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隊長,有幾個被打暈了,還有一些被打成了血葫蘆,要不要送醫院?”


    “送送送,安排上把人送醫院,其他人押回去。”


    馬上有人出來帶著傷的重的去了醫院,其他人老老實實跟著回了派出所。


    而姓魏的,被打的最慘,早就暈倒了,這也是蘇宇說他們搶劫,沒有人還口的原因。


    因為主使暈了,其他人隻是聽從者,被打的嗷嗷叫,誰還在乎蘇宇說什麽?反正哪怕是殺人,他們也是從犯,主犯可是姓魏的,所以他們有恃無恐,因為打架鬥毆,在這個時代不叫事。


    “分開審訊,我去會會那個東家。”


    “是。”


    到了派出所,把人分開審訊,那人剛要進去審訊蘇宇,就被一個胳膊攔住了。


    “老吳,你攔我幹啥?”


    帶隊的是他們派出所的大隊長,畢竟這事不小,聚眾鬥毆,所以他們出動了所有人,而吳隊隻是陪著,剛剛不方便,這會他攔住去路,隻是對大隊長說一聲蘇宇的身份。


    “你是說,裏麵那人,就是咱們鎮上那個有名氣的蘇宇?”


    “是啊,你沒聽說嗎,狩獵隊,這狩獵隊就是他自己組建的,可不是村裏的。”


    狩獵隊他們並不陌生,畢竟靠近大山,每個村都會定期組建臨時的狩獵隊伍進山打獵。


    “可是,這麽多人,這麽多條槍,報備了嗎?”


    吳隊拉了拉他的衣袖,低聲說道:“蘇宇的狩獵隊隻有十五人,即便算上他自己和他村裏那個虎子,也才十八人,這符合規定。”


    “其他人都是各村的代表,這是經過公社秦書記同意的。”


    十幾條槍,確實符合規定,畢竟一個村有槍的多了去了,不能因為人家和在一起打獵,就需要來報備吧?


    但如果是長期,但槍支的數量超過一定數額,那就需要報備了,比如五十條槍,一百條槍,有長期一起,那就形成一股勢力了。


    但聽了吳隊解釋,他懂了,蘇宇的隊伍原本是三個人,他自己,村裏一個,還有一個是請來的,退伍兵,教他們野外生存。


    後來覺得人少,這才擴展了隊伍,隊伍人數是十五人,這完全沒有問題,因為一個村的民兵隊人數都比他們多,說白了就是可控範圍內。


    而剩下的三十三人來自各個村,而且槍支就能看得出來,五花八門,一看就是租的,畢竟這不是新鮮事。


    蘇宇的名氣,來自幾個方麵,其一,鋪路,他們也是受益者,因為這條路距離派出所不遠。


    其二,有愛心,扶貧,光是雞仔,外加救濟糧,全公社都在宣揚他的貢獻精神。


    總之聽過蘇宇的事跡,沒有欺男霸女,全是好的,不是修路了,就是救人了,這才得到秦書記的大力讚揚,甚至以蘇宇為榜樣,學習他的致富經驗,號召各村出一個人去交流學習,且食宿全免,全都有蘇宇承擔。


    這件事全公社就沒有不知道的,因為這個名額,可是村裏推薦上去的,涉及三十三個村。


    這個時代,鎮的概念不突出,都是以公社代為管理,隻有一些非農業經濟活動的居民點才有鎮的說法。


    而鎮派出所就是位於縣和鎮之間,類似於縣城外城吧,脫離了繁華,但又不是公社那種放眼望去全是種地的地段。


    屬於兩者之間的,鎮的概念並不脫出,隻是這個位置相當於鎮派出所,因為縣城也有屬於自己的派出所。


    “別怪我沒提醒你哦,你也看到了,人家拉著貨呢,外麵那一馬車獵物呢,這是送往縣鋼鐵廠的肉,而且我從戶籍科那邊得知,蘇宇的戶口已經遷移到了縣城,掛在鋼鐵廠那邊了,人家給工廠送貨,又是鋼鐵廠的人,這屬於正常行為。”


    “而另一夥人,你也不陌生全是地痞流氓,三十多人,圍著人家送貨隊,這還需要解釋嗎?”


    拍了拍大隊長的肩膀,讓他自己斟酌一下,可別好端端的,當成打群架的處理,因為像是這種打群架的,通常就是各打五十大板。


    你也算不清到底誰對誰錯,到底誰先動的手,你也找不出第三方人證,通常就是各打五十大板,該罰款,罰款,該拘留,拘留,嚴重的可能就會被判刑,勞改。


    吳隊除了想幫蘇宇,也是怕他這位老隊長犯錯誤,這涉及方方麵麵呢,前腳秦書記號召大家向蘇宇學習,你後腳來一招聚眾鬧事,這不是打秦書記臉嗎?


    雖然派出所不受公社管轄,直管部門是縣公安局,可畢竟在人家地盤上,隻要不是原則問題,還是能給幾分薄麵的。


    “知道了,你讓人去醫院,了解一下情況,這邊交給我吧。”


    “得嘞,聽你的。”


    吳隊帶上幾個人,直接去了醫院,而這位大隊長,扭身進了審訊室。


    經過一番審訊,得知了全貌,簡單的很,狩獵隊虎子,帶著五六人去給鋼鐵廠送貨,半路被攔住了去路。


    他們要找蘇宇,想扣下他們的貨,讓蘇宇主動去見他們,這不就是找茬嗎?然後幾人發生爭執,從而打了起來,虎子這邊趁亂跑了一個人回來叫人。


    而蘇宇剛好在訓練狩獵技巧,練習槍法射擊,得到信息,想也沒想帶著人趕到,甚至沒有放下槍,直接就跑來了。


    又因為五個人打三十來人吃了虧,趕來的同伴急眼了,發生推搡,導致發生了打群架事件。


    所以無論從哪方麵看,蘇宇一方都沒有錯,畢竟你說要見蘇宇,哪有這麽請人的?帶著三十人把人圍了?還要扣下人家的貨,不是搶劫是什麽?


    縱然他們的目的不是搶劫,但行為已經構成了搶劫的事實。


    因為這批貨還是鋼鐵廠需要的,就導致事態直接升級了,蘇宇原單位是鋼鐵廠,所以直接通知了總廠那邊。


    采購科接到了信息,采購科副科長直接來了派出所,其一是證明身份,其二是問話。


    而醫院那邊,姓魏的也醒了,並且通知了他家人,也簡單做了筆錄,大差不差,所以蘇宇這邊確實沒錯。


    頂多就是動手太重了,好幾個人斷了肋骨,可話又說回來了,他們三十人打五個人的時候,下手也不輕,虎子身上挨了好幾腳,其他人也被打的鼻青臉腫。


    任誰看到自己兄弟被欺負那麽慘,也不會太冷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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