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同樣的招數
沈小姐,愛上我不丟臉 作者:南風知我命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次日,川慕並沒有讓林毅等太久,一大早便把那個創作人的背景,通過郵件發了過來。
林毅打開郵件,細細的將上麵的內容看完,發現一切都很正常,似乎隻是自己有些疑神疑鬼了。
創作人叫陳晨,是一名前些年火爆全網的歌手,後來因為合同問題,跟之前的公司鬧翻,選擇單飛,自己創辦了一個工作室。
但是由於沒有資本的追捧,再加上原公司對他的打壓,所以這些年他過的也並不是很舒服,隻能是勉強混個溫飽。
而他之前的公司,名字叫海天娛樂公司。
林毅如果沒記錯的話,海天娛樂還是自己雲泉公司投資的客戶,股份持有雖然不多,但也有個2.5%。
在市值8360億麵前,它算是自己的大客戶了,算起來也有200多個億呢。
而關於那些證人,川慕給的資料比較淺薄,隻是說出了姓名、公司這些,從公司的名字來看,林毅並不能從中看出任何端倪。
這也是林毅覺得是不是最近自己太疑神疑鬼的原因,畢竟這些人和他往日無冤,近日無仇的,根本是沒必要針對他。
而且不管是這些人,還是他們身後的公司,都和京都那些家族沒關係,林毅實在是想不出他們針對自己的理由。
正當林毅疑惑時,川慕在這時發來了一條消息,他打開一看,發現居然還是歌手抄襲的問題。
隻是這一次當事人從王磊,變成了方文娟。
比起王磊,方文娟這一次更慘,不僅有三首歌的編曲和其他人相似度極高,就連其它的歌曲,也都被網友過度揣測,認為是抄襲。
這一下,林毅要是還覺得自己是疑神疑鬼,那他可以一頭撞死了。
畢竟,發生的這一切已經遠遠超出了簡單巧合的範疇,根本無法用常理來解釋。
除了公司內部存在叛徒,聯合外人來針對自己外,他想不出任何能想到的理由了。
從王磊,再到方文娟,這個人既然能拿到他們兩人的歌曲,那必定也能拿到其他人的歌曲。
由此可見,這個內鬼在公司的職位一定不低,而且還很了解音樂,甚至可能就是這些藝人中的其中一個。
否則無法解釋他是怎麽把這些音樂傳出的。
在公司內,這些藝人如果需要練歌,或者是錄歌,基本上都會在錄音室內。
而且沒有本人邀請,或者說不是朋友的話,基本上是不會有人貿然進入別人正在使用的錄音室內。
至於這些錄音室,更是林毅重金打造的,隔音的效果自是不必多說,如果是在外麵偷聽,根本不可能把一首曲子完全複刻出來。
想通這些後,林毅把心思從那些創作人身上,直接放在了公司內部,特別是那些經紀人,以及公司內不溫不火的藝人身上,這些人是最容易出賣公司的。
於是,林毅幹脆讓川慕查監控,看看方文娟和王磊在唱這些歌時身邊都有誰,一旦有人出現的次數頻繁,那他基本上就是內鬼跑不掉了。
甚至為了防止有人在錄音室安裝竊聽器,林毅還讓他找了個專家團隊,逐一排查這些錄音室。
至於網上那些言論,林毅則是讓他發了個公告,安撫方文娟和王磊的粉絲。
畢竟,如果在這個時候什麽都不做,哪怕事後澄清了,這些粉絲也有可能出現陰謀論,或者是因為心寒,不再去粉他們,那樣就虧大了。
做完這一切後,林毅開始思索著幕後之人究竟是誰,這一次的手段,和之前那些來說,雖然一眼就能看穿,但卻高明的很多。
因為這樣做,無論結果如何,都會影響王磊和方文娟吸收路人粉,甚至還會因此多出很多黑粉,直接打斷了他們成為當前頂流的趨勢。
可以說這招在當今社會來看,就是一計陽謀,無論你怎麽去做,都會有一定的損失,現在能做的無非就是減少損失而已,和他利用輿論來攻擊特蘭春的手段,簡直如出一轍。
隻是他還沒對特蘭春動手,卻已經有人先一步對他動了手。
不過,雖說李飛如今是最可能報複自己的人,但林毅並不認為這一切能是他能做到的。
要知道此次事件目前已經牽扯了半個音樂界,李飛在國內,如果不利用李家的勢力,是不可能操控這麽多人的。
而一旦動用李家的勢力,李天不會不提醒他的,所以這件事的幕後主使,一定另有其人。
至於是誰,林毅目前還想不出來,畢竟這件事怎麽看,都有一股拿大炮打蚊子的感覺。
輕輕鬆鬆控製半個音樂界,僅僅是抹黑愛希然娛樂公司的幾個歌手,這怎麽說都不是一件劃算的事情,除非他後麵還有後手。
隻是林毅想了很久,都沒想到對方的後手是什麽。
突然,他靈光一閃,隨後他自己都被自己的想法嚇到了。
按他剛剛想到的來看,這件事倒像是好幾個娛樂公司聯合對愛希然娛樂公司的針對。
而之所以會出現這種情況,那就是林氏集團最近太拉誇了,導致有些人不再懼怕他林毅,再加上愛希然娛樂公司最近發展太快,動了太多人的蛋糕,被聯合針對也不是不可能。
想到這,林毅露出了苦笑,如果真是這樣,那愛希然娛樂以後可難了。
恐怕無論以後他們公司幹什麽,都要被人排擠一下,屆時就算是再出色的藝人,恐怕都成不了頂流。
因為大眾能看到的,無非是資本想讓你看到的罷了。
現在林毅甚至開始祈禱了起來,他擔心lc那邊也會出現同樣的情況,雖然打倒了一個啟悅,但誰知道下一刻會不會有千千萬萬個啟悅。
為此,林毅特意給張凱打了個電話,讓他嚴查最近公司有沒有可疑的人,免得泄露了他的機密。
喜愛福和聯盟這兩款遊戲對他來說,是萬萬不能出事的,因為他明年用的每一筆資金,都需要這兩款遊戲來賺。
林毅打開郵件,細細的將上麵的內容看完,發現一切都很正常,似乎隻是自己有些疑神疑鬼了。
創作人叫陳晨,是一名前些年火爆全網的歌手,後來因為合同問題,跟之前的公司鬧翻,選擇單飛,自己創辦了一個工作室。
但是由於沒有資本的追捧,再加上原公司對他的打壓,所以這些年他過的也並不是很舒服,隻能是勉強混個溫飽。
而他之前的公司,名字叫海天娛樂公司。
林毅如果沒記錯的話,海天娛樂還是自己雲泉公司投資的客戶,股份持有雖然不多,但也有個2.5%。
在市值8360億麵前,它算是自己的大客戶了,算起來也有200多個億呢。
而關於那些證人,川慕給的資料比較淺薄,隻是說出了姓名、公司這些,從公司的名字來看,林毅並不能從中看出任何端倪。
這也是林毅覺得是不是最近自己太疑神疑鬼的原因,畢竟這些人和他往日無冤,近日無仇的,根本是沒必要針對他。
而且不管是這些人,還是他們身後的公司,都和京都那些家族沒關係,林毅實在是想不出他們針對自己的理由。
正當林毅疑惑時,川慕在這時發來了一條消息,他打開一看,發現居然還是歌手抄襲的問題。
隻是這一次當事人從王磊,變成了方文娟。
比起王磊,方文娟這一次更慘,不僅有三首歌的編曲和其他人相似度極高,就連其它的歌曲,也都被網友過度揣測,認為是抄襲。
這一下,林毅要是還覺得自己是疑神疑鬼,那他可以一頭撞死了。
畢竟,發生的這一切已經遠遠超出了簡單巧合的範疇,根本無法用常理來解釋。
除了公司內部存在叛徒,聯合外人來針對自己外,他想不出任何能想到的理由了。
從王磊,再到方文娟,這個人既然能拿到他們兩人的歌曲,那必定也能拿到其他人的歌曲。
由此可見,這個內鬼在公司的職位一定不低,而且還很了解音樂,甚至可能就是這些藝人中的其中一個。
否則無法解釋他是怎麽把這些音樂傳出的。
在公司內,這些藝人如果需要練歌,或者是錄歌,基本上都會在錄音室內。
而且沒有本人邀請,或者說不是朋友的話,基本上是不會有人貿然進入別人正在使用的錄音室內。
至於這些錄音室,更是林毅重金打造的,隔音的效果自是不必多說,如果是在外麵偷聽,根本不可能把一首曲子完全複刻出來。
想通這些後,林毅把心思從那些創作人身上,直接放在了公司內部,特別是那些經紀人,以及公司內不溫不火的藝人身上,這些人是最容易出賣公司的。
於是,林毅幹脆讓川慕查監控,看看方文娟和王磊在唱這些歌時身邊都有誰,一旦有人出現的次數頻繁,那他基本上就是內鬼跑不掉了。
甚至為了防止有人在錄音室安裝竊聽器,林毅還讓他找了個專家團隊,逐一排查這些錄音室。
至於網上那些言論,林毅則是讓他發了個公告,安撫方文娟和王磊的粉絲。
畢竟,如果在這個時候什麽都不做,哪怕事後澄清了,這些粉絲也有可能出現陰謀論,或者是因為心寒,不再去粉他們,那樣就虧大了。
做完這一切後,林毅開始思索著幕後之人究竟是誰,這一次的手段,和之前那些來說,雖然一眼就能看穿,但卻高明的很多。
因為這樣做,無論結果如何,都會影響王磊和方文娟吸收路人粉,甚至還會因此多出很多黑粉,直接打斷了他們成為當前頂流的趨勢。
可以說這招在當今社會來看,就是一計陽謀,無論你怎麽去做,都會有一定的損失,現在能做的無非就是減少損失而已,和他利用輿論來攻擊特蘭春的手段,簡直如出一轍。
隻是他還沒對特蘭春動手,卻已經有人先一步對他動了手。
不過,雖說李飛如今是最可能報複自己的人,但林毅並不認為這一切能是他能做到的。
要知道此次事件目前已經牽扯了半個音樂界,李飛在國內,如果不利用李家的勢力,是不可能操控這麽多人的。
而一旦動用李家的勢力,李天不會不提醒他的,所以這件事的幕後主使,一定另有其人。
至於是誰,林毅目前還想不出來,畢竟這件事怎麽看,都有一股拿大炮打蚊子的感覺。
輕輕鬆鬆控製半個音樂界,僅僅是抹黑愛希然娛樂公司的幾個歌手,這怎麽說都不是一件劃算的事情,除非他後麵還有後手。
隻是林毅想了很久,都沒想到對方的後手是什麽。
突然,他靈光一閃,隨後他自己都被自己的想法嚇到了。
按他剛剛想到的來看,這件事倒像是好幾個娛樂公司聯合對愛希然娛樂公司的針對。
而之所以會出現這種情況,那就是林氏集團最近太拉誇了,導致有些人不再懼怕他林毅,再加上愛希然娛樂公司最近發展太快,動了太多人的蛋糕,被聯合針對也不是不可能。
想到這,林毅露出了苦笑,如果真是這樣,那愛希然娛樂以後可難了。
恐怕無論以後他們公司幹什麽,都要被人排擠一下,屆時就算是再出色的藝人,恐怕都成不了頂流。
因為大眾能看到的,無非是資本想讓你看到的罷了。
現在林毅甚至開始祈禱了起來,他擔心lc那邊也會出現同樣的情況,雖然打倒了一個啟悅,但誰知道下一刻會不會有千千萬萬個啟悅。
為此,林毅特意給張凱打了個電話,讓他嚴查最近公司有沒有可疑的人,免得泄露了他的機密。
喜愛福和聯盟這兩款遊戲對他來說,是萬萬不能出事的,因為他明年用的每一筆資金,都需要這兩款遊戲來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