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公主先說話,她認為是商國沒有遵守兩國不傷平民不殺俘虜的協定在先,在戰時屠戮百姓,虐殺戰俘,是人神共憤的事情。


    而西京探子屠戮宋家滿門,也同樣犯下了彌天大錯。


    “我們要和平談判,雙方必須要認同這樣的事實,基於這樣的事實前提,我們才能開展兩國和平的協商。”


    譯官翻譯之後,謝如墨和商國這邊負責談判的官員一致認同。


    那麽談判就正式開始了。


    西京提出五個的條件,第一,商國正式向西京被殺的百姓道歉。


    第二,賠償黃金萬兩。


    第三,賠償糧食三十萬石,由商國派人送往西京。


    第四,鹿奔兒城簽訂的和約無效,也就是說,邊線依舊要按照和約之前製定。


    第五,戰北望、易昉和蕭承必須交給西京處置。


    饒是已經做好了準備,但西京這些條件還是讓商國人無法接受。


    謝如墨道:“第一第二條件我們都可接受,但賠償三十萬石糧食以及邊線前移,我們不能同意,我們是有錯在先,這點我們認,但宋家滅門也與成淩關一事相幹,因此是兩方都有過錯,第五條,易昉可交給西京處置,但蕭承並不承擔主責,那時他重傷,罪在沒有約束麾下,因此他該由我國處置。”


    西京大學士高功道:“宋家滅門,乃是你們先違反協定引發的禍事,西京有錯,但你們也要為此負上責任。”


    “高大人這樣說就是不尊重我們方才大家都認可的事實了。”李德槐指出,“方才長公主也說了,雙方是在尊重事實的前提下進行和平的協商,宋家滅門是西京探子所為,不管西京探子出於什麽原因,都不可拿滿門老弱孤寡下狠手。”


    長公主道:“我們尊重這個事實,因此在宋家滅門慘禍上,我們也願意遵循第一條第二條,對宋家遺孤道歉以及賠償黃金萬兩,如此第一第二個條件相抵,本宮請商國不要忽視最重要的事實,那就是你們殺降屠村,違反協定在先,所以你們承擔主責,賠償也因應增加。”


    相抵,意味著不可再提起宋家滅門之事。


    但謝如墨肯定是不同意的,謝如墨是要把蕭大將軍從這第一第二條摘出來,宋家的事擺在談判桌上,最大的目的是要蕭大將軍從此事裏脫身,“既然說到尊重事實,那麽請西京也要尊重蕭承在鹿奔兒城發生的事情上,他隻是承擔了無法約束麾下的罪責,他沒有下令且沒有參與殺降屠村。”


    蕭承不是西京此行目的之一,把他牽連進來,自然是為了更好地談條件,所以西京也不會輕易鬆口。


    不僅不鬆口,他們還把戰北望牽了進去,認為要說監督不力管束無方,戰北望作為鹿奔兒城的行動將軍,他也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出於談判戰略,戰北望自然也是要護下的,第一天的談判就妥協了交出戰北望,等同是開了一個缺口。


    因此,西京要的三個人,商國隻同意交出易昉。


    就這樣,第一天的談判你來我往,隻有第一第二個條件算是達成共識,那就是互相道歉賠償。


    長公主在第一天的談判結束之前說了一句話,“你們如果打算用宋家滅門之事便全然抵消鹿奔兒城的事,是絕對不可能的。”


    謝如墨也道:“都是人命,不可能是互相抵消的,這是對慘死的人的極度不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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