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宇宙二點五宇宙年四十五恒星年二千禧年地球曆二十四年
申月初一 多雲
所行之遊,已至歸宿之時。又探詭秘之屋,唯感興盛之由,無而懼之。因先天之缺陷後天之無知之時踐踏,靈識仍猶拙愚,故非專迷之解為,勞力之其能。然戲之甚短,未盡興。中遇青年之歌舞之會,燃興。後達年畫之村,果蔬雖猶,憾市井已官商侵蝕,遂無趣,歸之。
歸而思之,此行所曆,恰似世相之縮影。詭秘之屋,興盛於不知懼者之手,想世間諸事,大抵若此。勇者無畏,雖有先天之不足,後天之蒙昧,然憑勞力以營生,亦能有所成。吾於屋中所見,陳設雖樸,然秩序井然,顯主人經營之勤。此屋之興,非天賜,乃人力所致。雖未能全解其中妙處,然亦知凡物之盛,皆有其因。
至於青年之歌舞之會,真乃快事。青年者,朝氣之所在,其歌舞之間,洋溢生命之力。觀之,吾亦覺心潮澎湃,仿若重回少壯之時。彼等身姿矯健,舞步輕盈,歌聲婉轉,唱出心中之喜樂。此會者,非獨為娛樂,亦為青年交流情感、展示自我之所。吾見其間有善舞者,翩若驚鴻,矯若遊龍;有善歌者,聲震林木,響遏行雲。此等青年,皆為當世之俊才,若得善加引導,必能成大器,於社會之建設,大有裨益。
年畫之村,本為心中所念之佳地。往昔聞其名,想那村中應是滿布年畫風物,民俗文化濃鬱。初至之時,果蔬之盛,確有田園之樂。然市井之間,官商之侵蝕,如烏雲蔽日,使原本純然之景失色。想那官商之屬,逐利而來,罔顧民俗文化之傳承,隻圖眼前之財帛。村中之民,雖有果蔬之產,然在權勢與金錢之威壓下,亦隻能默默忍受。吾見那原本應掛滿年畫之處,或為商賈之廣告所代,或為官家之文告所占。年畫藝人,多有無奈之色,彼等之技藝,本為傳承千年之瑰寶,今卻難覓立足之地。
歸後多日,心中仍念此次遊曆。忽一日,決意再訪那年畫之村。此去之意,非為遊玩,乃欲探究其中之究竟,或能有所作為,以護那將失之民俗文化。
再至年畫之村,徑直奔那藝人之所。見數位藝人圍坐,皆麵有愁容。吾近前問詢,藝人皆歎苦經。一老藝人言:“君不知,往昔吾村之盛,全賴年畫。四方之人,皆來求購,村中老小,皆能繪之。然今者,官商勾結,低價收吾等畫作,高價售於外鄉。且彼等帶來之物,皆非吾村所需,反壞吾村風氣。”吾聞之,心中憤懣。
吾遂與藝人謀,欲集眾人之力,重振年畫之業。先從宣傳入手,吾等書寫文辭,述年畫之美,文化之重。又邀善畫之人,繪就精美之冊,內載年畫之曆史、種類、技法。此冊既成,吾等攜之走訪各地。初時,人多不以為意,然吾等並不氣餒。
於城中遇一雅士,此人素好古物,對民俗文化亦有興趣。吾等以畫冊示之,雅士觀之,大為驚歎。言:“此等瑰寶,何以至此境地?”吾等將官商之事告之,雅士憤然。言願助吾等一臂之力。雅士者,交遊廣闊,遂邀吾等參與城中之文化集會。
於集會上,吾等設攤展示年畫。年畫色彩斑斕,圖案精美,引得眾人圍觀。吾等趁機講述年畫之故事,製作之艱辛,傳承之不易。眾人聞之,皆生同情之心。中有富家子弟,願出資相助;有文人墨客,願為文宣傳。
吾等得此助力,歸村後,士氣大振。藝人精心繪製,力求每一幅年畫皆為精品。吾等又於村中辦學堂,傳年畫之藝於孩童。孩童者,天真無邪,學之甚勤。且村中之人,見有望恢複往昔之盛,亦齊心協力。
然官商之輩,聞吾等之舉,大為惱怒。彼等使計,欲阻礙吾等。或於半路攔截運送年畫之人,或於城中散布謠言,言吾村年畫粗陋,不足為觀。吾等雖遇此等刁難,然並不退縮。
吾等商議,於村中舉辦年畫節。廣邀四方之人,前來觀賞。節前,吾等精心布置。村巷之間,掛滿各式年畫,真可謂一步一景。節日當日,人流如潮。藝人當場繪製,展示絕技。觀者皆讚不絕口,爭購年畫。
經此一役,年畫之村聲名遠揚。官商之陰謀未能得逞,且見年畫之盛,亦思從中獲利。然吾等與藝人立約,隻與誠信之人交易,絕不讓那貪婪者得逞。
此事畢,吾又思及那青年之歌舞之會。想若能將歌舞與年畫結合,必能創出新意。於是,吾再訪那青年。青年聞吾意,皆稱善。
遂於村中設大台,青年於台上歌舞,藝人於台下展示年畫。歌舞之節奏,與年畫之色彩、圖案相呼應。觀者如癡如醉,此等創新之舉,使年畫之村更添魅力。
吾於此事中,悟得一理。世間萬物,皆有其困厄之時,然隻要人心不死,齊心奮鬥,必能轉危為安,再造輝煌。
且說吾於遊曆之中,亦常思國家社稷之事。見年畫之村受官商之害,想那國中諸地,或亦有此等不平之事。國家之興,在於民富國強,民富者,非獨為財貨之富,亦為精神之富。如年畫之藝,此為民間精神之財富,若為官商所毀,實為國之損失。
吾以為,朝廷當立嚴法,以治那官商勾結之弊。官者,為民之公仆,當以民之利益為重;商者,逐利雖為天性,然不可損民以自肥。國法若嚴,使官不敢貪,商不敢惡,民之生活方得安寧。
又國家當重民俗文化之傳承。民俗者,一國之根基,文化之源泉。如年畫,雖為小技,然其中蘊含民眾之祈願、曆史之記憶。朝廷可設官專管民俗文化之事,於各地普查民俗,保護瀕危者,弘揚興盛者。
吾於遊曆歸後,常與友人論及此事。友中有從政者,有從商者,有為學者。從政者聞吾言,稱朝廷已有此等考量,然實施之中,遇諸多阻礙。從商者言,商中亦有良善之人,願為國家之發展、文化之傳承效力。為學者言,當從學術之角度,深入研究民俗文化,為傳承與保護提供理論依據。
吾等遂結社,名為“護俗興邦社”。社中之人,各展其能。從政者於朝堂之上,建言獻策;從商者出資出力,支持民俗文化產業;為學者埋頭研究,著作等身。吾等亦常走訪民間,探尋那被遺忘之民俗文化。
於一偏遠之地,吾等發現一種古老之舞藝,幾近失傳。舞者皆為老者,年輕之人多不知曉。吾等與老者相商,欲傳此舞藝於後人。老者欣然應允,然當地貧困,無資財以辦學堂。從商者聞之,慷慨解囊。學者則記錄舞藝之動作、節奏、內涵,整理成冊。
經數月努力,學堂建成,孩童開始習舞。此舞藝之複興,使當地之人,重燃對本土文化之自豪。且此消息傳出,各地之人,紛紛前來觀賞。當地之經濟,亦因人流之增加而有所發展。
吾等又思及,國家之教育,當融入民俗文化。今之學堂,多教以詩書禮儀、算學格物,然民俗文化,鮮有涉及。若能於學中設民俗之課,使孩童自幼知曉本土文化,長大後必能更好地傳承與弘揚。
於是,吾等上書朝廷,陳述此議。朝廷經審議,認為可行。遂下詔,令各地學堂,於課程之中,加入民俗文化之內容。此舉一出,全國響應。各地民俗文化,如春筍逢雨,蓬勃發展。
吾等“護俗興邦社”,亦未敢懈怠。繼續探尋民俗文化之路,愈發覺得民俗文化之博大精深。每一種民俗,皆為民眾智慧之結晶,皆有其獨特之魅力。
於南方,有一少數民族,其民俗獨特。男女之服飾,皆繡有精美圖案,圖案之寓意,與民族之傳說、信仰相關。其節日之慶典,歌舞、祭祀融為一體,莊嚴肅穆而又歡快熱烈。吾等前往考察,深入其生活之中。
發現此民族之民俗文化,麵臨現代文明之衝擊,亦有失傳之危。年輕之人,多喜那時尚之服飾,對本民族之傳統服飾,不甚在意。節日慶典,亦漸趨簡化,一些古老之儀式,已無人知曉。
吾等與族中長老商議,欲恢複傳統之服飾製作工藝。長老言,製作工藝複雜,且所需材料,采集不易。吾等又與當地商人合作,商人負責尋找材料,組織生產。學者則研究如何將傳統工藝與現代技術相結合,使製作更為簡便,成本更低。
同時,吾等於族中宣傳傳統服飾之美,文化之重。年輕之人,漸漸被打動。開始學習製作工藝,穿著傳統服飾。於節日慶典之時,吾等亦協助恢複古老之儀式。
此民族之民俗文化複興,使吾等更堅定了保護民俗文化之決心。吾等深知,民俗文化之保護,非一時之功,需持之以恒。
且說吾等在保護民俗文化之時,亦關注國家之經濟發展。民俗文化與經濟發展,並非對立,實則可相互促進。
如那年畫之村,因年畫之複興,帶動了當地之旅遊、商業。遊客前來觀賞年畫,購買年畫製品,村民收入增加。同時,村民收入增加後,又有更多資金投入到年畫製作之中,使年畫之品質更高,種類更多。
又如那少數民族,傳統服飾之複興,帶動了服飾製作產業。製作出之服飾,不僅本民族之人穿著,亦受其他民族喜愛。且因傳統儀式之恢複,吸引遊客前來觀賞,促進了當地旅遊業之發展。
吾等以為,國家當鼓勵各地發展民俗文化產業。於政策上給予扶持,資金上給予支持。使民俗文化產業成為國家經濟發展之一股新力。
然民俗文化產業之發展,亦需注重品質。不可為追求利益,而粗製濫造。需保持民俗文化之原汁原味,同時結合現代之需求,進行創新。
吾等“護俗興邦社”,於各地推廣此理念。組織民俗文化產業之交流活動,使各地之人,相互學習,相互借鑒。
於交流活動中,吾等發現一海邊之地,其民俗文化與海洋相關。此地之人,善製貝殼工藝品,且有獨特之海洋祭祀文化。然以往,貝殼工藝品製作簡陋,海洋祭祀文化亦不為人知。
吾等與當地藝人、漁民合作。藝人改進製作工藝,使貝殼工藝品更加精美。漁民於出海捕魚之前,舉行盛大之海洋祭祀儀式,吸引遊客前來觀看。當地政府亦在海邊修建觀景台、民俗文化博物館等設施。
經此一番打造,此地成為旅遊勝地。貝殼工藝品暢銷各地,海洋祭祀文化成為當地之文化名片。
吾等見此,心中歡喜。民俗文化之保護與經濟發展,於此地實現了完美結合。吾等相信,若全國皆能如此,國家之興,民俗之盛,可指日而待。
吾等繼續遊曆各地,探尋民俗文化。每至一地,皆有新之發現,新之感悟。民俗文化之海,浩瀚無垠,吾等不過是滄海一粟,然吾等願以微軀之力,為保護民俗文化,為國家之興盛,永不停息。
且說吾於遊曆之中,亦關注民生之事。見那市井之中,雖有官商之弊,然百姓之生活,亦有諸多可讚之處。
於一繁華之城鎮,吾見那市井之中,各行各業,興旺發達。有鐵匠鋪,爐火熊熊,鐵匠揮舞鐵錘,打造各種器具;有裁縫店,裁縫飛針走線,裁剪出精美之衣裳;有酒館,酒客雲集,談笑風生。
然亦有困苦之人。有那乞丐,衣衫襤褸,沿街乞討;有那苦力,背負重物,汗流浹背。吾心不忍,欲有所為。
吾與當地之善士商議,欲設救助之所,收容乞丐與苦力。善士皆稱善,紛紛出資出力。救助之所建成,內有床鋪供休息,有食物供充饑,有醫者為之診治傷病。
然吾等亦知,此不過為權宜之計。欲使百姓皆能安居樂業,還需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吾等以為,當興實業,使百姓有業可就。於城鎮之中,可發展手工製造業、商業服務業。於是,吾等召集工匠、商人,共商發展之計。
工匠言,今之手工製造,麵臨機器製造之衝擊,若不創新,難以生存。商人言,商業競爭激烈,需有良好之商業環境,公平之競爭規則。
吾等遂決定,由工匠改進手工製造技術,提高產品質量,打造特色產品。商人則聯合起來,製定商業行規,抵製不正當競爭。
同時,吾等請求當地官府,減稅降費,扶持實業發展。官府聞之,從善如流。
經此一番努力,城鎮之實業漸興。乞丐與苦力,多有投身實業者。百姓之生活水平,逐步提高。
吾等又思及鄉村之民生。鄉村之中,農民以耕種為業,然常有天災之患,收成不保。吾等前往鄉村考察,與老農交談。
老農言,鄉村之水利設施,年久失修,若遇旱災、水災,莊稼受損嚴重。吾等遂與村民一起,修繕水利設施。又請農學家前來,傳授先進之耕種技術,培育優良之種子。
且為解決農產品銷售之難,吾等聯係商人,建立農產品銷售渠道。使農民之產品,能賣個好價錢。
鄉村之民生,亦因此得到改善。吾等於民生之事,雖隻是略盡綿薄之力,然亦知民生之改善,非一日之功,需各方齊心協力,持之以恒。
吾等繼續遊曆,於山水之間,亦有所悟。見那高山巍峨,流水潺潺,悟得自然之道。
高山者,厚重而穩定,象征國家之根基。國家之根基,在於民心。民心穩定,國家方能長治久安。流水者,靈動而變通,象征治國之策略。治國之策,需根據時勢而變,不可僵化。
吾等將此感悟,融入到對國家社稷之事的思考之中。以為朝廷之政策,既要保持穩定,又要與時俱進。如那高山之不變,與流水之常變,二者相輔相成。
於遊曆之中,吾亦遇那俠義之士。此等之士,路見不平,拔刀相助。於市井之中,懲治惡徒,保護弱小。
吾與俠義之士交談,彼等言,世間不平之事太多,吾等雖不能盡除,然亦不能坐視。吾等以俠義之心,行正義之事。
吾聞之,深為感動。吾等“護俗興邦社”,雖非以武行事,然亦以正義為念。於保護民俗文化,改善民生之事中,亦需有此等俠義精神。
且說吾等在遊曆各地之時,亦關注國際之事。聞那海外之邦,有強國欺淩弱國,有文明與野蠻之衝突。
吾等以為,國家當自強,方能於國際之林立足。自強之道,在於發展經濟、科技、軍事,亦在於弘揚文化。
吾國之民俗文化,獨特而迷人。若能弘揚於海外,必能提升我國之國際形象。於是,吾等“護俗興邦社”,組織民俗文化之海外展覽、演出。
於海外之邦,吾等展示年畫、傳統服飾、貝殼工藝品等民俗文化產品,表演少數民族之歌舞、古老之舞藝等。海外之人,見之皆驚歎不已。
此等活動,使我國之民俗文化,在國際上得到廣泛傳播。亦使海外之人,對我國有了新之認識。
吾等於國際之事,雖隻是初涉,然亦知我國於國際之地位,與國家之發展息息相關。吾等當繼續努力,為國家之興盛,民俗文化之弘揚,在國際上發揮更大之作用。
吾等之遊曆,仍在繼續。每一日,皆有新之見聞,新之思考。吾等將繼續前行,為國家、為民俗文化、為民生,不斷探索,不斷奮鬥。
且說吾等在保護民俗文化之進程中,亦遭遇諸多思想觀念之挑戰。有那年輕之人,受那西洋文化之影響,視本土民俗文化為舊俗,不屑一顧。
吾等與之辯論,言民俗文化乃民族之根,雖時代變遷,然根不可斷。西洋文化有其長處,吾等可借鑒吸收,然絕不可舍本逐末。
為改變此等觀念,吾等於各地學堂,增設民俗文化講座。邀請民俗文化藝人、學者,講述民俗文化之內涵、價值。
於講座之中,藝人展示精湛之技藝,學者闡述深刻之理論。年輕之人,見民俗文化之博大精深,漸漸改變觀念。
吾等又思及,民俗文化之傳承,需從家庭入手。家庭者,為社會之基本單元,民俗文化於家庭之中傳承,方有根基。
於是,吾等倡導家庭開展民俗文化活動。如於春節之時,全家一起寫春聯、貼年畫;於端午之時,一起包粽子、掛菖蒲。
申月初一 多雲
所行之遊,已至歸宿之時。又探詭秘之屋,唯感興盛之由,無而懼之。因先天之缺陷後天之無知之時踐踏,靈識仍猶拙愚,故非專迷之解為,勞力之其能。然戲之甚短,未盡興。中遇青年之歌舞之會,燃興。後達年畫之村,果蔬雖猶,憾市井已官商侵蝕,遂無趣,歸之。
歸而思之,此行所曆,恰似世相之縮影。詭秘之屋,興盛於不知懼者之手,想世間諸事,大抵若此。勇者無畏,雖有先天之不足,後天之蒙昧,然憑勞力以營生,亦能有所成。吾於屋中所見,陳設雖樸,然秩序井然,顯主人經營之勤。此屋之興,非天賜,乃人力所致。雖未能全解其中妙處,然亦知凡物之盛,皆有其因。
至於青年之歌舞之會,真乃快事。青年者,朝氣之所在,其歌舞之間,洋溢生命之力。觀之,吾亦覺心潮澎湃,仿若重回少壯之時。彼等身姿矯健,舞步輕盈,歌聲婉轉,唱出心中之喜樂。此會者,非獨為娛樂,亦為青年交流情感、展示自我之所。吾見其間有善舞者,翩若驚鴻,矯若遊龍;有善歌者,聲震林木,響遏行雲。此等青年,皆為當世之俊才,若得善加引導,必能成大器,於社會之建設,大有裨益。
年畫之村,本為心中所念之佳地。往昔聞其名,想那村中應是滿布年畫風物,民俗文化濃鬱。初至之時,果蔬之盛,確有田園之樂。然市井之間,官商之侵蝕,如烏雲蔽日,使原本純然之景失色。想那官商之屬,逐利而來,罔顧民俗文化之傳承,隻圖眼前之財帛。村中之民,雖有果蔬之產,然在權勢與金錢之威壓下,亦隻能默默忍受。吾見那原本應掛滿年畫之處,或為商賈之廣告所代,或為官家之文告所占。年畫藝人,多有無奈之色,彼等之技藝,本為傳承千年之瑰寶,今卻難覓立足之地。
歸後多日,心中仍念此次遊曆。忽一日,決意再訪那年畫之村。此去之意,非為遊玩,乃欲探究其中之究竟,或能有所作為,以護那將失之民俗文化。
再至年畫之村,徑直奔那藝人之所。見數位藝人圍坐,皆麵有愁容。吾近前問詢,藝人皆歎苦經。一老藝人言:“君不知,往昔吾村之盛,全賴年畫。四方之人,皆來求購,村中老小,皆能繪之。然今者,官商勾結,低價收吾等畫作,高價售於外鄉。且彼等帶來之物,皆非吾村所需,反壞吾村風氣。”吾聞之,心中憤懣。
吾遂與藝人謀,欲集眾人之力,重振年畫之業。先從宣傳入手,吾等書寫文辭,述年畫之美,文化之重。又邀善畫之人,繪就精美之冊,內載年畫之曆史、種類、技法。此冊既成,吾等攜之走訪各地。初時,人多不以為意,然吾等並不氣餒。
於城中遇一雅士,此人素好古物,對民俗文化亦有興趣。吾等以畫冊示之,雅士觀之,大為驚歎。言:“此等瑰寶,何以至此境地?”吾等將官商之事告之,雅士憤然。言願助吾等一臂之力。雅士者,交遊廣闊,遂邀吾等參與城中之文化集會。
於集會上,吾等設攤展示年畫。年畫色彩斑斕,圖案精美,引得眾人圍觀。吾等趁機講述年畫之故事,製作之艱辛,傳承之不易。眾人聞之,皆生同情之心。中有富家子弟,願出資相助;有文人墨客,願為文宣傳。
吾等得此助力,歸村後,士氣大振。藝人精心繪製,力求每一幅年畫皆為精品。吾等又於村中辦學堂,傳年畫之藝於孩童。孩童者,天真無邪,學之甚勤。且村中之人,見有望恢複往昔之盛,亦齊心協力。
然官商之輩,聞吾等之舉,大為惱怒。彼等使計,欲阻礙吾等。或於半路攔截運送年畫之人,或於城中散布謠言,言吾村年畫粗陋,不足為觀。吾等雖遇此等刁難,然並不退縮。
吾等商議,於村中舉辦年畫節。廣邀四方之人,前來觀賞。節前,吾等精心布置。村巷之間,掛滿各式年畫,真可謂一步一景。節日當日,人流如潮。藝人當場繪製,展示絕技。觀者皆讚不絕口,爭購年畫。
經此一役,年畫之村聲名遠揚。官商之陰謀未能得逞,且見年畫之盛,亦思從中獲利。然吾等與藝人立約,隻與誠信之人交易,絕不讓那貪婪者得逞。
此事畢,吾又思及那青年之歌舞之會。想若能將歌舞與年畫結合,必能創出新意。於是,吾再訪那青年。青年聞吾意,皆稱善。
遂於村中設大台,青年於台上歌舞,藝人於台下展示年畫。歌舞之節奏,與年畫之色彩、圖案相呼應。觀者如癡如醉,此等創新之舉,使年畫之村更添魅力。
吾於此事中,悟得一理。世間萬物,皆有其困厄之時,然隻要人心不死,齊心奮鬥,必能轉危為安,再造輝煌。
且說吾於遊曆之中,亦常思國家社稷之事。見年畫之村受官商之害,想那國中諸地,或亦有此等不平之事。國家之興,在於民富國強,民富者,非獨為財貨之富,亦為精神之富。如年畫之藝,此為民間精神之財富,若為官商所毀,實為國之損失。
吾以為,朝廷當立嚴法,以治那官商勾結之弊。官者,為民之公仆,當以民之利益為重;商者,逐利雖為天性,然不可損民以自肥。國法若嚴,使官不敢貪,商不敢惡,民之生活方得安寧。
又國家當重民俗文化之傳承。民俗者,一國之根基,文化之源泉。如年畫,雖為小技,然其中蘊含民眾之祈願、曆史之記憶。朝廷可設官專管民俗文化之事,於各地普查民俗,保護瀕危者,弘揚興盛者。
吾於遊曆歸後,常與友人論及此事。友中有從政者,有從商者,有為學者。從政者聞吾言,稱朝廷已有此等考量,然實施之中,遇諸多阻礙。從商者言,商中亦有良善之人,願為國家之發展、文化之傳承效力。為學者言,當從學術之角度,深入研究民俗文化,為傳承與保護提供理論依據。
吾等遂結社,名為“護俗興邦社”。社中之人,各展其能。從政者於朝堂之上,建言獻策;從商者出資出力,支持民俗文化產業;為學者埋頭研究,著作等身。吾等亦常走訪民間,探尋那被遺忘之民俗文化。
於一偏遠之地,吾等發現一種古老之舞藝,幾近失傳。舞者皆為老者,年輕之人多不知曉。吾等與老者相商,欲傳此舞藝於後人。老者欣然應允,然當地貧困,無資財以辦學堂。從商者聞之,慷慨解囊。學者則記錄舞藝之動作、節奏、內涵,整理成冊。
經數月努力,學堂建成,孩童開始習舞。此舞藝之複興,使當地之人,重燃對本土文化之自豪。且此消息傳出,各地之人,紛紛前來觀賞。當地之經濟,亦因人流之增加而有所發展。
吾等又思及,國家之教育,當融入民俗文化。今之學堂,多教以詩書禮儀、算學格物,然民俗文化,鮮有涉及。若能於學中設民俗之課,使孩童自幼知曉本土文化,長大後必能更好地傳承與弘揚。
於是,吾等上書朝廷,陳述此議。朝廷經審議,認為可行。遂下詔,令各地學堂,於課程之中,加入民俗文化之內容。此舉一出,全國響應。各地民俗文化,如春筍逢雨,蓬勃發展。
吾等“護俗興邦社”,亦未敢懈怠。繼續探尋民俗文化之路,愈發覺得民俗文化之博大精深。每一種民俗,皆為民眾智慧之結晶,皆有其獨特之魅力。
於南方,有一少數民族,其民俗獨特。男女之服飾,皆繡有精美圖案,圖案之寓意,與民族之傳說、信仰相關。其節日之慶典,歌舞、祭祀融為一體,莊嚴肅穆而又歡快熱烈。吾等前往考察,深入其生活之中。
發現此民族之民俗文化,麵臨現代文明之衝擊,亦有失傳之危。年輕之人,多喜那時尚之服飾,對本民族之傳統服飾,不甚在意。節日慶典,亦漸趨簡化,一些古老之儀式,已無人知曉。
吾等與族中長老商議,欲恢複傳統之服飾製作工藝。長老言,製作工藝複雜,且所需材料,采集不易。吾等又與當地商人合作,商人負責尋找材料,組織生產。學者則研究如何將傳統工藝與現代技術相結合,使製作更為簡便,成本更低。
同時,吾等於族中宣傳傳統服飾之美,文化之重。年輕之人,漸漸被打動。開始學習製作工藝,穿著傳統服飾。於節日慶典之時,吾等亦協助恢複古老之儀式。
此民族之民俗文化複興,使吾等更堅定了保護民俗文化之決心。吾等深知,民俗文化之保護,非一時之功,需持之以恒。
且說吾等在保護民俗文化之時,亦關注國家之經濟發展。民俗文化與經濟發展,並非對立,實則可相互促進。
如那年畫之村,因年畫之複興,帶動了當地之旅遊、商業。遊客前來觀賞年畫,購買年畫製品,村民收入增加。同時,村民收入增加後,又有更多資金投入到年畫製作之中,使年畫之品質更高,種類更多。
又如那少數民族,傳統服飾之複興,帶動了服飾製作產業。製作出之服飾,不僅本民族之人穿著,亦受其他民族喜愛。且因傳統儀式之恢複,吸引遊客前來觀賞,促進了當地旅遊業之發展。
吾等以為,國家當鼓勵各地發展民俗文化產業。於政策上給予扶持,資金上給予支持。使民俗文化產業成為國家經濟發展之一股新力。
然民俗文化產業之發展,亦需注重品質。不可為追求利益,而粗製濫造。需保持民俗文化之原汁原味,同時結合現代之需求,進行創新。
吾等“護俗興邦社”,於各地推廣此理念。組織民俗文化產業之交流活動,使各地之人,相互學習,相互借鑒。
於交流活動中,吾等發現一海邊之地,其民俗文化與海洋相關。此地之人,善製貝殼工藝品,且有獨特之海洋祭祀文化。然以往,貝殼工藝品製作簡陋,海洋祭祀文化亦不為人知。
吾等與當地藝人、漁民合作。藝人改進製作工藝,使貝殼工藝品更加精美。漁民於出海捕魚之前,舉行盛大之海洋祭祀儀式,吸引遊客前來觀看。當地政府亦在海邊修建觀景台、民俗文化博物館等設施。
經此一番打造,此地成為旅遊勝地。貝殼工藝品暢銷各地,海洋祭祀文化成為當地之文化名片。
吾等見此,心中歡喜。民俗文化之保護與經濟發展,於此地實現了完美結合。吾等相信,若全國皆能如此,國家之興,民俗之盛,可指日而待。
吾等繼續遊曆各地,探尋民俗文化。每至一地,皆有新之發現,新之感悟。民俗文化之海,浩瀚無垠,吾等不過是滄海一粟,然吾等願以微軀之力,為保護民俗文化,為國家之興盛,永不停息。
且說吾於遊曆之中,亦關注民生之事。見那市井之中,雖有官商之弊,然百姓之生活,亦有諸多可讚之處。
於一繁華之城鎮,吾見那市井之中,各行各業,興旺發達。有鐵匠鋪,爐火熊熊,鐵匠揮舞鐵錘,打造各種器具;有裁縫店,裁縫飛針走線,裁剪出精美之衣裳;有酒館,酒客雲集,談笑風生。
然亦有困苦之人。有那乞丐,衣衫襤褸,沿街乞討;有那苦力,背負重物,汗流浹背。吾心不忍,欲有所為。
吾與當地之善士商議,欲設救助之所,收容乞丐與苦力。善士皆稱善,紛紛出資出力。救助之所建成,內有床鋪供休息,有食物供充饑,有醫者為之診治傷病。
然吾等亦知,此不過為權宜之計。欲使百姓皆能安居樂業,還需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吾等以為,當興實業,使百姓有業可就。於城鎮之中,可發展手工製造業、商業服務業。於是,吾等召集工匠、商人,共商發展之計。
工匠言,今之手工製造,麵臨機器製造之衝擊,若不創新,難以生存。商人言,商業競爭激烈,需有良好之商業環境,公平之競爭規則。
吾等遂決定,由工匠改進手工製造技術,提高產品質量,打造特色產品。商人則聯合起來,製定商業行規,抵製不正當競爭。
同時,吾等請求當地官府,減稅降費,扶持實業發展。官府聞之,從善如流。
經此一番努力,城鎮之實業漸興。乞丐與苦力,多有投身實業者。百姓之生活水平,逐步提高。
吾等又思及鄉村之民生。鄉村之中,農民以耕種為業,然常有天災之患,收成不保。吾等前往鄉村考察,與老農交談。
老農言,鄉村之水利設施,年久失修,若遇旱災、水災,莊稼受損嚴重。吾等遂與村民一起,修繕水利設施。又請農學家前來,傳授先進之耕種技術,培育優良之種子。
且為解決農產品銷售之難,吾等聯係商人,建立農產品銷售渠道。使農民之產品,能賣個好價錢。
鄉村之民生,亦因此得到改善。吾等於民生之事,雖隻是略盡綿薄之力,然亦知民生之改善,非一日之功,需各方齊心協力,持之以恒。
吾等繼續遊曆,於山水之間,亦有所悟。見那高山巍峨,流水潺潺,悟得自然之道。
高山者,厚重而穩定,象征國家之根基。國家之根基,在於民心。民心穩定,國家方能長治久安。流水者,靈動而變通,象征治國之策略。治國之策,需根據時勢而變,不可僵化。
吾等將此感悟,融入到對國家社稷之事的思考之中。以為朝廷之政策,既要保持穩定,又要與時俱進。如那高山之不變,與流水之常變,二者相輔相成。
於遊曆之中,吾亦遇那俠義之士。此等之士,路見不平,拔刀相助。於市井之中,懲治惡徒,保護弱小。
吾與俠義之士交談,彼等言,世間不平之事太多,吾等雖不能盡除,然亦不能坐視。吾等以俠義之心,行正義之事。
吾聞之,深為感動。吾等“護俗興邦社”,雖非以武行事,然亦以正義為念。於保護民俗文化,改善民生之事中,亦需有此等俠義精神。
且說吾等在遊曆各地之時,亦關注國際之事。聞那海外之邦,有強國欺淩弱國,有文明與野蠻之衝突。
吾等以為,國家當自強,方能於國際之林立足。自強之道,在於發展經濟、科技、軍事,亦在於弘揚文化。
吾國之民俗文化,獨特而迷人。若能弘揚於海外,必能提升我國之國際形象。於是,吾等“護俗興邦社”,組織民俗文化之海外展覽、演出。
於海外之邦,吾等展示年畫、傳統服飾、貝殼工藝品等民俗文化產品,表演少數民族之歌舞、古老之舞藝等。海外之人,見之皆驚歎不已。
此等活動,使我國之民俗文化,在國際上得到廣泛傳播。亦使海外之人,對我國有了新之認識。
吾等於國際之事,雖隻是初涉,然亦知我國於國際之地位,與國家之發展息息相關。吾等當繼續努力,為國家之興盛,民俗文化之弘揚,在國際上發揮更大之作用。
吾等之遊曆,仍在繼續。每一日,皆有新之見聞,新之思考。吾等將繼續前行,為國家、為民俗文化、為民生,不斷探索,不斷奮鬥。
且說吾等在保護民俗文化之進程中,亦遭遇諸多思想觀念之挑戰。有那年輕之人,受那西洋文化之影響,視本土民俗文化為舊俗,不屑一顧。
吾等與之辯論,言民俗文化乃民族之根,雖時代變遷,然根不可斷。西洋文化有其長處,吾等可借鑒吸收,然絕不可舍本逐末。
為改變此等觀念,吾等於各地學堂,增設民俗文化講座。邀請民俗文化藝人、學者,講述民俗文化之內涵、價值。
於講座之中,藝人展示精湛之技藝,學者闡述深刻之理論。年輕之人,見民俗文化之博大精深,漸漸改變觀念。
吾等又思及,民俗文化之傳承,需從家庭入手。家庭者,為社會之基本單元,民俗文化於家庭之中傳承,方有根基。
於是,吾等倡導家庭開展民俗文化活動。如於春節之時,全家一起寫春聯、貼年畫;於端午之時,一起包粽子、掛菖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