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說巴倫並沒有直接詢問約翰·史密斯準備怎麽做,但相信他並沒有那麽傻,去找人直接在馬裏蘭監獄去對巴特蘭·羅薩裏奧——也就是那位受指使以注射過量藥物的方式殺死那位醫院的護工的罪犯——進行滅口。


    這種方式看起來最為直接,畢竟一旦巴特蘭·羅薩裏奧死了,那麽檢方就無法將這起案件與約翰·史密斯聯係起來了。


    但同樣,這種做法也會視作對檢方的挑釁,並且在那種戒備森嚴的監獄中去實行謀殺,雖然說並不是不可能,但這又需要再去指使別人去幹這個髒活,到時候檢方也容易順著巴特蘭·羅薩裏奧被殺的凶手這條線繼續追查下去……


    並且本身在一開始的時候,約翰·史密斯並沒有那麽傻,他不是直接去找到巴特蘭·羅薩裏奧進行滅口的,以他所處的階層,沒有那麽容易去聯係到這種人。


    當時他是通過類似於“中間人”的掮客來找到巴特蘭·羅薩裏奧去進行滅口的。


    因此對於約翰·史密斯來說,最穩妥的事情,就是切斷他與巴特蘭·羅薩裏奧之間的聯係,也就是讓那位“中間人”永遠閉嘴就行了。


    並且本身這個事情對於約翰·史密斯來說,危險性也並沒有那麽大,畢竟直接對他的大哥大衛·史密斯的維持設備動手,導致大衛意外死亡的那位護工已經死無對證,即便檢方有所懷疑辛克萊家族的其他人,甚至是其中獲利最大的約翰·史密斯,也沒有太多證據了。


    甚至說是其他的某個家族成員為了因為護工失誤而死亡的大哥報仇,所以找人殺死那個護工,也是說得過去的殺人動機的。


    話又說回來了,難道當時大衛·史密斯的這個意外,沒有讓約翰·史密斯的其他兄弟姐妹產生懷疑嗎?


    很明顯這個事情最大的受益人就是約翰·史密斯,也是因為大衛的死亡,約翰才最終獲得了家族信托的控製權。


    但當時基本上並沒有太多這種聲音出現,這就是成王敗寇,對方如果真的有什麽證據,那麽就是另外一回事了,本身這個事情就沒有什麽有力的證據指向約翰·史密斯,單單憑著懷疑,並沒有什麽說服力,反而會將目前掌握權力的約翰往死裏得罪,何必呢?


    也是因此,巴倫在之後並沒有太過於關心這個事情,完全就放任約翰·史密斯自己去解決了。


    他也沒有必要去過多的參與到這種事情裏麵。


    ……


    “親愛的,放心好了,我會盡力的去勸姐姐的。”


    這兩天是莉迪亞·赫斯特陪著巴倫的,目前,巴倫的女人之中,也隻有阿曼達·赫斯特在為他生下了孩子之後,反而帶著孩子遠離他。


    莉迪亞也知道巴倫一直對此有些在意,因此不時的安慰著他。


    這也並不是莉迪亞真的有多麽的無私——當然,在這方麵來說,莉迪亞比她的表姐阿曼達要好很多。


    但莉迪亞也是有她自己的小心思的,以各方麵的條件來說,莉迪亞出身於赫斯特家族,而且無論是她的樣貌還是身材都極為出色,這些條件綜合之下,在美利堅的名媛之中,她是非常有競爭力的。


    但這些都是對於其他男人來說的,當麵對巴倫的時候,莉迪亞·赫斯特就沒有那麽的自信了。


    而巴倫對她來說,吸引力又太大,令莉迪亞難以割舍,因此她認為,如果選擇留在巴倫身邊的話,她跟她的表姐阿曼達兩個人加起來,在同其它女人的抗衡中,算是最理想的結果了。


    這也就是為什麽在這段時間裏,莉迪亞總是會盡力的居中幫助巴倫來緩和同阿曼達之間的關係。


    事實上,如果阿曼達·赫斯特能夠像伊萬塔一樣,比較有事業心的話,那麽對於巴倫來說會更好的處理同她之間的關係。


    這樣的話,雖然巴倫不能給阿曼達名義上的婚姻,但作為伴侶,巴倫能夠幫助她更好的經營赫斯特家族的事業,甚至於以赫斯特集團為基礎,通過並購,使其再次成為美利堅數一數二的媒體集團,都是有很大的操作空間的。


    但問題就在於,雖然作為赫斯特家族的繼承人,但阿曼達在事業上並沒有太多的野心,反而在感情上的野心更大。


    她唯一希望的,就是能夠同巴倫光明正大的走進婚姻。


    但目前來說,這個是巴倫最不能給予她的。


    因此,兩個人在這樣的情況下,很難解決這其中的矛盾。


    在阿曼達·赫斯特看來,之前她同巴倫之間唯一的阻礙,就是巴倫同邦妮的婚姻。


    但現在在巴倫已經離婚之後,對方依然沒有給她一個名分的打算,想到之前為了他自己所做的妥協,阿曼達肯定不免會有委屈甚至是有怨氣,這也是能夠理解的。


    畢竟本身以她的出身,如果是選擇其他的任何人,都不會有這樣的情況出現。


    可是歸根結底,以外部條件來說,巴倫的出身、財富以及權勢,加上本身的條件——年輕,英俊有才華,甚至學習知識的能力都如此強悍……這樣的理想情人,如果沒遇到之前還好說,在相處之後,包括阿曼達、莉迪亞她們,同他們所遇到的其他男人相比,簡直是不可能願意錯過的。


    “我們目前正在與索尼公司進行談判,試圖收回他們手中的蜘蛛俠版權……”


    藍穀資本的ceo安妮卡·道森對巴倫說道:


    “現在索尼公司的情況並不算好,他們的總公司甚至因為資金問題,準備出售兩棟總部大廈,但目前看起來,他們對於出售蜘蛛俠的版權還是在左右搖擺之中,不過我們最低的目標,也是要拿到蜘蛛俠的形象授權。”


    在之前,漫威-米高梅集團已經從二十世紀福克斯的手中拿回了x戰警、神奇四俠以及變種人的版權,現在他們正在籌拍最新的一部《x戰警》電影。


    那麽目前仍流落在外的最重要的漫威超級英雄,就是蜘蛛俠了。


    雖然就像是安妮卡所說,受到次貸危機以及最近日韓經濟低迷的影響,以及其主要業務的消費電子產品競爭激烈,業績大不如前,目前索尼公司的情況並不算好。


    但即便如此,對於漫威-米高梅收回蜘蛛俠的版權,索尼方麵的態度仍然非常的慎重。


    畢竟此時的索尼公司ceo是霍華德·斯金格,這位出生在英倫威爾士,後來去到美利堅,曾經參加過越戰的人,是索尼帝國的第一位外籍掌門人。


    並且在擔任索尼公司ceo之前,霍華德·斯金格的職務是索尼美利堅分公司的ceo,就是在他的手上,索尼從漫威的手中拿下蜘蛛俠的版權的。


    在上世紀末,漫威的情況非常糟糕,瀕臨破產。


    為了盡快的回籠資金,漫威將包括x戰警、神奇四俠、綠巨人在內的他們幾乎所有的超級英雄版權都擺在了談判桌上,並準備以2500萬美元的價格,試圖打包出售這些版權。


    當時的索尼影業一直對蜘蛛俠非常感興趣,因此在同漫威的談判中,他們表示自己隻需要蜘蛛俠,其他的超級英雄ip並不想購買——畢竟當時的情況,漫改的超級英雄電影極少有成功的,並不被看好,並且這其中蜘蛛俠是最具知名度的。


    經過一段時間的洽談後,漫威又降了降低價,向索尼開價2000萬美元打包版權的提議……


    索尼依舊不願收購除蜘蛛俠外的其他漫威版權。


    最終,雙方最終達成了協議,索尼以700萬美元的價格,獲得了蜘蛛俠的電影製作版權。


    根據出售協議,索尼獲得了蜘蛛俠及所有相關角色的電影拍攝版權,電影收入全歸索尼所有。


    附帶條件是,索尼每5年要推出一部蜘蛛俠電影,否則版權自動歸還漫威。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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