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著高興的心情,林方政驅車返回省城。


    放假前的一天,對於省會秦中來說,從來都是出城多、進城少,所以高速對向車道擁堵不堪,林方政卻是一路暢通。


    但生活就是這樣,當你高興的時候,總會有人來破壞你的好心情。


    正當他聽著電台哼著歌,一個陌生的西平號碼撥了進來。


    前麵說過,對於陌生號碼,林方政是不會接了,除非對方連打第二個。這是在縣長任上養成的習慣,否則一天那麽多電話,煩都煩死去。


    可今天心情大好的他,還是第一時間接通了。


    “喂,哪位?”


    “林書記……”那邊傳來一個蒼老的聲音,帶著一絲陰沉。


    林方政腦海搜索匹配對方是誰的時候,對方自我介紹:“我是陳業成。”


    林方政心頭一驚,陳業成居然會直接給自己打電話!他打了一個右轉燈,變換到快車道,把速度降到了100km\/h。


    “什麽事?還想帶人給我下馬威?”林方政想起那晚陳業成的囂張猖狂,不禁怒起。


    “林書記,那晚的事情,是我們做得不對。一直想找個機會跟你賠禮道歉。”陳業成一反常態的示弱了。


    林方政自然知道他示弱的原因,若不是黃英典的落馬,他斷然不會如此。


    “嗯,我不接受你的道歉。沒別的事我掛了。”林方政一點不給他臉麵。


    “等等!”陳業成說,“林書記,我們都是聰明人,不妨把話挑明吧。”


    林方政沒有回應,靜靜等著對方的下文。


    “你是一個好官,這大家都公認。但為什麽非要跟我過不去呢?我知道你想做什麽,想用檢察院把我兒子送進去。我兒子是殺人了,但法律規定擺在那,我兒子就是不用承擔刑事責任的。你這麽做難道不是公然違法嗎?”


    陳業成居然也能指責自己違法,林方政差點笑出聲來。


    “你那麽有錢,就沒想過請個好點的律師普普法?法律明確規定了,滿12歲,經最高檢批準就可以追究刑事責任。”


    “沒錯!法律是有這麽規定了!”陳業成激動道,“但我們現實一點,未滿14歲的孩子殺人的就我兒子一起嗎?有幾個被判刑了?!林書記,你捫心自問,難道不是故意針對我們?在想方設法用權力控製司法嗎?”


    陳業成的話對不對呢?不完全對。每年14歲以下被最高檢批準追究刑事責任的,根據最高法的情況通報,隻有寥寥幾起,放在全國高達2.5億的14歲以下人群數量來說,的確非常少。但這完全不是陳業成辯解的理由。其他地方林方政管不著,可在西平,在自己應有的職責範圍內,林方政有權力主持這個公道。


    至於林方政有沒有私心,前麵已經說過,當然有。他就是要報仇,就是要反擊陳業成!


    以德報怨,何以報德?


    “行了,多說無益。我勸你,還是擺正心態,服從法律,幫助你兒子好好改造吧。”


    感覺林方政又要掛斷電話,陳業成情緒激動了起來:“林書記,你是贏了!你到底要我怎麽做,才能放過我兒子!我可以為他承擔一切責任!”


    陳業成為什麽會如此卑微求饒,因為就在黃英典官宣落馬的今天,熊同方也被省紀委帶走了,隻是還沒有通報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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