權力。


    女性不應該做大眾話題的便利貼,做任何人的自己,才是女性。


    今天看到這樣一個話題:是你的喜歡讓他特別了。


    其中有個回答是:“為什麽非要執著於一定是要是他呢?是別人也可以,他不特別,是你的喜歡讓他特別了,他在別人眼裏也就是泛泛之人。”


    以前在家讀書的時候,總會聽朋友提起自己的男朋友,每次提起都是兩眼放光。


    有天中午和朋友一起去吃飯,她的男朋友突然來我們學校給她送了西瓜和奶茶,聊了幾句男生就趕著回學校了。


    朋友咬著西瓜笑得合不攏嘴,我忍不住說了句:“不知道的還以為是吳彥祖給你送的西瓜呢。”


    朋友把西瓜往我嘴邊一遞:“比吳彥祖送的還好吃,甜到不行。”


    我拒絕了朋友遞過來的狗糧西瓜之後,問她:“這和其他的西瓜有什麽不同嗎?難道施的不是肥是糖精?”


    朋友聽出我的調侃,笑著對我說:“西瓜是一樣的,可是是他送過來的,我就覺得這個西瓜比其他的西瓜都要甜,都要好吃,都要特別。”


    當時還未能對朋友的話感同身受,直到後來遇見鑫哥,我才知道,特別的從來都不是那隨處可見,隨處可買的西瓜,而是那個提著西瓜走近的人。


    他隻是個普通人,他做的事,買的東西也都是平凡而普通的,可因為你的喜歡,他成了來往人群中最特別的那一個。


    夜空的億萬星辰中,我們總會覺得自己的那顆星星永遠都是最亮的。


    以前每次下課,所有的人一起出大門,我總能在人群中一眼就看見鑫哥,然後搖著雯姐的手激動的說:“是鑫哥是鑫哥”。雯姐每次都是疑惑又驚訝的問我:“這麽多人,你是怎麽認出他的?”


    其實,我也不知道我是怎麽在那麽多人中捕捉到他的身影的,我隻知道每次就算是一個背影,我也能準確無誤的認出他。


    你的喜歡能讓他特別到什麽程度呢?他在的地方,所有的人都成了無足輕重的背景板。


    就像《小王子》裏的小狐狸說的那樣:“遇見你之前,你就和普通人一樣,你不需要我,我不需要你,對你來說,我也是一樣;但是如果你‘馴養’了我,對我來說,你就是世界上獨一無二的了,我也是你世界裏的唯一。”


    他在你的心裏無可代替,皆是因為你喜歡他。


    以前鑫哥每次給我唱歌的時候,我就會分享給我的朋友,並附帶上一句:天籟之音。然後等待朋友回複的白眼。


    我們總會覺得自己喜歡的那個人有千般好萬般好,說不完的優點,總覺得他笑起來也好看,皺眉也好看,一切的一切都好看。


    想起以前看到過的一段話:


    “他本來渾身是光,有那麽一瞬間,突然就暗淡了,成為宇宙裏的一顆塵埃。我努力回想起他全身是光的樣子,卻怎麽也想不起來。後來發現,那是第一次見到他時,我眼裏的光。大家都是凡人,是你的愛為他鍍上金身。”


    是你眼裏為他亮起的光才讓他在你的視線中耀眼奪目。是因為你的喜歡,才讓那個沒什麽不同的普通人變成了這個世界上最特別的存在。


    真正可貴的是你獨一無二的那份愛意。


    很多女生在愛情裏最愛踩的雷是,熱衷找一個愛自己,自己不愛的人。以為賺了,殊不知命運的所有饋贈,都標好了價碼。


    首先,跟自己不愛的人一起,性格不會變好,隻會變壞。


    沒那麽愛的本質,是不動心,瞧不上。這就導致了,但凡有丁點不滿意,都忍不住挑刺,不斷釋放任性,橫蠻,不講道理的壞毛病,分分鍾成為更壞的自己,妥妥自我消耗。


    隻要不是極端利己主義者,橫蠻作鬧過後,都會背負深深愧疚。而為了擺脫虧欠感,人的趨利避害又隻會變本加厲去作,去任性,惡性循環。


    更可怕的是,還會激發另一半的陰謀家,埋伏者的潛質。


    這個世界,沒有一個人,願意一直被控製,被瞧不起。哪怕此刻願意,不過是沒辦法,不得不容忍罷了。而隻要時機成熟,會想方設法扳回一局。


    這無異於激發人性的惡,在玩火。


    其次,一直跟自己不愛的人一起,會失去向內觀,自我探索的機會。


    愛情的最大意義,不是讓我們享受被愛,而是通過學會如何愛別人後,從而愛自己。愛情的美妙之處,是像放大鏡一樣折射出所有沒有覺察,埋藏在潛意識下的冰山部分。


    而當這部分創傷鬆動,自洽,我們就能收獲真性自體,收獲和美好同頻共振的能力。這種能力,會讓一個人產生不枉來人間一趟的快意凜然。


    而如果頻繁將時間浪費在自己不愛的人身上,別提自我反思,成長,連理都懶得搭理。


    不愛時,各種挑剔,破防。隻有愛,能讓人卸下心房,心甘情願改變。


    愛情的基本條件,是雙向奔赴,無論是你不愛他,還是他不愛你,都是賠本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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