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勞分配這點至關重要,合夥打獵是可以的,比如張家一個人,李家一個人,合夥狩獵,這種模式是可以的。


    但如果分配太少,有些壓榨的嫌疑,就會被定義為剝削百姓,從合夥直接升級到了另一個層麵。


    這時候都沒有允許私人開工廠,何況是你變著法的剝削百姓?那就更不允許了。


    所幸蘇宇做了詳細的準備,寫了一個共同,三方認證,其中蘇宇一方,其他人一方,另一方見證人是村支書。


    把按勞分配的責任劃分清楚,比如尋找獵物,全是蘇宇的責任,比如有蘇宇承擔他們的保險費,其中包括醫療保險,人身意外險,說白了就是受傷,死亡,蘇宇全給你安排妥了。


    而且張立國的槍是蘇宇提供的,他隻是出一個人,而其他人隻是運輸,同樣按勞分配,超過多少斤獵物,給多少?價格是不同的,而張立國也是一樣,打的越多,賺的越多。


    為何要有一個浮動呢?因為工資浮動才能很像是合作,按勞分配,要是拿死工資,你說你不是剝削是合夥?誰信?


    如此一來,賺的即便多了,別人也沒話說,畢竟能不能碰到獵物,這是天注定的,又不是蘇宇,如果一次打架,就打了十幾斤獵物,蘇宇同樣需要按勞分配,還需要承擔他們的醫療費,人身意外險等,是不是很虧?


    所以是贏是虧,靠個人能力,這樣誰也無話可說。


    雖然保險一個月一個人十來塊錢,看似不多,可人多啊,如果一個月收獲平平,那麽蘇宇不僅不會賺,反而會虧了,難道這也是剝削?可賺了那是人家本事,畢竟人家承擔了風險,多分很合理吧?


    (這裏需要說明一下,不是所有人壽保險都需要每人每月十塊錢,一般的可能三塊五塊就夠了,但蘇宇要的是最高賠付額度的,所以付的錢自然就多了一些。)


    總不能你把所有好處都占了,結果賺了錢還要平分?這去哪裏說理去?


    所以提前安排妥當了,當眾簽字畫押,合同一式三份,然後這種自願式的打圍隊組建完成。


    轉過天,進山,期間虎子這段時間也不太好過,因為蘇宇的突然改變,讓虎子媳婦非常不願意接受。


    平時虎子每次出去,除了帶回來獵物當家裏的肉食,哪一次不是帶回來幾百塊?


    少則七八十,多則幾百元,這錢雖然進不了她的口袋,可也是放在虎子爹那邊,而虎子家就兄弟二人,這錢大部分還是他們家的。


    可蘇宇這麽一改,虎子賺的幾乎固定了,那就是五十元,加虎子自己打的獵物賣的錢,這五十是統領運輸隊的管理錢,也包含搬運費。


    雖然獵物越多,虎子的獎金越多,也就是分的越多,可終究不會太多。


    因為這件事,虎子媳婦鼓動虎子去跟蘇宇說情,想要恢複之前那樣,可虎子頭腦還是很清醒的,他自己有多少本事,他很清楚,論槍法,論實力,他深山都進不去。


    結果分的錢,和張立國差不多,為了磨合隊伍,他們是在林子裏打過幾隻兔子的,就人家那槍法,虎子自問,自己再練幾年,怕是也追不上。


    所以他有什麽臉要求蘇宇多給他錢?


    這就導致虎子和他媳婦發生了小摩擦,這幾天一直因為家裏那口子悶悶不樂。


    但對蘇宇的安排,他沒有任何怨言,畢竟張立國打多少,都是按勞分配,給的極少,獎金能有多少?能比他自己打的獵物賣掉多嗎?


    蘇宇允許他打的獵物自己賣了算自己的,還額外賺一份管理費,已經很照顧他啦。


    人不可能在某些人的庇護下一直成長,大樹底下是長不成參天大樹的,人終究要靠自己。


    說白了,虎子隻是把狩獵地點固定在小木屋周圍,需要時不時回去看看,因為他需要看著小木屋裏的獵物。


    可小木屋裏有小黑豹,不需要三個月,光是兩頭黑豹就足夠看守了,虎子隻需要自己狩獵,看著時間準時回去,然後返回村裏叫人來搬運貨物即可。


    唯一的變化就是從虎子和蘇宇兩個人狩獵,變成了一個人,或者說分頭狩獵。


    如果虎子有能力,蘇宇也不會阻止他進入深山,那麽和之前也沒差別了,可他能力不夠,那就沒辦法了?


    是蘇宇拋棄他了嗎?不是,是他能力不夠,但你總不能說我飛不起來,你也不許單飛吧?


    所以虎子並不怪蘇宇,他下定決心,要磨煉槍法,磨煉上樹的速度,自己奔跑的速度,隻要他成為老獵人,就有能力在蘇宇的策應下進入深山。


    那麽他打多少,也是他的,誰打的獵物歸誰,就跟之前一樣了。


    蘇宇也不會不讓虎子跟著他,那他又可以蹭獵物了,收益不僅沒有減少,還會因為多給的管理費,從而漲薪了。


    “張哥,第一次合作,咱們先從深山外圍熟悉一下?”


    蘇宇打算先陪著虎子打一會,這樣他的收益不會太少,也不至於落差太大,加上二人第一次合作,確實需要熟悉。


    “我怎樣都行,反正你是領隊。”


    這段時間,他們沒有正式狩獵,可也在林子裏彼此熟悉了一下槍法以及打法。


    要說之前,張立國尋思蘇宇找自己加入他的狩獵隊是為了籠絡他這位槍法高手,可這幾天他已經意識到了,蘇宇不比他差,甚至更強。


    因為蘇宇當著他的麵,展現出了超出想象的戰績,包括槍法,以及神乎其技的身法。


    那身法猶如猿猴,上樹,奔跑,對他來說就像是喝水那麽簡單,林子裏就像是他家裏,如履平地。


    難怪年紀輕輕就能拿出五百元,就他的槍法加這身手,張立國頓時覺得,自己壓力很大。


    休息了一周他的腿已經恢複了,雖然還有些小疼痛,但已經不妨礙了,他隻是扭傷,並不是斷了,之所以打石膏,是怕他亂動,需要固定。


    (強行解釋)


    所以他恢複後,還真跟蘇宇交過手,也就是搏擊,二人打了一個旗鼓相當,當然,蘇宇留手了,放了水,可張立國認為是自己沒有完全康複導致的,但也不得不承認,蘇宇身手非凡,三年老兵都未必是他的對手。


    所以或許幾天前,蘇宇如此說,張立國或許會不怎麽情願,可這幾天二人彼此熟悉了,他知道蘇宇的本事了,心中那點不服輸,也逐漸驅散了,對他的安排自然沒什麽意見。


    或許有人會說,人家花錢找你打獵,你有什麽不服氣的?這不服那不服的,你很吊嗎?


    這就不懂當兵的了,當兵的就是遇到什麽都不服輸,蘇宇想指揮他,沒點本事,怎麽行?


    沒點倔勁,他能有這般身手?別鬧了,極限就是在不斷錘煉中打破的,而這種堅持來自於骨子裏的不服輸。


    兵者,天生好鬥,越是有本事的,越容易成為刺頭,乖孩子可成不了這麽優秀兵。


    蘇宇一笑,對虎子說道:“走,哥幾個帶你去打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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