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塵埃落下
足球:係統調試了兩年半 作者:王寫意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曹羿翻看了報紙上的各種最新消息,心中確實充滿了激動之情。
咱雖然係統調試了兩年半,可這開始發力,就果然不一樣。
聽聽這些名字,波爾圖、本菲卡、裏斯本競技。
嘖嘖,波爾圖有些克製,可以理解。本菲卡雖說領教過自己的厲害,可人家鋒線上有卡多索,目前還領跑葡超射手榜。
說到底,最缺好前鋒是裏斯本競技。
似乎從c羅納爾多被曼聯挖走後,俱樂部就陷入了怪圈。仿佛氣運被奪,連續多年都沒能緩過氣來。
2011年之前,他們也是有超級前鋒的。
效力俱樂部八年的列德鬆,為俱樂部在葡超攻入114球,拿過兩次最佳射手。可去年因為上了年齡,狀態下滑,這才轉會去了巴西的科林蒂安俱樂部。
裏斯本競技沒有了列德鬆,接連買回來的替代者,都不堪大用。
目前,裏斯本競技對好前鋒的渴望,很可能會讓他們給出一個讓競技隊都心動的報價。
曹羿根本沒有意識到這一點,看過報紙激動完了,就去訓練場開始了今天的訓練。
他主要是為了平複心情,也是避嫌老爹去俱樂部談判合同。
沒想到,等結束了上午的訓練之後,回到更衣室洗澡的時候,卻突然收到了係統提示。
【完成一線隊額外加練,特別獎勵4%的經驗值。】
什麽情況?
訓練加練的話,還有額外的經驗值獎勵!
臥槽,有這種好事兒,係統還藏著掖著的不早點說!
不就是加練嘛。
隻要給足經驗值,我能練到地老天荒,海枯石爛。
經驗☆:44%;
看著又上漲了4%的經驗值,曹羿頓時喜笑顏開。
按照這個速度,提升技術的天賦上限,好像也不是很難嘛。
剛剛在食堂吃完了營養餐,就接到了老爹打來的電話。
原來,今天熊世傑把想要的條件往出一拋,萊特聽完後想都沒想,直接全部答應了,還另外又主動添加了幾個小條款。
現在讓曹羿回去酒店,把最終談好的合同看一看,假如沒有其它要求的話,下午就可以去俱樂部簽字了。
來到酒店,曹錦峰遞過來合同,說道:“競技隊確實挺有誠意。雖然俱樂部小了點,但人情味還是很濃的。”
曹羿也不知道老爹在說啥,拿過合同看完後才明白。
熊世傑在邊上一條一條的給解釋,基本涵蓋了所有之前想要的條款,同時,也沒有獅子大開口。保障了球員的利益,也沒讓俱樂部吃虧。
雙贏!
“不錯,這個合同可以簽。”曹羿放下合同,也就知道了老爹的感慨落在何處。
合同首先明確了周薪,曹羿拿990歐元。
沒錯兒,連1000歐元都沒有超出。這是曹羿特別要求的。
當前俱樂部最高薪,是從西乙科爾多巴租借而來的阿方索-塔伊拉,競技隊承擔他一半的周薪750歐元。俱樂部實質的最高周薪,是米格爾-安傑羅的700歐元。
曹羿不願區別太大,隻要穩居第一就行。
這一點是曹羿特別要求的,他不希望提出一個超級高薪,破壞了更衣室的穩定。他想苟在競技隊練級,那就要保證球隊的戰鬥力。
想要賺錢,未來有的是機會。
因此,熊世傑專門又為他提出了【最高薪】條款。即未來俱樂部不管給誰漲薪,都不能高過曹羿。任何時候,曹羿的薪水都自動匹配最高薪。
其次就是簽字費、出場費、進球獎金、助攻獎金、替補未登場獎金、最佳射手獎金、賽季最佳陣容獎金、升級獎金和升級漲薪條款。
其中,進球獎金就是按照曹羿的意見,設置了階梯式獎金。
前15個進球,每進1球100歐元。
這已經是競技隊內不可想象的獎金了。今年剛簽來的前鋒魯伊-瓦雷拉,每進1球的獎金是60歐元。
再往後又分為16-20個進球,每進1球是150歐元;後續21-25個進球時,每進1球是200歐元;後續26-30個進球時,每進1球是300歐元。
至於30球往上,每進1球就獎勵500歐元。
對此,萊特根本沒意見。
曹羿進球越多,俱樂部獲得的收益就越多。獎金不是死工資,有產出自然有效益。
而且,合同簽署後有追溯力,要從曹羿上一場開始算起。等於簽訂了合同後,就先拿了3個進球的獎金。
助攻獎金按照進球獎金的一半計算,出場費直接拉到俱樂部最高數字翻倍:150歐元。
相較於大俱樂部,確實不起眼,但已經代表了競技隊的誠意。他們在能給出的條件下,給到了最好。
其餘的一係列獎金,全都是俱樂部頂配,這都無需贅述。
重點在於後麵的幾項條款,這是熊世傑要求的:俱樂部為曹羿提供住房,或者是相應的租金,房屋居住條件必須要得到一定的保障。
還要給曹羿配車出行。目前曹羿還不滿18歲,不能考取駕照,俱樂部就要給提供司機。主要是保障曹羿到俱樂部的通勤,還有賽後送曹羿回家。
配車也有要求,至少要提供主流家居車型,安全性能也要有保障。
萊特同樣一口答應下來。
現在曹羿還住在俱樂部的青訓基地,吃飯在俱樂部的餐廳,並按照標準繳費。
當初蹭了足協的500星計劃,其餘人的費用,都有足協找讚助商出錢。唯獨他是例外,所有費用都要自己出。這一年多,全靠了家裏支持。
以後就好了,全都由俱樂部免費提供。居住房屋的條件,還必須得到曹羿的認可。
“嘿,這就叫三十年風水輪流轉,自費生出了頭。俱樂部拿了我的,賺了我的,都得還給我。”
接下來就是有關最低解約金條款的內容了。
當時,萊特一口就喊出2000萬歐元。
本以為熊世傑會斷然拒絕,然後他在和對方慢慢磨。他的心理底價,至少要保證1000萬歐元。
誰知道,熊世傑直接一口答應下來了。
萊特當時就高興壞了,這數字是他心理價位的2倍。
通常來說,俱樂部的球員簽訂合約,想要保障個人利益,肯定要將最低解約金的數字定低一點。未來想要轉會時,就能手握主動權。
遇到心儀的俱樂部出價,所屬的俱樂部若不願意放人,隻要價位觸及最低解約金條款,不賣也得賣。
球員隻要願意,就可以接和對方談個人合同了。
當然,如果球員不願意,俱樂部也沒辦法強行賣人。因此最低解約金條款,主要是保障球員的選擇權。
但同時為了保障俱樂部的權益,俱樂部也不會允許把這個條款定價太低。到時候球員想走人就隨時撂挑子走人,俱樂部可就虧大了。
因此,這是合同談判時,球員和俱樂部最糾結的重點。
熊世傑最初也想狠狠地壓一下價位,最好把所有權益都捏在手裏。解約金條款的數字,當然是越低越好。
可曹羿卻不同意。
他身負係統,等到他自認苟到位了,準備轉會離開。他那時的身價,至少也要3000萬歐元起步。若是低於這個價位,他都會認為對方沒誠意。
別人談最低解約金條款的數字,希望越低越好,是對自身沒信心。
而他,則恰恰相反。
他對未來充滿了信心,無論這個數字是多少,他都有信心把身價打出來。
他的目標,就是十裏坡劍神!
隻要決定轉會離開,那就會自出洞來無敵手!
其實曹錦峰的心裏覺得這數字有點太高了,可麵對兒子的信心滿滿,他也不願意打擊。
因此,他堅決要保證合同年限。
最高隻簽3年合同。
即使未來真的出現啥意外,等到3年合同結束,兒子照樣可以自由選擇新的俱樂部。
曹羿也沒有反對。
其實他想留在競技隊苟著練級,一方麵是對係統有信心;另一方麵,還是顧及到西山佑香還在本地。
當然了,這一點不太方便給老爹直說。
於是他就冥思苦想,硬是找出來了另一個原因:“按照葡萄牙的法律,球員隻要21歲之前,在葡萄牙國內效力3年時間,就可以拿到葡萄牙護照。未來再去歐盟國家踢球,都可以是歐盟球員的身份,不占據外援名額。”
這一點倒是曹錦峰沒想到的:“這倒是個有利條件。假如未來去英超踢球,就不用擔心國家隊排名和為國出場效力次數的限製了。”
“對啊,我現在已經在俱樂部青年隊待了1年,未來隻要再有2年時間,就可以滿足條件。因此,合同簽約3年,是最合適的時間。”
最後,就涉及到了曹錦峰認為俱樂部有人情味的部分,是由萊特主動提出的。
未來隻要曹羿還在競技隊踢球,每年俱樂部為曹錦峰夫婦提供4次免費往返的機票、酒店、餐飲和交通費用,連簽證都由競技隊主動促成。
“......曹羿是競技隊成長起來的,我們始終都是一家人。就算曹先生和譚女士未來有意來葡萄牙工作生活,俱樂部也會提供一切助力。這一點,即便曹羿轉會離開,也永遠都不會更改。”
合同至此,也再沒什麽可討論的了,曹羿同意了全部條款。
下午,他就在父親的陪同下,前往俱樂部,找到萊特正式簽訂了合同。
從他放下筆的那一刻,萊特再也掩蓋不住臉上的喜悅,握著曹錦峰的手,激動道:“曹先生,您培養了一個十分十分優秀的孩子!而且您做出了一個明智的決定,未來一定會證明這一點的。”
咱雖然係統調試了兩年半,可這開始發力,就果然不一樣。
聽聽這些名字,波爾圖、本菲卡、裏斯本競技。
嘖嘖,波爾圖有些克製,可以理解。本菲卡雖說領教過自己的厲害,可人家鋒線上有卡多索,目前還領跑葡超射手榜。
說到底,最缺好前鋒是裏斯本競技。
似乎從c羅納爾多被曼聯挖走後,俱樂部就陷入了怪圈。仿佛氣運被奪,連續多年都沒能緩過氣來。
2011年之前,他們也是有超級前鋒的。
效力俱樂部八年的列德鬆,為俱樂部在葡超攻入114球,拿過兩次最佳射手。可去年因為上了年齡,狀態下滑,這才轉會去了巴西的科林蒂安俱樂部。
裏斯本競技沒有了列德鬆,接連買回來的替代者,都不堪大用。
目前,裏斯本競技對好前鋒的渴望,很可能會讓他們給出一個讓競技隊都心動的報價。
曹羿根本沒有意識到這一點,看過報紙激動完了,就去訓練場開始了今天的訓練。
他主要是為了平複心情,也是避嫌老爹去俱樂部談判合同。
沒想到,等結束了上午的訓練之後,回到更衣室洗澡的時候,卻突然收到了係統提示。
【完成一線隊額外加練,特別獎勵4%的經驗值。】
什麽情況?
訓練加練的話,還有額外的經驗值獎勵!
臥槽,有這種好事兒,係統還藏著掖著的不早點說!
不就是加練嘛。
隻要給足經驗值,我能練到地老天荒,海枯石爛。
經驗☆:44%;
看著又上漲了4%的經驗值,曹羿頓時喜笑顏開。
按照這個速度,提升技術的天賦上限,好像也不是很難嘛。
剛剛在食堂吃完了營養餐,就接到了老爹打來的電話。
原來,今天熊世傑把想要的條件往出一拋,萊特聽完後想都沒想,直接全部答應了,還另外又主動添加了幾個小條款。
現在讓曹羿回去酒店,把最終談好的合同看一看,假如沒有其它要求的話,下午就可以去俱樂部簽字了。
來到酒店,曹錦峰遞過來合同,說道:“競技隊確實挺有誠意。雖然俱樂部小了點,但人情味還是很濃的。”
曹羿也不知道老爹在說啥,拿過合同看完後才明白。
熊世傑在邊上一條一條的給解釋,基本涵蓋了所有之前想要的條款,同時,也沒有獅子大開口。保障了球員的利益,也沒讓俱樂部吃虧。
雙贏!
“不錯,這個合同可以簽。”曹羿放下合同,也就知道了老爹的感慨落在何處。
合同首先明確了周薪,曹羿拿990歐元。
沒錯兒,連1000歐元都沒有超出。這是曹羿特別要求的。
當前俱樂部最高薪,是從西乙科爾多巴租借而來的阿方索-塔伊拉,競技隊承擔他一半的周薪750歐元。俱樂部實質的最高周薪,是米格爾-安傑羅的700歐元。
曹羿不願區別太大,隻要穩居第一就行。
這一點是曹羿特別要求的,他不希望提出一個超級高薪,破壞了更衣室的穩定。他想苟在競技隊練級,那就要保證球隊的戰鬥力。
想要賺錢,未來有的是機會。
因此,熊世傑專門又為他提出了【最高薪】條款。即未來俱樂部不管給誰漲薪,都不能高過曹羿。任何時候,曹羿的薪水都自動匹配最高薪。
其次就是簽字費、出場費、進球獎金、助攻獎金、替補未登場獎金、最佳射手獎金、賽季最佳陣容獎金、升級獎金和升級漲薪條款。
其中,進球獎金就是按照曹羿的意見,設置了階梯式獎金。
前15個進球,每進1球100歐元。
這已經是競技隊內不可想象的獎金了。今年剛簽來的前鋒魯伊-瓦雷拉,每進1球的獎金是60歐元。
再往後又分為16-20個進球,每進1球是150歐元;後續21-25個進球時,每進1球是200歐元;後續26-30個進球時,每進1球是300歐元。
至於30球往上,每進1球就獎勵500歐元。
對此,萊特根本沒意見。
曹羿進球越多,俱樂部獲得的收益就越多。獎金不是死工資,有產出自然有效益。
而且,合同簽署後有追溯力,要從曹羿上一場開始算起。等於簽訂了合同後,就先拿了3個進球的獎金。
助攻獎金按照進球獎金的一半計算,出場費直接拉到俱樂部最高數字翻倍:150歐元。
相較於大俱樂部,確實不起眼,但已經代表了競技隊的誠意。他們在能給出的條件下,給到了最好。
其餘的一係列獎金,全都是俱樂部頂配,這都無需贅述。
重點在於後麵的幾項條款,這是熊世傑要求的:俱樂部為曹羿提供住房,或者是相應的租金,房屋居住條件必須要得到一定的保障。
還要給曹羿配車出行。目前曹羿還不滿18歲,不能考取駕照,俱樂部就要給提供司機。主要是保障曹羿到俱樂部的通勤,還有賽後送曹羿回家。
配車也有要求,至少要提供主流家居車型,安全性能也要有保障。
萊特同樣一口答應下來。
現在曹羿還住在俱樂部的青訓基地,吃飯在俱樂部的餐廳,並按照標準繳費。
當初蹭了足協的500星計劃,其餘人的費用,都有足協找讚助商出錢。唯獨他是例外,所有費用都要自己出。這一年多,全靠了家裏支持。
以後就好了,全都由俱樂部免費提供。居住房屋的條件,還必須得到曹羿的認可。
“嘿,這就叫三十年風水輪流轉,自費生出了頭。俱樂部拿了我的,賺了我的,都得還給我。”
接下來就是有關最低解約金條款的內容了。
當時,萊特一口就喊出2000萬歐元。
本以為熊世傑會斷然拒絕,然後他在和對方慢慢磨。他的心理底價,至少要保證1000萬歐元。
誰知道,熊世傑直接一口答應下來了。
萊特當時就高興壞了,這數字是他心理價位的2倍。
通常來說,俱樂部的球員簽訂合約,想要保障個人利益,肯定要將最低解約金的數字定低一點。未來想要轉會時,就能手握主動權。
遇到心儀的俱樂部出價,所屬的俱樂部若不願意放人,隻要價位觸及最低解約金條款,不賣也得賣。
球員隻要願意,就可以接和對方談個人合同了。
當然,如果球員不願意,俱樂部也沒辦法強行賣人。因此最低解約金條款,主要是保障球員的選擇權。
但同時為了保障俱樂部的權益,俱樂部也不會允許把這個條款定價太低。到時候球員想走人就隨時撂挑子走人,俱樂部可就虧大了。
因此,這是合同談判時,球員和俱樂部最糾結的重點。
熊世傑最初也想狠狠地壓一下價位,最好把所有權益都捏在手裏。解約金條款的數字,當然是越低越好。
可曹羿卻不同意。
他身負係統,等到他自認苟到位了,準備轉會離開。他那時的身價,至少也要3000萬歐元起步。若是低於這個價位,他都會認為對方沒誠意。
別人談最低解約金條款的數字,希望越低越好,是對自身沒信心。
而他,則恰恰相反。
他對未來充滿了信心,無論這個數字是多少,他都有信心把身價打出來。
他的目標,就是十裏坡劍神!
隻要決定轉會離開,那就會自出洞來無敵手!
其實曹錦峰的心裏覺得這數字有點太高了,可麵對兒子的信心滿滿,他也不願意打擊。
因此,他堅決要保證合同年限。
最高隻簽3年合同。
即使未來真的出現啥意外,等到3年合同結束,兒子照樣可以自由選擇新的俱樂部。
曹羿也沒有反對。
其實他想留在競技隊苟著練級,一方麵是對係統有信心;另一方麵,還是顧及到西山佑香還在本地。
當然了,這一點不太方便給老爹直說。
於是他就冥思苦想,硬是找出來了另一個原因:“按照葡萄牙的法律,球員隻要21歲之前,在葡萄牙國內效力3年時間,就可以拿到葡萄牙護照。未來再去歐盟國家踢球,都可以是歐盟球員的身份,不占據外援名額。”
這一點倒是曹錦峰沒想到的:“這倒是個有利條件。假如未來去英超踢球,就不用擔心國家隊排名和為國出場效力次數的限製了。”
“對啊,我現在已經在俱樂部青年隊待了1年,未來隻要再有2年時間,就可以滿足條件。因此,合同簽約3年,是最合適的時間。”
最後,就涉及到了曹錦峰認為俱樂部有人情味的部分,是由萊特主動提出的。
未來隻要曹羿還在競技隊踢球,每年俱樂部為曹錦峰夫婦提供4次免費往返的機票、酒店、餐飲和交通費用,連簽證都由競技隊主動促成。
“......曹羿是競技隊成長起來的,我們始終都是一家人。就算曹先生和譚女士未來有意來葡萄牙工作生活,俱樂部也會提供一切助力。這一點,即便曹羿轉會離開,也永遠都不會更改。”
合同至此,也再沒什麽可討論的了,曹羿同意了全部條款。
下午,他就在父親的陪同下,前往俱樂部,找到萊特正式簽訂了合同。
從他放下筆的那一刻,萊特再也掩蓋不住臉上的喜悅,握著曹錦峰的手,激動道:“曹先生,您培養了一個十分十分優秀的孩子!而且您做出了一個明智的決定,未來一定會證明這一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