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托賓葡萄園開車到“發現者登陸處”,通常隻需二十分鍾,因為暴風雨卻花了一個小時。路上到處是樹枝,暴雨猛擊著擋風玻璃;雖然才下午五點鍾,我不得不開著車燈慢慢地蠕行。狂風不時地使得吉普車偏離方向。


    貝思打開收音機,天氣預報說暴風雨尚未升級為颶風,不過快了。“賈斯珀”仍以每小時十五英裏的速度向北推進,風暴邊鋒距長島海岸約七十英裏,風暴經過大西洋洋麵時的濕度和強度均很大。我評論道:“這些家夥要嚇倒所有人。”


    “我父親說一九三八年九月的一場贍風徹底毀壞了長島大片地區。”


    “我父親也談過,老年人就會誇張。”


    貝思換個話題說:“如果托賓在家,我來對付他。”


    “行。”


    “說真的,約翰,你得照我的方法辦。這並不是要我們在破案時相互妥協。”


    “我們已經做了。不要老想著能完美地破案子。”


    她沒有回答。我試圖打通自己的留言機,但電話響個不停。


    我說:“我屋裏的電力已經中斷了。”


    “很可能此前就已全斷了。”


    “真可怕,我想我開始喜歡腿風了。”


    “是熱帶風暴。”


    “對,一樣喜歡。”


    我忽然打算今晚不回曼哈頓,也就不準備參加必須出席的會麵了。這樣一來,我的工作會有大麻煩,但我意識到自己並不在意。


    我又想到愛瑪,要是她還活著我的生活會幸福得多。嘮叨了這麽多鄉村和城鎮生活,我實際上描繪的是自己和愛瑪-懷特斯通一起生活的情景,釣魚、遊泳、收集夜壺,或者人們外出時常有的活動。我又想到眼下在北福克地區的所有關係都已結束——瓊恩姨媽死了;哈裏大叔正在賣地;我和麥克斯也不能再恢複過去的任何關係;戈登夫婦也死了;現在愛瑪又離我而去。此外曼哈頓的情況看上去也不妙。我盯著貝思-彭羅斯看了看。


    意識到我在看她,貝思也回頭看我。四目對視,她說:“暴風雨過後,天空很美。”


    “不錯。”我點點頭。


    不幸的是,“發現者登陸處”附近的地區有很多古樹。有幾棵大樹倒伏在路上和草坪上,又花了十五分鍾轉來轉去,才到達托賓的別墅。


    鍛鐵的大門關著。貝思說:“我去看看是不是鎖著。”為了節省時間,我把車子開了進去。


    貝思說:“你為什麽不看看能否把自己的腎腺素指數降低一下?”


    “我在努力呢。”


    沿著長長的車道往上開時,我看到不久前舉行晚會的那片草坪現在滿是斷技殘葉,還有垃圾罐,草坪上的設施和各種破碎物。


    草坪盡頭的海灣正驚濤駭浪,大浪衝擊著沙礫海灘,甚至衝上草坪。托賓的船塢保持完好,但停放遊艇的地方卻丟失了許多木瓦。我說聲:“好笑。”


    “什麽?”


    “他那艘遊艇不見了。”


    貝恩說:“那一定停在哪個無水船位上。這樣的天氣晚上不會有人出海。”


    “對。”


    車道上看不到車輛,房子也是一片漆黑。我開向雙車車庫,那是一間在房子後邊的獨立單間。我轉向右邊把車開進庫門。庫門有一部分已經損壞。透過擋風玻璃向外看,前麵白色“保時捷”車頂上有一塊車門碎片,車庫的另一邊停著輛福特布倫科轎車。我對貝思說:“這兒有兩輛車——狗娘養的大概在家。”


    “我來對付他。”


    “當然。”我把吉普轉過來開向屋子後麵,穿過後草坪,停在天井中間,周圍有一堆被風刮來的草坪設施。


    我帶著消防斧下了吉普,貝思前去按門鈴。我們站在門簷下,可無人應聲,我當即用斧子打開門。貝思說:“約翰,看在上帝的分上,冷靜一點。”


    我們走進廚房,裏麵斷了電,又黑又靜,我對貝思說:“瞄準這個門。”


    我走進大廳,朝樓上喊道,“托賓先生!”沒人回答。“弗雷德裏克,你在家嗎?嗨,夥伴!”我可要削掉你的鳥頭。


    這時頭頂上的木板吱吱作晌,我丟下斧子,抽出手槍,四步並作一步地躍上樓梯。我轉過樓梯的欄柱,靠近發出響聲的地方。“舉起雙手!我是警察,警察!”我叫道。


    聽到一間臥室裏有響聲,我衝進去剛好見到衛生間的門關上了。推開門,一個婦女尖叫兩聲,約有五十歲,很可能是管家。“托賓先生在哪兒?”我問她。


    她隻是雙手捂著臉。


    “托賓先生在哪裏?”


    這時貝思來到臥室,從我身邊擦過,扶著婦女的手臂說:“沒事,我們是警察。”接著引她走出衛生間,坐到床上。


    經過一分鍾的親切交談,我們得知她叫愛娃,英語講得不好,托賓不在家。


    貝思對她說:“他的車子都在車庫裏。”


    “他回來後又走了。”


    “去哪兒?”貝思問她。


    “開船走了。”


    “船?”


    “對。”


    “什麽時候?有多久?”


    “時間不長。”愛娃說。


    “你肯定嗎?”貝思又問。


    “對,我看著他走的。”她指指窗戶外麵,“船從那開走的。”


    “獨自一個人?”


    “是的。”


    我對愛娃說:“站到窗戶邊來。”


    她站起來走到窗邊。


    我說:“那船——朝哪邊開的?哪條路?”我揮著雙手示意道。


    她指著左邊說:“那邊。”


    我看看海灣,顯然那艘“金秋”號賽艇從停船處向東開走了,但水麵上除了海浪什麽也看不到。


    貝思問我:“他為什麽要開船出去?”


    我答道:“或許去處理殺人凶器。”


    “我覺得他可以選好一些的天氣。”她又轉向愛娃問道,“他走了有多久?十分鍾?還是二十分鍾?”“也許有十分鍾,也許不止。”


    “往哪兒去了?”愛娃聳聳肩,“他說今晚就回來;叫我待在這兒不要怕,可我感到害怕。”


    “隻是一場熱帶風暴。”我提醒她。


    貝思拉著愛娃的手領她到臥室外麵,然後下樓進了廚房。我跟在她們後麵,貝思對她說:“你必須待在底樓,遠離窗戶,知道嗎?”


    愛娃點點頭。


    貝思又說:“找出蠟燭、火柴和一手電筒。如果你害怕,就去地下室,好嗎?”


    愛娃點點頭,起身去櫥櫃裏取蠟燭。


    貝思想了會,問我:“這種天氣他會去哪兒?”


    我說:“他應該在酒廠設法保護好自己的產業,但他不會乘船去那兒的。”我對愛娃說,“你親眼見到他上船的嗎?是嗎?”


    “對,我看見他上了船。”


    “他帶什麽東西嗎?”我做了下手勢,“手裏提著?”


    “有。”


    “什麽?”


    對此愛娃卻閉口不想回答。


    貝思問:“他帶了什麽?”


    “槍。”


    “槍?”


    “對,大而長的槍。”


    “來福槍?”貝思做出瞄準的姿勢。


    “對,來福槍。”她伸出兩個手指說:“兩枝。”


    貝思和我對視了一眼。


    愛娃又說:“還有挖地工具。”這回輪到她做手勢了,是挖地的動作。“挖掘。”


    “鐵鏟?”


    “對,鐵鏟,從車庫裏拿的。”


    我思索片刻又問愛娃:“盒子嗎?帶的是大盒子嗎?”


    她聳聳肩。


    貝思對我說:“你怎麽想?”


    我說:“嗯,我覺得托賓不會帶著兩枝來福槍和一杆鐵鏟去釣魚。”我對愛娃說,“鑰匙,鑰匙在哪兒?”


    她把我們帶到牆上的電話機邊,電話旁邊是個鑰匙板。托賓這個強迫性潔癖狂把所有的鑰匙都用繩子分別串好。我發覺克裏斯工藝遊艇的鑰匙不見了,但“方程式303”的鑰匙還在。


    當我正在考慮自己下一步的大膽行動時,愛娃說:“下樓,去地窖。”


    我們都朝她看著,愛娃指著廚房盡頭的一扇門說:“他下了樓,樓下有東西。”


    貝思和我彼此看了看。


    顯然,托賓先生並非完美的雇主,愛娃樂於有機會將他供出來——盡管我看到她眼中的恐懼,這種恐懼比颶風更令她害怕。我肯定如果不是因為會在自己家裏發現死屍而有所顧忌的話,托賓可能早已除掉了愛娃。


    我走到門口轉動把手,門被鎖著。我剛抽出消防斧要砸,貝思說:“等一等!這樣做我們需要有充足的理由。”


    我問愛娃:“你同意我們搜查嗎?”


    “請便。”


    “謝謝。”我掄起鋼斧砸向門把,把手穿門麵過。打開門我發現一條狹窄黑暗的樓梯通向地下室。我對貝思說:“你隨時可以離開。”


    這位行事規矩的女士仿佛此刻才恍然大悟,認識到我倆都陷得很深,或許還可能觸犯任何本應避免的法令。她從愛娃處拿個手電筒遞給我說,“大英雄,你在前麵,我掩護。”


    “好。”我先走進去,一手拿電筒一手提消防斧,貝思拿著她的九毫米手槍跟在後麵。


    這是一個很老的地窖,長寬不到七英尺,底部和地板都是石頭做的。初看上去好像沒多少東西——儲藏東西大潮濕,即便作洗衣房也顯得很陰森恐怖。裏麵基本設施大概隻有一個火爐和供應熱水的容器,我猜不出愛娃提醒我們來找什麽。


    這時電簡光停在地窖盡頭的長磚牆上,我們向牆壁靠近。這個磚製灰泥牆比古老的石製底座建得新,而且正好把地窖前後一分為二。這牆也是通向上麵舊式橡樹柄木的惟一途徑。


    牆的正中間是一扇雕製精美的橡樹門。我的電簡光掃射到門上的一塊黃銅牌子,上麵寫著“爵爺的私人酒窖。”


    這位“爵爺”缺少幽默感,所以我猜測這塊招牌應是一位仰慕者贈送的禮物,甚至可能是愛瑪。


    貝思低語道:“我們進去嗎?”


    我答道:“搜捕原則規定門沒鎖就可以進。”我遞給她電簡,又試試黃銅大把手。但門是鎖著的,我看到把手上有個黃銅匙孔,便說,“沒上鎖,隻是卡住了。”我朝著匙孔揮動斧子,橡樹門被砍破,可仍沒打開。我又猛敲幾下才將它打開。


    門一轉開貝思就關上電筒,我倆都背靠磚牆,持槍分立在門兩側。


    我大聲叫道:“警察!舉起雙手出來!”


    沒有回答。


    我把斧子扔進門的另一側,落在地上發出金屬的撞擊聲,沒有人開槍。


    我對貝思說:“你先進去,今年我已經中過彈。”


    “謝謝,”她蹲下身子說,“我走右邊。”她迅速穿門麵過,我跟在後麵,靠到左邊。我倆舉著槍蹲在那兒一動不動。


    我什麽也看不見,但感覺起來這間屋比地窖其它部分涼爽得多,可能也幹燥些。我又大叫道,“警察!舉起手來。”


    又等了半分鍾,貝思打開電筒,在屋裏繞了一圈,照到一排酒桶架子。她接著在屋裏搜尋,中間有一張桌子,上麵放著兩根燭台和一些燭座,還有幾包火柴。於是我點亮近十根蠟燭,酒窖裏燭光閃爍,在酒瓶上搖曳不定。


    可以想見地窖裏到處是木架。木製板條箱和硬紙板做的酒盒子,成雄地散放著,有些蓋子打開著,有些則貼著封條。搖籃架上放著六桶葡萄酒,且都裝著水龍頭。牆上的耐熱有機玻璃包著冰箱的線圈,窖頂看上去像雪鬆一般。粗糙的石製地板上用混凝土鋪蓋了一層平滑的板瓦石。我對貝思說:“我把兩瓶葡萄酒放在廚房的櫃子裏。”


    貝思從我手上接過電筒仔細察看其中一個架子土布滿灰塵的酒瓶,說:“這些是優質的法國葡萄酒。”


    我回答道:“他很可能把自己的東西藏在車庫裏。”


    她的電筒光照到地窖底部的牆邊,幾打紙板盒子垛在一起。貝思說:“他的東西有一些在這兒,酒桶上有他貼的標簽。”


    “對。”


    我們在四周摸索了片刻,發現一個櫃子裏放著眼鏡、瓶塞起子、紙巾之類的東西,還有四處可見的溫度計,都標識著華氏六十度。


    最後,我說:“愛娃想告訴我們什麽?”


    貝思聳聳肩。


    我看著燭光中的貝思,她也回頭看我。她說:“也許我們應該看看那些板條箱和盒子。”


    “或許應該。”


    於是我們開始搬動木箱和紙板盒。其中幾箱破開後隻有葡萄酒。貝思問道,“我們在找什麽呀?”


    “我也不清楚,肯定不是酒。”


    在兩堵牆相交的角落裏,也有一堆托賓葡萄園的酒盒子,全都標著“金秋”字號。我走過去,開始把它們扔到兩張酒桶架子中間的過道裏去。玻璃破碎的響聲和葡萄酒的味道頓時充斥了整個地窖。


    貝思又說:“你不必砸毀這些好酒,冷靜一點,把盒子給我。”


    我沒有理她,“把路讓出來。”


    把最後一排盒子扔掉後,我看到角落裏酒盒中間不是酒的東西,事實上是個鋁製的裝冰的箱子,借著燭光我仔細凝視著。


    貝思走到我身邊,手中的電筒照在箱子上。她問道:“這就是你說過的東西?戈登夫婦船上的鋁箱?”


    “當然看上去像,但隻是個極其平常的箱子。除非有他們的指紋否則無從確證。而且我確信這上麵不會有指紋。”我補充道:“我猜這就是人們以為用來盛幹冰和炭疽病菌的箱子。”


    “現在仍有可能,”她接著說:“我並非完全在覓購寶藏之類的財物。”


    我說:“對,我希望刑偵人員能從擦拭過的鋁盒上提取到指紋。”我轉身朝門走去,準備離開。


    “等等。你不準備……我是說……”


    “打開它?你瘋了?破壞證據?我們甚至不屬於這兒。沒有一張搜查——”


    “住口!”


    “什麽?”


    “打開這個該死的箱子——不,拿著這個,我來開。”她把電筒遞給我,蹲在箱子前麵,箱子正好夾在兩排酒盒中間。“給我一個手絹或其它東西。”


    我把手絹遞給她,貝恩捏著手絹打開彈簧鎖,揭開密合的蓋子。


    我一直用電筒照著箱子,以為能見到黃金珠寶,但就在箱蓋子完全開啟前看到的卻是一個人的頭蓋骨,正扭頭盯著我們呢。貝思嚇得尖叫一聲,跳後一步,蓋子又合上了。她站到離箱子幾英尺處屏住呼吸,指著箱子,足足有一秒鍾沒有出聲。後來才說,“你看見了嗎?”


    “看見了,那家夥死了。”


    “為什麽……?什麽……?”


    我蹲到箱子邊說:“手絹。”她遞了過來,我又打開箱蓋,用手電簡照遍大鋁箱的每個角落,看見頭蓋骨周圍還有些骨頭,而這個頭蓋骨的每個眼窩裏都塞著銅幣,帶著厚厚的一層銅綠。


    貝思也蹲到我旁邊,手扶我的肩膀以求身體平衡或心理上的放鬆。她恢複平靜後說:“這是骷髏的一部分,一個小孩的。”


    “不是,一個小個子成人,那時人都長得矮小。你見過十七世紀的床嗎?我就睡過一次。”


    “上帝……怎麽會有一具骷髏……?那其它的是什麽?”


    我伸到箱子裏取出一些沒人樂意碰的東西,又拿到電筒光下辨認。“腐爛的木頭,”我終於認出骨頭下麵是一些朽木。進一步觀察,發現黃銅的箱邊布滿了黃銅綠,鐵釘大部分已生鏽,還有一塊爛布。


    尚未漂白的骨頭棕色中透著徽紅,上麵粘著的泥土還沒有脫落,表明這些骨頭沒有被放進棺材;但在土裏埋了很長時間。


    我又在盛冰的箱子裏摸索了半天,發現一隻上鏽的鐵掛鎖和四枚金幣,我把後者遞給貝思。


    我站在那兒,用手絹擦擦手說:“這就是奇德上校的寶藏。”


    她看著手裏的四枚金幣說:“這個?”


    “這隻是一小部分。這兒看到的也隻是一木箱的小部分,我估計是強行打開蓋子後取出的幾樣東西。木箱子就是用那塊正在腐爛的防水油布或帳篷包著的,約有一年光景,但不會有三百年。”


    貝思指指頭蓋骨問我:“那是誰?”


    “我猜那就是守寶人,有時候人們也把判了刑的罪犯、土著人、奴隸或者某個不幸的家夥殺死後扔到箱頂上,那時人們相信死人的鬼魂不會安息,便會把盜墓的人驅走。”


    “你怎麽知道這些?”


    “書上讀的,”我又補充道,“對於那些不迷信的人或者看到別人埋了東西,或者見到新挖的土印,如果去發掘,首先看到的便是一具死屍,挖的人可能會認為隻是一口墳。怎麽樣,聰明吧?”


    “我想是夠聰明的,它會阻止我繼續挖下去。”


    我倆又在酒窖裏站了片刻,陷人深思之中。鋁箱裏的東西並不好聞,所以我俯下身關上箱蓋。我對貝思說,“我估計有人打算把這個東西和黃金珍寶一道在某時某地予以展出。”


    她盯著手中的四枚金幣又問我:“可是那些寶藏在哪兒呢?”


    “要是骨頭能講話,相信它會告訴我們。”


    “為什麽他的眼裏有硬幣呢?”


    “和某種迷信觀點有關。”


    貝思瞥了我一眼又說:“好,算你說對了。祝賀你傑出的偵探工作。”


    “謝謝,”我說,“出去呼吸一下新鮮空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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