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南城外,林戰北拍了拍林修的肩膀,語重心長的說道:“臭小子,到罪城看過你的朋友就趕緊回來,這次荊南城的救援行動出現太多變故,我還要趕回碧落城,將這件事上報給巡夜司總部。”


    “就不陪你一起去了。”


    說到這裏,林戰北臉色一變,頗為嚴肅的說道:“你小子可不能再闖禍了,知不知道?!”


    “放心吧,不會了。”林修麵色如常的笑了笑。


    “那行,那你就早去早回吧。”林戰北揮了揮手,看著林修帶走了足足三輛軍用卡車的人,他不由得心裏有些發毛。


    “這小子就去看朋友,用得著帶這麽多人嗎?”


    “隨他去吧。”趙青青苦笑一聲,身為一個旁觀者,她可以看得出來,林修這一次去罪城絕對不是看朋友那麽簡單,那明明是想要殺人的眼神。。


    ——


    罪城,遺棄之城,罪惡之城。


    每每提起這個城市,伴隨著的就是罪惡,血腥,暴力……等等一係列不好的詞匯。


    三年前這裏來了一群十七八歲的少年,聽說是某個城市高中剛畢業的學生,當一些罪城的本地人看到這群充滿活力的年輕人來到這裏時,他們都惋惜的搖搖頭。。


    因為他們很清楚這些年輕人即將麵對的是什麽,罪城的法律和道理與外界並不相同,在這裏實力弱就有罪,更何況這又是一群年輕的肉體……


    雖然他們之中沒有女孩子,但是這裏是罪城,從來都不缺乏變態的存在,更何況罪城的女人本來就少的可憐,長相過得去的更是寥寥無幾,為數不多的幾個也早就成為了某些強者的禁臠。


    對於一般的罪城人來說,這些年輕的小男生又何嚐不是上等的泄欲工具。


    然而這一次來的這些年輕人好像有些不一樣,尤其是那個領頭的少年,他看到罪城的景象後,眼中沒有恐懼,更沒有一點點驚慌,有的隻是一種病態般的興奮,就好像許久沒有進食的餓狼來到滿是肥羊的牧場。


    第一天夜裏,所有心懷不軌的罪城原住民都沒有睡,他們在等,第一個忍不住對這些年輕人動手的人出現。


    不過出乎所有人預料的事的發生了,第一個動手的不是他們想象中被稱為色中餓鬼的刀疤,也不是喜食人肉的屠夫,而是那些年輕人,他們先對罪城的人動手了!


    而且是無差別的殺人!


    那些看起來陽光開朗的大男孩兒就像是瘋了一樣見人就殺,那一晚罪城的街道被鮮血浸透,接連三場大雨過後,青石板路的縫隙間還有淡淡的紅色殘留……


    而那個領頭的少年,拿著一把不知道從哪裏找來的鏽跡斑斑的斷刀,一個一個的將三百個頭顱割了下來,幾乎沒有了鋒刃的刀,在屍體脖頸處剁下,即便用再大的力氣也無法做到一刀兩斷,需要連續劈砍十多下,甚至是數十下,才能做到屍首分離。


    那個少年足足耗費了三個小時的時間,才將三百多個頭顱全部砍了下來,最後全都擺放在他們的臨時住處門口。


    那一夜,城主府大門緊閉,甚至在未來的幾天內,城主府一直都是閉門謝客。


    而當時在罪城小有名氣的喪彪,帶著自己手下的一眾兄弟,投靠了那個比自己年紀小很多的少年。


    許多人至今都記得那一天,滿身是血的俊逸少年,端坐在大門口,他的身邊是堆砌起來的三百人頭!


    而他一手拿著一根不知道從哪裏搞來的雞腿,另一隻手則是拿著一瓶啤酒,時不時猛灌一大口,毫不介意周圍的腥臭味。


    而喪彪帶著一眾小弟跪在他麵前。


    少年說,“喝了這瓶酒,我收下你們。”


    喪彪拒絕。


    少年又說,“不喝酒算什麽男人?”


    喪彪說,“男人不一定非要喝酒,還可以飲血!”


    緊接著那個少年直接將手中的酒瓶摔碎,用鋒利的酒瓶碎片朝著喪彪的臉上劃去!


    這一下差點弄瞎了喪彪的眼睛,一道猙獰的傷疤從眼角一直延伸到嘴角。。


    喪彪沒有躲閃,隻是咬著牙悶哼了一聲,然後竟是張開嘴,喝下了順著嘴角流下的鮮血……


    自那天起,喪彪成為了對方的親信。。


    後來人們才知道,那個少年叫林修,十八歲。。


    ——


    “林修,這就是傳說中的罪城?”


    “你就是在這裏生活三年?”來的路上季寒也知道了關於林修的一些事,有些好奇的問道。


    “熟悉的味道。”林修用力的吸了一口氣,緩緩閉上眼睛,一臉享受的模樣,看起來活像一個變態。


    “我們現在去哪?”卡黛兒走到林修麵前問道。


    “去酒吧。”林修睜開雙眼,狹長的眸子中一抹哀傷稍瞬即逝,被他深深的藏在眼底。


    “我去,這種地方還有酒吧?”沈莊嘴角勾起一抹淫蕩的笑意。


    ……


    “老大,這裏到底是罪城還是鬼城?”走了大概半小時,沈莊忍不住打了一寒顫問道:“這鬼地方怎麽一個活人都沒看到?”


    “這就是罪城。”林修一副理所應當的模樣回道:“好人是不敢隨便出門的,至於壞人……”


    “還沒睡醒呢。”


    說到這裏,林修又想起了曾經喪彪問過他的話。


    “老大,我們為什麽要白天睡覺,晚上活動啊?”


    “笨死你,我們是黑社會,當然要黑天出門了!”


    ——


    “老大,前麵就是你說的酒吧?”沈莊伸手一指前麵不遠處招牌都已經破碎不堪,大門也被打砸的不成樣子的一個門市開口道。


    他的話打斷了林修的思緒,一抬頭他就看到了酒吧門外橫七豎八躺在地上的一具具屍體……


    林修沒有回答對方的話,而是深吸一口氣,緩緩的走上前,那些屍體已經有些腐爛,散發出陣陣惡臭,有的已經看不清容貌,但是林修還是根據他們身上的紋身認出了每一個人。


    當初林修立過一個規矩,所有黑幫成員必須紋身,起初大家以為隻是為了好看,也為了看起來更加的有氣勢。


    後來林修告訴他們,紋身從來都不是為了所謂的好看和氣勢,而是為了有一天他們橫死街頭,即便被人砍的麵目全非,活下來的兄弟也能根據紋身認出他的身份,然後好為死者立一個碑!


    “二愣子。”


    “白骨。”


    “鐵老四。”


    “趙崽兒。”


    “胡天。”


    “黑狗。”


    ……


    林修每經過一具屍體,就小聲的念叨出一個名字,直到他走進了酒吧裏,看到那具靠坐在吧台附近的屍體,他眼角微微抽搐了一下,然後也不管地上的血漬和汙穢,直接坐在了那具屍體旁邊。


    “喪彪,你小子有病是吧?”


    “明知道打不過為啥不跑呢?”


    “一個破酒吧而已,老子缺這一個酒吧嗎?”


    ……


    林修像個老媽子一樣喋喋不休的說了十多分鍾,而跟著他一同前來的二百多人隻是站在酒吧門外,一言不發。。


    直到林修看到了喪彪僅存的那一條手臂握著的那破舊的酒瓶,他突然就哽咽了。


    沉默了好一會兒,他才調整好情緒,勉強擠出一個難看的笑容,笑罵道:“艸!”


    “你特麽和老子玩什麽煽情,你不知道你老大我最無情了嗎?”


    說到這裏,林修突然就暴躁了起來,用力的抓扯著自己的頭發!


    “媽的!”


    “他媽的!”


    ……


    一連罵了好幾句,他才慢慢的平靜下來,抬起頭看向一旁的沈莊,聲音有些嘶啞的說道:“胖子,順著這條街直走500米左右,有一個棺材鋪。”


    “你帶人過去,告訴他,林修回來了,讓他給我送來三十八口棺材。”


    “天黑之前做不好,我殺他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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