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9章 張偉:法外狂徒就這?還得我親自來出手!
讓你當律師,你把法官送進去了?顧晨陳洋 作者:愛吃魚的叮當貓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監控裏麵已經可以看到...李小欣喝了酒!
網友們怒火衝天。
李小欣...酒駕!
隻是李小欣喝的是啤酒,加上喝的量也不多,甚至一瓶都沒有。
喝完酒之後一個小時就去開車了,李小欣還在車上玩手機,最後闖紅燈撞到了王一夢。
【酒駕闖紅燈撞人是吧?】
【都把王一夢撞死了,還說王一夢有錯?】
【這個李小欣是真的逆天,直接判死刑吧!】
【媽的,本來王一夢被撞了也沒啥大事,在外麵兩個小時啊!一直流血,流血過多致死!加上當天還下暴雨,不然王一夢肯定可以活的!】
【但凡李小欣打一個電話,王一夢都不可能死啊,李小欣活生生的畜生!】
網友們更加關注的點,還是在王一夢求救的這段時間裏麵。
王一夢是可以活下去的!
他被撞了,但是沒有當場撞死。
王一夢被撞了之後,傷口開始流血..
王一夢連滾帶爬的找到李小欣去求救...
王一夢隻是想活下去。
他隻想李小欣能打一個120而已。
可是...王一夢直接鎖住了車門。
車門根本拉不開。
王一夢有拉開車門的動作,可是完全拉不開....
最終,王一夢脫力..
倒在了地上。
車禍半個小時後,直接下起了大雨。
大雨傾盆,王一夢一直在想辦法求助李小欣。
可是李小欣看都不看一眼。
當時的車輛隻有李小欣一輛車....
李小欣在車裏麵一開始打電話,後來打王者,玩的不亦樂乎。
李小欣根本沒有想管王一夢。
王一夢一開始是在車裏麵大量喝水。
這樣隻要過兩個小時,喝的那點啤酒就檢測不出來了。
所有的證據都已經在這裏了。
李小欣喝酒,闖紅燈撞人,然後事發之後對王一夢不管不顧,自己在車裏麵喝水,毀壞行車記錄儀,然後在車裏麵打王者,打遊戲,打電話,很是享受。
最後大暴雨之下,王一夢死亡。
.......
法院裏麵。
顧晨開口道:“所有的證據全部都在這裏。”
“誰都可以看到,李小欣在開車前喝酒,已經屬於酒後駕車,雖然達不到醉駕的標準,酒後駕車,並且開車玩手機,闖紅燈撞到了王一夢,王一夢正常在斑馬線上行駛被撞,李小欣應該承擔全部責任。”
“李小欣在撞人之後,第一時間沒有被救援,她更沒有被撞暈,相反可以通過視頻看到,李小欣在大量喝水,然後破壞了行車記錄儀和裏麵的卡,銷毀證據。”
“在車禍發生半個小時後,李小欣回到了車裏,麵對王一夢的求救,李小欣從頭到尾置之不理。”
“然後下了暴雨...”
“李小欣開始玩手機,在車上甚至打遊戲,笑的很開心。”
“不管王一夢怎麽求救,李小欣都視若無睹。”
“李小欣酒後駕車,闖紅燈,已經犯下了交通肇事罪,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但是這個案子,並不隻是一起單純的交通肇事罪。”
“可以很明顯的看到,李小欣在撞倒王一夢之後,王一夢向李小欣求助,李小欣有義務對傷者進行救助,但她卻在長達兩個小時的時間裏,鎖上車門在車上玩手機,沒有及時撥打120急救電話,也沒有對傷者采取任何救助措施。”
“這種不作為的行為,導致了王一夢最終死亡的嚴重後果。”
“當時下著大暴雨,王一夢身上都是血,李小欣應當能夠預見王一夢會死亡,然而李小欣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她的行為已經構成了不作為的故意殺人罪。”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王一夢本該是一個大學生,他考上了一個很好的學校,他本應該有著很好的人生,他隻是想趁著暑假去做一做家教,賺點學費,然而卻遇到了李小欣,李小欣親自終結了王一夢的生命。”
“並且李小欣多次撒謊,將責任推卸到王一夢的身上,情節十分嚴重。”
“李小欣甚至說王一夢闖紅燈,說王一夢有錯....”
“當地雖然沒有監控,可終究是有證據。”
“李小欣根本沒有意識到自己的問題,隻會一昧的推卸責任,我希望法律上可以對李小欣從重處罰。”
“審判長,我的陳述完畢。”
顧晨說完了。
直播間的網友都是一陣叫好。
這就是故意殺人了!
不作為的故意殺人,也是故意殺人!
在車上故意不救人...
這是什麽意思?
為什麽要在車上玩兩個小時手機?
本來是可以第一時間救下王一夢的,要知道,這裏距離醫院也就幾分鍾的路程啊...
隻要送王一夢到醫院,怎麽樣都活下來了。
讓一個被車撞了的普通人...在暴雨裏麵待了一個半小時...
這誰能頂得住啊?
不是下暴雨的話,王一夢或許還有生還的希望。
可也正是因為這場暴雨,加上李小欣的不作為,導致了王一夢的最終死亡。
審判長邱明看向了被告李小欣。
“被告現在可以開口發言。”邱明開口道。
李小欣聽到顧晨要送自己死刑,更是不屑一顧的看了顧晨一眼。
她是懂法律的!
李小欣並不是一個法盲。
她知道酒後駕車,肯定是全責。
如果她第一時間撥打報警電話,警察過來...
這樣王一夢是活下來了。
然後呢?
警察一定會對她進行檢測的。
她有沒有喝酒,吹一下就能測出來。
當時如果就報警的話,警察肯定會來測她喝酒。
這樣她就是酒後駕車了。
酒後駕車會怎麽樣?
最簡單的...這是犯法的!
如果達到了醉駕標準,還要進去坐牢。
光是酒後駕車,駕駛證肯定吊銷了,還要罰款....
還有一個最關鍵的。
那就是保險不賠!
正常的交通事故,如果撞到了人,甚至撞死了人...
保險都會進行賠償的。
看你買了什麽保險,保險該賠償就會賠償。
但是酒後駕車發生事故,保險一律不賠。
一旦發生車禍,李小欣知道,最少最少也要賠一二十萬。
這些費用全部都要她來出啊。
如果對方一直在醫院裏麵住院,要訛錢的話...
說不定要賠更多的錢。
甚至上百萬也是有可能的。
李小欣不敢被查出來酒駕,自然就不會選擇報警。
她還要多喝水,然後拖時間,等到警察過來的時候,就測不出來她酒駕了,這樣也就沒事了。
李小欣正是抱了這樣的心理,才選擇等兩個小時。
而且她也知道這裏沒有探頭,沒有監控,路上又沒車。
她甚至都想好了怎麽給自己脫罪,就說王一夢闖紅燈...
李小欣很懂法,她知道顧晨是在嚇唬她。
她怎麽可能被判死刑?
絕對不可能的。
判死刑,除非是重大交通事故,比如一個人開車在路上直接各種開撞,撞死一堆人的這種...
她就正常的交通事故而已,怎麽可能會被判刑?
不存在的!
就算是酒駕,就算是闖紅燈,也絕對不可能死刑的。
顧晨在裝什麽?
死刑?
判死刑的話,必須是故意殺人罪。
哪怕是過失致人死亡罪,都不會判死刑。
怎麽證明她故意殺人?
她是故意殺害王一夢的嗎?
李小欣也沒有想到,顧晨能把這麽多的證據都拿出來。
顧晨拿出來了這麽多證據,李小欣知道自己再辯解什麽的話,就沒有意義了。
誰讓顧晨有這麽多證據的?
媽的。
李小欣想了一下,大不了她坐幾年牢。
也就幾年牢而已。
別的她才不管!
反正她沒車沒房也沒錢,就是不賠錢,能拿她怎麽辦?
誰能拿她有辦法?
她連上次出去和男閨蜜旅遊七天的錢,都是問男朋友李牧要的。
結果現在李牧管都不管她了。
就為了在乎她的過去,就這麽無情嗎?
這樣的話,她隻能靠著自己了。
李小欣開口道:“沒錯,我之前的確是撒了謊,我很抱歉。”
“但是我要說一下事情的真相!”
“我毀掉行車記錄儀,這是假的!那輛車上的行車記錄儀本來就是壞的,你們有什麽證據可以證明我毀掉了行車記錄儀?就憑著這個視頻裏麵模糊不清的畫質?這能證明什麽?我哪兒毀掉行車記錄儀了?你們有證據嗎?”
“我是喝酒了,可我隻是喝了一點點而已,何況當時警察來了,不也沒有測出來我酒駕嗎?說明我真不算酒駕,至於我在車上喝水,那隻是我渴了而已,和酒駕有什麽關係?如果警察當場查出來我酒駕,那我認,問題是警察也沒查出來,你們就憑著在餐廳的一點錄像,就能證明我喝酒了?我隻是喝了一小口而已,能證明什麽?”
李小欣自己開口,把酒駕和行車記錄儀這兩個點全都給解釋了。
說白了,還是證據不夠清晰。
酒駕要當場檢測出來,才能算酒駕。
但是警察的確沒有檢測出來。
而毀掉行車記錄儀,起碼在行車記錄儀的視頻上看的不是那麽清楚。
李小欣的確有下車的動作...
但是確實沒有直接明確的證據,能夠證明李小欣當時是在毀掉行車記錄儀。
李小欣接著說道:“至於故意殺人罪,更是無稽之談了,我為什麽要故意殺人?故意殺人對我有什麽好處?我在車裏麵等了兩個小時,隻是因為我以為有人已經報警了,畢竟路過的車輛那麽多,也不是非得我親自報警吧?”
“我就是單純的在車裏麵等待交警和救護車來,沒想到就下雨了,我以為是大暴雨,警察和救護車中途過來要時間,我就在車裏麵等著,我覺得時間太長了,我就玩玩遊戲而已,玩玩遊戲不犯法吧?”
“何況我撞了王一夢,我要怎麽救他?我也不能亂救人啊,我怎麽知道王一夢會死?我也沒想著要逃逸,我不是一直在等著警察和救護車來嗎?”
“我沒想到結果一等就是兩個小時,我晃過神來,發現過了兩個小時了,我就趕緊打電話看看什麽情況,結果警察和救護車才到了,我也沒轍啊。”
“我也不是故意的啊,我想讓王一夢死的嗎?王一夢死了對我有什麽好處?我更不知道這點速度撞上去,王一夢會死啊。”
“我和王一夢無冤無仇,我殺他幹什麽?無非就是我覺得他死不了,最多算是過失殺人,我根本不可能故意殺人的。”李小欣說道。
顧晨沒想到李小欣還挺懂法律的。
這個案子,其實是在故意殺人和過失致人死亡之間來定罪的。
酒駕和闖紅燈也不能證明李小欣是故意殺人的。
要根據當時具體的情況,還有事後的表現,才能夠來定罪和量刑。
顧晨搖了搖頭。
所有的證據都在這裏了。
如果李小欣非要這麽解釋的話,也很難給她直接定罪成不作為的故意殺人罪。
那隻能定罪成過失致人死亡罪了。
過失致人死亡罪,也就判三到七年。
最多也就判刑七年。
這是法律規定的,顧晨也沒有辦法。
但是李小欣肯定要進行民事賠償的。
顧晨也沒辦法了。
想直接給李小欣判死刑,還是太難了。
那就過失致人死亡罪吧。
一旁的張偉看到之後,都無語了。
不是???
怎麽能判過失致人死亡罪啊?
草了!
要是判過失致人死亡罪,那他就完不成客戶的訴求了啊!
李小欣的訴求,坐牢時間短,一兩個月以內最好。
還有就是李小欣不想賠償,最多隻能賠償一點點錢。
張偉一定要達成客戶的訴求!
顧晨做不到的事情,他可以來幫忙!
審判長邱明看向顧晨,“原告律師可否有辯駁?”
顧晨正在思索要怎麽回答。
雖然他知道這個案子很難給李小欣定罪成不作為的故意殺人罪,但是他還是要盡力促成這方麵。
具體怎麽判決,還是要看法院的。
隻是...想判李小欣死刑,的確作用不大。
而這個時候....
張偉站了出來。
他已經無語了。
法外狂徒就這?還得他親自來出手!
他必須要親自完成李小欣的訴求啊!
死刑!
必須死刑!
法外狂徒做不到的事情,他來做吧!
“審判長,我有證據!”
網友們怒火衝天。
李小欣...酒駕!
隻是李小欣喝的是啤酒,加上喝的量也不多,甚至一瓶都沒有。
喝完酒之後一個小時就去開車了,李小欣還在車上玩手機,最後闖紅燈撞到了王一夢。
【酒駕闖紅燈撞人是吧?】
【都把王一夢撞死了,還說王一夢有錯?】
【這個李小欣是真的逆天,直接判死刑吧!】
【媽的,本來王一夢被撞了也沒啥大事,在外麵兩個小時啊!一直流血,流血過多致死!加上當天還下暴雨,不然王一夢肯定可以活的!】
【但凡李小欣打一個電話,王一夢都不可能死啊,李小欣活生生的畜生!】
網友們更加關注的點,還是在王一夢求救的這段時間裏麵。
王一夢是可以活下去的!
他被撞了,但是沒有當場撞死。
王一夢被撞了之後,傷口開始流血..
王一夢連滾帶爬的找到李小欣去求救...
王一夢隻是想活下去。
他隻想李小欣能打一個120而已。
可是...王一夢直接鎖住了車門。
車門根本拉不開。
王一夢有拉開車門的動作,可是完全拉不開....
最終,王一夢脫力..
倒在了地上。
車禍半個小時後,直接下起了大雨。
大雨傾盆,王一夢一直在想辦法求助李小欣。
可是李小欣看都不看一眼。
當時的車輛隻有李小欣一輛車....
李小欣在車裏麵一開始打電話,後來打王者,玩的不亦樂乎。
李小欣根本沒有想管王一夢。
王一夢一開始是在車裏麵大量喝水。
這樣隻要過兩個小時,喝的那點啤酒就檢測不出來了。
所有的證據都已經在這裏了。
李小欣喝酒,闖紅燈撞人,然後事發之後對王一夢不管不顧,自己在車裏麵喝水,毀壞行車記錄儀,然後在車裏麵打王者,打遊戲,打電話,很是享受。
最後大暴雨之下,王一夢死亡。
.......
法院裏麵。
顧晨開口道:“所有的證據全部都在這裏。”
“誰都可以看到,李小欣在開車前喝酒,已經屬於酒後駕車,雖然達不到醉駕的標準,酒後駕車,並且開車玩手機,闖紅燈撞到了王一夢,王一夢正常在斑馬線上行駛被撞,李小欣應該承擔全部責任。”
“李小欣在撞人之後,第一時間沒有被救援,她更沒有被撞暈,相反可以通過視頻看到,李小欣在大量喝水,然後破壞了行車記錄儀和裏麵的卡,銷毀證據。”
“在車禍發生半個小時後,李小欣回到了車裏,麵對王一夢的求救,李小欣從頭到尾置之不理。”
“然後下了暴雨...”
“李小欣開始玩手機,在車上甚至打遊戲,笑的很開心。”
“不管王一夢怎麽求救,李小欣都視若無睹。”
“李小欣酒後駕車,闖紅燈,已經犯下了交通肇事罪,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但是這個案子,並不隻是一起單純的交通肇事罪。”
“可以很明顯的看到,李小欣在撞倒王一夢之後,王一夢向李小欣求助,李小欣有義務對傷者進行救助,但她卻在長達兩個小時的時間裏,鎖上車門在車上玩手機,沒有及時撥打120急救電話,也沒有對傷者采取任何救助措施。”
“這種不作為的行為,導致了王一夢最終死亡的嚴重後果。”
“當時下著大暴雨,王一夢身上都是血,李小欣應當能夠預見王一夢會死亡,然而李小欣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她的行為已經構成了不作為的故意殺人罪。”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王一夢本該是一個大學生,他考上了一個很好的學校,他本應該有著很好的人生,他隻是想趁著暑假去做一做家教,賺點學費,然而卻遇到了李小欣,李小欣親自終結了王一夢的生命。”
“並且李小欣多次撒謊,將責任推卸到王一夢的身上,情節十分嚴重。”
“李小欣甚至說王一夢闖紅燈,說王一夢有錯....”
“當地雖然沒有監控,可終究是有證據。”
“李小欣根本沒有意識到自己的問題,隻會一昧的推卸責任,我希望法律上可以對李小欣從重處罰。”
“審判長,我的陳述完畢。”
顧晨說完了。
直播間的網友都是一陣叫好。
這就是故意殺人了!
不作為的故意殺人,也是故意殺人!
在車上故意不救人...
這是什麽意思?
為什麽要在車上玩兩個小時手機?
本來是可以第一時間救下王一夢的,要知道,這裏距離醫院也就幾分鍾的路程啊...
隻要送王一夢到醫院,怎麽樣都活下來了。
讓一個被車撞了的普通人...在暴雨裏麵待了一個半小時...
這誰能頂得住啊?
不是下暴雨的話,王一夢或許還有生還的希望。
可也正是因為這場暴雨,加上李小欣的不作為,導致了王一夢的最終死亡。
審判長邱明看向了被告李小欣。
“被告現在可以開口發言。”邱明開口道。
李小欣聽到顧晨要送自己死刑,更是不屑一顧的看了顧晨一眼。
她是懂法律的!
李小欣並不是一個法盲。
她知道酒後駕車,肯定是全責。
如果她第一時間撥打報警電話,警察過來...
這樣王一夢是活下來了。
然後呢?
警察一定會對她進行檢測的。
她有沒有喝酒,吹一下就能測出來。
當時如果就報警的話,警察肯定會來測她喝酒。
這樣她就是酒後駕車了。
酒後駕車會怎麽樣?
最簡單的...這是犯法的!
如果達到了醉駕標準,還要進去坐牢。
光是酒後駕車,駕駛證肯定吊銷了,還要罰款....
還有一個最關鍵的。
那就是保險不賠!
正常的交通事故,如果撞到了人,甚至撞死了人...
保險都會進行賠償的。
看你買了什麽保險,保險該賠償就會賠償。
但是酒後駕車發生事故,保險一律不賠。
一旦發生車禍,李小欣知道,最少最少也要賠一二十萬。
這些費用全部都要她來出啊。
如果對方一直在醫院裏麵住院,要訛錢的話...
說不定要賠更多的錢。
甚至上百萬也是有可能的。
李小欣不敢被查出來酒駕,自然就不會選擇報警。
她還要多喝水,然後拖時間,等到警察過來的時候,就測不出來她酒駕了,這樣也就沒事了。
李小欣正是抱了這樣的心理,才選擇等兩個小時。
而且她也知道這裏沒有探頭,沒有監控,路上又沒車。
她甚至都想好了怎麽給自己脫罪,就說王一夢闖紅燈...
李小欣很懂法,她知道顧晨是在嚇唬她。
她怎麽可能被判死刑?
絕對不可能的。
判死刑,除非是重大交通事故,比如一個人開車在路上直接各種開撞,撞死一堆人的這種...
她就正常的交通事故而已,怎麽可能會被判刑?
不存在的!
就算是酒駕,就算是闖紅燈,也絕對不可能死刑的。
顧晨在裝什麽?
死刑?
判死刑的話,必須是故意殺人罪。
哪怕是過失致人死亡罪,都不會判死刑。
怎麽證明她故意殺人?
她是故意殺害王一夢的嗎?
李小欣也沒有想到,顧晨能把這麽多的證據都拿出來。
顧晨拿出來了這麽多證據,李小欣知道自己再辯解什麽的話,就沒有意義了。
誰讓顧晨有這麽多證據的?
媽的。
李小欣想了一下,大不了她坐幾年牢。
也就幾年牢而已。
別的她才不管!
反正她沒車沒房也沒錢,就是不賠錢,能拿她怎麽辦?
誰能拿她有辦法?
她連上次出去和男閨蜜旅遊七天的錢,都是問男朋友李牧要的。
結果現在李牧管都不管她了。
就為了在乎她的過去,就這麽無情嗎?
這樣的話,她隻能靠著自己了。
李小欣開口道:“沒錯,我之前的確是撒了謊,我很抱歉。”
“但是我要說一下事情的真相!”
“我毀掉行車記錄儀,這是假的!那輛車上的行車記錄儀本來就是壞的,你們有什麽證據可以證明我毀掉了行車記錄儀?就憑著這個視頻裏麵模糊不清的畫質?這能證明什麽?我哪兒毀掉行車記錄儀了?你們有證據嗎?”
“我是喝酒了,可我隻是喝了一點點而已,何況當時警察來了,不也沒有測出來我酒駕嗎?說明我真不算酒駕,至於我在車上喝水,那隻是我渴了而已,和酒駕有什麽關係?如果警察當場查出來我酒駕,那我認,問題是警察也沒查出來,你們就憑著在餐廳的一點錄像,就能證明我喝酒了?我隻是喝了一小口而已,能證明什麽?”
李小欣自己開口,把酒駕和行車記錄儀這兩個點全都給解釋了。
說白了,還是證據不夠清晰。
酒駕要當場檢測出來,才能算酒駕。
但是警察的確沒有檢測出來。
而毀掉行車記錄儀,起碼在行車記錄儀的視頻上看的不是那麽清楚。
李小欣的確有下車的動作...
但是確實沒有直接明確的證據,能夠證明李小欣當時是在毀掉行車記錄儀。
李小欣接著說道:“至於故意殺人罪,更是無稽之談了,我為什麽要故意殺人?故意殺人對我有什麽好處?我在車裏麵等了兩個小時,隻是因為我以為有人已經報警了,畢竟路過的車輛那麽多,也不是非得我親自報警吧?”
“我就是單純的在車裏麵等待交警和救護車來,沒想到就下雨了,我以為是大暴雨,警察和救護車中途過來要時間,我就在車裏麵等著,我覺得時間太長了,我就玩玩遊戲而已,玩玩遊戲不犯法吧?”
“何況我撞了王一夢,我要怎麽救他?我也不能亂救人啊,我怎麽知道王一夢會死?我也沒想著要逃逸,我不是一直在等著警察和救護車來嗎?”
“我沒想到結果一等就是兩個小時,我晃過神來,發現過了兩個小時了,我就趕緊打電話看看什麽情況,結果警察和救護車才到了,我也沒轍啊。”
“我也不是故意的啊,我想讓王一夢死的嗎?王一夢死了對我有什麽好處?我更不知道這點速度撞上去,王一夢會死啊。”
“我和王一夢無冤無仇,我殺他幹什麽?無非就是我覺得他死不了,最多算是過失殺人,我根本不可能故意殺人的。”李小欣說道。
顧晨沒想到李小欣還挺懂法律的。
這個案子,其實是在故意殺人和過失致人死亡之間來定罪的。
酒駕和闖紅燈也不能證明李小欣是故意殺人的。
要根據當時具體的情況,還有事後的表現,才能夠來定罪和量刑。
顧晨搖了搖頭。
所有的證據都在這裏了。
如果李小欣非要這麽解釋的話,也很難給她直接定罪成不作為的故意殺人罪。
那隻能定罪成過失致人死亡罪了。
過失致人死亡罪,也就判三到七年。
最多也就判刑七年。
這是法律規定的,顧晨也沒有辦法。
但是李小欣肯定要進行民事賠償的。
顧晨也沒辦法了。
想直接給李小欣判死刑,還是太難了。
那就過失致人死亡罪吧。
一旁的張偉看到之後,都無語了。
不是???
怎麽能判過失致人死亡罪啊?
草了!
要是判過失致人死亡罪,那他就完不成客戶的訴求了啊!
李小欣的訴求,坐牢時間短,一兩個月以內最好。
還有就是李小欣不想賠償,最多隻能賠償一點點錢。
張偉一定要達成客戶的訴求!
顧晨做不到的事情,他可以來幫忙!
審判長邱明看向顧晨,“原告律師可否有辯駁?”
顧晨正在思索要怎麽回答。
雖然他知道這個案子很難給李小欣定罪成不作為的故意殺人罪,但是他還是要盡力促成這方麵。
具體怎麽判決,還是要看法院的。
隻是...想判李小欣死刑,的確作用不大。
而這個時候....
張偉站了出來。
他已經無語了。
法外狂徒就這?還得他親自來出手!
他必須要親自完成李小欣的訴求啊!
死刑!
必須死刑!
法外狂徒做不到的事情,他來做吧!
“審判長,我有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