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謝驚鴻,初登場
好爽!搶渣男遺產,當渣男舅媽 作者:湘奈兒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聽宋敬呈這一分析,馬凱受益匪淺,他不禁感慨:“這麽看來,能跟沈小姐綁在一起,是沈家之幸。”
“也不能這麽說。”
宋敬呈若有所思地說道:“投我以桃,報之以李。”
“沈禾是個有仇報仇,但知恩圖報的女孩兒。沈家能得到她的信任,一定是因為沈家那幾個年輕人值得她守護。”
想起沈禾在聽雨會所做噩夢那次,曾用痛苦的語氣一遍遍地喊沈斯裏的名字。
宋敬呈推測,上一世,沈家那幾個年輕人為了沈禾,恐怕都被穆霆蘊針對,沒落得一個好下場。
正因為那幾個小子曾為沈禾赴湯蹈火過,所以這一世的沈禾,才會選擇跟沈家站在同一陣營。
“我猜,沈禾早就盯上了醫療行業。她一定是以沈家家主的身份,給那程老板許諾了許多好處。”
不得不說,宋敬呈真相了。
馬凱將信將疑。
他拿著藥碗下樓後,還是抱著不信邪的態度,給程老板打了個電話。
程老板還在回家的途中,接到電話,有些謹慎地問道:“馬先生,這麽晚了,是有什麽要緊事嗎?”
馬凱一板一眼地說:“沈小姐有意進軍醫療行業,程老板,如果她向你問起這方麵的知識,還請你耐心傳授些經驗之談。”
程老板嗨了一聲,他說:“我看沈小姐是個精明能幹的生意人,都不需要我傳授經驗,一定能在醫療界闖出一番天地!”
“沈家能有沈小姐這般魄力的女子,可真是了不起啊!”
行了,聽到這裏,馬凱就知道宋先生的猜測都是對的。
沈小姐果然有野心,也有魄力,連宋先生的人脈都敢截胡。
*
送走程老板,沈禾快速洗了個澡,這才給宋敬呈發消息報平安。
沈禾:【我到湘城了,現在在酒店,準備睡了。】
沈禾:【對了,那個程老板是個不得多的人才,我把他收編了,宋先生沒意見吧?】
宋敬呈對此無所謂,還趁機毛遂自薦:【你把我也收編了吧,我也是個不可多得人才。】
沈禾:【不好意思,不收變態。】
*
翌日。
沈禾用過早餐,一直待在房間畫設計圖。
直至下午四點過,才換了一身休閑裝,戴著鴨舌帽準備出去。
想到什麽,她返回臥室,將程老板昨晚送給她的防賊檢測儀塞進了包裏。出門時,她順手在房門口的地毯上,撒了一層無色粉劑。
按照程老板所說,隻需要用檢測儀朝那粉劑上一照,就能查看有沒有賊人悄悄潛入。
這種東西,其實最適合獨居男女使用。
沈禾打算試試效果,若這東西真的有效,就盡快批量生產一批貨,找公司的一姐帶貨。
絕對不愁銷售啊!
出了酒店,沈禾打了輛網約車,來到一家叫做‘sex-body’的酒吧。
七八點鍾的酒吧,安靜得像是圖書館。除了打掃衛生的工作人員,看不到一個客人的影子。
注意到沈禾,一名經理打扮的男子走了過來,客客氣氣地請她出去:“客人,咱們店十點才開始營業,要不,您先去附近逛逛?”
“我不消費,我找人。”
“找人?”
經理上上下下地掃了沈禾好幾眼,見她穿衣打扮雖然低調,但容貌不俗,手腕上的鑽石表少說也要六位數。
他謹慎地問道:“你找誰啊?”
“我找你們的駐場歌手goose。”
goose,本名謝驚鴻,是秦怡那個搞地下音樂的男朋友。
沈禾見過這人一次,是在上一世。
彼時,秦怡已經墜樓身亡,警方剛將白布蓋在她身上,就有一群警察押著謝驚鴻從大廈裏麵走了出來。
那會兒,他雙手被銬著手銬,頭上戴著黑色的頭套。
沈禾沒看見他的樣子,隻注意到他右手背上,刺了一朵黑色的玫瑰花。
“你找goose?”
經理聞言並不驚訝,他說:“goose人氣很旺,隔三差五就有粉絲來找他,你也是他的粉絲?”
沈禾取下背上的小背包,往卡座上一坐,她說:“我不找他,我找他女朋友。”
這倒是讓經理感到意外了。
“goose跟咱們酒吧的合作,截止上個月就結束了,他跟秦小姐現在很少來咱們這裏駐場。”
“你今晚不一定能碰到他倆。”
沈禾追問:“那你知道他住哪裏嗎?”
經理笑了笑,直言道:“美女,我不能隨便將goose的隱私透露給你啊。”
不能隨意,但可以花錢買線索。
想了想,沈禾打開背包,掏出一個首飾盒擺在桌上。
那裏麵是一隻純金打造的古法手鐲,少說也有四十克。
當經理以為沈禾是要用這金鐲子,要跟他打聽goose線索時,沈禾卻說:“麻煩,幫我把這鐲子交給他的女朋友秦怡。”
聽到秦怡這名兒,經理終於相信沈禾是真的認識goose的女朋友了。
“你跟秦怡認識?”
“是好朋友。”沈禾冷笑一聲,絲毫不掩飾她對謝驚鴻的鄙夷,當眾罵道:“秦怡自從遇到那個goose,就像是被下了降頭奪了舍,書也不讀了,偏要跟著他搞什麽地下音樂。”
“以前我們還有聯絡,這幾個月,她連微信都不回我了。我也不知道她跟那個goose是什麽情況。”
“但我曾答應過她,每年都會陪她過生日。我現在聯係不上她,隻能來這裏找goose。”
“剛才聽你說goose跟秦小姐很少來這邊駐場,確認秦怡那丫頭沒有被goose始亂終棄,還好好活著,我也就放心了。”
“麻煩你下次看見他倆,幫我將這鐲子送給秦怡。她若問起,就說是苗苗送的。”
丟下禮物,沈禾轉身就走。
經理盯著沈禾的背影,直至看不見,這才拿起那鐲子乘電梯上三樓。
站在三口走廊盡頭緊閉的雙開門前,經理小小地吸了口氣,這才用力推開門,低著頭輕手輕腳地走了進去。
“謝先生。”
一名身材高大的黑衣成年男性,正背對著門扉的方向,立在窗邊,無聲地注視著下方馬路。
而被他目光注視的人,正是沈禾。
經理捧著首飾盒快步走到窗邊,恭敬地告訴男人:“有人來找秦小姐,讓我將這個東西送給她。還說,是送給秦小姐的禮物。”
聞言,男人側了側身,鋒利的黑眸自上向下朝經理看過來。
無形的壓迫力,令經理頭皮發麻。
經理握著盒子的手,都有些顫抖。
半晌,男人才伸出右手取過那盒子,而那隻手背上,赫然刺著一朵黑色玫瑰。
“也不能這麽說。”
宋敬呈若有所思地說道:“投我以桃,報之以李。”
“沈禾是個有仇報仇,但知恩圖報的女孩兒。沈家能得到她的信任,一定是因為沈家那幾個年輕人值得她守護。”
想起沈禾在聽雨會所做噩夢那次,曾用痛苦的語氣一遍遍地喊沈斯裏的名字。
宋敬呈推測,上一世,沈家那幾個年輕人為了沈禾,恐怕都被穆霆蘊針對,沒落得一個好下場。
正因為那幾個小子曾為沈禾赴湯蹈火過,所以這一世的沈禾,才會選擇跟沈家站在同一陣營。
“我猜,沈禾早就盯上了醫療行業。她一定是以沈家家主的身份,給那程老板許諾了許多好處。”
不得不說,宋敬呈真相了。
馬凱將信將疑。
他拿著藥碗下樓後,還是抱著不信邪的態度,給程老板打了個電話。
程老板還在回家的途中,接到電話,有些謹慎地問道:“馬先生,這麽晚了,是有什麽要緊事嗎?”
馬凱一板一眼地說:“沈小姐有意進軍醫療行業,程老板,如果她向你問起這方麵的知識,還請你耐心傳授些經驗之談。”
程老板嗨了一聲,他說:“我看沈小姐是個精明能幹的生意人,都不需要我傳授經驗,一定能在醫療界闖出一番天地!”
“沈家能有沈小姐這般魄力的女子,可真是了不起啊!”
行了,聽到這裏,馬凱就知道宋先生的猜測都是對的。
沈小姐果然有野心,也有魄力,連宋先生的人脈都敢截胡。
*
送走程老板,沈禾快速洗了個澡,這才給宋敬呈發消息報平安。
沈禾:【我到湘城了,現在在酒店,準備睡了。】
沈禾:【對了,那個程老板是個不得多的人才,我把他收編了,宋先生沒意見吧?】
宋敬呈對此無所謂,還趁機毛遂自薦:【你把我也收編了吧,我也是個不可多得人才。】
沈禾:【不好意思,不收變態。】
*
翌日。
沈禾用過早餐,一直待在房間畫設計圖。
直至下午四點過,才換了一身休閑裝,戴著鴨舌帽準備出去。
想到什麽,她返回臥室,將程老板昨晚送給她的防賊檢測儀塞進了包裏。出門時,她順手在房門口的地毯上,撒了一層無色粉劑。
按照程老板所說,隻需要用檢測儀朝那粉劑上一照,就能查看有沒有賊人悄悄潛入。
這種東西,其實最適合獨居男女使用。
沈禾打算試試效果,若這東西真的有效,就盡快批量生產一批貨,找公司的一姐帶貨。
絕對不愁銷售啊!
出了酒店,沈禾打了輛網約車,來到一家叫做‘sex-body’的酒吧。
七八點鍾的酒吧,安靜得像是圖書館。除了打掃衛生的工作人員,看不到一個客人的影子。
注意到沈禾,一名經理打扮的男子走了過來,客客氣氣地請她出去:“客人,咱們店十點才開始營業,要不,您先去附近逛逛?”
“我不消費,我找人。”
“找人?”
經理上上下下地掃了沈禾好幾眼,見她穿衣打扮雖然低調,但容貌不俗,手腕上的鑽石表少說也要六位數。
他謹慎地問道:“你找誰啊?”
“我找你們的駐場歌手goose。”
goose,本名謝驚鴻,是秦怡那個搞地下音樂的男朋友。
沈禾見過這人一次,是在上一世。
彼時,秦怡已經墜樓身亡,警方剛將白布蓋在她身上,就有一群警察押著謝驚鴻從大廈裏麵走了出來。
那會兒,他雙手被銬著手銬,頭上戴著黑色的頭套。
沈禾沒看見他的樣子,隻注意到他右手背上,刺了一朵黑色的玫瑰花。
“你找goose?”
經理聞言並不驚訝,他說:“goose人氣很旺,隔三差五就有粉絲來找他,你也是他的粉絲?”
沈禾取下背上的小背包,往卡座上一坐,她說:“我不找他,我找他女朋友。”
這倒是讓經理感到意外了。
“goose跟咱們酒吧的合作,截止上個月就結束了,他跟秦小姐現在很少來咱們這裏駐場。”
“你今晚不一定能碰到他倆。”
沈禾追問:“那你知道他住哪裏嗎?”
經理笑了笑,直言道:“美女,我不能隨便將goose的隱私透露給你啊。”
不能隨意,但可以花錢買線索。
想了想,沈禾打開背包,掏出一個首飾盒擺在桌上。
那裏麵是一隻純金打造的古法手鐲,少說也有四十克。
當經理以為沈禾是要用這金鐲子,要跟他打聽goose線索時,沈禾卻說:“麻煩,幫我把這鐲子交給他的女朋友秦怡。”
聽到秦怡這名兒,經理終於相信沈禾是真的認識goose的女朋友了。
“你跟秦怡認識?”
“是好朋友。”沈禾冷笑一聲,絲毫不掩飾她對謝驚鴻的鄙夷,當眾罵道:“秦怡自從遇到那個goose,就像是被下了降頭奪了舍,書也不讀了,偏要跟著他搞什麽地下音樂。”
“以前我們還有聯絡,這幾個月,她連微信都不回我了。我也不知道她跟那個goose是什麽情況。”
“但我曾答應過她,每年都會陪她過生日。我現在聯係不上她,隻能來這裏找goose。”
“剛才聽你說goose跟秦小姐很少來這邊駐場,確認秦怡那丫頭沒有被goose始亂終棄,還好好活著,我也就放心了。”
“麻煩你下次看見他倆,幫我將這鐲子送給秦怡。她若問起,就說是苗苗送的。”
丟下禮物,沈禾轉身就走。
經理盯著沈禾的背影,直至看不見,這才拿起那鐲子乘電梯上三樓。
站在三口走廊盡頭緊閉的雙開門前,經理小小地吸了口氣,這才用力推開門,低著頭輕手輕腳地走了進去。
“謝先生。”
一名身材高大的黑衣成年男性,正背對著門扉的方向,立在窗邊,無聲地注視著下方馬路。
而被他目光注視的人,正是沈禾。
經理捧著首飾盒快步走到窗邊,恭敬地告訴男人:“有人來找秦小姐,讓我將這個東西送給她。還說,是送給秦小姐的禮物。”
聞言,男人側了側身,鋒利的黑眸自上向下朝經理看過來。
無形的壓迫力,令經理頭皮發麻。
經理握著盒子的手,都有些顫抖。
半晌,男人才伸出右手取過那盒子,而那隻手背上,赫然刺著一朵黑色玫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