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章 困難
重生六零:小知青帶著空間爽爆了 作者:君心如月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兩個警察聽到陌生男人的話就要上前抓幾人。
幾人自然不能眼睜睜待著被抓。
於是便反抗了起來。
“都住手!”
孫猛大聲喊道,讓兩邊的人都停了下來!
“你們這幫人竟然敢拒捕,襲警!就應該抓去改造!”
警察被反抗,深感自己丟了麵子,可他們隻有兩個人,用武力抓住他們是不可能的,隻得先用言語恐嚇一番。
“警察同誌,我們都是守法的人民群眾,想要抓我們可得有證據吧?他們兩個嘴一張一合就說我偷了他們的錢,我還說楊偉,這小子偷了我們500塊呢!”
孫猛說著,眼神狠戾的看著楊偉。
自己雖然年輕,有一腔熱血,也不是個傻子,不然不可能年紀輕輕的將一群人組織起來。
沒想到,即便是為了共同的目的,卻依然有背叛。
看來自己握著那要給女大王的600多塊錢,已經著了某些人的眼。
幸好自己平常帶著人隻是來李文發的房子這邊開會,李文發家裏隻有他跟弟弟妹妹三人,弟弟妹妹都上學,除了他們這些人,沒什麽其他雜亂人口出入。
而那錢,他從來沒有隨身帶在身上,而是放到了自家,自己屋子裏的角落埋在土裏。
任他們在李家翻個底朝天也不可能找到。
楊偉被孫猛的眼神給嚇住了,“警察同誌,我沒偷錢!他們恐嚇我,快……快快抓住他們!”
邊說著同時向後退去,他跟孫猛雖沒有說長期待在一起,但也是了解的,知道他很能打。
“孫猛是吧,縣紡織廠組織部的劉主任舉報你偷了他的錢,請你跟我們回去接受調查!”
其中一個警察說著話,便將手銬從兜裏掏了出來。
李文發看到這情況,立馬走到孫猛前麵,擋住警察的腳步。
“警察同誌,我們是合法的公民,沒有偷過錢,你說的這位組織部主任,我們都不認識!聽他們嘴上說說就說我們偷了他的錢,我們絕對不認,大不了這事兒我們鬧到縣領導,縣領導解決不了,我們鬧到省領導上麵去!”
看對方這情況,貌似就是鐵了心認定自己這些人偷了這些錢要抓他們。
孫猛和李文發知道有些事情沒法解決,但能拖一會兒是一會兒,或許有什麽轉折呢!
剛剛反抗產生的聲音,傳到了周邊鄰居的耳朵裏,經過了這麽一小會兒,很快有人便圍了上來。
“孫家小子和李家小子偷錢了?不可能吧?這一個月他們可是學雷鋒的典範!”
“就是就是,我家媳婦前兩天騎自行車摔傷了,還是這兩幾個孩子找人把人抬回去的!”
“就是,說他們偷了錢,我是不信的,就算之前他們無所事事,但也沒有偷過咱們這些人家的東西啊!”
“不對不對,剛剛我可是聽孫家小子說了,這些人根本沒有證據,就說他們偷了這個什麽主任的錢,說不定是冤枉人的!”一個腦子活泛的鄰居突然說道。
“警察同誌沒有證據就抓人,這不合理吧!”
“對對,不合理,警察同誌,你們可不能因為這劉主任是個當官的就向著他!我們普通人也不是被隨便欺負的!”
“對對,不能隨便欺負!要證據!要證據!”
周圍的鄰居自然是向著他們的,更何況他們這段時間好人好事做了無數,周圍的鄰居由他們原來隻是無所事事的印象變成現在的學雷鋒好榜樣。
再加上他們跟孫猛李文發一樣,都是普通人,如果他們能夠隨意誣陷孫猛跟李文發,那以後也可能隨意傷害到他們自己。
於是在鄰居們的起哄下,警察便也不好直接抓人了。
兩個跟來的警察便將目光看向了劉主任跟楊偉。
“楊偉同誌,是你去舉報的,是你親眼看到他們偷了劉主任的錢,對嗎?”
“是……是的,我看到……他們兩個一起去偷的!”聽到警察的問話,楊偉有些心慌,說話也磕磕絆絆的。
“那你看到他們把錢放哪裏了?”
“他們偷完就回到這座房子裏了!肯定在這座房子裏!”
楊偉想了想快速的說道,他們平常聚集都是在李家這座房子裏,他們普通人不在的時候,孫猛李文發和一些好兄弟也都在這座房子裏,錢肯定也在這座房子裏!
警察聽完楊偉的話,“各位鄰居都聽到了吧,這是舉報人說的,我們肯定要來查證一番,剛剛想要抓住他們,隻是想讓他們配合我們!”
普通群眾並不懂他們的一些規矩,聽到警察們如此說便也覺得有所理解,氣氛變緩和了下來。
警察看到這種情況,便再次將手銬拿了出來。
“等一下!”李文發再次喊停。
“你還有什麽事情?難道要不配合我們警察的調查?”
“警察同誌我們並非不配合,剛剛我們也說了,這位同誌上嘴下嘴一碰就說,親眼看到我們掏了錢,我們還說我親眼看到是他偷了冤枉給我們呢!”
“那你沒有什麽證據證明他說的不是真的?”警察直接反問。
“我有個問題想要問他們兩個人,但要求,他們獨立回答!”
“這……”兩個警察有些猶豫,他們出來辦案還從來沒有遇到這種情況過。
而且這一次跟著出來,他們在背後也是收了點錢,更何況這幾個人都是無業遊民,每天在這縣城裏晃悠,本就是不安定因素。
於是他們也就很痛快的答應了,就等著將這幾個人抓起來,回頭高高興興的出去吃一頓呢。
結果他們還沒想明白呢,周圍的鄰居替他們做了決定。
“這有啥好猶豫的,簡單呀!”說著有個鄰居帶著幾個人就將楊偉跟劉主任分了開來,“發子,趕緊問!”
看到鄰居幫忙,李文發趕緊從兜裏掏出個小本子,撕下兩頁,將自己的問題寫了上去。
一張上麵的問題是“哪年哪月哪日哪時看到我們偷錢的?”
另一張上麵,“什麽時候發現錢丟的?”
李文發將第1張的問題遞給了跟楊偉在一起的人,第2張遞給了跟劉主任在一起的人。
幾人自然不能眼睜睜待著被抓。
於是便反抗了起來。
“都住手!”
孫猛大聲喊道,讓兩邊的人都停了下來!
“你們這幫人竟然敢拒捕,襲警!就應該抓去改造!”
警察被反抗,深感自己丟了麵子,可他們隻有兩個人,用武力抓住他們是不可能的,隻得先用言語恐嚇一番。
“警察同誌,我們都是守法的人民群眾,想要抓我們可得有證據吧?他們兩個嘴一張一合就說我偷了他們的錢,我還說楊偉,這小子偷了我們500塊呢!”
孫猛說著,眼神狠戾的看著楊偉。
自己雖然年輕,有一腔熱血,也不是個傻子,不然不可能年紀輕輕的將一群人組織起來。
沒想到,即便是為了共同的目的,卻依然有背叛。
看來自己握著那要給女大王的600多塊錢,已經著了某些人的眼。
幸好自己平常帶著人隻是來李文發的房子這邊開會,李文發家裏隻有他跟弟弟妹妹三人,弟弟妹妹都上學,除了他們這些人,沒什麽其他雜亂人口出入。
而那錢,他從來沒有隨身帶在身上,而是放到了自家,自己屋子裏的角落埋在土裏。
任他們在李家翻個底朝天也不可能找到。
楊偉被孫猛的眼神給嚇住了,“警察同誌,我沒偷錢!他們恐嚇我,快……快快抓住他們!”
邊說著同時向後退去,他跟孫猛雖沒有說長期待在一起,但也是了解的,知道他很能打。
“孫猛是吧,縣紡織廠組織部的劉主任舉報你偷了他的錢,請你跟我們回去接受調查!”
其中一個警察說著話,便將手銬從兜裏掏了出來。
李文發看到這情況,立馬走到孫猛前麵,擋住警察的腳步。
“警察同誌,我們是合法的公民,沒有偷過錢,你說的這位組織部主任,我們都不認識!聽他們嘴上說說就說我們偷了他的錢,我們絕對不認,大不了這事兒我們鬧到縣領導,縣領導解決不了,我們鬧到省領導上麵去!”
看對方這情況,貌似就是鐵了心認定自己這些人偷了這些錢要抓他們。
孫猛和李文發知道有些事情沒法解決,但能拖一會兒是一會兒,或許有什麽轉折呢!
剛剛反抗產生的聲音,傳到了周邊鄰居的耳朵裏,經過了這麽一小會兒,很快有人便圍了上來。
“孫家小子和李家小子偷錢了?不可能吧?這一個月他們可是學雷鋒的典範!”
“就是就是,我家媳婦前兩天騎自行車摔傷了,還是這兩幾個孩子找人把人抬回去的!”
“就是,說他們偷了錢,我是不信的,就算之前他們無所事事,但也沒有偷過咱們這些人家的東西啊!”
“不對不對,剛剛我可是聽孫家小子說了,這些人根本沒有證據,就說他們偷了這個什麽主任的錢,說不定是冤枉人的!”一個腦子活泛的鄰居突然說道。
“警察同誌沒有證據就抓人,這不合理吧!”
“對對,不合理,警察同誌,你們可不能因為這劉主任是個當官的就向著他!我們普通人也不是被隨便欺負的!”
“對對,不能隨便欺負!要證據!要證據!”
周圍的鄰居自然是向著他們的,更何況他們這段時間好人好事做了無數,周圍的鄰居由他們原來隻是無所事事的印象變成現在的學雷鋒好榜樣。
再加上他們跟孫猛李文發一樣,都是普通人,如果他們能夠隨意誣陷孫猛跟李文發,那以後也可能隨意傷害到他們自己。
於是在鄰居們的起哄下,警察便也不好直接抓人了。
兩個跟來的警察便將目光看向了劉主任跟楊偉。
“楊偉同誌,是你去舉報的,是你親眼看到他們偷了劉主任的錢,對嗎?”
“是……是的,我看到……他們兩個一起去偷的!”聽到警察的問話,楊偉有些心慌,說話也磕磕絆絆的。
“那你看到他們把錢放哪裏了?”
“他們偷完就回到這座房子裏了!肯定在這座房子裏!”
楊偉想了想快速的說道,他們平常聚集都是在李家這座房子裏,他們普通人不在的時候,孫猛李文發和一些好兄弟也都在這座房子裏,錢肯定也在這座房子裏!
警察聽完楊偉的話,“各位鄰居都聽到了吧,這是舉報人說的,我們肯定要來查證一番,剛剛想要抓住他們,隻是想讓他們配合我們!”
普通群眾並不懂他們的一些規矩,聽到警察們如此說便也覺得有所理解,氣氛變緩和了下來。
警察看到這種情況,便再次將手銬拿了出來。
“等一下!”李文發再次喊停。
“你還有什麽事情?難道要不配合我們警察的調查?”
“警察同誌我們並非不配合,剛剛我們也說了,這位同誌上嘴下嘴一碰就說,親眼看到我們掏了錢,我們還說我親眼看到是他偷了冤枉給我們呢!”
“那你沒有什麽證據證明他說的不是真的?”警察直接反問。
“我有個問題想要問他們兩個人,但要求,他們獨立回答!”
“這……”兩個警察有些猶豫,他們出來辦案還從來沒有遇到這種情況過。
而且這一次跟著出來,他們在背後也是收了點錢,更何況這幾個人都是無業遊民,每天在這縣城裏晃悠,本就是不安定因素。
於是他們也就很痛快的答應了,就等著將這幾個人抓起來,回頭高高興興的出去吃一頓呢。
結果他們還沒想明白呢,周圍的鄰居替他們做了決定。
“這有啥好猶豫的,簡單呀!”說著有個鄰居帶著幾個人就將楊偉跟劉主任分了開來,“發子,趕緊問!”
看到鄰居幫忙,李文發趕緊從兜裏掏出個小本子,撕下兩頁,將自己的問題寫了上去。
一張上麵的問題是“哪年哪月哪日哪時看到我們偷錢的?”
另一張上麵,“什麽時候發現錢丟的?”
李文發將第1張的問題遞給了跟楊偉在一起的人,第2張遞給了跟劉主任在一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