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3章 滿城皆紅
穿越高衙內後,林衝剛被害 作者:青冥寶寶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升帳!”
拿到宋江日誌的第四日清早,兩眼布滿血絲的高明出來借用了張伯奮的縣衙。
待人員基本到齊後,高明環視一圈道:“各人聽好,聽仔細,現有新的部署如下。”
“一,韓世忠改而節製原屬吳月娘的陽穀縣弓手隊,繼續執行針對鄆城縣的臨時戒嚴工作。”
“二,原屬於韓世忠指揮的禁軍都隊,分為兩個部分,一部分由楊誌指揮,根據本官的嚴打細則,在鄆城縣執行針對六個暴力犯罪團夥的抓捕任務。”
“三,城內之抓捕環境較為特殊,務必快狠準。凡遇抵抗者、為避免黑惡份子逃亡、避免擴大傷害累及無辜百姓,允許不經請示就地正法。”
“四,禁軍都隊第二個部分,改由吳月娘節製,換防至外圍,嚴密監控水泊情況。在軍管戒嚴、嚴禁漁民於水泊作業令已頒布並宣傳多日之前提下,凡湖麵出現漁船的、或以遊泳方式試圖上岸出水泊者、可警告一次,無效者無須請示就地正法!”
“五,原帶領富安家將隊監控水泊的燕青,換防回鄆城,家將隊還給富安阿貴指揮,加大力度執行宣傳和安撫民情工作。做群眾工作必須仔細必須、要耐心,掃黑真正的力量還是來自基層。所以我奉勸各位,千萬收起自己的大哥姿態、老爺脾氣。你們此番的協議指令是為群眾服務、深入了解群眾難處並取得群眾信任。一但你們中的誰,由著大腦忽悠自己來個‘政怒症’的,高高在上吹鼻子瞪眼的、壞了我小高衙內在民心中威望的,視同此番戰役中拖後腿違反軍令。”
“六,至於燕青,單獨執行秘密監控宋江的任務。有情況可不經我同意便宜行事。”
“以上,就是軍管狀態下此番鄆城之役的交戰協議。但有不明白之處現在提問,事無巨細,本官會耐心解答。過現在又出錯的,那個時候我不聽解釋。”
全體立正!
沒人異議,就表示都清楚了……
此後的幾日,轟轟烈烈的“關門放狗運動”就此展開。
富安是個臭流氓沒錯,但麵對恩威並用的大流氓高明時他是個小乖乖,領著他的幫閑隊做宣傳工作效竟比小高業內預料的還要好得多。
因這些從良了的流氓本來就出身市井,內心裏他們最清楚懦弱的平頭百姓怕什麽、想什麽。
這樣一來,在小高衙內強壓的命令下,願意放下身段後,這些流氓還真就最能解決鄆城百姓心中最擔心的那些問題。
雙管齊下的是,楊誌帶禁軍雷厲風行拿下六個百姓們懼怕的暴力小團夥後,根本不遲疑,高明親自組織了公審公判大會。由富安等人發動盡量多的百姓代表參與聽審。
反正違反的規矩已經很多了,所謂亂世用重典,又軍管狀態。
也不用怎麽審,但凡有過強暴婦女、暴力威脅搶劫百姓財物、以及持刀捅傷過人的情節,並有三個以上可信認證證詞的、即使沒物證、依宋律也可以強行定罪。
就此一來,符合條件的都被現場判處死刑後,由命青麵獸楊誌押至菜市口當眾斬立決。
真個是殺的人們心驚肉跳!
隨著一個個平時作威作福的地痞惡霸人頭落地,鮮血幾乎導致滿街紅之後。
即使是平時最為懦弱,總是謹言慎行、受害了也不敢聲張的民眾,也總算是感受到了此番的不一樣之處,感受到是動真格的。
隨著六個街霸團夥覆滅後,富安來反饋說,兩三日之內,越來越多的老百姓感受到不畏權貴、不受當地氏族豪強禮金的小高衙內做事的決心。
於是忽然間,接受群眾舉報和來訪的縣衙“窗口檔位”直接被擠爆,處於癱瘓狀態。
大量本地農人的舉報,也就意味著宋律中大量的“可信人證”參與了進來。
於是高明組織人力分開接待信了官府的來訪群眾,最後采用創新的圖標式綜合統計,凡被三個以上可信證人檢舉揭發,又和宋江《日誌》裏對上了號的,涉及團夥性質且有過暴力傷人的,統統斬立決!
用的名譽當然不能是“嚴打”。
而是“和搶劫蔡京生辰綱團夥有關聯”,所以罪大惡極無須經刑部批準待至秋後。
未有使用匕首類暴力傷人者、但涉及團夥性質的地痞流氓,一律發配五千裏至西北老種相公麾下做苦力炮灰。
種師道是個眾所周知的大酷吏,缺乏大量人力修建防禦工事,所以在老種帥麾下服刑,就不可能像是水滸裏那些勞改犯報道之後就到處惹事的狀態了,基本都是被當做牲口用的。
至於隻是普通的偷盜、鄰裏糾紛打傷人或侵占他人財物、通奸、偷雞摸狗之類的事,高明也嚴令了麾下必須接待來訪群眾。
但這類事物不在“嚴打”範圍內,不適用軍管下頒布的臨時規矩,全部交由知縣張伯奮以鄆城縣司法口資源限期處理。
眼見鄆城轟轟烈烈的持續下去,絲毫沒有停止態勢,群眾的膽識也逐漸大了起來。
在小高衙內的宣傳鼓勵下,開始檢舉官吏隊伍。
於是涉及了保護多個團夥、平時行走街市吃拿卡要、亂扣押民眾器械財物的大胡子朱仝,經高明批準後,在任誰都想不到的情況下被斬立決了!
當這平時負責緝捕、負責鄆城治安的警務大隊長人頭落地那一刻,小高衙內在鄆城老百姓心目中的威望立時攀升至巔峰,簡直是指哪打哪。
百姓群體舉報官吏隊伍的閘口就此全開了。
於是諸如朱仝麾下的公差,平時收了錢後輕打殺威棒的情況,這類允許給予輕判。
至於其中兩個公差,有民眾家庭沒錢可送、卻故意將人打殘廢、濫用公器造成極為惡劣影響的,斬立決了!
口子進一步打開後,縣衙六個押司一個沒跑,全部被抓,自然也就包括無間道宋押司在其中。
拿到宋江日誌的第四日清早,兩眼布滿血絲的高明出來借用了張伯奮的縣衙。
待人員基本到齊後,高明環視一圈道:“各人聽好,聽仔細,現有新的部署如下。”
“一,韓世忠改而節製原屬吳月娘的陽穀縣弓手隊,繼續執行針對鄆城縣的臨時戒嚴工作。”
“二,原屬於韓世忠指揮的禁軍都隊,分為兩個部分,一部分由楊誌指揮,根據本官的嚴打細則,在鄆城縣執行針對六個暴力犯罪團夥的抓捕任務。”
“三,城內之抓捕環境較為特殊,務必快狠準。凡遇抵抗者、為避免黑惡份子逃亡、避免擴大傷害累及無辜百姓,允許不經請示就地正法。”
“四,禁軍都隊第二個部分,改由吳月娘節製,換防至外圍,嚴密監控水泊情況。在軍管戒嚴、嚴禁漁民於水泊作業令已頒布並宣傳多日之前提下,凡湖麵出現漁船的、或以遊泳方式試圖上岸出水泊者、可警告一次,無效者無須請示就地正法!”
“五,原帶領富安家將隊監控水泊的燕青,換防回鄆城,家將隊還給富安阿貴指揮,加大力度執行宣傳和安撫民情工作。做群眾工作必須仔細必須、要耐心,掃黑真正的力量還是來自基層。所以我奉勸各位,千萬收起自己的大哥姿態、老爺脾氣。你們此番的協議指令是為群眾服務、深入了解群眾難處並取得群眾信任。一但你們中的誰,由著大腦忽悠自己來個‘政怒症’的,高高在上吹鼻子瞪眼的、壞了我小高衙內在民心中威望的,視同此番戰役中拖後腿違反軍令。”
“六,至於燕青,單獨執行秘密監控宋江的任務。有情況可不經我同意便宜行事。”
“以上,就是軍管狀態下此番鄆城之役的交戰協議。但有不明白之處現在提問,事無巨細,本官會耐心解答。過現在又出錯的,那個時候我不聽解釋。”
全體立正!
沒人異議,就表示都清楚了……
此後的幾日,轟轟烈烈的“關門放狗運動”就此展開。
富安是個臭流氓沒錯,但麵對恩威並用的大流氓高明時他是個小乖乖,領著他的幫閑隊做宣傳工作效竟比小高業內預料的還要好得多。
因這些從良了的流氓本來就出身市井,內心裏他們最清楚懦弱的平頭百姓怕什麽、想什麽。
這樣一來,在小高衙內強壓的命令下,願意放下身段後,這些流氓還真就最能解決鄆城百姓心中最擔心的那些問題。
雙管齊下的是,楊誌帶禁軍雷厲風行拿下六個百姓們懼怕的暴力小團夥後,根本不遲疑,高明親自組織了公審公判大會。由富安等人發動盡量多的百姓代表參與聽審。
反正違反的規矩已經很多了,所謂亂世用重典,又軍管狀態。
也不用怎麽審,但凡有過強暴婦女、暴力威脅搶劫百姓財物、以及持刀捅傷過人的情節,並有三個以上可信認證證詞的、即使沒物證、依宋律也可以強行定罪。
就此一來,符合條件的都被現場判處死刑後,由命青麵獸楊誌押至菜市口當眾斬立決。
真個是殺的人們心驚肉跳!
隨著一個個平時作威作福的地痞惡霸人頭落地,鮮血幾乎導致滿街紅之後。
即使是平時最為懦弱,總是謹言慎行、受害了也不敢聲張的民眾,也總算是感受到了此番的不一樣之處,感受到是動真格的。
隨著六個街霸團夥覆滅後,富安來反饋說,兩三日之內,越來越多的老百姓感受到不畏權貴、不受當地氏族豪強禮金的小高衙內做事的決心。
於是忽然間,接受群眾舉報和來訪的縣衙“窗口檔位”直接被擠爆,處於癱瘓狀態。
大量本地農人的舉報,也就意味著宋律中大量的“可信人證”參與了進來。
於是高明組織人力分開接待信了官府的來訪群眾,最後采用創新的圖標式綜合統計,凡被三個以上可信證人檢舉揭發,又和宋江《日誌》裏對上了號的,涉及團夥性質且有過暴力傷人的,統統斬立決!
用的名譽當然不能是“嚴打”。
而是“和搶劫蔡京生辰綱團夥有關聯”,所以罪大惡極無須經刑部批準待至秋後。
未有使用匕首類暴力傷人者、但涉及團夥性質的地痞流氓,一律發配五千裏至西北老種相公麾下做苦力炮灰。
種師道是個眾所周知的大酷吏,缺乏大量人力修建防禦工事,所以在老種帥麾下服刑,就不可能像是水滸裏那些勞改犯報道之後就到處惹事的狀態了,基本都是被當做牲口用的。
至於隻是普通的偷盜、鄰裏糾紛打傷人或侵占他人財物、通奸、偷雞摸狗之類的事,高明也嚴令了麾下必須接待來訪群眾。
但這類事物不在“嚴打”範圍內,不適用軍管下頒布的臨時規矩,全部交由知縣張伯奮以鄆城縣司法口資源限期處理。
眼見鄆城轟轟烈烈的持續下去,絲毫沒有停止態勢,群眾的膽識也逐漸大了起來。
在小高衙內的宣傳鼓勵下,開始檢舉官吏隊伍。
於是涉及了保護多個團夥、平時行走街市吃拿卡要、亂扣押民眾器械財物的大胡子朱仝,經高明批準後,在任誰都想不到的情況下被斬立決了!
當這平時負責緝捕、負責鄆城治安的警務大隊長人頭落地那一刻,小高衙內在鄆城老百姓心目中的威望立時攀升至巔峰,簡直是指哪打哪。
百姓群體舉報官吏隊伍的閘口就此全開了。
於是諸如朱仝麾下的公差,平時收了錢後輕打殺威棒的情況,這類允許給予輕判。
至於其中兩個公差,有民眾家庭沒錢可送、卻故意將人打殘廢、濫用公器造成極為惡劣影響的,斬立決了!
口子進一步打開後,縣衙六個押司一個沒跑,全部被抓,自然也就包括無間道宋押司在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