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
和囡楓分開之後,我獨自回到了家裏。
這次的事件,相信偉誌先生一定能看出來,是我主動介入其中的,絕不是囡楓邀請我當舞伴這種幼稚的理由。
像這種一戳就能破的謊言,就算是那位芬克家族第一繼承人北海,也是能看的出來的。
對於特裏家族,乃至芬克家族而言,我並不算什麽,我不主動招惹他們,他們也就對我視而不見,而我主動參與進來,如果對方毫無動作,反而顯的丟人。
所以他們的反擊,一定會很快到來。
其實我並不在乎這些,但總歸是個麻煩,還是要想辦法處理為好。我認為偉誌先生算是個商業梟雄,做事極有心機和手段,他應該不會做直接找人暗殺我這種掉價的事。
但如果他真的那麽做了,我會大大降低對他的評價,可這樣對我方卻非常不利,因為囡楓可能裝半年乖寶寶的時間都沒有了。
第二天放學時間,我和夏正準備回家,不過在懸浮列車站點,被四名西裝保鏢攔住了。
我對夏說,“夏,今天你先回家吧,我有點事要辦!”
“可是……”夏猶豫地看著我,因為這四名保鏢不僅配槍,還個個人高馬大,絕非善類。
夏不太願意離開,一隻手抓住了我的衣袖,一副要與我同生共死的樣子,隻是她這麽一個柔軟的女孩子,露出這幅表情,沒有任何威嚇還讓人覺得挺好笑。
但這次行動真的不方便帶上她,於是我對她說,“對方算是我的朋友,這幾位保鏢是派來保護我的。”
夏這才勉強放開手,囑咐我說事情辦完之後一定要和她打電話報平安,這才獨自回家。
這過程中四名保鏢麵色都挺不屑,但沒有反駁我的話,想來對他們而言,夏也算是個麻煩,能主動離開再好不過。
“你們是誰派來的人啊?”我笑著問四名職業保鏢,我猜他們應該是戰場退伍下來的傭兵或軍人,身上的那股殺氣怎麽也掩蓋不住。
“你不需要知道,現在跟我們走一趟,我們要帶你見一個人!”領頭的光頭保鏢冷聲道。
“如果我說不呢?”
“小子,不要敬酒不吃吃罰酒。”另一名高個保鏢道,“隻要你乖乖聽話,我們會保證你的安全。”
通過寥寥幾句話,我倒是判斷出想要見我的不是偉誌先生,如果是他的話不必這麽藏藏掖掖,隨便找個傭人來帶我過去就好。
想必要見我的是那位北海公子吧!
這四人明顯是最精銳的保鏢,按正常邏輯派一個人就能帶我過來,派兩個就是極限了,派四個明顯是為了震懾我吧!
想到這裏我不禁鬆了口氣,偉誌先生並沒有采取最激烈的手段,昨天在我和囡楓舞畢後,我看到他對北海說了些什麽話,讓北海看我的神色更加充滿怒意,想必就是一些挑撥離間的話吧!
這樣一來,北海也沒有理由殺掉我,頂多算是給我一點小教訓,否則的話他一定會派人暗殺我,而不是讓保鏢帶我去他的府邸。如今我表麵的身份雖然是小人物,但在大眾中有極高的知名度,他如果敢在家族本部殺掉我,其自身和家族需要承受極大的代價。
一旦他那麽做了,那麽偉誌先生隻能舍棄掉他,甚至芬克家族這個未來盟友。
“好吧,你們帶路吧!”我對著四人說。
“我需要對你進行搜身,請過來一下。”光頭傭兵趾高氣揚地對我吩咐道。
我一聲輕笑,“那是不可能的,不過我沒有帶任何武器卻是真的,畢竟我才剛放學回……”
“臭小子,說你胖你還喘上了是吧!”高個保鏢打斷我的話,惡狠狠的看著我,那隻沙包大的拳頭捏的咯咯作響,明顯是在武力恐嚇我。
“幾位,不要浪費我的時間了!”我神色輕蔑地掃視四名保鏢。
“你他媽的!”就在四名保鏢將要給我點教訓的時候,紛紛臉色大變,對視之後不敢置信地看著我,因為他們發現,他們腰間的配槍彈匣,全部到了我的身上,此時我將四支手槍彈匣拿到了手上,動作就好像變魔術,根本沒人看清我是怎麽做到的。
這同樣也是一種威懾。誠然他們有更多的底牌,不止一把的手槍,但他們可做不到這一點,采取更激烈的行動,搞不好會讓他們全軍覆沒。
四名保鏢小聲交談幾句,這才沉下臉道,“您可以保證,您沒有帶任何武器嗎?哪怕是利器也沒有?”
“可以!”我應道。
四名保鏢這才讓我上了加長版的豪車,我獨自一人坐在最後一排,無人看管我,這一路上他們沒有說話,臉色也極其難看,想必這四位戰力極強的高手,在剛才彈匣被奪之後,感受到了窒息一般的死亡感吧!
越是在戰場上待的久的老兵,就越是能察覺強者給他們帶來的壓迫,我想此時他們和我待在一起,一定會覺得脖子上掛著死神的鐮刀,自己隨時都有可能會被殺掉吧!
……
北海
我是個追求完美的人,所以什麽事我都想要追逐更好的結果,而我也很幸運,出身在了一個名門望族中。
但老天爺是公平的,我自身卻沒有那麽的完美和優秀,我頂多算是一個自製力不錯的年輕人,值得培養,但比上不足比下有餘。
可我們家族近十年來一直走下坡路,年輕一代有能力的更是寥寥無幾,家族需要造勢,所以我就被當成了“天才”來宣傳。
我從來不羨慕那些“天才”,因為我深知一點,想要超凡入聖,就需要花費更多的時間來學習和自省。
每天八小時?十小時?十二小時?甚至十四小時?
除了睡眠和吃飯的時間,幾乎全部用在學習上,這樣的話的確能成為天才,可那還剩下什麽樂趣呢?
我們攀登高位,追逐更好的環境,不就是為了享受人生嘛,將所有的時間都用在苦修上,和最初的目的就本末倒置了。
我每天最多最多隻能花6小時在學習和自省上,因為我還有很多的私事。我喜歡跑車和美女,要經常去高檔娛樂會所消費,也加入了一些豪車俱樂部,經常線下聚餐,還有很多朋友要應酬,偶爾也會追求女孩子,雖然幾個月就分手,但總歸要花費時間。
我從來不認為這樣做有錯,因為我過的,是絕大部分人都夢寐以求的生活。
拋開這些另說,我勉強算的上是一個天才,學習占用了我人生三分之一到四分之一的時間,我以優秀的成績考入了聯邦大學,各方麵的評價至少都是合格以上。
說到這裏我對於自己的未婚妻,囡楓有一股五味雜陳的感覺,說不上羨慕她,也說不上同情她,更說不上對她有什麽特別的情感吧!
我的天分其實不比她差,隻不過她在私生活上的時間幾乎是零,所以她能用更多的時間來學習和成長,成為所有人口中的天才,而我所能用的時間,隻有她的一半,甚至更少。
我這樣的人,也許在四十歲之後,能夠真正成長起來,擔任掌握重權的大人物,但在四十歲之前,我是不行的。無論人脈、眼界。經驗,我都比不上家族中執掌大權的長輩。
我算是個不算天才的“天才”吧!如果我願意將所有私人時間都拿出來用在學習上,我如今的成就,一定不會比囡楓差。可我做不到,我相信這世界上沒有幾個人做得到,所以我從來不埋怨什麽。
之前我說過,我是個追求完美的人,在過著奢華生活的同時,也必須擁有完美的人生和婚姻,所以我見到囡楓的時候,我就在心中確認,她是我最好的妻子人選。
我並非對她一見鍾情,甚至對於花叢老手的我,就算是她如此的美豔動人,也未必能讓我放下一切。但她的容貌、身份、才能加起來,便是我見過最出眾的女性了。
這世界上,再也不可能找得到比她更適合我的女孩子。
和她結婚之後,我們家族和特裏家族正式聯盟,我也可以借助囡楓的關係,穩固自己的第一繼承人位置,甚至在四十歲乃至五十歲之後,有望成為下一任議員。
在那名叫意的少年出現後,我心中湧出了無法抑製的憤怒,那更多的並非來自情敵的仇恨,而是我對自己人生的規劃,被他破壞了。
我是個花叢老手,戀愛達人,追女孩子的經驗堪比職業專家,但在他出現之後,我卻生不出和他競爭的勇氣。因為這個人,實在太完美了。
讓我更加絕望的是,囡楓看他的眼神充斥著愛意,甚至都不曾掩飾。當一個女孩子心身深陷於另外一個男人的時候,對方又是那麽優秀,身為一個競爭對手,我拿什麽去贏他呢?
我想無論如何,我都不可能贏的,連萬億分之一的可能都沒有。
所以我在那時候,幾乎失去了理智,憤怒到連一絲偽裝都不剩下吧!
隻不過,贏不了的說法,隻針對正常手段。我是芬克家族的少爺,而他不過是個普通人罷了,所以我用不正常的手段,能夠輕而易舉的勝過他吧!
抱歉了,我也隻能這麽做了,因為在我的完美人生規劃中,囡楓是必須的存在。
和囡楓分開之後,我獨自回到了家裏。
這次的事件,相信偉誌先生一定能看出來,是我主動介入其中的,絕不是囡楓邀請我當舞伴這種幼稚的理由。
像這種一戳就能破的謊言,就算是那位芬克家族第一繼承人北海,也是能看的出來的。
對於特裏家族,乃至芬克家族而言,我並不算什麽,我不主動招惹他們,他們也就對我視而不見,而我主動參與進來,如果對方毫無動作,反而顯的丟人。
所以他們的反擊,一定會很快到來。
其實我並不在乎這些,但總歸是個麻煩,還是要想辦法處理為好。我認為偉誌先生算是個商業梟雄,做事極有心機和手段,他應該不會做直接找人暗殺我這種掉價的事。
但如果他真的那麽做了,我會大大降低對他的評價,可這樣對我方卻非常不利,因為囡楓可能裝半年乖寶寶的時間都沒有了。
第二天放學時間,我和夏正準備回家,不過在懸浮列車站點,被四名西裝保鏢攔住了。
我對夏說,“夏,今天你先回家吧,我有點事要辦!”
“可是……”夏猶豫地看著我,因為這四名保鏢不僅配槍,還個個人高馬大,絕非善類。
夏不太願意離開,一隻手抓住了我的衣袖,一副要與我同生共死的樣子,隻是她這麽一個柔軟的女孩子,露出這幅表情,沒有任何威嚇還讓人覺得挺好笑。
但這次行動真的不方便帶上她,於是我對她說,“對方算是我的朋友,這幾位保鏢是派來保護我的。”
夏這才勉強放開手,囑咐我說事情辦完之後一定要和她打電話報平安,這才獨自回家。
這過程中四名保鏢麵色都挺不屑,但沒有反駁我的話,想來對他們而言,夏也算是個麻煩,能主動離開再好不過。
“你們是誰派來的人啊?”我笑著問四名職業保鏢,我猜他們應該是戰場退伍下來的傭兵或軍人,身上的那股殺氣怎麽也掩蓋不住。
“你不需要知道,現在跟我們走一趟,我們要帶你見一個人!”領頭的光頭保鏢冷聲道。
“如果我說不呢?”
“小子,不要敬酒不吃吃罰酒。”另一名高個保鏢道,“隻要你乖乖聽話,我們會保證你的安全。”
通過寥寥幾句話,我倒是判斷出想要見我的不是偉誌先生,如果是他的話不必這麽藏藏掖掖,隨便找個傭人來帶我過去就好。
想必要見我的是那位北海公子吧!
這四人明顯是最精銳的保鏢,按正常邏輯派一個人就能帶我過來,派兩個就是極限了,派四個明顯是為了震懾我吧!
想到這裏我不禁鬆了口氣,偉誌先生並沒有采取最激烈的手段,昨天在我和囡楓舞畢後,我看到他對北海說了些什麽話,讓北海看我的神色更加充滿怒意,想必就是一些挑撥離間的話吧!
這樣一來,北海也沒有理由殺掉我,頂多算是給我一點小教訓,否則的話他一定會派人暗殺我,而不是讓保鏢帶我去他的府邸。如今我表麵的身份雖然是小人物,但在大眾中有極高的知名度,他如果敢在家族本部殺掉我,其自身和家族需要承受極大的代價。
一旦他那麽做了,那麽偉誌先生隻能舍棄掉他,甚至芬克家族這個未來盟友。
“好吧,你們帶路吧!”我對著四人說。
“我需要對你進行搜身,請過來一下。”光頭傭兵趾高氣揚地對我吩咐道。
我一聲輕笑,“那是不可能的,不過我沒有帶任何武器卻是真的,畢竟我才剛放學回……”
“臭小子,說你胖你還喘上了是吧!”高個保鏢打斷我的話,惡狠狠的看著我,那隻沙包大的拳頭捏的咯咯作響,明顯是在武力恐嚇我。
“幾位,不要浪費我的時間了!”我神色輕蔑地掃視四名保鏢。
“你他媽的!”就在四名保鏢將要給我點教訓的時候,紛紛臉色大變,對視之後不敢置信地看著我,因為他們發現,他們腰間的配槍彈匣,全部到了我的身上,此時我將四支手槍彈匣拿到了手上,動作就好像變魔術,根本沒人看清我是怎麽做到的。
這同樣也是一種威懾。誠然他們有更多的底牌,不止一把的手槍,但他們可做不到這一點,采取更激烈的行動,搞不好會讓他們全軍覆沒。
四名保鏢小聲交談幾句,這才沉下臉道,“您可以保證,您沒有帶任何武器嗎?哪怕是利器也沒有?”
“可以!”我應道。
四名保鏢這才讓我上了加長版的豪車,我獨自一人坐在最後一排,無人看管我,這一路上他們沒有說話,臉色也極其難看,想必這四位戰力極強的高手,在剛才彈匣被奪之後,感受到了窒息一般的死亡感吧!
越是在戰場上待的久的老兵,就越是能察覺強者給他們帶來的壓迫,我想此時他們和我待在一起,一定會覺得脖子上掛著死神的鐮刀,自己隨時都有可能會被殺掉吧!
……
北海
我是個追求完美的人,所以什麽事我都想要追逐更好的結果,而我也很幸運,出身在了一個名門望族中。
但老天爺是公平的,我自身卻沒有那麽的完美和優秀,我頂多算是一個自製力不錯的年輕人,值得培養,但比上不足比下有餘。
可我們家族近十年來一直走下坡路,年輕一代有能力的更是寥寥無幾,家族需要造勢,所以我就被當成了“天才”來宣傳。
我從來不羨慕那些“天才”,因為我深知一點,想要超凡入聖,就需要花費更多的時間來學習和自省。
每天八小時?十小時?十二小時?甚至十四小時?
除了睡眠和吃飯的時間,幾乎全部用在學習上,這樣的話的確能成為天才,可那還剩下什麽樂趣呢?
我們攀登高位,追逐更好的環境,不就是為了享受人生嘛,將所有的時間都用在苦修上,和最初的目的就本末倒置了。
我每天最多最多隻能花6小時在學習和自省上,因為我還有很多的私事。我喜歡跑車和美女,要經常去高檔娛樂會所消費,也加入了一些豪車俱樂部,經常線下聚餐,還有很多朋友要應酬,偶爾也會追求女孩子,雖然幾個月就分手,但總歸要花費時間。
我從來不認為這樣做有錯,因為我過的,是絕大部分人都夢寐以求的生活。
拋開這些另說,我勉強算的上是一個天才,學習占用了我人生三分之一到四分之一的時間,我以優秀的成績考入了聯邦大學,各方麵的評價至少都是合格以上。
說到這裏我對於自己的未婚妻,囡楓有一股五味雜陳的感覺,說不上羨慕她,也說不上同情她,更說不上對她有什麽特別的情感吧!
我的天分其實不比她差,隻不過她在私生活上的時間幾乎是零,所以她能用更多的時間來學習和成長,成為所有人口中的天才,而我所能用的時間,隻有她的一半,甚至更少。
我這樣的人,也許在四十歲之後,能夠真正成長起來,擔任掌握重權的大人物,但在四十歲之前,我是不行的。無論人脈、眼界。經驗,我都比不上家族中執掌大權的長輩。
我算是個不算天才的“天才”吧!如果我願意將所有私人時間都拿出來用在學習上,我如今的成就,一定不會比囡楓差。可我做不到,我相信這世界上沒有幾個人做得到,所以我從來不埋怨什麽。
之前我說過,我是個追求完美的人,在過著奢華生活的同時,也必須擁有完美的人生和婚姻,所以我見到囡楓的時候,我就在心中確認,她是我最好的妻子人選。
我並非對她一見鍾情,甚至對於花叢老手的我,就算是她如此的美豔動人,也未必能讓我放下一切。但她的容貌、身份、才能加起來,便是我見過最出眾的女性了。
這世界上,再也不可能找得到比她更適合我的女孩子。
和她結婚之後,我們家族和特裏家族正式聯盟,我也可以借助囡楓的關係,穩固自己的第一繼承人位置,甚至在四十歲乃至五十歲之後,有望成為下一任議員。
在那名叫意的少年出現後,我心中湧出了無法抑製的憤怒,那更多的並非來自情敵的仇恨,而是我對自己人生的規劃,被他破壞了。
我是個花叢老手,戀愛達人,追女孩子的經驗堪比職業專家,但在他出現之後,我卻生不出和他競爭的勇氣。因為這個人,實在太完美了。
讓我更加絕望的是,囡楓看他的眼神充斥著愛意,甚至都不曾掩飾。當一個女孩子心身深陷於另外一個男人的時候,對方又是那麽優秀,身為一個競爭對手,我拿什麽去贏他呢?
我想無論如何,我都不可能贏的,連萬億分之一的可能都沒有。
所以我在那時候,幾乎失去了理智,憤怒到連一絲偽裝都不剩下吧!
隻不過,贏不了的說法,隻針對正常手段。我是芬克家族的少爺,而他不過是個普通人罷了,所以我用不正常的手段,能夠輕而易舉的勝過他吧!
抱歉了,我也隻能這麽做了,因為在我的完美人生規劃中,囡楓是必須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