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雲接著補充道:“更低一級的是一級、二級和三級警士\/法士,他們的警章是由一個堅固的三角盾和一至三把鋒利的劍組成,這些劍身閃爍著寒光,仿佛在訴說著它們所代表的責任和權威;而初級警員\/法員則佩戴著圓形盾,並附上一到三把劍作為其警章,這既展示出他們初步具備的執法能力,又寓意著他們需要不斷磨礪自己,才能更好地履行使命;那些處於實習期的警員\/法員,則僅以三把孤零零的劍作為自身的標誌,這明確無誤地表明了他們尚處於學習和成長的階段,仍需努力積累經驗;至於三期學員,他們被賦予了兩把劍,二期學員則隻配備一把,而一期學員目前尚未獲得任何警銜,但他們都懷揣著對未來的憧憬,渴望通過不懈的奮鬥來提升自己的地位。”
然而,事實上,趙雲心中還隱藏著更多未透露的計劃。在總警監之上,他精心籌備了警帥和警將兩個更高階的職級,甚至連之前的軍銜、軍旗等細節問題也都考慮在內。不僅如此,軍隊係統中的軍級單位向上延伸,還有規模更為龐大的軍團、兵團以及極具戰略意義的聯合兵團。同樣的體係也適用於警察和武警部隊,確保整個組織架構嚴謹有序。
沮授全神貫注地傾聽著,仿佛被趙雲所說的話深深吸引,完全沉浸其中,沒有發表任何意見。這時,隻見趙雲再次端起茶杯,輕啜一口後繼續說道:“遠古時期的司法係統源遠流長,可以追溯到聖王陶皋那個時代。當時,理官們以神秘而威嚴的獬豸作為象征,並且在衙門外設置了敢諫鼓和誹謗木,而大堂之上則擺放著驚堂木和簽令,這些都是審判官必不可少的裝備。我們這一代人應當繼承聖王的誌向,因此在設計法官的法銜標誌時,我借鑒了這些元素。我選擇了獬豸、謗木、諫鼓以及簽令作為核心圖案,同時將驚堂木改稱為法錘,還增添了代表公平正義的天平!對於法官的級別劃分,我們設立了總法官、副總法官以及各級首席大法官。他們的法銜分別由一隻至三隻獬豸加上相應數量的簽令組成。而一二三級大法官的法銜則是由天平和一到三枚簽令組合而成;一二三級法官的法銜是由法錘搭配簽令;一二三級判官的法銜是諫鼓加簽令;至於其他一至五級判事,則使用謗木加簽令來表示其身份!”
這樣的設定不僅體現了對傳統司法文化的尊重與傳承,更展示出了創新與發展的精神風貌。通過這種方式,法官們的職級和權力得到明確界定,也讓人們對司法體係有了更為清晰直觀的認識。如此精妙構思,無疑會為司法公正提供堅實保障。
沮授聽完後,恭敬地向趙雲行了個禮,並感慨道:“主公英明啊!沒想到您竟然對所有事情都有所預備。那些外界傳聞實在荒謬至極!他們說主公您把權力和責任都分給我們這些臣子,自己卻躲在侯府裏貪圖享樂、沉迷女色,甚至還指責主公貪汙腐化。這種謠言簡直就是對您的汙蔑!依屬下之見,應當立刻全力追查散布謠言之人,為主公洗刷冤屈才對啊!像主公這般盡心竭力為國為民之人,實乃我輩學習之典範!”
趙雲聽後微微搖頭,笑著回答道:“這件事暫時先擱一邊吧,不必過於在意。其實一切都在本侯的掌控之中,究竟是誰在造謠生事,本侯心裏早已有數。目前還有更重要的事務亟待處理,無暇顧及其他。常言道‘身正不怕影子斜’,隻要我們問心無愧,又何必在乎他人的閑言碎語呢?不過話說回來,公嶼所言也不無道理,本侯將權力下放,多少也是存了些想要偷閑的心思。況且檢察官的相關律法章程,至今尚未完善……”
沮授聽完後微微一笑,說道:“主公啊!您怎麽能夠這樣貶低自己呢!主公您可是擁有大智慧和卓越才能的人啊,那些繁雜瑣碎的小事情,自然應該由我們這些屬下代為處理才對。主公您的能力應當用於掌管重要的軍國大事之上,又怎能被這些瑣事所困擾呢!而至於檢察官的相關事務,那就交由蔚之和其他人去辦理吧,畢竟他們已經有了警銜和法銜作為基礎,接下來的工作也會相對容易一些!”
趙雲也跟著笑著說道:“目前西征計劃迫在眉睫,關於檢察官這一方麵,我隻是製定出了相應的級別,但還沒有想到合適的檢察官法銜。檢察官的級別其實與法官比較相似,設有總檢察長、副總檢察長、首席大檢察官、一至三級大檢察官、一至三級檢察官、一至三級推官以及一至五等級別的推事。然而,對於法銜標誌的設計,我始終沒有什麽頭緒啊!”
在漢代以前,司法機構設有大理寺和廷尉,它們分別與現代的法院和警察總署相對應。然而,檢察院卻並沒有直接對應的部門。其職權一部分掌握在散官大夫手中,比如議郎、中郎等文職散官;另一部分職權則由地方長官負責,例如刺史、太守、縣令等。此外,還有一部分權力歸於禦史大夫。
因此,趙雲一直未能找到與檢察官相關的具體事務,也缺乏專門用於標識他們身份的工具或徽紋,導致工作一直沒有取得任何進展。
沮授思考片刻後說:“主公啊!檢察官這個職位可是您率先創立的,要想理清頭緒的確並非易事。不如我們就從現有的法官法銜標識入手,稍作改動即可。隻需將簽令標誌換成毛筆標誌,其餘部分保持不變,這樣問題不就迎刃而解了嗎!”
趙雲聽後,微微頷首,表示對此事頗為認可。他心想:“所言甚是,既然同屬司法係統,這般安排倒是更顯合理,亦能使人瞧出其中關聯。”於是乎,他不再有絲毫猶豫,果斷地點頭應承下來。
然而,事實上,趙雲心中還隱藏著更多未透露的計劃。在總警監之上,他精心籌備了警帥和警將兩個更高階的職級,甚至連之前的軍銜、軍旗等細節問題也都考慮在內。不僅如此,軍隊係統中的軍級單位向上延伸,還有規模更為龐大的軍團、兵團以及極具戰略意義的聯合兵團。同樣的體係也適用於警察和武警部隊,確保整個組織架構嚴謹有序。
沮授全神貫注地傾聽著,仿佛被趙雲所說的話深深吸引,完全沉浸其中,沒有發表任何意見。這時,隻見趙雲再次端起茶杯,輕啜一口後繼續說道:“遠古時期的司法係統源遠流長,可以追溯到聖王陶皋那個時代。當時,理官們以神秘而威嚴的獬豸作為象征,並且在衙門外設置了敢諫鼓和誹謗木,而大堂之上則擺放著驚堂木和簽令,這些都是審判官必不可少的裝備。我們這一代人應當繼承聖王的誌向,因此在設計法官的法銜標誌時,我借鑒了這些元素。我選擇了獬豸、謗木、諫鼓以及簽令作為核心圖案,同時將驚堂木改稱為法錘,還增添了代表公平正義的天平!對於法官的級別劃分,我們設立了總法官、副總法官以及各級首席大法官。他們的法銜分別由一隻至三隻獬豸加上相應數量的簽令組成。而一二三級大法官的法銜則是由天平和一到三枚簽令組合而成;一二三級法官的法銜是由法錘搭配簽令;一二三級判官的法銜是諫鼓加簽令;至於其他一至五級判事,則使用謗木加簽令來表示其身份!”
這樣的設定不僅體現了對傳統司法文化的尊重與傳承,更展示出了創新與發展的精神風貌。通過這種方式,法官們的職級和權力得到明確界定,也讓人們對司法體係有了更為清晰直觀的認識。如此精妙構思,無疑會為司法公正提供堅實保障。
沮授聽完後,恭敬地向趙雲行了個禮,並感慨道:“主公英明啊!沒想到您竟然對所有事情都有所預備。那些外界傳聞實在荒謬至極!他們說主公您把權力和責任都分給我們這些臣子,自己卻躲在侯府裏貪圖享樂、沉迷女色,甚至還指責主公貪汙腐化。這種謠言簡直就是對您的汙蔑!依屬下之見,應當立刻全力追查散布謠言之人,為主公洗刷冤屈才對啊!像主公這般盡心竭力為國為民之人,實乃我輩學習之典範!”
趙雲聽後微微搖頭,笑著回答道:“這件事暫時先擱一邊吧,不必過於在意。其實一切都在本侯的掌控之中,究竟是誰在造謠生事,本侯心裏早已有數。目前還有更重要的事務亟待處理,無暇顧及其他。常言道‘身正不怕影子斜’,隻要我們問心無愧,又何必在乎他人的閑言碎語呢?不過話說回來,公嶼所言也不無道理,本侯將權力下放,多少也是存了些想要偷閑的心思。況且檢察官的相關律法章程,至今尚未完善……”
沮授聽完後微微一笑,說道:“主公啊!您怎麽能夠這樣貶低自己呢!主公您可是擁有大智慧和卓越才能的人啊,那些繁雜瑣碎的小事情,自然應該由我們這些屬下代為處理才對。主公您的能力應當用於掌管重要的軍國大事之上,又怎能被這些瑣事所困擾呢!而至於檢察官的相關事務,那就交由蔚之和其他人去辦理吧,畢竟他們已經有了警銜和法銜作為基礎,接下來的工作也會相對容易一些!”
趙雲也跟著笑著說道:“目前西征計劃迫在眉睫,關於檢察官這一方麵,我隻是製定出了相應的級別,但還沒有想到合適的檢察官法銜。檢察官的級別其實與法官比較相似,設有總檢察長、副總檢察長、首席大檢察官、一至三級大檢察官、一至三級檢察官、一至三級推官以及一至五等級別的推事。然而,對於法銜標誌的設計,我始終沒有什麽頭緒啊!”
在漢代以前,司法機構設有大理寺和廷尉,它們分別與現代的法院和警察總署相對應。然而,檢察院卻並沒有直接對應的部門。其職權一部分掌握在散官大夫手中,比如議郎、中郎等文職散官;另一部分職權則由地方長官負責,例如刺史、太守、縣令等。此外,還有一部分權力歸於禦史大夫。
因此,趙雲一直未能找到與檢察官相關的具體事務,也缺乏專門用於標識他們身份的工具或徽紋,導致工作一直沒有取得任何進展。
沮授思考片刻後說:“主公啊!檢察官這個職位可是您率先創立的,要想理清頭緒的確並非易事。不如我們就從現有的法官法銜標識入手,稍作改動即可。隻需將簽令標誌換成毛筆標誌,其餘部分保持不變,這樣問題不就迎刃而解了嗎!”
趙雲聽後,微微頷首,表示對此事頗為認可。他心想:“所言甚是,既然同屬司法係統,這般安排倒是更顯合理,亦能使人瞧出其中關聯。”於是乎,他不再有絲毫猶豫,果斷地點頭應承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