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白澤紫玉
鹿鼎:因為運氣太好成為白澤傳人 作者:柒色夢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今夜,月黑風高,天邊成片烏雲遮擋住了天上唯一的光芒,昏暗茂密的草叢內躺著一個身穿粗布麻衣,外麵套著小白褂子的半大孩童。
距離此處十米外有一間燈火暗淡,跳躍著暖黃色燭火的屋子,隱約可見窗戶上映照著一個身形略微佝僂,留著長發的身影,伴隨著劇烈咳嗽,好似要把肺都咳出來。
穿著太監服的老太監滿頭白發,麵無白須,灰暗的眼睛無神無光,手上拿著白色帕子捂著嘴,咳的撕心裂肺,聲音蒼老陰沉,寒意從骨子裏散發出來。
“小桂子,咳咳...小桂子,你死哪裏去了!”
“小桂子...”
躺在草叢裏的小男孩滿臉是血,聽見耳邊傳來若有若無的聲音,手指有意識的動了動,掙紮想要爬起來,次次被疼的麵目扭曲,全身疼痛難忍,像是跑了一場馬拉鬆一樣。
強烈的痛感刺激著李招娣,讓她的意識逐漸清醒,眼前一片模糊,後腦一陣陣刺痛,還不等她仔細打量此地為何處,腦海中湧現出大量畫麵,陌生又熟悉。
熟悉的名字,陌生的地方...
揚州麗春院?
我娘韋春花?
我是韋小寶?!!
不消片刻,這些記憶全都被李招娣吸收完畢,她神情複雜的睜開眼睛,沒想到真讓她夢想成真了,可是夢想這種東西,向來隻是夢,可望而不及,不可能有成真那一天。
也不知道撞了什麽大運,居然讓李招娣真的魂穿了,替代了主角韋小寶。
李招娣想起前世種種心中驟升一種解脫感,她出生於偏遠農村,家中重男輕女,有一個小六歲的弟弟,國家九年義務教育結束,家裏就讓她輟學進廠打螺絲。
從小粗活累活都是她包攬,洗衣做飯,喂豬喂雞,還吃不飽,在二十一世紀這個年代來說,簡直是讓人難以理解。
唯一的娛樂方式便是看電視了,還不敢多看,不然會挨打,說她敗家,浪費電。
直到初中畢業了,去了外麵,見識到多姿多彩的世界,繁華的都市,打一個月螺絲,爭三千多塊錢,要打兩千塊錢回去,不給她媽媽就會逢人便賣慘辱罵,說她是白眼狼,還要把她帶回去嫁人。
沒辦法的李招娣為了僅有的自由,隻能每個月把大部分工資都打給家裏,供養一家,手上就留一千多塊錢,也不敢亂花,她要存錢,想要逃離吸血鬼父母。
和外麵的世界接觸越多,李招娣就越不想回去,隨著她年齡越來越大,到了二十二三歲,父母就催著她回去相親了,也是在這段時間,李招娣發現她喜歡女人,對男人不感興趣、甚至有些排斥。
可能是見多了冷眉豎眼的父親,好吃懶做,屢屢伸手找自己要錢的弟弟,這讓她感到嫌惡,很多時候恨自己不是男兒身。
如果她是男兒是不是就不會爹不疼,娘不愛,可以掌控自己的命運,不用被他人擺布?
她根本不敢坦白她的性取向,她父母要是知道了肯定會以為李招娣有病,有大病,是瘋了。
上一世,李招娣過的挺憋屈,父母把她當成提款機,要錢的時候才會打個電話,弟弟還是個伸手黨,活了二十多年她從未感受過家的溫暖。
老實說,李招娣真打心眼裏羨慕嫉妒劇中韋小寶的恣意風流,自由自在,做什麽事都有如神助,縱然有不順難兩全的時候,但是他身邊有摯友、摯愛、至親,走到哪都有人相伴,逢凶化吉。
兩人生活環境天差地別。
李招娣呲著牙無聲的笑著,笑的很開心,從未有過的開心,心中默念道:“從今往後,再無李招娣,隻有李長歌。”
“放心吧,我既然占了你身體,你娘便是我娘,我以後會好好孝順她的。”
這個念頭浮現,他感覺身體的桎梏沒有了,整個人輕鬆許多。
他雖然占了原主韋小寶的身體,但是並不想頂著別人的名字活著,他想為自己而活,過嶄新的人生,所以幹脆給自己取了一個新名字。
李長歌緊咬著牙關,顫抖的坐起身來,抬手擦了擦臉上粘稠的血跡,發現手中有一塊光滑圓潤的物體,下意識摩挲了兩下,質感溫潤如脂,給人的感覺有一股溫暖之感。
李長歌借著遠處微弱的燭火,仔細地打量著手中的玉佩。玉佩整體呈現出一種溫潤的紫色,透過燭光可以看到內部似乎有雲霧狀的紋理流動。玉佩上雕刻著一隻栩栩如生的白澤圖案,白澤的毛發、眼睛等細節都刻畫得極為精細。
他不禁心生疑惑:“這東西怎麽會出現在這裏?難道它也跟著我穿越時空來到這個世界了嗎?”
這塊玉佩是他在農田裏勞作時意外撿到的。
那天,陽光明媚,他像往常一樣去田裏收割白菜。
當他彎下腰準備采摘一顆白菜時,突然發現地上有一塊閃亮的東西。好奇心驅使著他將它撿起來仔細觀察。
他驚訝地發現,這塊玉佩看起來非常精致,而且摸起來質地細膩,溫潤光滑。他立刻意識到這可能是一件好東西,並小心翼翼地將其貼身收藏起來。
他心裏暗自琢磨,如果這是真正的玉石,那麽等過了年之後再拿出來賣掉,也許就能賺一大筆錢。
這樣一來,他就有可能擺脫目前的困境,過上更好的生活。於是,他決定暫時保密這個秘密,等待合適的時機到來。
“沒想到,它居然跟我一塊穿越過來了,難不成,我穿越的原因便是它?”李長歌低聲喃喃自語,陷入沉思。
他沒有發現手上的血液正在被白澤紫玉吸收,散發著微弱的瑩瑩紫光。
“小桂子...是你嗎?你怎麽跑院子裏去了?”老太監雖然眼瞎,但是耳朵可靈敏的很,聽見院子外麵有動靜,大聲喚著小桂子的名字。
李長歌瞬間被驚醒,回過神來,心中一慌,海大富可不是好人啊,他可不敢貿然開口,他深吸幾口氣,強迫自己冷靜下來,掃了一眼倒在水缸旁邊的屍體,臉上,頭發上,衣襟處滿是水漬,心中了然,這人應是小桂子,被原主淹死的。
他摸了摸後腦勺鼓起的大包,輕輕一碰疼的他倒吸一口涼氣,手拿到眼前一看,清晰可見快要幹涸的血跡,李長歌把玉佩放進懷裏收好,扶著旁邊的水缸嚐試站起來。
久久沒有等到回應的海大富心中怒意升騰,情緒的波動又引得他咳嗽起來,磕磕絆絆的摸索到門邊,“小桂子,你為什麽不回答我啊?”
陰冷摻雜著寒意的聲音把李長歌嚇了一身冷汗,強打起精神,顫顫巍巍地挪動沉重的步子,跟螞蟻爬一樣,前進了半米左右,夾著嗓子開口道:“公...公公,我......”
海大富沉默了片刻,空洞無神的眼睛望著李長歌,“讓你去拿解藥,怎麽到屋外去了?”
方才不說話的海大富可讓李長歌心驚肉跳,他知道自己沒有京腔口音,定是騙不過這老狐狸的,但這人隻是需要一個幫他偷四十二章經書的工具人罷了,應該誰都行。
如此,李長歌才敢開口說話,知道自己的小命多半可以保住了,壯著膽子,“公公...這...我殺人了!”
李長歌步伐踉蹌,緊張地走到海大富身邊,裝作一副很害怕的樣子,實際上心裏也有點害怕。
海大富慢條斯理的拿著帕子擦了擦嘴角,抬起一隻手,李長歌狡黠的眼睛一轉,確認他真的看不見了,舔了舔幹澀的嘴皮,恭敬地攙扶著海大富。
“嗯...這宮裏邊死了人,讓人發現了總歸是不好的。”海大富淡淡道。
“是...是啊。”李長歌順著海大富的話說下去,一副六神無主的模樣,堪稱影帝在世。
要是沒有這番演技,前世他早被賣給別人當老婆了,不知道要遭多少罪。
“公...公公,那小子方才要跑,被我及時發現,我們一路扭打到院子,我的腦袋還被那小子用石頭砸了一下,我一時氣急,把他按到水缸裏把他淹死了,然後...發現自己身上到處都是血,我就嚇暈過去了,現在想來,我心裏還怕的很,還以為沒有機會再伺候公公了!”
李長歌胡編亂造了個起因、經過、結果,反正海大富多半也不在乎,但是該糊弄還是要糊弄,敵明我暗,有助於他在宮中生存。
恰好李長歌身酸痛無力,腦袋也昏沉沉的,說話也是有氣無力,磕磕磣磣的,時不時還會疼的流出生理性淚水,帶一絲哽咽。
海大富默默聽完,抓著李長歌的手臂,朝著屋裏走去,海大富一直不說話,搞得李長歌心裏七上八下的,不知道這老狐狸在打什麽鬼主意,但是又不敢再開口,怕越說越錯,幹脆閉口不言,扶著海大富進屋去了。
回到明亮的屋內,海大富摸著桌案,緩緩坐下,悶聲咳了幾下,終於說話了,“嗯...受了那麽重的傷,你還能挺過來...快死了還惦記著咱家,難得啊。”
海大富微不可察的歎了一口氣,神色幽幽,身上散發著陰冷寒氣,“小桂子,現在公公的眼睛瞎了,小桂子,以後公公就要靠你照顧了,你不會離開公公吧?”
李長歌忍不住翻了個白眼,笑道:“我當然不會了。”
“此話可當真的?”海大富用力抓緊韋小寶的胳膊,疼的他想把手扯開又不敢扯,連忙附和道:“公公,小桂子怎麽會騙您呢,當然是真的。”
海大富緩緩鬆了手上的力道,見狀李長歌心中愈發鎮定,見機連忙後退兩步,“公公,外麵那具屍體怎麽辦?”
海大富道:“去,你去後麵把佛像暗格裏的藥箱子拿來。
“啊...是。”
李長歌點頭,往大廳後堂走去,借著燭火,環視一圈,果然看到一尊慈眉善目佛像,旁邊擺了一張床榻,左手邊是一間房門緊閉的屋子。
他按照海大富說的,在佛像周圍尋找了一番,才找到了暗格,發現裏麵果然有一個正方形的藥箱子,隨即抱著藥箱,走到大廳。
海大富道:“你將藥粉倒一點點在屍體上,把屍體清理了。”
李長歌看了很多遍電視劇,每一個版本的電視劇裏的主線都差不多,可人的記憶時間有限,很多地方已經不太記不得了。
而且現實和劇情總有不同的,他根本不知道那瓶是化屍粉, 鼓起勇氣問道:“公公,那瓶是您說的藥啊?”
“我...我這被砸了腦袋,又殺了個小孩子,腦子亂的很,而且您的眼睛還瞎了,我...真的想不起來了。”
“唉,你這孩子,殺個人就把你嚇成這樣了?”海大富抬手拍了拍李長歌的肩膀,“裏麵有個藍白紋的瓷瓶,那便是,拿出來。”
李長歌眉頭皺起,方才被海大富拍了兩下,也不知道他使壞沒有,“好好,我馬上去。”
不想和這個老狐狸多接觸,李長歌連忙轉身走到屋外去,打開蓋子,小心倒了一點藥粉,灑到屍體上,肉眼可見屍體上冒出一股股白色煙霧,呲呲作響的腐蝕聲,衣服、屍體慢慢化成一灘黃水。
幸好,海大富住的偏僻,性格古怪,沒有人願意靠近這裏,加上今晚月黑風高,這裏發生的事情不會被他人察覺。
距離此處十米外有一間燈火暗淡,跳躍著暖黃色燭火的屋子,隱約可見窗戶上映照著一個身形略微佝僂,留著長發的身影,伴隨著劇烈咳嗽,好似要把肺都咳出來。
穿著太監服的老太監滿頭白發,麵無白須,灰暗的眼睛無神無光,手上拿著白色帕子捂著嘴,咳的撕心裂肺,聲音蒼老陰沉,寒意從骨子裏散發出來。
“小桂子,咳咳...小桂子,你死哪裏去了!”
“小桂子...”
躺在草叢裏的小男孩滿臉是血,聽見耳邊傳來若有若無的聲音,手指有意識的動了動,掙紮想要爬起來,次次被疼的麵目扭曲,全身疼痛難忍,像是跑了一場馬拉鬆一樣。
強烈的痛感刺激著李招娣,讓她的意識逐漸清醒,眼前一片模糊,後腦一陣陣刺痛,還不等她仔細打量此地為何處,腦海中湧現出大量畫麵,陌生又熟悉。
熟悉的名字,陌生的地方...
揚州麗春院?
我娘韋春花?
我是韋小寶?!!
不消片刻,這些記憶全都被李招娣吸收完畢,她神情複雜的睜開眼睛,沒想到真讓她夢想成真了,可是夢想這種東西,向來隻是夢,可望而不及,不可能有成真那一天。
也不知道撞了什麽大運,居然讓李招娣真的魂穿了,替代了主角韋小寶。
李招娣想起前世種種心中驟升一種解脫感,她出生於偏遠農村,家中重男輕女,有一個小六歲的弟弟,國家九年義務教育結束,家裏就讓她輟學進廠打螺絲。
從小粗活累活都是她包攬,洗衣做飯,喂豬喂雞,還吃不飽,在二十一世紀這個年代來說,簡直是讓人難以理解。
唯一的娛樂方式便是看電視了,還不敢多看,不然會挨打,說她敗家,浪費電。
直到初中畢業了,去了外麵,見識到多姿多彩的世界,繁華的都市,打一個月螺絲,爭三千多塊錢,要打兩千塊錢回去,不給她媽媽就會逢人便賣慘辱罵,說她是白眼狼,還要把她帶回去嫁人。
沒辦法的李招娣為了僅有的自由,隻能每個月把大部分工資都打給家裏,供養一家,手上就留一千多塊錢,也不敢亂花,她要存錢,想要逃離吸血鬼父母。
和外麵的世界接觸越多,李招娣就越不想回去,隨著她年齡越來越大,到了二十二三歲,父母就催著她回去相親了,也是在這段時間,李招娣發現她喜歡女人,對男人不感興趣、甚至有些排斥。
可能是見多了冷眉豎眼的父親,好吃懶做,屢屢伸手找自己要錢的弟弟,這讓她感到嫌惡,很多時候恨自己不是男兒身。
如果她是男兒是不是就不會爹不疼,娘不愛,可以掌控自己的命運,不用被他人擺布?
她根本不敢坦白她的性取向,她父母要是知道了肯定會以為李招娣有病,有大病,是瘋了。
上一世,李招娣過的挺憋屈,父母把她當成提款機,要錢的時候才會打個電話,弟弟還是個伸手黨,活了二十多年她從未感受過家的溫暖。
老實說,李招娣真打心眼裏羨慕嫉妒劇中韋小寶的恣意風流,自由自在,做什麽事都有如神助,縱然有不順難兩全的時候,但是他身邊有摯友、摯愛、至親,走到哪都有人相伴,逢凶化吉。
兩人生活環境天差地別。
李招娣呲著牙無聲的笑著,笑的很開心,從未有過的開心,心中默念道:“從今往後,再無李招娣,隻有李長歌。”
“放心吧,我既然占了你身體,你娘便是我娘,我以後會好好孝順她的。”
這個念頭浮現,他感覺身體的桎梏沒有了,整個人輕鬆許多。
他雖然占了原主韋小寶的身體,但是並不想頂著別人的名字活著,他想為自己而活,過嶄新的人生,所以幹脆給自己取了一個新名字。
李長歌緊咬著牙關,顫抖的坐起身來,抬手擦了擦臉上粘稠的血跡,發現手中有一塊光滑圓潤的物體,下意識摩挲了兩下,質感溫潤如脂,給人的感覺有一股溫暖之感。
李長歌借著遠處微弱的燭火,仔細地打量著手中的玉佩。玉佩整體呈現出一種溫潤的紫色,透過燭光可以看到內部似乎有雲霧狀的紋理流動。玉佩上雕刻著一隻栩栩如生的白澤圖案,白澤的毛發、眼睛等細節都刻畫得極為精細。
他不禁心生疑惑:“這東西怎麽會出現在這裏?難道它也跟著我穿越時空來到這個世界了嗎?”
這塊玉佩是他在農田裏勞作時意外撿到的。
那天,陽光明媚,他像往常一樣去田裏收割白菜。
當他彎下腰準備采摘一顆白菜時,突然發現地上有一塊閃亮的東西。好奇心驅使著他將它撿起來仔細觀察。
他驚訝地發現,這塊玉佩看起來非常精致,而且摸起來質地細膩,溫潤光滑。他立刻意識到這可能是一件好東西,並小心翼翼地將其貼身收藏起來。
他心裏暗自琢磨,如果這是真正的玉石,那麽等過了年之後再拿出來賣掉,也許就能賺一大筆錢。
這樣一來,他就有可能擺脫目前的困境,過上更好的生活。於是,他決定暫時保密這個秘密,等待合適的時機到來。
“沒想到,它居然跟我一塊穿越過來了,難不成,我穿越的原因便是它?”李長歌低聲喃喃自語,陷入沉思。
他沒有發現手上的血液正在被白澤紫玉吸收,散發著微弱的瑩瑩紫光。
“小桂子...是你嗎?你怎麽跑院子裏去了?”老太監雖然眼瞎,但是耳朵可靈敏的很,聽見院子外麵有動靜,大聲喚著小桂子的名字。
李長歌瞬間被驚醒,回過神來,心中一慌,海大富可不是好人啊,他可不敢貿然開口,他深吸幾口氣,強迫自己冷靜下來,掃了一眼倒在水缸旁邊的屍體,臉上,頭發上,衣襟處滿是水漬,心中了然,這人應是小桂子,被原主淹死的。
他摸了摸後腦勺鼓起的大包,輕輕一碰疼的他倒吸一口涼氣,手拿到眼前一看,清晰可見快要幹涸的血跡,李長歌把玉佩放進懷裏收好,扶著旁邊的水缸嚐試站起來。
久久沒有等到回應的海大富心中怒意升騰,情緒的波動又引得他咳嗽起來,磕磕絆絆的摸索到門邊,“小桂子,你為什麽不回答我啊?”
陰冷摻雜著寒意的聲音把李長歌嚇了一身冷汗,強打起精神,顫顫巍巍地挪動沉重的步子,跟螞蟻爬一樣,前進了半米左右,夾著嗓子開口道:“公...公公,我......”
海大富沉默了片刻,空洞無神的眼睛望著李長歌,“讓你去拿解藥,怎麽到屋外去了?”
方才不說話的海大富可讓李長歌心驚肉跳,他知道自己沒有京腔口音,定是騙不過這老狐狸的,但這人隻是需要一個幫他偷四十二章經書的工具人罷了,應該誰都行。
如此,李長歌才敢開口說話,知道自己的小命多半可以保住了,壯著膽子,“公公...這...我殺人了!”
李長歌步伐踉蹌,緊張地走到海大富身邊,裝作一副很害怕的樣子,實際上心裏也有點害怕。
海大富慢條斯理的拿著帕子擦了擦嘴角,抬起一隻手,李長歌狡黠的眼睛一轉,確認他真的看不見了,舔了舔幹澀的嘴皮,恭敬地攙扶著海大富。
“嗯...這宮裏邊死了人,讓人發現了總歸是不好的。”海大富淡淡道。
“是...是啊。”李長歌順著海大富的話說下去,一副六神無主的模樣,堪稱影帝在世。
要是沒有這番演技,前世他早被賣給別人當老婆了,不知道要遭多少罪。
“公...公公,那小子方才要跑,被我及時發現,我們一路扭打到院子,我的腦袋還被那小子用石頭砸了一下,我一時氣急,把他按到水缸裏把他淹死了,然後...發現自己身上到處都是血,我就嚇暈過去了,現在想來,我心裏還怕的很,還以為沒有機會再伺候公公了!”
李長歌胡編亂造了個起因、經過、結果,反正海大富多半也不在乎,但是該糊弄還是要糊弄,敵明我暗,有助於他在宮中生存。
恰好李長歌身酸痛無力,腦袋也昏沉沉的,說話也是有氣無力,磕磕磣磣的,時不時還會疼的流出生理性淚水,帶一絲哽咽。
海大富默默聽完,抓著李長歌的手臂,朝著屋裏走去,海大富一直不說話,搞得李長歌心裏七上八下的,不知道這老狐狸在打什麽鬼主意,但是又不敢再開口,怕越說越錯,幹脆閉口不言,扶著海大富進屋去了。
回到明亮的屋內,海大富摸著桌案,緩緩坐下,悶聲咳了幾下,終於說話了,“嗯...受了那麽重的傷,你還能挺過來...快死了還惦記著咱家,難得啊。”
海大富微不可察的歎了一口氣,神色幽幽,身上散發著陰冷寒氣,“小桂子,現在公公的眼睛瞎了,小桂子,以後公公就要靠你照顧了,你不會離開公公吧?”
李長歌忍不住翻了個白眼,笑道:“我當然不會了。”
“此話可當真的?”海大富用力抓緊韋小寶的胳膊,疼的他想把手扯開又不敢扯,連忙附和道:“公公,小桂子怎麽會騙您呢,當然是真的。”
海大富緩緩鬆了手上的力道,見狀李長歌心中愈發鎮定,見機連忙後退兩步,“公公,外麵那具屍體怎麽辦?”
海大富道:“去,你去後麵把佛像暗格裏的藥箱子拿來。
“啊...是。”
李長歌點頭,往大廳後堂走去,借著燭火,環視一圈,果然看到一尊慈眉善目佛像,旁邊擺了一張床榻,左手邊是一間房門緊閉的屋子。
他按照海大富說的,在佛像周圍尋找了一番,才找到了暗格,發現裏麵果然有一個正方形的藥箱子,隨即抱著藥箱,走到大廳。
海大富道:“你將藥粉倒一點點在屍體上,把屍體清理了。”
李長歌看了很多遍電視劇,每一個版本的電視劇裏的主線都差不多,可人的記憶時間有限,很多地方已經不太記不得了。
而且現實和劇情總有不同的,他根本不知道那瓶是化屍粉, 鼓起勇氣問道:“公公,那瓶是您說的藥啊?”
“我...我這被砸了腦袋,又殺了個小孩子,腦子亂的很,而且您的眼睛還瞎了,我...真的想不起來了。”
“唉,你這孩子,殺個人就把你嚇成這樣了?”海大富抬手拍了拍李長歌的肩膀,“裏麵有個藍白紋的瓷瓶,那便是,拿出來。”
李長歌眉頭皺起,方才被海大富拍了兩下,也不知道他使壞沒有,“好好,我馬上去。”
不想和這個老狐狸多接觸,李長歌連忙轉身走到屋外去,打開蓋子,小心倒了一點藥粉,灑到屍體上,肉眼可見屍體上冒出一股股白色煙霧,呲呲作響的腐蝕聲,衣服、屍體慢慢化成一灘黃水。
幸好,海大富住的偏僻,性格古怪,沒有人願意靠近這裏,加上今晚月黑風高,這裏發生的事情不會被他人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