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四章死渣男!
老婆倒貼白月光,被坑死的我重生了 作者:焚山煮海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接下來,二人沒有鬧騰了,坐著公交車朝著商場出發。
而且不知道是巧合,還是萬達比較更名,薛錦書竟然沒選離學校對麵的金鷹,而是選擇他們昨天逛的萬達廣場。
看著熟悉的場景,林城ptsd都要犯了。
昨天他可是被周夢溪硬拖著在這家商場逛了兩個多小時!
“姐,我其實沒啥要買的,要不就找個地方喝杯飲料……”
林城試圖掙紮一下。
“少廢話!”
薛錦書卻不給他機會,拽著林城的袖子就到處溜達了起來。
一會看這家的運動鞋不錯,讓林城去試試。
一會看那邊的外套也可以,也讓林城披上看看樣子。
接著,感覺那邊的床上三件套好像也很柔軟的樣子……
一連這麽折騰了一個小時,林城手上已經多了一雙帶毛的冬天高幫靴,幾雙羊毛襪子,以及兩件打折的阿迪短袖和……
“姐,別買了!你再這麽花錢,我還禮都要還不起了!”
眼看著薛錦書還要帶著他去買牛仔褲,林城忍不住道。
雖然最貴的靴子林城搶著付了錢,但就剩下的加起來也三百多了。
再加上昨天那件波司登的羽絨服,總價估計都要上千了!
還是之前那句話,這要是真弟弟,他就收了,可他不是啊!
“幹嘛?看不起你姐姐呀?”
薛錦書卻不樂意了,拍著自己和臉並不相符的寬廣胸脯道:“不知道吧?你姐姐可是小富婆哩!”
‘胸大說這話就是硬氣!’
林城強忍著不讓自己的眼神亂看,道:“姐,沒有這樣相處的,咱倆再是親戚,也沒有光讓你給我花錢的道理。”
“這樣,你要給我買,可以,那我也要給你買一件羽絨服,行不?”
“幹嘛這麽麻煩。”
薛錦書嘟著嘴道:“我是你姐,給你買衣服是應該的……”
她隻知道自己是姐姐,要照顧弟弟,哪有讓弟弟給自己買衣服的呀。
“你不要那也別給我買了。”
林城搖頭道。
“那好吧。”
薛錦書看著對麵林城認真的眼神,隻能無奈的應了下來。
林城這才點頭。
這才對嘛,有來有往才是交際的常態化,一味地付出叫什麽啊,就算這樣真的交到了朋友,也隻是一時的罷了。
想到這,他不由再次痛恨起了慕容月。
這老娘們簡直造孽!
一個周夢溪,一個薛錦書,明明都是特別善良可愛的女孩子,要是正常成長起來,絕對是世界美好的縮影。
結果呢?一個被你折騰的從小沒有朋友,缺愛缺到倒貼!一個被收拾成了小心翼翼的討好型人格,被欺負了連反抗都不知道!
最tm扯淡是,周夢溪還是慕容月的親女兒!
這慕容月要不是自己未來的丈母娘,林城現在就要開罵了。
想到這,他也對薛錦書更愧疚了,畢竟造成這一切的原因是自己的女朋友,畢竟若不是和她做了閨蜜,哪裏會有這些亂七八糟的事。
因此,林城也不看其他的店了,直接帶著薛錦書去了四樓,先給他買羽絨服。
薛錦書嘴上說著不要,一副很不情願的樣子。
但真的當林城給她挑選起來之後,心裏卻莫名的有些雀躍起來。
畢竟從小到大,除了爸爸媽媽之外,還從來沒有外人給她買過衣服呢。
尤其是當林城拿著一件白色的羽絨服掛在她脖子上看效果,這感覺就更強烈了。
那種在陌生的地域上學,忽然有了依靠的感覺,讓她別提多溫暖了。
‘看你今天的表現,我現在臨時封你為世界上最好的小弟!’
她這麽想著,一張小圓臉都樂開了花,眼睛都眯成了月牙。
“哎哎哎,發什麽呆呢?讓你看衣服!”林城忍不住道。
“幹嘛!”
薛錦書沒好氣的瞪了一眼林城,她正沉浸在剛才溫暖的情緒當中呢,現在直接被打斷了,再看衣服,就更加氣衝衝的了,道:“笨不笨呀,奶白色最不耐髒了都不知道嗎?到時候說不定幾天就穿髒了,你給我洗衣服呀?重新挑!”
“那這個灰色的呢?”林城當即又轉頭指了指邊上的長款羽絨大衣。
“灰撲撲的,一點也不好看。”
薛錦書繼續搖頭。
林城繼續尋摸,很快發現一個顏色既耐髒又不灰暗的,道:“那這個淡青色的!厚度也正好,國慶回來就能穿了!”
“不行,這個麵料不耐磨。”薛錦書認真的看了兩眼,然後依舊搖頭。
‘我給你整個大紅色的大門簾子披著得了!又鮮豔又耐磨!’
要不是之前的愧疚還在心頭縈繞呢,林城都要吐槽了。
但畢竟是自己提議要買羽絨服的,林城隻能帶著薛錦書繼續逛街。
一家店,兩家店……連逛了三四家,都沒有讓薛錦書滿意的。
要不是薛錦書以前和周夢溪是閨蜜呢。
最終她看上的,竟然是昨天周夢溪給他買的那套寶藍色的羽絨服!
林城都還沒想好怎麽混過去呢,薛錦書就已經滿意的點頭,道:“這個不錯耶,就這個吧,我去試試!你等我一下!”
都不給林城說話的機會,薛錦書就把挎包又給林城了,把羽絨服批到了身上,拽著林城過去到試衣鏡前麵幫她參考了。
這時,因為周末忙的不可開交的店員,也終於有空過來了。
上來就是一套銷售的話術。
“哎喲,先生您女朋友可真漂亮呀,和咱家這款……”
店員正準備滿臉笑容誇一誇呢,突然看著林城的臉愣住了。
這人,不是昨天那個……
正常情況下,店員是記不住來往的客人的,畢竟每天這麽多人。但昨天卻不一樣,首先是那姑娘特別好看,就跟電視裏麵明星似的顏值,讓她記憶尤深,其次自然是那對小情侶一口氣買了三件,加起來將近四千,讓她掙了好大一筆。
而更讓她記憶深刻的是,買的全部東西都是那女生付的錢!
這讓她心中多少對男生帶了點看法,覺得那就是個吃軟飯的。
結果今天又碰到了這個軟飯男不說!竟然還帶了另一個姑娘來這!
因此,她瞅著林城的眼神,瞬間就變成了看死渣男一樣。
而且不知道是巧合,還是萬達比較更名,薛錦書竟然沒選離學校對麵的金鷹,而是選擇他們昨天逛的萬達廣場。
看著熟悉的場景,林城ptsd都要犯了。
昨天他可是被周夢溪硬拖著在這家商場逛了兩個多小時!
“姐,我其實沒啥要買的,要不就找個地方喝杯飲料……”
林城試圖掙紮一下。
“少廢話!”
薛錦書卻不給他機會,拽著林城的袖子就到處溜達了起來。
一會看這家的運動鞋不錯,讓林城去試試。
一會看那邊的外套也可以,也讓林城披上看看樣子。
接著,感覺那邊的床上三件套好像也很柔軟的樣子……
一連這麽折騰了一個小時,林城手上已經多了一雙帶毛的冬天高幫靴,幾雙羊毛襪子,以及兩件打折的阿迪短袖和……
“姐,別買了!你再這麽花錢,我還禮都要還不起了!”
眼看著薛錦書還要帶著他去買牛仔褲,林城忍不住道。
雖然最貴的靴子林城搶著付了錢,但就剩下的加起來也三百多了。
再加上昨天那件波司登的羽絨服,總價估計都要上千了!
還是之前那句話,這要是真弟弟,他就收了,可他不是啊!
“幹嘛?看不起你姐姐呀?”
薛錦書卻不樂意了,拍著自己和臉並不相符的寬廣胸脯道:“不知道吧?你姐姐可是小富婆哩!”
‘胸大說這話就是硬氣!’
林城強忍著不讓自己的眼神亂看,道:“姐,沒有這樣相處的,咱倆再是親戚,也沒有光讓你給我花錢的道理。”
“這樣,你要給我買,可以,那我也要給你買一件羽絨服,行不?”
“幹嘛這麽麻煩。”
薛錦書嘟著嘴道:“我是你姐,給你買衣服是應該的……”
她隻知道自己是姐姐,要照顧弟弟,哪有讓弟弟給自己買衣服的呀。
“你不要那也別給我買了。”
林城搖頭道。
“那好吧。”
薛錦書看著對麵林城認真的眼神,隻能無奈的應了下來。
林城這才點頭。
這才對嘛,有來有往才是交際的常態化,一味地付出叫什麽啊,就算這樣真的交到了朋友,也隻是一時的罷了。
想到這,他不由再次痛恨起了慕容月。
這老娘們簡直造孽!
一個周夢溪,一個薛錦書,明明都是特別善良可愛的女孩子,要是正常成長起來,絕對是世界美好的縮影。
結果呢?一個被你折騰的從小沒有朋友,缺愛缺到倒貼!一個被收拾成了小心翼翼的討好型人格,被欺負了連反抗都不知道!
最tm扯淡是,周夢溪還是慕容月的親女兒!
這慕容月要不是自己未來的丈母娘,林城現在就要開罵了。
想到這,他也對薛錦書更愧疚了,畢竟造成這一切的原因是自己的女朋友,畢竟若不是和她做了閨蜜,哪裏會有這些亂七八糟的事。
因此,林城也不看其他的店了,直接帶著薛錦書去了四樓,先給他買羽絨服。
薛錦書嘴上說著不要,一副很不情願的樣子。
但真的當林城給她挑選起來之後,心裏卻莫名的有些雀躍起來。
畢竟從小到大,除了爸爸媽媽之外,還從來沒有外人給她買過衣服呢。
尤其是當林城拿著一件白色的羽絨服掛在她脖子上看效果,這感覺就更強烈了。
那種在陌生的地域上學,忽然有了依靠的感覺,讓她別提多溫暖了。
‘看你今天的表現,我現在臨時封你為世界上最好的小弟!’
她這麽想著,一張小圓臉都樂開了花,眼睛都眯成了月牙。
“哎哎哎,發什麽呆呢?讓你看衣服!”林城忍不住道。
“幹嘛!”
薛錦書沒好氣的瞪了一眼林城,她正沉浸在剛才溫暖的情緒當中呢,現在直接被打斷了,再看衣服,就更加氣衝衝的了,道:“笨不笨呀,奶白色最不耐髒了都不知道嗎?到時候說不定幾天就穿髒了,你給我洗衣服呀?重新挑!”
“那這個灰色的呢?”林城當即又轉頭指了指邊上的長款羽絨大衣。
“灰撲撲的,一點也不好看。”
薛錦書繼續搖頭。
林城繼續尋摸,很快發現一個顏色既耐髒又不灰暗的,道:“那這個淡青色的!厚度也正好,國慶回來就能穿了!”
“不行,這個麵料不耐磨。”薛錦書認真的看了兩眼,然後依舊搖頭。
‘我給你整個大紅色的大門簾子披著得了!又鮮豔又耐磨!’
要不是之前的愧疚還在心頭縈繞呢,林城都要吐槽了。
但畢竟是自己提議要買羽絨服的,林城隻能帶著薛錦書繼續逛街。
一家店,兩家店……連逛了三四家,都沒有讓薛錦書滿意的。
要不是薛錦書以前和周夢溪是閨蜜呢。
最終她看上的,竟然是昨天周夢溪給他買的那套寶藍色的羽絨服!
林城都還沒想好怎麽混過去呢,薛錦書就已經滿意的點頭,道:“這個不錯耶,就這個吧,我去試試!你等我一下!”
都不給林城說話的機會,薛錦書就把挎包又給林城了,把羽絨服批到了身上,拽著林城過去到試衣鏡前麵幫她參考了。
這時,因為周末忙的不可開交的店員,也終於有空過來了。
上來就是一套銷售的話術。
“哎喲,先生您女朋友可真漂亮呀,和咱家這款……”
店員正準備滿臉笑容誇一誇呢,突然看著林城的臉愣住了。
這人,不是昨天那個……
正常情況下,店員是記不住來往的客人的,畢竟每天這麽多人。但昨天卻不一樣,首先是那姑娘特別好看,就跟電視裏麵明星似的顏值,讓她記憶尤深,其次自然是那對小情侶一口氣買了三件,加起來將近四千,讓她掙了好大一筆。
而更讓她記憶深刻的是,買的全部東西都是那女生付的錢!
這讓她心中多少對男生帶了點看法,覺得那就是個吃軟飯的。
結果今天又碰到了這個軟飯男不說!竟然還帶了另一個姑娘來這!
因此,她瞅著林城的眼神,瞬間就變成了看死渣男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