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美林要阻止已經來不及了。


    她的臉色慘白,麵如死灰。


    這種愚蠢的女人,怎麽能把這種事情說出來?


    買賣孩子是犯法的。


    當初,張美林為了不讓別人起疑心,特地讓陳秋芬把孩子帶到城裏麵去放。


    然後,她再出麵把孩子帶走。


    這樣,所有人就都以為這個孩子是她撿回來的,不是她買來的。


    如今,陳秋芬將這個事情說給警察聽了,這個事情就瞞不住了。


    張美林緩過來之後,連忙跑過去解釋:“警察同誌,不是這樣的。我沒有買孩子,我就是領她的孩子回來養。”


    “我知道買賣孩子是犯法的,所以我沒有跟她買孩子。我隻是看到他們家的條件不好,給了一點錢給她,讓她改善一下生活條件。”


    “警察同誌,我真的沒有買孩子,我怎麽會買孩子呢?”


    “再說了,我都有自己的孩子,沒有必要去做那些犯法的事情。”


    “她們今天過來找我,就是為了要錢的。當初我看到他們家的條件實在不好,心裏麵可憐他們想要再幫助他們。但是,那個時候我手上沒有那麽多錢,就跟他們說下次過來再給他們。”


    “後來我事情多,就把這個這事情給忘記了。他們今天過來就問我要五萬塊錢,我沒有給他們,他們就開始砸我家裏的東西。”


    陳秋芬:“根本不是這樣,她就是買……”


    這個時候,吳老漢一把捂住陳秋芬的嘴巴,連忙解釋:“事情的經過就是這樣的。她答應我們的事情沒有辦到。後來我們來看孩子,她不給我們看,還搬家了。”


    “導致,這十多年來我們都沒有見上自己的孩子一麵。”


    “我們問他們要一點賠償,不過分吧?”


    雙方都這麽說,那就不存在買賣孩子的問題。


    警察這邊商量了一番,就問李媽媽:“張美林同誌,你領養的那個女兒,現在在哪裏?”


    李媽媽連忙開口:“她嫁人了,嫁到陸家去了,現在跟她丈夫住在家屬院。”


    李輕媚就這麽被傳到李家這邊。


    準備出門之前,她給陸時年打電話。


    陸時年聽說李輕媚被警察傳去李家,當即從部隊那邊回來,隨李輕媚一同去往李家。


    大概一個小時,李輕媚跟陸時年就出現在李家了。


    事情的大概,李輕媚已經清楚了。


    這一次傳李輕媚過來,是要證實當初走丟的那個孩子真實存在。


    再有就是,陳秋芬一家人是過來認親的,李輕媚是他們的女兒,她就必須要出現。


    人都到齊了,張美林就將當年的事情再捋一遍。


    陳秋芬被吳老漢眼神警告過,知道不能提孩子被他們賣掉一事,所以,張美林說當初他們是從吳老漢那裏領養的李輕媚,一家人倒是沒有任何人敢反駁。


    張美林不想把這個事情鬧大,於是主動當著警察的麵提出,當初她搬家是她的錯,現在她願意給五千塊錢給陳秋芬一家,讓他們改善家裏的條件。


    買賣孩童是要被送進去的,這裏好些個警察都在,在五千塊錢跟進局子,她選擇了前者。


    這一次陳秋芬學乖了。


    對方願意給五千塊錢給她,總比沒有的好。


    雙方都達成了協議,張美林從家裏拿五千塊錢給陳秋芬。


    李輕媚卻是有疑惑:“所以,你為什麽要把錢給她?”


    “就因為她家裏窮,你就要給她錢?”


    不止李輕媚覺得這個事情疑惑,陸時年也覺得這個事情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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