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北行的拉練加運送物資的計劃塵埃落定,趙雲將率領五百侯府衛隊,連同騎兵旅、水兵旗及中旗的兩萬多人馬,押送著物資浩浩蕩蕩前往江界。大都護府則派遣狄居陪同,負責交接事務。
然而,在北行之前,趙雲在大都護府再次召見了禦史司司長夏侯蘭。關於招募天下法家刑名者的事宜,如今已經初見成效。
武州月報連續刊發了多期司法類文章,其中包括以法治州、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律法麵前人人平等諸如此類的係列文章,確實吸引了不少人投奔武州。
法家的現狀可謂舉步維艱,如管仲、士匄、子產、李悝、吳起、商鞅等法家變法派,如今已銷聲匿跡。變法誠然給國家帶來了變革,使國家在一段時間內強盛起來。
但這並非絕對,因為法家的變法觸及了貴族世襲的特權,為平民和士兵提供了上升的途徑,卻也使他們受到嚴酷法令的壓迫。法家給社會結構帶來了進步,卻遭到了從上到下的一致唾棄,其狀況比墨家還要淒慘。
因此,所有的變法派人士幾乎都沒有好下場。商鞅被誣陷後戰死,屍身被運至鹹陽車裂;吳起被射殺後,其屍身也遭受車裂肢解之刑;李斯更是被昏君夷滅了三族。
如今,所謂的法家變法派已經不複存在,隻有刑名派尚能苟延殘喘。他們掌控著郡縣的刑名,成為他人手中的工具,被士族階層和百姓視為殘酷的官吏。刑名派難以位至三公九卿,如張湯和主父偃最終也成為了武帝的犧牲品。
此次前來投奔趙雲的,便有十二名刑名法家,有酷吏張湯的十四世孫張回,酷史郭宏的九世孫郭濟,酷吏曹丘生十七世孫曹陽等人。這十二人皆在中原各郡縣擔任四百石以下微末刑名小吏,在百姓眼中,他們是帝王家的走狗;在士族眼中,他們是不入流的低賤小吏;在帝王眼中,他們是可棄置的工具。
夏侯蘭領著這十二人,前來拜見趙雲。張回作為帶頭者,抱拳躬身說道:“我等微末小吏聽聞平壤侯爺在武州推行法治,故而前來投奔侯爺。不過,我等也有顧慮,希望侯爺能為我等解惑,否則我等便打道回府!”
趙雲見狀有些驚訝,沒想到刑名法家竟有如此傲氣,一見麵不巴結自己,反而先提出條件。
不過,趙雲並不介意,反而用欣賞的口吻說道:“諸位有何顧慮,盡管道來,本侯當場便可為諸位解惑!”
張回立刻回應道:“我等刑名小吏,不圖名、不圖官、不圖爵,隻求不被當作工具。君侯用我等時,視若利劍;棄我等時,視同死狗。我等小吏寧可死,也決不能背負汙名而亡。同時,主君雖有赦免罪犯之權,卻不可幹預司法進程。依法治州、人人平等雖隻是空口白話,但也必須有底線!”
趙雲聽後點了點頭,說道:“先古法家聖王陶皋,為我華夏創立了第一部法典《五刑》,從此華夏文明才步入國家之道。因帝舜仁慈,對於法典的推行有些猶豫,以至眾貴族子弟繼續作惡。聖王無奈,便以身試法,殺死作惡的貴族子弟,又命人將自己關押,等候帝舜宣判斬刑,以此逼迫帝舜施行《五刑》。帝舜不忍陶皋身死,便以已故帝堯之名大赦天下,赦免了陶皋與自己的內弟丹朱,並宣布推行《五刑》之法。此乃法家之鼻祖!”
十二人聞罷,麵麵相覷,皆露驚愕之色。蓋因趙雲所言,乃後世電視劇之劇情。鑒於曆史緣故,關於陶皋之記載不全,眾人雖心有疑慮,卻也不敢貿然質疑。焚書坑儒究竟毀掉多少史實,無人能知。
趙雲見狀,複又言道:“諸位毋庸置疑,此乃本侯無意間於破損竹簡中所見所載,知此一節者寥寥無幾,然確為事實。下期亦將刊載於武州月報,為法家聖王正名!”眾人聞言,感激涕零,夏侯蘭在內,皆再次向趙雲行大禮。陶皋於法家中地位尊崇,無可替代,其有言“天秩有禮、天命有德、天討有罪”等名言,乃法家之根本,為法家諸大佬之偶像。
趙雲擺了擺手,續道:“無論國法亦或州法,皆應公正司法,秉公執法,其目的乃為保護善良百姓之利益。隻要堅守此底線,法家便可正身而執法,無人可幹擾司法執行,亦無人能加害執法者。我武州願為後盾,永遠不變,不知諸位可否理解?”郭宏九世孫郭濟曰:“傳統司法以主君為核心,萬事皆以主君之口為法令,以百姓利益為中心,君侯莫非不懼冒天下之大不韙?”曹丘生十七世孫曹陽亦言:“司法條例自有其秩序,條條框框皆有其道,而百姓利益廣博,如何能麵麵俱到?主君一人則易許多。若以百姓利益為底線,恐危及主君,法律法規亦難以推行!”
趙雲聽罷,無奈地搖了搖頭,說道:“先秦固然強大,卻因法律嚴苛而走向滅亡。律法若隻為一人服務,那它的存在就毫無意義,走先秦之路無疑是自尋死路。自漢代以來,法家刑名之學,為何遭人唾棄?刑名者本應是人民的衛士,卻淪為帝王一人的工具,不僅無法保護百姓的利益,反而壓榨平民百姓,所謂律法公正,又在何處!”
眾人聽後,皆沉默無言。誠如趙雲所言,法家隻為一人服務,確保帝王一人的利益,早已失去了司法公正的核心。
趙雲又繼續說道:“法家不必考慮過多問題,當百姓的利益與主君的利益發生衝突時,主君若是明君,應當退讓,而不是仗著律法殘害無辜,這樣的主君有何用處!”
包括夏侯蘭在內,眾人聽罷,皆是臉色蒼白,瞬間如遭雷擊。因為趙雲此言論,放在這個時代與造反無異的言論,否定了所謂天地歸一命的法規。
然而,在北行之前,趙雲在大都護府再次召見了禦史司司長夏侯蘭。關於招募天下法家刑名者的事宜,如今已經初見成效。
武州月報連續刊發了多期司法類文章,其中包括以法治州、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律法麵前人人平等諸如此類的係列文章,確實吸引了不少人投奔武州。
法家的現狀可謂舉步維艱,如管仲、士匄、子產、李悝、吳起、商鞅等法家變法派,如今已銷聲匿跡。變法誠然給國家帶來了變革,使國家在一段時間內強盛起來。
但這並非絕對,因為法家的變法觸及了貴族世襲的特權,為平民和士兵提供了上升的途徑,卻也使他們受到嚴酷法令的壓迫。法家給社會結構帶來了進步,卻遭到了從上到下的一致唾棄,其狀況比墨家還要淒慘。
因此,所有的變法派人士幾乎都沒有好下場。商鞅被誣陷後戰死,屍身被運至鹹陽車裂;吳起被射殺後,其屍身也遭受車裂肢解之刑;李斯更是被昏君夷滅了三族。
如今,所謂的法家變法派已經不複存在,隻有刑名派尚能苟延殘喘。他們掌控著郡縣的刑名,成為他人手中的工具,被士族階層和百姓視為殘酷的官吏。刑名派難以位至三公九卿,如張湯和主父偃最終也成為了武帝的犧牲品。
此次前來投奔趙雲的,便有十二名刑名法家,有酷吏張湯的十四世孫張回,酷史郭宏的九世孫郭濟,酷吏曹丘生十七世孫曹陽等人。這十二人皆在中原各郡縣擔任四百石以下微末刑名小吏,在百姓眼中,他們是帝王家的走狗;在士族眼中,他們是不入流的低賤小吏;在帝王眼中,他們是可棄置的工具。
夏侯蘭領著這十二人,前來拜見趙雲。張回作為帶頭者,抱拳躬身說道:“我等微末小吏聽聞平壤侯爺在武州推行法治,故而前來投奔侯爺。不過,我等也有顧慮,希望侯爺能為我等解惑,否則我等便打道回府!”
趙雲見狀有些驚訝,沒想到刑名法家竟有如此傲氣,一見麵不巴結自己,反而先提出條件。
不過,趙雲並不介意,反而用欣賞的口吻說道:“諸位有何顧慮,盡管道來,本侯當場便可為諸位解惑!”
張回立刻回應道:“我等刑名小吏,不圖名、不圖官、不圖爵,隻求不被當作工具。君侯用我等時,視若利劍;棄我等時,視同死狗。我等小吏寧可死,也決不能背負汙名而亡。同時,主君雖有赦免罪犯之權,卻不可幹預司法進程。依法治州、人人平等雖隻是空口白話,但也必須有底線!”
趙雲聽後點了點頭,說道:“先古法家聖王陶皋,為我華夏創立了第一部法典《五刑》,從此華夏文明才步入國家之道。因帝舜仁慈,對於法典的推行有些猶豫,以至眾貴族子弟繼續作惡。聖王無奈,便以身試法,殺死作惡的貴族子弟,又命人將自己關押,等候帝舜宣判斬刑,以此逼迫帝舜施行《五刑》。帝舜不忍陶皋身死,便以已故帝堯之名大赦天下,赦免了陶皋與自己的內弟丹朱,並宣布推行《五刑》之法。此乃法家之鼻祖!”
十二人聞罷,麵麵相覷,皆露驚愕之色。蓋因趙雲所言,乃後世電視劇之劇情。鑒於曆史緣故,關於陶皋之記載不全,眾人雖心有疑慮,卻也不敢貿然質疑。焚書坑儒究竟毀掉多少史實,無人能知。
趙雲見狀,複又言道:“諸位毋庸置疑,此乃本侯無意間於破損竹簡中所見所載,知此一節者寥寥無幾,然確為事實。下期亦將刊載於武州月報,為法家聖王正名!”眾人聞言,感激涕零,夏侯蘭在內,皆再次向趙雲行大禮。陶皋於法家中地位尊崇,無可替代,其有言“天秩有禮、天命有德、天討有罪”等名言,乃法家之根本,為法家諸大佬之偶像。
趙雲擺了擺手,續道:“無論國法亦或州法,皆應公正司法,秉公執法,其目的乃為保護善良百姓之利益。隻要堅守此底線,法家便可正身而執法,無人可幹擾司法執行,亦無人能加害執法者。我武州願為後盾,永遠不變,不知諸位可否理解?”郭宏九世孫郭濟曰:“傳統司法以主君為核心,萬事皆以主君之口為法令,以百姓利益為中心,君侯莫非不懼冒天下之大不韙?”曹丘生十七世孫曹陽亦言:“司法條例自有其秩序,條條框框皆有其道,而百姓利益廣博,如何能麵麵俱到?主君一人則易許多。若以百姓利益為底線,恐危及主君,法律法規亦難以推行!”
趙雲聽罷,無奈地搖了搖頭,說道:“先秦固然強大,卻因法律嚴苛而走向滅亡。律法若隻為一人服務,那它的存在就毫無意義,走先秦之路無疑是自尋死路。自漢代以來,法家刑名之學,為何遭人唾棄?刑名者本應是人民的衛士,卻淪為帝王一人的工具,不僅無法保護百姓的利益,反而壓榨平民百姓,所謂律法公正,又在何處!”
眾人聽後,皆沉默無言。誠如趙雲所言,法家隻為一人服務,確保帝王一人的利益,早已失去了司法公正的核心。
趙雲又繼續說道:“法家不必考慮過多問題,當百姓的利益與主君的利益發生衝突時,主君若是明君,應當退讓,而不是仗著律法殘害無辜,這樣的主君有何用處!”
包括夏侯蘭在內,眾人聽罷,皆是臉色蒼白,瞬間如遭雷擊。因為趙雲此言論,放在這個時代與造反無異的言論,否定了所謂天地歸一命的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