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過來幫忙的有十五個人,肯定得分兩桌吃飯。


    家裏的碗筷和桌子都不夠用,吳大娘到隔壁家去借桌子跟碗筷。


    菜種類有點少,一個豆腐燉魚,一個韭菜炒雞蛋,一大盆白菜,還有一大盆炒土豆絲。


    因為人多,而且都是壯勞力,飯量實在太大,吳大娘沒有煮白米飯,煮的糙米飯。


    過來幫忙的鄉親看到這些菜,一個個喜上眉梢。


    大夥兒過來幫忙有工錢,還能吃上肉,哪有不高興的。


    張青苗招呼大家坐下吃飯,“今天去買菜太晚了,時間有點來不及,就燉了魚,炒了個雞蛋。


    午飯大夥兒先湊合著吃,晚上再殺雞燉雞肉,再做個紅燒肉燉土豆,給大夥兒補補油水。”


    大家饞得都直流口水。


    在他們這樣的鄉下地方,村裏有啥事兒都會找鄉親幫忙,請大夥兒吃頓飯就夠了。


    雞肉和紅燒肉都算得上大肉,他們一年到頭吃不上幾回。


    以前去別人家幫忙,可不會吃得那麽好,最多就是幾片臘肉,或是肉末炒青菜,哪有這樣的大肉吃。


    更何況這次他們還有錢可以拿。


    “夥食可真好,青苗,我們可就等著晚上那一餐了。”


    張建功招呼大家坐下,“大夥兒快坐下來,我四妹做飯的手藝可好了,不比國營飯店大廚的手藝差。”


    跟他關係好的小夥子打趣道:“咋的,你還去國營飯店吃過飯?”


    “你瞧不起誰呀,我當然去國營飯店吃過飯……”


    慷慨激昂的張建功突然就啞了,不為別的,隻因宋書寧走出來了。


    他的臉頰一下紅了起來,表情變得羞澀起來。


    旁邊那人見到他神情轉變,餘光看到宋書寧走過來,立刻起哄道:“宋知青過來吃飯,快來這邊坐。”


    宋知青長得好,村裏不知道多少小夥對她有意思。


    別說張建功了,就是他遇上宋知青,也樂意多看兩眼。


    誰不喜歡長得漂亮的。


    宋書寧看了一眼,那一桌坐著的都是大男人,她要是真跟他們坐一桌,不知道會多尷尬。


    “不了,我還是坐這一桌吧。”


    宋書寧坐在吳大娘的身邊,給自己打了半碗飯。


    桌上的人吃了飯菜,紛紛誇起張青苗的手藝。


    “青苗,真行呀,沒想到你還有這一手,這菜也太好吃了。”


    “你咋做的,這魚一點魚腥味兒都沒有,又嫩又滑,比豆腐還要嫩。”


    “我剛剛還以為建功這小子說大話呢,沒想到你手藝真有這麽好,下午還是你做飯吧?”


    張青苗靦腆地笑著點了點頭,“是,我這幾天都過來幫廚。”


    “喲,那我們真是有口福了。”


    耳邊全都是大家對張青苗的誇讚,宋書寧不以為然地撇了下嘴,能有多好吃,他們都快把人誇上天了。


    她夾了一塊豆腐,淺嚐一口。


    豆腐嫩滑,豆香味很足,而且還很入味,真的好好吃


    宋大小姐絕不承認別人比她強,嗯,最多承認張青苗的廚藝跟自己旗鼓相當。


    不愧是女主,各項技能點都是滿分呀。


    宋書寧心裏的小人嘩啦啦在流淚。


    在這本書的設定裏,張青苗是錦鯉體質,出門摘野菜都能隨手撿到野雞野兔的那種好運氣。


    她的廚藝這麽好,在這個年代是最吃香的。


    自己根本比不上她呀。


    呸呸呸,她為什麽要跟張青苗比。


    她肯定也有張青苗比不上的地方。


    宋書寧在自己身上找了一圈,很快找出一個點,自己比張青苗長得好看。


    不過張青苗是溫婉型的長相,是家長們最喜歡的類型。


    而她長得太過豔麗,在這年代容易被人罵是狐狸精。


    自己跟張青苗一對上,在長輩圈還是她比較吃香。


    自己沒完全沒有優勢嘛。


    鬱悶的宋大小姐把悲憤化成了食欲。


    別的方麵沒法勝出,但是在吃飯這一方麵,她絕對不會認輸。


    她吃飯的時候很秀氣,小口小口地吃,細嚼慢咽,動作看起來格外賞心悅目。


    同桌的人看見她吃得這樣斯文,都不好意思狼吞虎咽,動作都放慢了很多,還時不時偷偷瞄在座的兩位女同誌。


    兩個女同誌長得都很好看呀,光是看著都能讓人多吃幾碗飯。


    吃過午飯,大夥兒都在休息,紮堆坐一塊兒聊天。


    宋書寧主動收拾桌子,收拾碗筷,準備去洗碗。


    飯菜是張青苗做的,她收拾碗筷,絕不吃白食。


    吳大娘用淘米水來洗碗,宋書寧見了,說道:“大娘,我來洗碗吧。”


    “我來洗就成了,你在旁邊歇著吧。”


    “不用,我可以洗的。”


    這年頭飯菜不像後世那樣油水充足,碗筷還是很容易洗幹淨的。


    宋書寧和吳大娘洗好碗,她成就感滿滿。


    她真是太能吃苦耐勞了。


    熱淚盈眶。


    要是讓宋先生和覃女士看見了,不知道會誇她成什麽樣呢。


    “宋知青,灶台裏還有紅薯,你吃嗎?”


    宋書寧已經吃得有點飽了,但是聽到有紅薯,她又有點饞。


    “我吃一點點。”


    吳大娘從灶台裏的灰燼扒拉出幾個紅薯,還熱乎乎的,用手一掰,就能看到裏邊黃色的紅薯。


    宋書寧輕輕咬上一口,又香又甜,比後世的烤紅薯好吃多了。


    “真好吃。”


    “你喜歡就多吃點。”


    “我現在吃飽了,吃這一個就夠了,剩下的等晚點再吃。”


    “那也成,我就放在灶台裏,裏頭還有火子,下午吃也還是暖的。”


    宋書寧吃了飯,又吃了一個紅薯,覺得自己真的太撐了,想要出去散步消食。


    今天有太陽,照在人身上暖乎乎的,宋書寧神清氣爽。


    沒有被工業汙染過的環境就是好呀,空氣清新,天是藍的,雲是白的,可漂亮了。


    她正心情美好地散步,誰知道一個披頭散發的婦女朝這邊跑來,在她身後還跟著一個滿臉漲紅,罵罵咧咧的男人。


    旁邊有認識他們的人,紛紛勸那個男人,讓他別打了。


    宋書寧才聽一耳朵,就感覺自己的耳朵髒了。


    什麽大男子主義的男人,居然敢打自己的老婆。


    宋書寧見那男人撲過來,走上前伸出腳。


    那男人跑得又急又快,即便發現有人伸腳想要絆倒自己,慣性也讓他根本停不下來。


    “撲通”一聲,那人被摔了個狗吃屎。


    大夥兒都驚呆了,詫異地看向宋書寧。


    這嬌嬌弱弱的女知青怎麽敢打人。


    這人叫做張鐵牛,長得高壯,脾氣暴躁,最是惹不得。


    村裏人平時都不敢惹他,他要是真火起來,那可真是不管不顧,誰都敢打的。


    看來宋知青要倒黴了。


    她沒有家人在村裏,這回看誰能護著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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