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8章 他跑了
滿級偶像重生後從減肥開始做影帝 作者:清澈的小皮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老人的屍體被裹屍袋帶走了。
搜查了整間地下室,除了那件衣服之外,現場還發現了一些腳印的痕跡。
這些腳印能從長度和深度上判斷出凶手的大致身高,體型偏瘦。
腳印的狀態整齊,且富有規律,說明凶手作案時心態平穩,較為冷靜,心理素質異於常人。
每個受害者的死亡似乎都是對方蓄謀已久的結果,最少的痕跡,最不費力的死法,幹脆利落,段如梭仿佛看見了一雙躲在暗處,閃爍著冰冷而殘忍的光芒。
“那件衣服是誰的?”段如梭皺著眉問道。
那是一件非常寬大的毛衣,質量卻十分堪憂,洞洞大得能伸進去一個小拇指,四處漏風,如果不內搭一件,根本就不保暖。
李警官臉色難看:“這是三樓租客的衣服。”
正好大家都在案發現場,段如梭親自前往三樓,經過了一晚的時間,這裏的環境依舊沒有變化,還是一如既往的難聞。
段如梭敲門,無人回應,李警官跟在後麵,熟練地拿出鑰匙。
這一次瘦弱租客沒有坐在沙發上,他們在房間裏的床上發現了他,連著頭一起裹在被子裏,某一處起起伏伏,對外界的動靜沒有一點反應。
李警官尷尬地扭過頭,段如梭麵不改色,再次重重地敲了敲門板。
被子裏的人加快速度,半晌,慢吞吞地從被子裏鑽出頭。
段如梭也不廢話,拿出衣服的取證照片問:“這是你的衣服?”
瘦弱租客眼睛在他身上刮了刮,緩慢地點頭:“是啊是我的,我在垃圾桶裏撿的。”
“衣服為什麽會出現在地下室?”
“我也不知道,我也很久沒穿了,叔叔說不好看,就拿走了。”
李警官在旁邊補充:“他口中的叔叔就是房東。”
“也就是說這件衣服在這之前是在房東的房間內?”段如梭眼神一凝。
這意味著凶手在作案之後冒著被抓捕的風險回到了案發現場,可能在返回途中被老人發現才痛下殺手。
李警官和段如梭想到了一塊兒,異口同聲地說道:“熟人作案?”
如果不是熟人,那麽老人就不會在睡夢中被一件屬於房東房間裏的衣服活生生悶死,而是當場被凶手扼殺。
總不會是凶手在殺人前突發奇想拐個彎走到房東的房間拿出一件衣服對老人下手吧?
除非凶手神經有問題,不然隻能用凶手在房東的房間內被老人發現,兩人寒暄後,凶手起了殺心,順手拿起一件衣服準備下手。
而且這個熟人極有可能在死者生前頻繁出入房東的房間,甚至還住在這棟樓中!
段如梭突然抬頭:“你調查的第一個租客他還在嗎?”
李警官心領神會,連忙在前麵帶路:“在啊,他就住在房東對麵的那間房,進門右拐那間……”
“他是不是說過房東喜歡按照喜好排房間?”
“這,確實說過……”李警官一愣。
段如梭揉了揉眉心:“你就沒想過和房東發生過關係的人才住三樓,而他一個平平無奇的租客比據說房東最喜歡的路清明住的還要近這很不對勁嗎?”
李警官:“!”
幾個人一路跑下三樓,看到對門的那一刻,段如梭瞳孔一縮。
一樓隻有兩個房間,房東的房門緊閉,而對麵早已人去樓空,一號租客除了手機什麽也沒有帶走,而細心的警員卻發現櫃子裏比案發之前消失了幾件衣服。
“他跑了??”李警官瞪大眼。
整個調查過程看起來最正常的就是一號租客,他曾經還一度懷疑過那位瘦小租客。
畢竟他和房東有感情糾葛,看起來也不諳世事,下起手來不知輕重,比較符合作案的條件。
就連和工廠命案緊密相關的路清明都一號租客的嫌疑大。
沒想到這這家夥自己就露出了馬腳,心虛跑路了。
這不是明晃晃地告訴警方,他就是本次案件的嫌疑人嗎?
一時間,一號租客的嫌疑直接越過了三號死者那邊的嫌疑人,成為了警方的首要調查目標。
“走,我們先把重點放在一號租客身上。”
唐樓除了房租哪裏都不好,不僅是對租客,對警方也是如此。
由於設施過於落後,沒有一處安裝了監控,他們隻在小巷外的一條街上截取到了相關的視頻。
附近所有的監控畫麵分別出現在幾個顯示屏上,映得段如梭臉色幽藍。
他的雙眼緊緊地盯著屏幕上不斷切換的畫麵,快速掃過每一個身影,旁邊一年輕警員手指靈活地操作著控製案件,不斷調整畫麵的角度和清晰度。
幾位經驗豐富的老警察站在後麵,分析著路過的每一個人。
“這裏暫停一下。”段如梭在右側的顯示屏上點了點。
年輕警員立馬按下了暫停鍵,將畫麵中的身影放大。
香江的天氣剛入秋,平均溫度在 27c-33c左右,許多人都穿著短袖。
監控中的人卻穿著一身米色衛衣,寬大的帽子套在頭頂,灰色圍巾將下半張臉遮的嚴嚴實實,那雙眼睛也始終半眯著。
段如梭第一眼還險些沒認出來來,因為這人和一號租客比起來過於壯碩了,現在現在看來,怕是把所有帶走的衣服都穿在身上了吧?
他們立刻調動了多個路段的監控,一路探查嫌疑人的行蹤。
與此同時,技術人員那邊也傳來了消息。
“什麽?你說他還是三號死者那邊的嫌疑人?”李警官著實沒想到自己在這年輕人身上栽了個大跟頭。
林梧,今年二十六歲。
離異家庭,父母在離婚後的一年各自成家,無論哪一方都不想管這個孩子,他最後被判給了母親。
充斥著無視和冷漠的家庭氛圍讓他早早輟學,初中還沒有讀完就出來打工,和父母也徹底斷了聯係。
香江雇傭童工是違法的,未滿 15 歲的兒童不得在任何工業經營內工作。
快要吃不上飯的林梧倔強的不肯回到陌生的家庭,於是被社會上的人士哄騙進了紅街,後麵成年才進入白馬會所成為一名酒保。
因為長相出眾,幹了三年成為了會所裏的門麵之一,也就是在段如梭之前搜集到的資料裏,那名被酒瓶砸破額頭的少爺。
搜查了整間地下室,除了那件衣服之外,現場還發現了一些腳印的痕跡。
這些腳印能從長度和深度上判斷出凶手的大致身高,體型偏瘦。
腳印的狀態整齊,且富有規律,說明凶手作案時心態平穩,較為冷靜,心理素質異於常人。
每個受害者的死亡似乎都是對方蓄謀已久的結果,最少的痕跡,最不費力的死法,幹脆利落,段如梭仿佛看見了一雙躲在暗處,閃爍著冰冷而殘忍的光芒。
“那件衣服是誰的?”段如梭皺著眉問道。
那是一件非常寬大的毛衣,質量卻十分堪憂,洞洞大得能伸進去一個小拇指,四處漏風,如果不內搭一件,根本就不保暖。
李警官臉色難看:“這是三樓租客的衣服。”
正好大家都在案發現場,段如梭親自前往三樓,經過了一晚的時間,這裏的環境依舊沒有變化,還是一如既往的難聞。
段如梭敲門,無人回應,李警官跟在後麵,熟練地拿出鑰匙。
這一次瘦弱租客沒有坐在沙發上,他們在房間裏的床上發現了他,連著頭一起裹在被子裏,某一處起起伏伏,對外界的動靜沒有一點反應。
李警官尷尬地扭過頭,段如梭麵不改色,再次重重地敲了敲門板。
被子裏的人加快速度,半晌,慢吞吞地從被子裏鑽出頭。
段如梭也不廢話,拿出衣服的取證照片問:“這是你的衣服?”
瘦弱租客眼睛在他身上刮了刮,緩慢地點頭:“是啊是我的,我在垃圾桶裏撿的。”
“衣服為什麽會出現在地下室?”
“我也不知道,我也很久沒穿了,叔叔說不好看,就拿走了。”
李警官在旁邊補充:“他口中的叔叔就是房東。”
“也就是說這件衣服在這之前是在房東的房間內?”段如梭眼神一凝。
這意味著凶手在作案之後冒著被抓捕的風險回到了案發現場,可能在返回途中被老人發現才痛下殺手。
李警官和段如梭想到了一塊兒,異口同聲地說道:“熟人作案?”
如果不是熟人,那麽老人就不會在睡夢中被一件屬於房東房間裏的衣服活生生悶死,而是當場被凶手扼殺。
總不會是凶手在殺人前突發奇想拐個彎走到房東的房間拿出一件衣服對老人下手吧?
除非凶手神經有問題,不然隻能用凶手在房東的房間內被老人發現,兩人寒暄後,凶手起了殺心,順手拿起一件衣服準備下手。
而且這個熟人極有可能在死者生前頻繁出入房東的房間,甚至還住在這棟樓中!
段如梭突然抬頭:“你調查的第一個租客他還在嗎?”
李警官心領神會,連忙在前麵帶路:“在啊,他就住在房東對麵的那間房,進門右拐那間……”
“他是不是說過房東喜歡按照喜好排房間?”
“這,確實說過……”李警官一愣。
段如梭揉了揉眉心:“你就沒想過和房東發生過關係的人才住三樓,而他一個平平無奇的租客比據說房東最喜歡的路清明住的還要近這很不對勁嗎?”
李警官:“!”
幾個人一路跑下三樓,看到對門的那一刻,段如梭瞳孔一縮。
一樓隻有兩個房間,房東的房門緊閉,而對麵早已人去樓空,一號租客除了手機什麽也沒有帶走,而細心的警員卻發現櫃子裏比案發之前消失了幾件衣服。
“他跑了??”李警官瞪大眼。
整個調查過程看起來最正常的就是一號租客,他曾經還一度懷疑過那位瘦小租客。
畢竟他和房東有感情糾葛,看起來也不諳世事,下起手來不知輕重,比較符合作案的條件。
就連和工廠命案緊密相關的路清明都一號租客的嫌疑大。
沒想到這這家夥自己就露出了馬腳,心虛跑路了。
這不是明晃晃地告訴警方,他就是本次案件的嫌疑人嗎?
一時間,一號租客的嫌疑直接越過了三號死者那邊的嫌疑人,成為了警方的首要調查目標。
“走,我們先把重點放在一號租客身上。”
唐樓除了房租哪裏都不好,不僅是對租客,對警方也是如此。
由於設施過於落後,沒有一處安裝了監控,他們隻在小巷外的一條街上截取到了相關的視頻。
附近所有的監控畫麵分別出現在幾個顯示屏上,映得段如梭臉色幽藍。
他的雙眼緊緊地盯著屏幕上不斷切換的畫麵,快速掃過每一個身影,旁邊一年輕警員手指靈活地操作著控製案件,不斷調整畫麵的角度和清晰度。
幾位經驗豐富的老警察站在後麵,分析著路過的每一個人。
“這裏暫停一下。”段如梭在右側的顯示屏上點了點。
年輕警員立馬按下了暫停鍵,將畫麵中的身影放大。
香江的天氣剛入秋,平均溫度在 27c-33c左右,許多人都穿著短袖。
監控中的人卻穿著一身米色衛衣,寬大的帽子套在頭頂,灰色圍巾將下半張臉遮的嚴嚴實實,那雙眼睛也始終半眯著。
段如梭第一眼還險些沒認出來來,因為這人和一號租客比起來過於壯碩了,現在現在看來,怕是把所有帶走的衣服都穿在身上了吧?
他們立刻調動了多個路段的監控,一路探查嫌疑人的行蹤。
與此同時,技術人員那邊也傳來了消息。
“什麽?你說他還是三號死者那邊的嫌疑人?”李警官著實沒想到自己在這年輕人身上栽了個大跟頭。
林梧,今年二十六歲。
離異家庭,父母在離婚後的一年各自成家,無論哪一方都不想管這個孩子,他最後被判給了母親。
充斥著無視和冷漠的家庭氛圍讓他早早輟學,初中還沒有讀完就出來打工,和父母也徹底斷了聯係。
香江雇傭童工是違法的,未滿 15 歲的兒童不得在任何工業經營內工作。
快要吃不上飯的林梧倔強的不肯回到陌生的家庭,於是被社會上的人士哄騙進了紅街,後麵成年才進入白馬會所成為一名酒保。
因為長相出眾,幹了三年成為了會所裏的門麵之一,也就是在段如梭之前搜集到的資料裏,那名被酒瓶砸破額頭的少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