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這也太帥了吧!”老金穿上新買的棉甲,忍不住驚歎道。


    “哎喲,這位客官,您真是太有眼光了!”老板滿臉堆笑,極盡吹捧之能事。


    “這手藝,老板你真是個人才啊!”老金對這件新裝備讚不絕口。


    “哈哈!那是當然!”老板得意洋洋。


    老金的心情,如同坐上了火箭,直線上升。


    這件黑色的棉甲,設計風格有點像地球上的風衣,穿上它,仿佛瞬間就能突破魅力值的極限,化身萬千少女的夢中情人。


    “酷斃了!”老金興奮地在鏡子前擺出各種姿勢。


    這件衣服,簡直帥到沒朋友!首先,黑色就是最經典的顏色,永遠不會出錯。其次,這件衣服的剪裁非常合身,完美地襯托出老金健碩的身材。而且,這衣服穿起來很舒服,防禦力看起來也不錯。


    衣服上的裝飾和花紋,也深得老金的喜愛。


    據說,這件衣服的材料非常講究,雖然老板的話裏肯定有水分,但老金親手摸過之後,覺得這件衣服確實物有所值。


    這件防具,真是買對了!


    至於之前那件破破爛爛的棉甲,就讓它光榮退休吧。


    回頭就把它賣給二手商店,還能補貼點裝備費用。


    “果然,男人就該穿風衣,帥就完事了!”老金自戀地想道。


    他已經很久沒有穿過這麽帥氣的衣服了。


    而且,全黑才是永恒的經典!


    風衣這種東西,就該一身黑才夠味!


    “老板,趕緊的,再給我來條戰鬥用的褲子!記住,顏色要黑色的!”老金大手一揮,豪氣衝天。


    “沒問題!”老板立刻屁顛屁顛地去拿貨了。


    既然都穿一身黑了,那褲子也得配一套才行。老板拿來的褲子,在大腿部分加了護甲,還縫了幾個大口袋,看起來非常實用。


    老金二話不說,直接把褲子也換上了。


    “客官!您穿上這身衣服,真是太帥了!和您的發色簡直是絕配!看來我這條褲子,就是為了等您才做出來的啊!”老板的彩虹屁,一套接著一套。


    “這,這……為了等我才做出來的?”老金被老板的熱情嚇了一跳。


    這都說到這份上了,老金要是再不買,就顯得太不給麵子了。


    “老板,這身衣服多少錢?”老金強忍著激動的心情問道。


    “一共十個銀幣!不!看在您這麽有眼光的份上,就九個銀幣!不!您之前那件棉甲我再收了……一口價,八個銀幣!您看怎麽樣?”老板熱情地推銷道。


    “成交!”老金想都沒想,直接拍板。


    這套裝備,簡直是物超所值!


    雖然老金轉眼間就花光了這次下副本賺的錢,但他一點也不心疼。因為他還有在競技場賺的私房錢!


    而且,除了私房錢,他攢的錢也不少了。


    “對了,老板,我這條腰帶也該換了,你這裏有新的嗎?”老金突然想起來,自己還缺一條腰帶。


    既然都來了,那就幹脆把該買的都買了吧。這條腰帶他也用了很久了,雖然上麵的刀鞘、工具包和水壺都是可以拆卸的,但換條新的總是好的。


    “沒問題!這條腰帶就送給您了!”老板大手一揮,豪氣衝天。


    “老板,你人真是太好了!下次我還來你這裏買東西!”老金感動得都快哭了。


    “好嘞!您下次來,我一定給您打折!”老板笑得合不攏嘴。


    老金心情愉悅地走出了防具店。以後買防具,就認準這家了!這位老板真是太會做生意了,深諳顧客就是上帝的道理。


    好裝備,才能發揮出更強的戰鬥力。現在的他,不僅戰鬥力爆表,還擁有了時尚感,簡直就是魅力四射的男人!


    一身黑色的勁裝,搭配銀光閃閃的胸甲、護手和護腿,簡直帥到爆炸!雖然肩甲是棕色的,和整體風格不太搭,但瑕不掩瑜,這點小瑕疵完全可以忽略不計。


    這身打扮,簡直可以稱之為“帥金”!


    雖然老金一時衝動,花光了八個銀幣,還搭上了一件舊棉甲,但他一點也不後悔。因為買裝備,絕對不是浪費錢!


    這是投資!


    是對未來和安全的必要投資!


    這和花錢跟卡琳學習劍術,是一個道理。


    老金感到無比滿足。


    “有錢了,就是可以這麽任性!”他忍不住感歎道。


    這種感覺,就像是在rpg遊戲中,辛辛苦苦地刷了很久的裝備,終於買到了一把極品武器,那種成就感,簡直無法用語言來形容。


    爽!趁熱打鐵,再去武器店看看!說不定能淘到一把趁手的副武器!


    還有什麽,比挑選新武器更讓人興奮的呢?


    男人至死是少年,對武器的熱愛,是刻在骨子裏的!


    “歡迎光臨。”老金走進隔壁的武器店,一個肌肉發達的鐵匠,漫不經心地看了他一眼,便繼續埋頭苦幹。


    這家夥在打造什麽呢?老金好奇地四處張望著。


    武器店裏彌漫著濃重的金屬和火藥味。


    這家店,似乎並沒有明確地區分工作間和銷售區。不過,老金卻從這種雜亂無章的環境中,感受到了一種莫名的專業感。他開始一件一件地仔細觀察店裏的武器。


    雙刃斧、雙手劍、短矛……各種各樣的致命武器,看得老金眼花繚亂。他開始思考,什麽樣的武器,比較適合作為副武器呢?要不,來把短柄斧?短柄斧威力強大,還可以用來投擲,用途很廣泛。


    但是,萬一投擲出去之後,沒撿回來怎麽辦?


    那不就等於自殺了嗎?


    白白浪費錢啊!


    想到這裏,老金立刻打消了買短柄斧的念頭,就像沙灘上那些熊孩子,辛辛苦苦堆好的沙堡,被路過的熊孩子一腳踢塌,瞬間化為烏有。


    真是太缺德了!


    那些熊孩子,就不能好好玩沙子嗎?


    短柄斧,pass!


    “您要找什麽?”這時,老板走了過來。


    為什麽這些老板,都見不得客人閑著呢?


    “那個……”老金沉吟片刻,決定還是選擇自己熟悉的武器。


    “……我想看看匕首,適合當副武器的那種。”


    “匕首啊。”老板應了一聲,蹲下身子,開始在櫃台下麵翻找起來。


    不一會兒,老板就拿出幾把匕首,放在角落的桌子上。“您看看,這些怎麽樣?”


    “哦?”老金眼前一亮。


    桌子上,一共擺放著八把匕首。


    這些匕首的刀刃,在燈光下閃著寒光,一看就知道是出自名家之手。老金拿起其中一把,仔細端詳起來。這把匕首,長度不到四十厘米,看起來相當鋒利。


    “這把匕首,握起來手感不錯啊。”老金讚歎道。


    “您真是好眼力,這把匕首可是我的得意之作。”老板自豪地說道。


    這把匕首是單刃的,刀身寬大。


    它的造型,有點像蘭博刀,深得老金的喜愛。而且,這把匕首的大小正合適,拿在手裏沉甸甸的,很有質感。老板開價三個銀幣,包括刀鞘。


    這個價格,還算公道。


    雖然今天的花銷有點大,但就當是提前消費了。畢竟,裝備這種東西,隻要買一次,基本上就不用再換了。與其把錢存著發黴,還不如換成實實在在的裝備。


    “就這把吧,很適合當副武器。”老金決定買下這把匕首。


    “您真是好眼光,這種匕首,就算不用來戰鬥,在其他方麵也能派上用場。”老板說道。


    “是啊,比如在野外露營的時候,就能用來防身。”老金點頭道。


    老金掏出三個銀幣,遞給老板。老板接過錢,沉吟片刻,突然開口說道:“我看您,應該是個很厲害的戰士吧?”


    “嗬嗬,您過獎了。”老金謙虛地笑了笑。


    這段時間,他的實力確實突飛猛進。


    “嗯,您的體格,還有您的裝備,都非同一般。我這裏有個消息,不知道您有沒有興趣?”老板神秘兮兮地說道。


    “哦?什麽消息?說來聽聽。”老金來了興趣。


    聽起來,老板似乎是想給他介紹什麽任務。反正閑著也是閑著,聽聽也無妨。看到老金感興趣,老板立刻把銀幣揣進口袋,壓低聲音說道:“我聽說,最近附近出現了獸人,您知道嗎?您是冒險者,應該早就聽說了吧?畢竟,冒險者是消息最靈通的群體。”


    什麽?獸人?


    那些家夥,怎麽會出現在這裏?


    “嗯……我最近一直在城裏訓練,沒怎麽關注外麵的事情,您說的這件事,很有名嗎?”老金裝作毫不知情的樣子問道。


    “我既然聽說了,那這件事肯定小不了。您不知道這件事?那我就跟您詳細說說。”老板說道。


    按理說,柯布森那家夥,應該對這種消息很感興趣才對啊。


    想到柯布森,老金還真有點想他了。等有時間,得約他出來喝一杯。雖然他現在已經今非昔比,成了個大人物(再次吹個牛逼),但他可不是那種發達了就忘了朋友的人。


    嗯,就這麽定了。


    等忙完這段時間,就去找柯布森喝酒。


    “我聽說,多登斯男爵領地被獸人襲擊了,現在那些獸人潰散成幾股勢力,在附近遊蕩。他們經常襲擊那些偏遠村莊,還有那些在城外開墾荒地的農民。我聽說,隻要能殺掉那些獸人,就能得到不少賞金……具體多少我也不清楚,反正……”老板滔滔不絕地說道。


    多登斯男爵領地,是伊斯萬特附近的一座城市。這座城市,由一位名叫多登斯的男人統治,所以才被稱作多登斯男爵領地。至於這位多登斯男爵,老金就一無所知了。


    他對這個世界,還有很多不了解的地方。


    老板繼續說道。


    雖然老板還沒說完,但老金已經從他的話裏,得到了不少有用的信息。


    “如果您有機會遇到那些獸人,並且從他們手裏繳獲了武器,能不能把那些武器賣給我?我對獸人的武器很感興趣,想研究研究。說不定,我能從他們的武器中,獲得什麽靈感呢。您放心,我一定會給您一個滿意的價格。我不是非要您答應我,隻是如果您以後得到了獸人武器,可以考慮考慮我。”老板搓著手,期待地看著老金。


    “嗯……我知道了,如果我得到了獸人武器,會考慮賣給您的。”老金點頭答應道。


    “那就太感謝您了。”老板感激涕零地說道。


    老金跟老板道別後,走出了武器店。


    獸人潰兵嗎?這讓老金想起了之前遇到的那個獸人戰士——巴爾巴紮。


    說到他迄今為止,一對一遇到的最強怪物,首先想到的,就是之前遇到的樹妖,然後就是獸人狂戰士巴爾巴紮,最後是狗頭人守衛。


    這三個家夥,都算得上是勁敵。不過,樹妖雖然速度很快,但攻擊力不足。巴爾巴紮雖然實力強悍,但年老體衰,視力也出現了問題,實力大打折扣。


    至於狗頭人守衛,雖然力量強大,但缺乏技巧,頭腦也不太靈光。總的來說,老金覺得,巴爾巴紮應該是這三者中最強的。


    那麽,普通的獸人,又是什麽樣的存在呢?


    老金還沒有在野外,遇到過真正的獸人。


    看來,以後得小心點了。


    “……這是什麽感覺?”就在這時,老金突然感覺到,自己的內心深處,湧起了一股莫名的衝動。


    那是……戰鬥的渴望!


    渴望鮮血的欲望!


    他想和獸人戰鬥!


    “哈,哈哈……哈哈!”老金忍不住笑了起來。


    這就是戰士的本能嗎?


    換上新裝備之後,他感覺自己的鬥誌,也被徹底點燃了。


    既然買了新裝備,那就得找個機會試試才行啊!


    老金按捺住激動的心情,決定先去買點吃的,然後回旅館休息。現在時間還不算晚,但他已經耽誤了不少時間。要是再不回去,薇妮亞估計要發飆了。


    老金發動技能“疾跑”,馬不停蹄地趕往旅館。在路過食品店的時候,他還不忘買了一些麵包和水果,塞進背包裏。


    終於,他來到了旅館門前。


    老金輕輕地推開房門。


    房間裏拉著窗簾,即使是白天,光線也很昏暗。空氣中彌漫著一股悶熱的氣息,看來得開窗通風才行。不過,當老金看到薇妮亞和克勞迪之後,立刻就明白了房間裏為什麽這麽熱。


    “哇……”老金目瞪口呆。


    薇妮亞和克勞迪,一絲不掛地抱在一起,睡得正香。看她們的樣子,似乎已經超越了純潔的友誼。尤其是薇妮亞的胸口,正緊緊地貼著克勞迪的胸口,隨著呼吸一起一伏,看得老金心猿意馬。


    這難道就是……傳說中的行為藝術?


    雖然老金不太明白其中的含義,但他覺得,這畫麵,真是太美好了!


    為了不打擾她們的美夢,老金輕手輕腳地脫掉衣服,走進浴室。洗完澡出來,老金閑著無聊,便開始收拾行李。收拾完行李,他輕輕地為薇妮亞和克勞迪蓋上被子,然後在克勞迪身邊躺了下來。


    看她們睡得這麽沉,估計是累壞了。


    等等,她們兩個,到底做了些什麽啊?!


    為什麽薇妮亞變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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