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嘭!”


    一聲巨響,將躺在床上睡覺的張暘驚醒,一個彈跳從床上坐了起來,伸手就去摸放在枕頭下的伸縮鐵棍。


    “別動!”


    一聲低喝在耳邊炸響,冰冷的物體抵在赤裸的上半身上,張暘呆住了,老老實實的慢慢收回伸出去的右手。


    “不動,我不動,別開槍。”


    哢噠,燈光亮起,慢慢回頭,張暘看清了用槍抵著自己的男人,以及屋子裏如臨大敵,持槍半包圍自己的人。


    便裝,脖子上掛著證件……是警察!


    看清後張暘鬆了一口氣。


    沒錯,雖然被槍頂著,但在確定衝進來的是警察,而不是其他人後,張暘實實在在的鬆了一口氣。


    畢竟警察還是能講道理的,而有的人卻無法講道理。


    “各位警官,你們,你們是不是敲錯門了?”


    張暘很確定,自己平日裏除了生活所迫會從一些路人那裏借點錢花花外,並沒有做什麽傷天害理的大事。


    就連溜門撬鎖的入室“借錢”都沒做過,即使這事對於他來說並不算太難。


    但他專門研究過刑法,知道入室,和向路人借錢的區別。


    向路人“借錢”夠刑拘的起始金額是五千,而入室“借錢”,隻要你做了,不管有沒有拿到錢,都得刑拘,甚至判刑。


    孰輕孰重,他還是分得清的。


    所以,如今麵對這麽多警察砸壞自己的大門破門而入,還用槍指著自己,張暘的第一反應是:警察砸錯門,找錯人了。


    至於已經破爛的木門,他是提都沒提,連問話都隻敢用“敲”字。


    “張暘?”


    名字沒錯。


    “是我,警官。”


    “那就沒錯了,這是傳喚證,跟我們走一趟。”


    “……能讓我穿件衣服麽?”


    “別耍花樣!”


    “不敢不敢。”


    環視一圈,五六個持槍的,自己能耍什麽花樣。


    隨意穿上一件短袖t恤,一條運動短褲,穿上運動鞋,連襪子都沒穿,就被一對銀鐲子戴在手腕上,拉走了。


    ……


    楊慶區分局刑偵大隊。


    審訊室。


    “姓名?”


    “張暘!”


    “性別?”


    “……男。”


    “……”


    “知道為什麽帶你過來麽?”


    “……不知道。”


    “老實點!”審問的警察一巴掌拍在桌子上,瞪著坐在鐵椅子上,戴著手銬的張暘,厲聲喝道。


    張暘身體一抖,倔強的仰起頭:“警官,你們大半夜的破門抓我,我是真的不知道怎麽回事,要不,您幫我回憶一下?”


    他是真的不知道。


    從開始到現在,一直迷糊著呢。


    “哼,不見棺材不掉淚。”警察冷哼一聲,唰的站起來,拿著一張照片走過去,拍在鐵椅子前的小桌板上。


    “看看,認識麽?”


    照片上是個女人,還挺漂亮的。看了好一會兒,張暘的眉頭越皺越深,半晌後恍然道:“十七號?”


    警察:“……”


    “這麽說你認識了?”警察臉一黑,沉聲問道。


    “不是,警官,捉賊拿贓,捉奸成雙,你們掃黃也得現場擒獲才行吧,何況,我是找過這個十七號,可是我隻是洗了個腳而已,並沒有做其他的啊。”


    看著喊冤的張暘,坐在桌子後麵的中年警察拍了拍麵前的文件夾,道:“張暘,你進派出所的次數不少,有經驗啊。”


    “……”張暘不說話。


    他以前被抓的次數確實不少,十次總有那麽三四五次馬失前蹄,但隨著時間的推移,現在已經好久沒被逮過了。


    雖然不值得炫耀,但該說不說,在這方麵他的學習能力很強。


    就是看書看不進去,否則高低得考個大學上上。


    孤兒?沒錢?哦,那沒事了。


    “怎麽的,不說話了?”中年警察再次開口道。


    “不是警官,如果我的記憶沒問題的話,你們之前在我住處說的,是傳喚證,不是逮捕證。也就是說你們並沒有證據,否則肯定就是逮捕我了。”


    “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你們不僅砸壞了我住處的門,還持槍抵在我的胸口,來分局的路上還給我戴著手銬,現在又像審犯人一樣審我。”


    “我很想問問,我到底犯了什麽罪?警察是不是就能不尊重法律,任意妄為?!”


    張暘的語調越來越高,聲音越來越大。


    而坐在桌子上後麵的中年警察,則目光閃爍。


    十多歲就流落社會的張暘,別的不行,察言觀色的本事絕對頂級,注意到對方的表現,他明白了。


    警察是在給自己搞心理戰呢。


    “不會吧,警官,你們不會真的沒有證據吧?”


    一句話,差點讓兩名審訊的警察破防。


    “老劉,出來吧,問不出什麽了。”中年警察塞在耳朵裏的耳麥響起聲音,扭頭看了一眼玻璃方向,收回目光後,對年輕警察示意,兩人收拾東西,便準備出去。


    “喂,等等!”


    “如果我說的都是對的,那麽請打開我的手銬,還有,賠償我的損失,否則,我會保留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權力!”


    中年警察站住,停頓好幾秒後,留下一句“打開,帶他去隔壁”,拿著文件夾開門走了出去。


    走在後麵的年輕警察無奈掏出鑰匙,將張暘的手銬打開,又打開鐵椅子的卡扣,說道:“走吧,跟我去會議室。”


    “我餓了!”


    “……給你買一份炒飯。”


    “我要吃燒烤。”張暘不為所動,坐在椅子上不起來。


    “……行!”年輕警察咬著後槽牙答應。


    “還要冰可樂。”


    “知道了,你走不走?!”


    “走吧。”


    出了審訊室,轉了幾個彎,張暘被帶進一間小會議室,年輕警察交代他不要亂走,便出去了。


    不過人並沒有走遠,而是叫了一個同事說了幾句話後,重新回到了會議室,在門口的椅子旁坐下。


    十多分鍾後,房門從外麵打開,一位明顯是頭頭的中年警察,和剛剛審訊自己的中年警察,一起走了進來。


    “小李,你先出去吧。”


    “是!”


    那位明顯是頭頭的警官吩咐,年輕警察小李起身應是後,便往外走。


    “記得我的燒烤,還有可樂,我現在餓的很,而且我有低血糖,一餓就什麽都想不起來。”


    “你別過分!”門口的小李咬牙切齒的警告道。


    “沒事,小李,你去催一催,看看吃的買來了沒有。”頭頭回頭又說了一句。


    “是!”


    領導吩咐了,小李不敢頂嘴,應聲後關上門,給同事打電話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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