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牛刀小試(1)
兩人一問一答,邊說話邊下了樓,大約將近八點鍾他們回到住宅,一家人在一起吃了早餐,無非是肉包子和皮蛋瘦肉粥,這個皮蛋瘦肉粥還是走趙一鳴教會大師傅的,據說不但自家人特別喜歡,就是在他魯家十幾個早餐館推出後也很受青睞,十幾個特色營養粥走上市場,硬是提升了早餐館百分之三十的營業額。
兩人知道今天小姨和小姨父及二叔、三姨父,還有法官、律師都要來,當然是來商議如何上訴之亊,因此匆匆吃了早餐趕緊上樓洗澡,畢竟練功夫不可能不出汗。
半個小時兩人仍舊一起下樓來,如果是不知道的人簡直會覺得是一起洗的鴛鴦浴,現在的他魯夫婦巴不得他倆早日成其好事,可是從過來人的眼光看,自家的女兒仍舊是未開苞的黃花閨女,亊實證明,趙一鳴不失為一個正人君子,不成親他就是不動這個女人,那怕愛極了她。
站在郭芙蓉麵前的女兒,浴後薄施淡妝,未塗口紅依然唇紅齒白,這一個有著泰中遺傳基因的混血兒,不象西方女人那麽白得病態,而是健康黑色,此刻紅裏帶白稍黑,似一朵出水芙蓉,今天的女兒就好似自己年輕時的模樣,隻不過稍許白一些罷了,歲月不由人,不知不覺年近半百了,看得做母親的眉開眼笑。而趙一鳴早被嶽父大人招呼坐攏去商量今天的具體亊宜,兩人低頭小聲說話,隻見家嶽連連點頭。
大約九點半鍾左右,最早到達的反而是住得最遠的順達衛和郭美蓉兩人,況且兩人並非住在一起,可見兩人都趕了個大早,這天是周末那就更不容易了,二人正在熱戀之中,能夠放棄去過二人世界的誘惑,早早地趕來他魯府,可見二個都是極重親情之人。
二人一進大廳就當即分別行事,郭家小妹當然直奔其大姐與外甥女,而小皇爺徑直去到他魯與趙一鳴所坐之處,見了麵順達衛還不忘行雙手合十禮,喊了聲:“大姐夫!”未了還叫了聲:“一鳴好?”身為小皇爺,中將司令,身份尊貴,能夠如此禮貌行事,可見其為人品德高尚足可為人師表。
他魯微笑著回應一句:“小妹夫好!”這是以平輩之人論交的意思。而趙一鳴不敢怠慢,趕緊把手一揖,口中叫道:“小姨父好!”
他魯說了剛才跟一鳴商議的意思,順達衛聽了點頭說:“好的!”又說:“估計大法官和大律師都很快會到來!到時間就由一鳴出麵說說要如何進行便了,量他們不敢不聽從!”當然這話也隻有小皇爺有這個底氣說出來。
一會兒,他蓬和夫人他西瓦、宋提查與郭翠蓉、昂格拉與郭蘭蓉,隻有巴拉瓦與郭春蓉因遠在清邁,不是什麽重大事情一般也就不驚動。於是幾個姐姐當然是去看望大姐與小妹,而幾個男人都去找小皇爺、趙一鳴等人,當然他魯是老大自然來了必然要去見的。幾個人見麵少不了一陣寒喧,無非是一陣子未見麵了,為表現親熱,各敘一些必要的禮節罷了,這回是郭美蓉小姨子打的電話,由於未婚夫是小皇爺,夫榮妻貴身份倍增,幾個姐姐的夫婿都想跟著沾點光,加上姐妹情深,豈有不趕緊來之理。
再一會,兩位大法官,一位大律師都不約而同地趕到,十點鍾還差十五分鍾,簡直是掐住點來的,當然法官與律師由於職業習慣使然,當然是工作嚴謹,對時間也一絲不苟。
見今天的重要人物到場,預示著重頭戲要上演了,順達衛洪亮的聲音說出了開場白:“各位今天是周末,把大家請來耽誤你們的休息時間了!我們他魯家、郭家的各位至親好說,主要是辛苦幾位大法官和大律師了,很容易理解,請了法官和律師前來,應該跟訴訟和審判案件有關,下麵進入主題,我們家裏的意見直接由趙一鳴作代表闡述一下情況。”
兩位大法官和一位大律師站起來說:“恭敬不如從命,理當為小皇爺效勞!”那姿態放得真的是好低好低。
趙一鳴於是不緊不慢娓娓道來,他說道:“按照嶽父及小姨父的要求,叫我代表他們談點意見,既然推脫不了,那就恭敬不如從命了!今天把兩位大法官及一位大律師請來,固然是小皇爺的麵子,但也得你們肯動步才行!請來了當然是有事要幫忙,也可以放心憑小皇爺和他魯家的身份絕對不會幹違法活動!
明人不做暗事,他魯家要起訴頌柏及一位叫郭冬祥的人,請你們來當然是協助打這場官司。針對有關證據和亊實,我下麵講三點意見,在大法官、大律師麵前班門弄斧,那就供你們在起草訴訟狀和受理、審判時參考。
第一點,起訴書原告人是他魯先生,被告人的第一個是郭冬祥,他是我嶽母娘的一個堂侄,這是一個狼心狗肺的家夥,沒有內鬼引不來外賊,本案之所以發生,就是這個內鬼在作怪,當然也有頌柏的貪婪所致,因此第二被告人就是頌柏;
第二點,起訴的理由,三年前兩被告人勾結在一起侵吞了他魯家私人財產三十米土地,我這裏可提供三點證據及原始資料,〈1〉土地買賣契約,可以看到簽字的是郭冬祥和頌柏,一開始這個契約便是無效合同,首先郭冬祥並非這三十米土地的合法擁有人,用華夏人一句俗話說:‘是看牛伢子賣牛!’你去想他僅僅是一個工程項目的經理,也從未授權予他,這樁土地買賣直到三年後土地的擁有者才知道。〈2〉住宅群落三年前的原始圖紙,可清楚標明兩個工地之間無空間隔;〈3〉郭冬祥藏在保險櫃的秘密記錄本,清楚地寫明是頌柏指使。
我對泰國法律不甚了解,但是想由於世界經濟正處在開放及並軌過程中,那麽法律也應有許多相通融合之處,至少對法人的認定,對於無法人簽字的協議無效這一點應該是一致的吧?這樣越俎代庖的結果當然是非法侵占,構成侵占私人財產罪。
嚴格說這三十米土地時價最多值六百萬泰銖,卻交易成三千萬,擴張了五倍,而更大的貪汙圖謀還在後頭,頌柏一個生意人,那是無利不起三分早的,怎會如此大方?亊實證明,頌柏買了這三十米土地後又以六千萬泰銖轉讓給了昭披耶師範學院,這中間的貓膩和內幕隻有警察局才能去調查清楚了?
兩人一問一答,邊說話邊下了樓,大約將近八點鍾他們回到住宅,一家人在一起吃了早餐,無非是肉包子和皮蛋瘦肉粥,這個皮蛋瘦肉粥還是走趙一鳴教會大師傅的,據說不但自家人特別喜歡,就是在他魯家十幾個早餐館推出後也很受青睞,十幾個特色營養粥走上市場,硬是提升了早餐館百分之三十的營業額。
兩人知道今天小姨和小姨父及二叔、三姨父,還有法官、律師都要來,當然是來商議如何上訴之亊,因此匆匆吃了早餐趕緊上樓洗澡,畢竟練功夫不可能不出汗。
半個小時兩人仍舊一起下樓來,如果是不知道的人簡直會覺得是一起洗的鴛鴦浴,現在的他魯夫婦巴不得他倆早日成其好事,可是從過來人的眼光看,自家的女兒仍舊是未開苞的黃花閨女,亊實證明,趙一鳴不失為一個正人君子,不成親他就是不動這個女人,那怕愛極了她。
站在郭芙蓉麵前的女兒,浴後薄施淡妝,未塗口紅依然唇紅齒白,這一個有著泰中遺傳基因的混血兒,不象西方女人那麽白得病態,而是健康黑色,此刻紅裏帶白稍黑,似一朵出水芙蓉,今天的女兒就好似自己年輕時的模樣,隻不過稍許白一些罷了,歲月不由人,不知不覺年近半百了,看得做母親的眉開眼笑。而趙一鳴早被嶽父大人招呼坐攏去商量今天的具體亊宜,兩人低頭小聲說話,隻見家嶽連連點頭。
大約九點半鍾左右,最早到達的反而是住得最遠的順達衛和郭美蓉兩人,況且兩人並非住在一起,可見兩人都趕了個大早,這天是周末那就更不容易了,二人正在熱戀之中,能夠放棄去過二人世界的誘惑,早早地趕來他魯府,可見二個都是極重親情之人。
二人一進大廳就當即分別行事,郭家小妹當然直奔其大姐與外甥女,而小皇爺徑直去到他魯與趙一鳴所坐之處,見了麵順達衛還不忘行雙手合十禮,喊了聲:“大姐夫!”未了還叫了聲:“一鳴好?”身為小皇爺,中將司令,身份尊貴,能夠如此禮貌行事,可見其為人品德高尚足可為人師表。
他魯微笑著回應一句:“小妹夫好!”這是以平輩之人論交的意思。而趙一鳴不敢怠慢,趕緊把手一揖,口中叫道:“小姨父好!”
他魯說了剛才跟一鳴商議的意思,順達衛聽了點頭說:“好的!”又說:“估計大法官和大律師都很快會到來!到時間就由一鳴出麵說說要如何進行便了,量他們不敢不聽從!”當然這話也隻有小皇爺有這個底氣說出來。
一會兒,他蓬和夫人他西瓦、宋提查與郭翠蓉、昂格拉與郭蘭蓉,隻有巴拉瓦與郭春蓉因遠在清邁,不是什麽重大事情一般也就不驚動。於是幾個姐姐當然是去看望大姐與小妹,而幾個男人都去找小皇爺、趙一鳴等人,當然他魯是老大自然來了必然要去見的。幾個人見麵少不了一陣寒喧,無非是一陣子未見麵了,為表現親熱,各敘一些必要的禮節罷了,這回是郭美蓉小姨子打的電話,由於未婚夫是小皇爺,夫榮妻貴身份倍增,幾個姐姐的夫婿都想跟著沾點光,加上姐妹情深,豈有不趕緊來之理。
再一會,兩位大法官,一位大律師都不約而同地趕到,十點鍾還差十五分鍾,簡直是掐住點來的,當然法官與律師由於職業習慣使然,當然是工作嚴謹,對時間也一絲不苟。
見今天的重要人物到場,預示著重頭戲要上演了,順達衛洪亮的聲音說出了開場白:“各位今天是周末,把大家請來耽誤你們的休息時間了!我們他魯家、郭家的各位至親好說,主要是辛苦幾位大法官和大律師了,很容易理解,請了法官和律師前來,應該跟訴訟和審判案件有關,下麵進入主題,我們家裏的意見直接由趙一鳴作代表闡述一下情況。”
兩位大法官和一位大律師站起來說:“恭敬不如從命,理當為小皇爺效勞!”那姿態放得真的是好低好低。
趙一鳴於是不緊不慢娓娓道來,他說道:“按照嶽父及小姨父的要求,叫我代表他們談點意見,既然推脫不了,那就恭敬不如從命了!今天把兩位大法官及一位大律師請來,固然是小皇爺的麵子,但也得你們肯動步才行!請來了當然是有事要幫忙,也可以放心憑小皇爺和他魯家的身份絕對不會幹違法活動!
明人不做暗事,他魯家要起訴頌柏及一位叫郭冬祥的人,請你們來當然是協助打這場官司。針對有關證據和亊實,我下麵講三點意見,在大法官、大律師麵前班門弄斧,那就供你們在起草訴訟狀和受理、審判時參考。
第一點,起訴書原告人是他魯先生,被告人的第一個是郭冬祥,他是我嶽母娘的一個堂侄,這是一個狼心狗肺的家夥,沒有內鬼引不來外賊,本案之所以發生,就是這個內鬼在作怪,當然也有頌柏的貪婪所致,因此第二被告人就是頌柏;
第二點,起訴的理由,三年前兩被告人勾結在一起侵吞了他魯家私人財產三十米土地,我這裏可提供三點證據及原始資料,〈1〉土地買賣契約,可以看到簽字的是郭冬祥和頌柏,一開始這個契約便是無效合同,首先郭冬祥並非這三十米土地的合法擁有人,用華夏人一句俗話說:‘是看牛伢子賣牛!’你去想他僅僅是一個工程項目的經理,也從未授權予他,這樁土地買賣直到三年後土地的擁有者才知道。〈2〉住宅群落三年前的原始圖紙,可清楚標明兩個工地之間無空間隔;〈3〉郭冬祥藏在保險櫃的秘密記錄本,清楚地寫明是頌柏指使。
我對泰國法律不甚了解,但是想由於世界經濟正處在開放及並軌過程中,那麽法律也應有許多相通融合之處,至少對法人的認定,對於無法人簽字的協議無效這一點應該是一致的吧?這樣越俎代庖的結果當然是非法侵占,構成侵占私人財產罪。
嚴格說這三十米土地時價最多值六百萬泰銖,卻交易成三千萬,擴張了五倍,而更大的貪汙圖謀還在後頭,頌柏一個生意人,那是無利不起三分早的,怎會如此大方?亊實證明,頌柏買了這三十米土地後又以六千萬泰銖轉讓給了昭披耶師範學院,這中間的貓膩和內幕隻有警察局才能去調查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