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0章 二師兄的過去
沙雕師妹卷瘋整個修仙界 作者:墨下客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百裏今歌穩穩握住玉杯,將酒倒著溢出去才滿意:“小師妹,你呢?你有沒有喜歡的異性?又或者說你將那北墨辰放下了沒有。”
君小七差點沒忍住去翻白眼:“剛才不知是誰說我俗的,現在卻問這樣的問題,也不怕打臉。”
“做神人之前,做一個俗人也挺好。”百裏今歌總有說辭,喝的醉醺醺的。
君小七神色認真了起來:“沒有,我說了,我和二師兄是同道中人,理想自然和二師兄一致,笑看紅塵,逍遙一生,與這清風美酒作伴,豈不美哉,要男人何用?”
“至於那北墨辰,早已成為過去。”自然是原主的過去,她從未喜歡過他。
但這話她不好說出來。
“好,不愧是我小師妹,小七,為了我們共同的理想,我們幹了這一杯!”百裏今歌見她眼神清澈,純真美好,便知她說的是真的了。
君小七舉杯道:“好,喝了這一杯,我就要問下一個問題了,二師兄,說好了,這次可不許複製我的問題。”
酒杯相碰,發出清脆的聲響,清風邀花瓣共舞,蜜蜂圍著桃枝飛旋,一切的一切,都是那麽令人心曠神怡。
兩人喝的暢快淋漓,十分上頭。
“問吧,你還想知道什麽。”百裏今歌寵溺地看著君小七。
對這位小師妹,由厭到喜,不過短短兩年的時間。
“小七想知道師兄是何時入的仙雲宗。”君小七醉眼迷離,盈盈笑道。
“十年零一個月。”百裏今歌聲音低沉起來,好像在回憶留在歲月中的某段時光。
君小七沒想到二師兄來仙雲宗這麽久了,那豈不是說他那個時候隻有十歲左右?
就在她思索之際,百裏今歌的聲音再次響了起來:“好了,該你了。”
“你為何會看上北墨辰那廝?”他就不理解了,小師妹這麽優秀,又活的這樣清醒,過去怎麽會那麽傻,為了一個男人,拋棄家人和尊嚴,不顧一切去天靈宗當一名雜役。
最主要的是,這個男人還很嫌棄她,將她的傾慕視為恥辱。
難道是鬼迷心竅了不成?
君小七撓了撓頭,她也一直想不通啊。
作者安排的,她怎麽知道。
“其實我也沒有多看上他,隻是不想一輩子困在皇宮,想離開舒適區,去看一眼更遠更遼闊的天地,去天靈宗當雜役,也不全是為了北墨辰,隻是他恰好在天靈宗而已,我不過是想踏入仙途,走一段不一樣的路,奈何天賦太爛,隻配做一個雜役。”
她絞盡腦汁,想挽回被原主敗光的顏麵。
“北墨辰是天靈宗最耀眼的天才,我不過是多看了他一眼,就被誤解成了我厚顏無恥的糾纏他,可我身份卑微,解釋也沒人信,隻能破罐子破摔,對那些指點我的人說了我就喜歡他,就為他癡為他狂,為他哐哐撞大牆這樣的話。”
“原來是誤會一場,我就說你怎麽會眼瞎,看上那種沒有趣味的小白臉。”百裏今歌信了她的話,心中的迷霧漸漸散開。
君小七抿唇一笑,要是她將這話說給五師兄就好了,他那個大嘴巴,一定會到處嚷嚷,這樣就能撕掉她曾經是北墨辰舔狗的這個標簽了。
“小師妹,你配的上天底下最好的東西。”百裏今歌想起小師妹在天靈宗最雜役受到的那些委屈,眼底泛著心疼。
“嘿嘿,你也是。”君小七笑眼彎彎,心情大好。
“該你問了。”百裏今歌抿了一口氣,遙望遠方,眼神恍惚起來。
“你和師尊是怎麽相遇的?”原書裏並沒有提及,因此她很好奇。
這一窩妖孽,到底是怎麽聚在一起的。
“恃花館。”百裏今歌似乎早就猜到了君小七要問的問題,這三個字幾乎是脫口而出的。
“這是什麽地方?”君小七抬眸時,看見二師兄的臉上閃過了一絲陰冷。
她便知,這個地方不是好地方了。
“二師兄,不好意思,我嘴太快了,該你問我了,算我違規,我該當自罰一杯。”酒興正濃,她不想掃二師兄的興。
還有,既然是不好的回憶,那就應該永遠塵封起來,不應該提及,再讓他體會一次當時的茫然痛苦。
百裏今歌知道她的意思,眼底的陰鶩隨風散盡,又恢複了先前的清明透徹:“小師妹,想不想聽我的故事?”
“我隻與你一人講。”
“放心,我沒有那麽脆弱,脆弱到連直麵不堪的勇氣都沒有,那我還怎麽閑雲野鶴,笑看紅塵?”
“二師兄,這一杯我敬你。”君小七已經記不清這是她第幾次舉杯了,但這一次她最認真,懷中滿滿的敬意。
百裏今歌回敬她,心裏說不出的暖意。
小師妹看似神經大條,實則心思細膩。
主要的是她懂他,能通過他的眼睛,看到他的內心。
知己難逢,但懂你,怕你受傷的人更難得。
“恃花館,就是供達官顯貴,穩坐高台,且有著特殊嗜好之人的消遣之地。”
“那裏住著粉麵油頭的伶人,他們為了活下去,要吊嗓子變著花樣討客人開心,活的還不如一條狗。”
“而我的親生父親,卻為了幾塊破靈石,毫不猶豫的將我送進了館子。”
君小七聞言,酒瞬間醒了一半,她果然猜中了,恃花館,不是什麽清白之地。
可她隻猜中了一半,她沒想到是二師兄的父親,為了靈石將他賣進館子的。
她隻覺得心頭發寒,想要說些什麽,卻找不到一句合適的話語。
最毒殺人刀,莫過於親情刀,二師兄當時多傷心絕望啊。
“他不擇手段往上爬,如今終於如了願,爬上雲台,坐享榮華,就是不知,午夜夢回時,他可曾怕過,悔過。”百裏今歌雙眸中外泄的殺氣,將飛舞的桃花瓣撕的粉碎。
那個人賣他換靈石,還為了討好權貴,將母親送到了別的男人的手中。
他費盡手段調查,可還是沒有查到母親的下落。
他發過血誓,一定要親手砍下那個畜生的腦袋。
一定!
君小七差點沒忍住去翻白眼:“剛才不知是誰說我俗的,現在卻問這樣的問題,也不怕打臉。”
“做神人之前,做一個俗人也挺好。”百裏今歌總有說辭,喝的醉醺醺的。
君小七神色認真了起來:“沒有,我說了,我和二師兄是同道中人,理想自然和二師兄一致,笑看紅塵,逍遙一生,與這清風美酒作伴,豈不美哉,要男人何用?”
“至於那北墨辰,早已成為過去。”自然是原主的過去,她從未喜歡過他。
但這話她不好說出來。
“好,不愧是我小師妹,小七,為了我們共同的理想,我們幹了這一杯!”百裏今歌見她眼神清澈,純真美好,便知她說的是真的了。
君小七舉杯道:“好,喝了這一杯,我就要問下一個問題了,二師兄,說好了,這次可不許複製我的問題。”
酒杯相碰,發出清脆的聲響,清風邀花瓣共舞,蜜蜂圍著桃枝飛旋,一切的一切,都是那麽令人心曠神怡。
兩人喝的暢快淋漓,十分上頭。
“問吧,你還想知道什麽。”百裏今歌寵溺地看著君小七。
對這位小師妹,由厭到喜,不過短短兩年的時間。
“小七想知道師兄是何時入的仙雲宗。”君小七醉眼迷離,盈盈笑道。
“十年零一個月。”百裏今歌聲音低沉起來,好像在回憶留在歲月中的某段時光。
君小七沒想到二師兄來仙雲宗這麽久了,那豈不是說他那個時候隻有十歲左右?
就在她思索之際,百裏今歌的聲音再次響了起來:“好了,該你了。”
“你為何會看上北墨辰那廝?”他就不理解了,小師妹這麽優秀,又活的這樣清醒,過去怎麽會那麽傻,為了一個男人,拋棄家人和尊嚴,不顧一切去天靈宗當一名雜役。
最主要的是,這個男人還很嫌棄她,將她的傾慕視為恥辱。
難道是鬼迷心竅了不成?
君小七撓了撓頭,她也一直想不通啊。
作者安排的,她怎麽知道。
“其實我也沒有多看上他,隻是不想一輩子困在皇宮,想離開舒適區,去看一眼更遠更遼闊的天地,去天靈宗當雜役,也不全是為了北墨辰,隻是他恰好在天靈宗而已,我不過是想踏入仙途,走一段不一樣的路,奈何天賦太爛,隻配做一個雜役。”
她絞盡腦汁,想挽回被原主敗光的顏麵。
“北墨辰是天靈宗最耀眼的天才,我不過是多看了他一眼,就被誤解成了我厚顏無恥的糾纏他,可我身份卑微,解釋也沒人信,隻能破罐子破摔,對那些指點我的人說了我就喜歡他,就為他癡為他狂,為他哐哐撞大牆這樣的話。”
“原來是誤會一場,我就說你怎麽會眼瞎,看上那種沒有趣味的小白臉。”百裏今歌信了她的話,心中的迷霧漸漸散開。
君小七抿唇一笑,要是她將這話說給五師兄就好了,他那個大嘴巴,一定會到處嚷嚷,這樣就能撕掉她曾經是北墨辰舔狗的這個標簽了。
“小師妹,你配的上天底下最好的東西。”百裏今歌想起小師妹在天靈宗最雜役受到的那些委屈,眼底泛著心疼。
“嘿嘿,你也是。”君小七笑眼彎彎,心情大好。
“該你問了。”百裏今歌抿了一口氣,遙望遠方,眼神恍惚起來。
“你和師尊是怎麽相遇的?”原書裏並沒有提及,因此她很好奇。
這一窩妖孽,到底是怎麽聚在一起的。
“恃花館。”百裏今歌似乎早就猜到了君小七要問的問題,這三個字幾乎是脫口而出的。
“這是什麽地方?”君小七抬眸時,看見二師兄的臉上閃過了一絲陰冷。
她便知,這個地方不是好地方了。
“二師兄,不好意思,我嘴太快了,該你問我了,算我違規,我該當自罰一杯。”酒興正濃,她不想掃二師兄的興。
還有,既然是不好的回憶,那就應該永遠塵封起來,不應該提及,再讓他體會一次當時的茫然痛苦。
百裏今歌知道她的意思,眼底的陰鶩隨風散盡,又恢複了先前的清明透徹:“小師妹,想不想聽我的故事?”
“我隻與你一人講。”
“放心,我沒有那麽脆弱,脆弱到連直麵不堪的勇氣都沒有,那我還怎麽閑雲野鶴,笑看紅塵?”
“二師兄,這一杯我敬你。”君小七已經記不清這是她第幾次舉杯了,但這一次她最認真,懷中滿滿的敬意。
百裏今歌回敬她,心裏說不出的暖意。
小師妹看似神經大條,實則心思細膩。
主要的是她懂他,能通過他的眼睛,看到他的內心。
知己難逢,但懂你,怕你受傷的人更難得。
“恃花館,就是供達官顯貴,穩坐高台,且有著特殊嗜好之人的消遣之地。”
“那裏住著粉麵油頭的伶人,他們為了活下去,要吊嗓子變著花樣討客人開心,活的還不如一條狗。”
“而我的親生父親,卻為了幾塊破靈石,毫不猶豫的將我送進了館子。”
君小七聞言,酒瞬間醒了一半,她果然猜中了,恃花館,不是什麽清白之地。
可她隻猜中了一半,她沒想到是二師兄的父親,為了靈石將他賣進館子的。
她隻覺得心頭發寒,想要說些什麽,卻找不到一句合適的話語。
最毒殺人刀,莫過於親情刀,二師兄當時多傷心絕望啊。
“他不擇手段往上爬,如今終於如了願,爬上雲台,坐享榮華,就是不知,午夜夢回時,他可曾怕過,悔過。”百裏今歌雙眸中外泄的殺氣,將飛舞的桃花瓣撕的粉碎。
那個人賣他換靈石,還為了討好權貴,將母親送到了別的男人的手中。
他費盡手段調查,可還是沒有查到母親的下落。
他發過血誓,一定要親手砍下那個畜生的腦袋。
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