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鈴,叮鈴。


    正在開會的時候周俊手機響了。


    抱歉的看了一眼專案組領導們,然後趕緊將手機調成震動。昨晚忙乎了一晚上,剛剛開會的時候忘記設置了。


    設置完順帶瞟了一眼信息。


    看到是張暘發來了一封郵件後,出於對張暘的信心和這個時候發來郵件的好奇,不顧正在分析案情發言的專家,伸手點開了。


    看著看著……


    嘭,一聲動靜,周俊一臉驚喜猛地站了起來。


    會議室瞬間安靜下來,正在分析案情的專家也閉上嘴,滿臉不高興的看過去。


    所有人的目光投射向周俊,但他自己卻置若罔聞。


    還是察覺到專案組領導和專家神色不對的鍾鳴,喊了一聲:“老周,幹嘛呢?!”


    一聲喊讓周俊回過神。


    此時他也注意到了會議室內大家的表情,同時也知道自己剛剛的舉動有些欠妥。但現在,他已經顧不得這些了。


    “鍾局,有重大發現!”


    “……”


    眾人一愣,刑偵處的刑警們倒是沒什麽,省廳專案組的人就不一樣了。


    級別低的不說了,不好明著發火。但級別高的專家和領導,特別是專案組組長,省廳副廳長的臉色唰的一下就黑了。


    “周處長有什麽發現,可以跟我們分享交流一下,指導一下我們專案組的工作麽?”


    這句話明顯帶著不滿情緒。


    大家聽出來了,周俊聽出來了,鍾鳴這位市局副局長自然也聽出來了。


    鍾鳴想解釋,但周俊已經行動了。


    隻見他直接離開位置,來到操作投影的警員麵前,讓其將郵件內容投影出來。這名警員就是刑偵處的,自然要聽命令。


    而見周俊似乎真的有重大發現,都已經到嘴邊的話,被鍾鳴給收了回去,準備看看情況再幫忙找補。


    當然,如果真是重大發現,對破案有幫助的話,那……結果就不一樣了。


    郵件內容被投影到大屏幕上。


    首先就是譚明的照片,以及下麵的個人資料,不過周俊沒有按照順序說,而是直接翻了好幾頁。


    最後,屏幕上的資料停在了一張現場照片上。


    照片出現的時候,周俊也直接開始了介紹:“七年前,譚明當時在某市刑偵支隊任大隊長,屏幕上這張現場照片,發生在譚明剛剛帶隊處理完一件搶劫傷人案後第二天下班回家的路上。”


    “當時,當地禁毒支隊有任務,追捕毒販的過程中剛好和下班的譚明遭遇。”


    “因為他攜帶著配槍,且剛好遇到,便表明身份之後加入了追逐,提供支援。過程中,毒販突然掏出製式武器襲擊。”


    “追擊而至的緝毒警和譚明拔槍還擊。”


    “現場駁火發射子彈達到數十發。而我們現在看到的照片,是在距離槍戰二十多米外的巷子口。”


    “倒在血泊中的孩子,則是被流彈擊中大腿股動脈,經搶救無效後死亡。”


    “……周處長,你是想說,譚警官的死,是孩子家長的報複行為麽?”副廳長神色嚴肅的問道。


    “領導,您先稍等一下。”


    周俊沒有解釋,說完後繼續道:“城市發生駁火交戰,流彈傷人,當地警方自然高度重視。”


    “現場勘察,彈頭的尋找,花費了兩天時間終於將擊中小孩的彈頭找到了。”


    “經過比對確認,彈頭不屬於警方的槍械,而是來自毒販手中的五四式手槍。”


    聽到這裏,與會眾人鬆了一口氣,但隨即又皺起眉頭,既然流彈並不是來自警方,和譚明也沒有關係,周俊為什麽要提到這個案子?


    沒有停歇,周俊繼續講道:“但是根據卷宗上的記錄,當時小孩中彈的位置,位於毒販側前方,毒販在馬路對麵的人行道對著警方開槍,並沒有向四周漫射,攻擊群眾的行為。”


    “這顆子彈,偏偏又是直接發射出去的,並不是撞擊障礙物形成的跳彈。”


    “後來經過詳細的調查,以及對被擊斃的持槍毒販的詳細屍檢比對、模擬後,才最終確定。”


    “這顆子彈之所以會被發射命中小孩,正是因為當時譚明警官開槍命中毒販後,毒販倒地過程中,槍口發生偏移,並且扣動扳機發射的一顆子彈,命中了孩子。”


    聽到這裏,在座的刑警們不說話了。


    這怎麽說呢?隻能說壞運氣。


    在當時的情況下,無論是為了警員自身安全,還是周圍群眾的安全,都必須盡快擊斃開槍的毒販。


    譚明和開槍的緝毒警們都沒有錯。


    可也就是命中毒販的時候,導致了後麵的悲劇發生。


    誰都不想,也是一個意外,但事情就是這樣發生了。


    “調查結果出來之後,譚明一時間有些不能接受。同時,警方調查孩子個人情況的時候發現,小孩和爺爺奶奶住,父母離婚了,而其父親,在案發時五年前,還是譚明親手抓捕的。”


    “故意傷人致人重傷,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知道此事之後,譚明一個人去監獄看了孩子的父親,說了什麽不知道,不過這裏有一份資料,是監獄的服刑人員記錄。”


    “其中清晰的記錄了當天,小孩的父親,嚴鬆立在探視室內大罵譚警官,怒吼“你還我兒子”之類的話。”


    “而去年上半年,嚴鬆立因為表現良好有多次減刑,已經刑滿釋放。”


    “最後,還有最重要的一點,就是當時嚴鬆立故意傷人案中使用的凶器,一把砍刀,一把匕首,他一個人斬、捅傷五個人。”


    “而砍刀的樣式,和譚明警官遇害現場留下的那把砍刀,樣式幾乎一模一樣,這一張是照片。”


    看著大屏幕上十多年前的凶器照片,手裏拿著資料的刑警們,紛紛將淩晨發生的案子現場遺留的凶器照片找到,做著詳細的對比。


    這種砍刀明顯不是市麵上購買的菜刀,或者一些西瓜刀之類的。


    而是用鋼板在機器上裁剪打磨而成。


    偏偏,兩個案子,相隔十多年,凶器不能說完全相同,但也幾乎是一模一樣了。


    所以說,這個案子的嫌疑人找到了?嚴鬆立?


    一眾刑警驚歎的看向周俊。


    市局的與有榮焉,包括鍾鳴,臉上的笑意藏不住。省廳的則佩服的很,暗中豎起大拇指,隻是照顧領導的顏麵,忍著沒表示。


    鍾鳴不管這些,悄麽麽的給局長發了條信息後,才看向專案組組長,那眼神,明顯在等對方做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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