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都被這突然的變故嚇住,凶神不止是看著凶,他動怒了,他是真敢跟記者動手!


    被摔了話筒的是一家自媒體,在網上有百萬粉絲的大v,那個記者沒想到凶神會動手,被他帶著殺氣的眼神嚇得臉都白了,哆嗦著威脅:“你竟然敢摔記者的話筒,我要曝光你!”


    曹鴻嶽把方清雅護在懷裏,死死盯著放狠話的記者,“記者就能為所欲為?你盡管去曝光,我倒要看看這個世界還講不講理了!”


    “我今天把話放在這裏,我們不接受任何采訪,如果誰還想強行闖入,那你們就來試試!”


    曹鴻嶽本就看起來凶得很,發起狠來更嚇人,剛才還嗡嗡的記者瞬間安靜,拉著同伴退回走道重新回到不鏽鋼椅子上,等待時機,凶神總不可能二十四小時守在這兒吧。


    曹鴻嶽環視一圈,確認安全之後,才鬆開方清雅,擔憂地問:“沒被嚇著吧?”


    “他們還沒走啊?”方清雅探頭看了看,全是扛機器拿話筒的。


    “別管他們,你出來做什麽?需要什麽叫個外賣就行。”外麵亂糟糟的,剛才還差點傷到她。


    方清雅搖頭,“換我來守一下吧,你去休息休息?”


    曹鴻嶽的心一下子就軟了,連神色都柔和不少,這是心疼他?“不用,這才哪到哪,你去陪李小姐吧,外麵交給我。”


    “真不用嗎?你都站一下午了,要不我去給你搬張凳子。”


    “不……”曹鴻嶽話還沒說完,方清雅就回病房去,小碎步跑著搬了條凳子出來放在他旁邊,又問:“餓不餓,我給你拿點東西吃。”


    “清雅。”曹鴻嶽拉住她的胳膊,哭笑不得,“我真沒事,以前出任務的時候在叢林裏一趴就是幾天,這點真不算什麽。”


    “真的?”方清雅還是不敢相信,她站四個小時腿都能腫,他怎麽可能一點事都沒有呢?


    曹鴻嶽笑著點頭,“真的。”


    “那”方清雅咬了下唇,“那你要是累了餓了一定要告訴我。”


    “好,外麵冷,進去吧。”


    回到病房閑不住的李雲婉拉著方清雅八卦,“小清雅,曹先生對你是真的好,你真不考慮考慮?你不就是擔心他前妻那事嗎?他不都和你說了他和他前妻沒有可能了?”


    “我……不知道,就是害怕。”方清雅真不知道該怎麽辦才好,曹鴻嶽對她的好她不是感覺不到,但她就是沒有勇氣往前邁一步。


    “我明白了。”李雲婉歎息,“你是怕他隻是一時的激情,等激情褪去之後對你所有的喜歡和在乎也會消失。”


    “差不多吧。”


    她還怕她不夠好,配不上對方,也怕對方一旦更加了解她之後看見她的不堪之後會後悔,她更怕自己沒有能力再一次承受感情的打擊。


    “清雅,你之前一直勸我,說我不要太主動太熱情,會嚇跑周放,我一直都不能理解,我都對他掏心窩子了,他怎麽反倒越來越疏遠我呢?


    經曆這次事情之後我突然醒悟,我就像那個和太陽打賭的風娃娃,想讓對方脫衣服拚命吹風,對方反而把衣服裹得更緊。他大概也和你的想法一樣,覺得我所有的熱情都是一時頭腦發熱,不能長久。”


    李雲婉明明在笑,卻讓人替她難過,語氣也有點看破紅塵的寂寥感,聽得方清雅瘮得慌,“你不會因為一個男人削發為尼吧?”


    李雲婉愣了幾秒,爆笑出聲,扯到受傷的右臉,疼出眼淚花子來,又哭又笑的,“小清雅,你是要笑死我嗎?什麽年代了還削發為尼!哎,不行,笑得我臉疼。”


    “那不是你那番話說得太四大皆空了嘛。”方清雅也覺得自己有點搞笑,跟著嘿嘿傻笑,“那你打算怎麽辦?”


    李雲婉深深吐出一口氣,“能怎麽辦,涼拌!經曆這次姐姐也看開了,人確實對我沒意思,我這麽死纏爛打也挺沒勁。就拉倒唄,下一個更乖啊。”


    “真就這麽放棄了?”這次輪到方清雅勸她,“你不是說對周放一見鍾情嗎?多少年就遇上這麽一個,說放棄就放棄啦?”


    “不然能怎麽辦?”李雲婉麵露憂傷,“清雅,從我發消息到等來救援,將近兩個小時,而離我最近的巡邏隊趕到隻需要十五分鍾,你知道這意味著什麽嗎?”


    “這……”方清雅有些勉強地笑著安慰,“或許周放太忙,沒空看手機,所以才錯過了你的消息。”


    “或許吧。”李雲婉不在乎地笑笑,“你覺得曹先生會因為太忙錯過你的消息嗎?”


    方清雅抿了下唇,好像真沒有,曹鴻嶽說過她的事是排在第一位的,她從來都沒往心裏去,說說而已嘛,誰都會。現在回過頭想想,曹鴻嶽不僅是口頭說說而已,是真做到了。


    “看吧,如果真的在乎一個人哪怕你隻是發個表情過去都能得到回應的吧?況且我不光給他發了消息和定位,我甚至還打了他的電話,半點回應都沒有。”


    李雲婉自嘲地笑笑,“也怪我活該,我就是那個放羊的孩子,平常狼來了喊得太多,真到了緊急時刻是搬不到救兵的。”


    “雲婉,你別這麽想,說不定周放真的是在忙呢。”


    “無所謂了。”李雲婉聳肩,“反正我決定放棄,以後大家都落得輕鬆。”


    不會輕鬆的,方清雅太知道求而不得的心情。


    她剛上小學的時候看上一支自動鉛筆,粉色的,特別漂亮。那個時候她還沒學會看臉色,也沒被嫌棄得那麽徹底,回去就跟父母說她想買一支自動鉛筆,父母隻是敷衍地讓她等。


    她等啊等,每天都跑去文具店看一眼,要是那支鉛筆還在,她才能放心回家。可是有一天她發現那支自動鉛筆不見了,被人買走了。她到現在都記得,買走那支鉛筆的小姑娘穿一條公主裙,被她的媽媽牽著,笑得特別幸福。


    那天她是哭著回去的,哭著告訴父母她喜歡的鉛筆被人買走了,再也不會有了,父母依舊敷衍地哦了聲,繼續打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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