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震驚!地下城驚現骷髏大軍!
異世界社畜打工人實錄 作者:蠕動的胖頭魚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對於老金來說,看到屍體已經是家常便飯了,所以他隻是例行公事地檢查了一下,看看有沒有什麽值錢的東西。畢竟,在rpg遊戲裏,玩家死後可是會掉落裝備的,同理,這些無主之物,自然就歸活人所有了。
這位冒險者,估計是迷路了,才會死在這裏。他身上的裝備看起來還不錯,穿著一件精致的皮甲,可惜被怪物啃食得破破爛爛的,估計也賣不了幾個錢。老金費了好大勁,才從他身上找到一個錢包,又在附近找到兩把造型精美的匕首,但是沒有找到他的主武器。究竟是什麽樣的狠人,會隻帶兩把匕首就敢進地下城?
錢包裏裝著大約八十枚銅幣,老金把這些銅幣平分給了大家,每人二十枚。至於那兩把匕首,就先收起來,等出去之後再賣掉吧。老金正準備離開,卻被艾麗婕攔住了。
“那些被怪物殺死的亡魂,將會墮入煉獄。”艾麗婕說道。
“煉獄?”
“除非有人為他們收斂屍骨。”
艾麗婕的意思很明顯,她希望老金他們能幫忙處理一下這具屍體。雖然老金並不覺得,觸碰一具麵目全非的屍體是什麽令人愉快的事情,但為了照顧艾麗婕這位虔誠的修女,他還是決定幫忙處理一下。
“收斂屍骨的方式並不重要,隻要是用心去做就行了。重要的是,要讓亡魂得到安息。”
“明白了。”
與其說是“收斂屍骨”,不如說是簡單地把屍體搬到角落裏,擺正姿勢,然後用他殘破的衣服蓋住臉,就算是完成了。
“願迷途的靈魂,回歸主的懷抱……”
艾麗婕對著屍體,低聲祈禱著。柯布森看到這一幕,突然想起了什麽,向艾麗婕問道:“修女,您能不能……”
老金一聽就知道,柯布森這家夥,肯定是想讓艾麗婕給他加個buff什麽的。老金心想,就憑幾句祈禱就想獲得祝福?怎麽可能?艾麗婕顯然也知道這一點,所以委婉地拒絕了柯布森的請求。
處理完屍體後,他們繼續朝水聲傳來的方向走去。
“果然是地下水。”
“是啊。”
隻見一條人工開鑿的溝渠裏,清澈的地下水正緩緩流淌著。老金用劍鞘量了一下水深,發現隻有齊膝深,就算跳進去,應該也沒什麽危險,就是不知道水裏會不會有什麽奇怪的生物。
“這裏有水,所以才會吸引那麽多怪物嗎?”
“應該是吧,畢竟怪物也要喝水啊。”
“我想洗個澡,身上黏糊糊的,難受死了。”
的確,他們剛才和那些利齒蛆戰鬥的時候,身上沾了不少黏液和肉塊,的確需要清洗一下。
眾人輪流警戒,簡單地清洗了一下身體和衣服。他們用布沾濕,擦拭著衣服,然後洗了洗頭發和臉,還不忘給水壺灌滿水。
“對了,水往低處流,對吧?”梅麗婭一邊擦拭著盾牌,一邊說道。
“是啊。”
“那我們是不是可以順著水流,走到下一層?這樣就不用擔心迷路了。”
“好主意。”
洗漱完畢後,他們便沿著溝渠,繼續前進。
地下三層也沒什麽特別的,似乎隻是一些怪物的棲息地,並沒有什麽值得探索的地方,也沒有什麽值錢的東西。
希望地下四層能有點驚喜吧。
溝渠的盡頭,是一扇巨大的石門。門上雕刻著一個栩栩如生的骷髏頭,看起來十分不吉利。無論在哪個世界,骷髏頭都是不祥的象征。柯布森站在距離石門三步遠的地方,低聲對老金說道:“骷髏門……感覺有點不妙啊。”
“有點?我覺得非常不妙!”
但老金總覺得,這扇門後麵,應該藏著什麽好東西。畢竟,地下城越深,獎勵就越豐厚。他們一路走來,除了剛才那具屍體,還沒見過其他骷髏,或許,地下四層,才是真正的“納骨之地”。而且,人們通常都會把一些陪葬品和貴重物品,和屍骨一起埋葬,所以,地下四層,才是真正的寶藏之地。
“不死生物。”
屍骨,不死生物。
“艾麗婕修女,你不是說,這裏會有不死生物嗎?”
“是的,我之前得到消息,說這座地下城裏,會出現不死生物,我來這裏,就是為了調查這件事。”
艾麗婕之所以會加入他們的隊伍,就是為了調查這件事。再加上之前那個哥布林神像事件,看來,好戲才剛剛開始。老金用力推開石門,一股塵土飛揚而出,石門緩緩地打開了。
“咳咳,咳咳,這裏的空氣真差,感覺像是走進了一個古老的倉庫。”
梅麗婭說得沒錯,房間裏的空氣渾濁不堪,到處都是灰塵。老金可不想知道,這些灰塵究竟是什麽東西,萬一是骨灰什麽的,那也太可怕了!難道說,在這裏呼吸,還能補鈣?老金拿出了一塊布,蒙住口鼻,充當簡易口罩。
“啊,提燈……野蠻人,還有火油嗎?”
“這麽快就用完了?”
“我們好像已經走了好幾個小時了。”
柯布森給提燈換了火油,看來,他們在地下城裏待的時間,比想象中要長。柯布森舉起提燈,重新照亮了周圍的環境。
他們再次排好隊形,梅麗婭打頭陣,柯布森居中,艾麗婕在左,老金殿後,繼續前進。通道很寬敞,和石門一樣寬,沒走多久,他們又遇到了一個岔路口。
“往左走?還是往右走?”梅麗婭問道。
“……”
眾人沉默不語,似乎都很緊張。萬一他們選錯路,被前後夾擊,那可就完蛋了。
“隨便吧,往右走吧。”
“反正我們也不知道該往哪走,隨便選一條路就行了。”
於是,他們決定往右走。
——“噠噠噠。”
石牆,石地板。
他們借著微弱的燈光,在這塵土飛揚的迷宮中摸索前進,終於有了一種身處地下城的感覺。既然是地下城,那肯定會有怪物出現。
他們走著走著,梅麗婭突然停了下來。
她發現什麽了嗎?
“卡特,你看那邊。”梅麗婭用劍指著前方。
由於提燈的光線照不到那麽遠,所以老金看不清那是什麽東西,但他能感覺到,有什麽東西正在朝他們走來。
——“哢噠哢噠。”
那東西不是爬行,也不是四足行走,而是……兩足行走?老金眯起眼睛,仔細地觀察著,終於看清了那東西的大致輪廓,那似乎是一個……人?
“……是其他冒險者嗎?”
——“咕咚。”
或許是其他冒險者隊伍也說不定。
畢竟,這座地下城很受歡迎,在裏麵遇到其他冒險者隊伍,也很正常。要不要打個招呼呢?他們這邊有燈光,對方應該已經發現他們了。為了表示友好,要不要先打個招呼呢?
老金有些猶豫,畢竟,對方也有可能是冒充冒險者的強盜。
如果在這狹窄的通道裏,遇到那些強盜,那就隻能硬拚了。在地下城這種沒有監控的地方,殺人越貨可是常有的事,那些冒險者酒館裏流傳的都市傳說,可不是空穴來風。
雖然老金很眼饞那些強盜的戰利品,但和全副武裝的人戰鬥,肯定會有傷亡。就算他們這邊有四名實力強悍的隊友,也難免會受傷。
那東西依然在緩緩地朝他們走來。
“它走得好慢啊……”
老金喃喃自語道,突然,他意識到一個問題。
“……它為什麽沒有提燈?”
為什麽對方那邊沒有光?
人類在黑暗中是無法視物的,所以必須攜帶提燈、火把之類的照明工具,除非……對方是精靈?老金曾經見過一次精靈,他們不僅美麗,而且神秘。
“……你也發現了?”
“沒錯。”
柯布森和艾麗婕也意識到了這個問題。
——“哢噠哢噠。”
那東西,或許是怪物?一種可以直立行走的怪物?
老金努力地回憶著,關於直立行走的怪物的信息。哥布林?狗頭人?從體型上判斷,應該都不是。
終於,那東西走進了提燈的照射範圍,露出了它的真麵目。
“媽……媽呀!”
那東西,竟然是一具骷髏!老金嚇得臉色蒼白,脫口而出喊出了“媽媽”。
“是骷髏!看來,這座地下城裏真的有不死生物!”艾麗婕語氣平靜地說道,似乎對此並不感到驚訝。
——“哢噠哢噠。”
那“哢噠哢噠”的聲音,竟然是骷髏骨骼摩擦的聲音!這怎麽可能?骷髏竟然會自己動?
“臥槽!骷髏活了!”
老金雖然聽說過不死生物,但親眼看到,還是被嚇得不輕。比起活人,他竟然更害怕這具骷髏。這簡直太不科學了,死人竟然複活了,還到處亂跑,這世界也太瘋狂了吧!
“別害怕,它們曾經也是人類。”
“它們?”
——“哢噠哢噠。”
——“哢噠哢噠。”
複活的骷髏,不止一具!那些古代士兵,穿著腐爛的盔甲,手持鏽跡斑斑的武器,正從黑暗中,朝他們走來!
“還好,比僵屍好看多了。”
“是啊,我老家那邊也經常出現僵屍,那些僵屍比骷髏惡心多了。”
“什……什麽?”
柯布森和梅麗婭的反應,卻出乎老金的意料。他們並沒有表現出任何恐懼,反而顯得十分淡定,似乎覺得那些複活的骷髏,是理所當然的存在。
“一般來說,低級不死生物,比活著的怪物要弱得多,野蠻人,你怕什麽?”
“弱得多?它們可是死而複生的怪物啊!”
“你看它們那副骨瘦如柴的樣子,哪來的力氣?力量來源於肌肉和骨骼,而它們兩者都沒有。”
這就是異世界人和地球人的區別,異世界人對這個奇幻世界的認知,沒有任何先入為主的觀念,他們能更客觀地看待這個世界的事物。他們的生活經驗和方式,和地球人截然不同。柯布森的話,雖然有些殘酷,但卻很有道理。
老金再次看向那些骷髏,它們看起來,的確像是從恐怖電影裏走出來的。
這位冒險者,估計是迷路了,才會死在這裏。他身上的裝備看起來還不錯,穿著一件精致的皮甲,可惜被怪物啃食得破破爛爛的,估計也賣不了幾個錢。老金費了好大勁,才從他身上找到一個錢包,又在附近找到兩把造型精美的匕首,但是沒有找到他的主武器。究竟是什麽樣的狠人,會隻帶兩把匕首就敢進地下城?
錢包裏裝著大約八十枚銅幣,老金把這些銅幣平分給了大家,每人二十枚。至於那兩把匕首,就先收起來,等出去之後再賣掉吧。老金正準備離開,卻被艾麗婕攔住了。
“那些被怪物殺死的亡魂,將會墮入煉獄。”艾麗婕說道。
“煉獄?”
“除非有人為他們收斂屍骨。”
艾麗婕的意思很明顯,她希望老金他們能幫忙處理一下這具屍體。雖然老金並不覺得,觸碰一具麵目全非的屍體是什麽令人愉快的事情,但為了照顧艾麗婕這位虔誠的修女,他還是決定幫忙處理一下。
“收斂屍骨的方式並不重要,隻要是用心去做就行了。重要的是,要讓亡魂得到安息。”
“明白了。”
與其說是“收斂屍骨”,不如說是簡單地把屍體搬到角落裏,擺正姿勢,然後用他殘破的衣服蓋住臉,就算是完成了。
“願迷途的靈魂,回歸主的懷抱……”
艾麗婕對著屍體,低聲祈禱著。柯布森看到這一幕,突然想起了什麽,向艾麗婕問道:“修女,您能不能……”
老金一聽就知道,柯布森這家夥,肯定是想讓艾麗婕給他加個buff什麽的。老金心想,就憑幾句祈禱就想獲得祝福?怎麽可能?艾麗婕顯然也知道這一點,所以委婉地拒絕了柯布森的請求。
處理完屍體後,他們繼續朝水聲傳來的方向走去。
“果然是地下水。”
“是啊。”
隻見一條人工開鑿的溝渠裏,清澈的地下水正緩緩流淌著。老金用劍鞘量了一下水深,發現隻有齊膝深,就算跳進去,應該也沒什麽危險,就是不知道水裏會不會有什麽奇怪的生物。
“這裏有水,所以才會吸引那麽多怪物嗎?”
“應該是吧,畢竟怪物也要喝水啊。”
“我想洗個澡,身上黏糊糊的,難受死了。”
的確,他們剛才和那些利齒蛆戰鬥的時候,身上沾了不少黏液和肉塊,的確需要清洗一下。
眾人輪流警戒,簡單地清洗了一下身體和衣服。他們用布沾濕,擦拭著衣服,然後洗了洗頭發和臉,還不忘給水壺灌滿水。
“對了,水往低處流,對吧?”梅麗婭一邊擦拭著盾牌,一邊說道。
“是啊。”
“那我們是不是可以順著水流,走到下一層?這樣就不用擔心迷路了。”
“好主意。”
洗漱完畢後,他們便沿著溝渠,繼續前進。
地下三層也沒什麽特別的,似乎隻是一些怪物的棲息地,並沒有什麽值得探索的地方,也沒有什麽值錢的東西。
希望地下四層能有點驚喜吧。
溝渠的盡頭,是一扇巨大的石門。門上雕刻著一個栩栩如生的骷髏頭,看起來十分不吉利。無論在哪個世界,骷髏頭都是不祥的象征。柯布森站在距離石門三步遠的地方,低聲對老金說道:“骷髏門……感覺有點不妙啊。”
“有點?我覺得非常不妙!”
但老金總覺得,這扇門後麵,應該藏著什麽好東西。畢竟,地下城越深,獎勵就越豐厚。他們一路走來,除了剛才那具屍體,還沒見過其他骷髏,或許,地下四層,才是真正的“納骨之地”。而且,人們通常都會把一些陪葬品和貴重物品,和屍骨一起埋葬,所以,地下四層,才是真正的寶藏之地。
“不死生物。”
屍骨,不死生物。
“艾麗婕修女,你不是說,這裏會有不死生物嗎?”
“是的,我之前得到消息,說這座地下城裏,會出現不死生物,我來這裏,就是為了調查這件事。”
艾麗婕之所以會加入他們的隊伍,就是為了調查這件事。再加上之前那個哥布林神像事件,看來,好戲才剛剛開始。老金用力推開石門,一股塵土飛揚而出,石門緩緩地打開了。
“咳咳,咳咳,這裏的空氣真差,感覺像是走進了一個古老的倉庫。”
梅麗婭說得沒錯,房間裏的空氣渾濁不堪,到處都是灰塵。老金可不想知道,這些灰塵究竟是什麽東西,萬一是骨灰什麽的,那也太可怕了!難道說,在這裏呼吸,還能補鈣?老金拿出了一塊布,蒙住口鼻,充當簡易口罩。
“啊,提燈……野蠻人,還有火油嗎?”
“這麽快就用完了?”
“我們好像已經走了好幾個小時了。”
柯布森給提燈換了火油,看來,他們在地下城裏待的時間,比想象中要長。柯布森舉起提燈,重新照亮了周圍的環境。
他們再次排好隊形,梅麗婭打頭陣,柯布森居中,艾麗婕在左,老金殿後,繼續前進。通道很寬敞,和石門一樣寬,沒走多久,他們又遇到了一個岔路口。
“往左走?還是往右走?”梅麗婭問道。
“……”
眾人沉默不語,似乎都很緊張。萬一他們選錯路,被前後夾擊,那可就完蛋了。
“隨便吧,往右走吧。”
“反正我們也不知道該往哪走,隨便選一條路就行了。”
於是,他們決定往右走。
——“噠噠噠。”
石牆,石地板。
他們借著微弱的燈光,在這塵土飛揚的迷宮中摸索前進,終於有了一種身處地下城的感覺。既然是地下城,那肯定會有怪物出現。
他們走著走著,梅麗婭突然停了下來。
她發現什麽了嗎?
“卡特,你看那邊。”梅麗婭用劍指著前方。
由於提燈的光線照不到那麽遠,所以老金看不清那是什麽東西,但他能感覺到,有什麽東西正在朝他們走來。
——“哢噠哢噠。”
那東西不是爬行,也不是四足行走,而是……兩足行走?老金眯起眼睛,仔細地觀察著,終於看清了那東西的大致輪廓,那似乎是一個……人?
“……是其他冒險者嗎?”
——“咕咚。”
或許是其他冒險者隊伍也說不定。
畢竟,這座地下城很受歡迎,在裏麵遇到其他冒險者隊伍,也很正常。要不要打個招呼呢?他們這邊有燈光,對方應該已經發現他們了。為了表示友好,要不要先打個招呼呢?
老金有些猶豫,畢竟,對方也有可能是冒充冒險者的強盜。
如果在這狹窄的通道裏,遇到那些強盜,那就隻能硬拚了。在地下城這種沒有監控的地方,殺人越貨可是常有的事,那些冒險者酒館裏流傳的都市傳說,可不是空穴來風。
雖然老金很眼饞那些強盜的戰利品,但和全副武裝的人戰鬥,肯定會有傷亡。就算他們這邊有四名實力強悍的隊友,也難免會受傷。
那東西依然在緩緩地朝他們走來。
“它走得好慢啊……”
老金喃喃自語道,突然,他意識到一個問題。
“……它為什麽沒有提燈?”
為什麽對方那邊沒有光?
人類在黑暗中是無法視物的,所以必須攜帶提燈、火把之類的照明工具,除非……對方是精靈?老金曾經見過一次精靈,他們不僅美麗,而且神秘。
“……你也發現了?”
“沒錯。”
柯布森和艾麗婕也意識到了這個問題。
——“哢噠哢噠。”
那東西,或許是怪物?一種可以直立行走的怪物?
老金努力地回憶著,關於直立行走的怪物的信息。哥布林?狗頭人?從體型上判斷,應該都不是。
終於,那東西走進了提燈的照射範圍,露出了它的真麵目。
“媽……媽呀!”
那東西,竟然是一具骷髏!老金嚇得臉色蒼白,脫口而出喊出了“媽媽”。
“是骷髏!看來,這座地下城裏真的有不死生物!”艾麗婕語氣平靜地說道,似乎對此並不感到驚訝。
——“哢噠哢噠。”
那“哢噠哢噠”的聲音,竟然是骷髏骨骼摩擦的聲音!這怎麽可能?骷髏竟然會自己動?
“臥槽!骷髏活了!”
老金雖然聽說過不死生物,但親眼看到,還是被嚇得不輕。比起活人,他竟然更害怕這具骷髏。這簡直太不科學了,死人竟然複活了,還到處亂跑,這世界也太瘋狂了吧!
“別害怕,它們曾經也是人類。”
“它們?”
——“哢噠哢噠。”
——“哢噠哢噠。”
複活的骷髏,不止一具!那些古代士兵,穿著腐爛的盔甲,手持鏽跡斑斑的武器,正從黑暗中,朝他們走來!
“還好,比僵屍好看多了。”
“是啊,我老家那邊也經常出現僵屍,那些僵屍比骷髏惡心多了。”
“什……什麽?”
柯布森和梅麗婭的反應,卻出乎老金的意料。他們並沒有表現出任何恐懼,反而顯得十分淡定,似乎覺得那些複活的骷髏,是理所當然的存在。
“一般來說,低級不死生物,比活著的怪物要弱得多,野蠻人,你怕什麽?”
“弱得多?它們可是死而複生的怪物啊!”
“你看它們那副骨瘦如柴的樣子,哪來的力氣?力量來源於肌肉和骨骼,而它們兩者都沒有。”
這就是異世界人和地球人的區別,異世界人對這個奇幻世界的認知,沒有任何先入為主的觀念,他們能更客觀地看待這個世界的事物。他們的生活經驗和方式,和地球人截然不同。柯布森的話,雖然有些殘酷,但卻很有道理。
老金再次看向那些骷髏,它們看起來,的確像是從恐怖電影裏走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