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布·塔什芬在戰鬥中去世。
阿布·哈桑接收了來自埃及、格拉納達、突尼斯和馬裏的代表,祝賀他贏得了勝利,借此獲得了對跨撒哈拉貿易的完全控製。
1346年,哈夫斯蘇丹阿布·巴克爾去世,繼承問題引發了爭端。
1347年,阿布·哈桑吞並了伊夫裏基亞,短暫地將馬格裏布地區重新統一,恢複了阿爾莫哈德時期的格局。
然而,阿布·哈桑在試圖對阿拉伯部落施加更多控製時走得太遠,導致他們反抗,並在1348年4月在凱魯萬(kairouan)附近擊敗了他的軍隊。
他的兒子阿布·伊南·法裏斯(abu inan faris)當時擔任特萊姆森的總督,回到費斯(fez)並宣稱自己是蘇丹。
特萊姆森和中馬格裏布爆發了叛亂。
紮揚人阿布·塔比特一世(abu thabit i,1348–1352年)被宣布為特萊姆森的國王。
阿布·哈桑不得不從伊夫裏基亞乘船返回。
未能奪回特萊姆森並被其兒子擊敗後,阿布·哈桑於1351年5月去世。
1352年,阿布·伊南·法裏斯重新奪回特萊姆森。
他還重新征服了中馬格裏布。
1353年,他攻陷貝賈亞,1357年占領突尼斯,成為伊夫裏基亞的主人。
1358年,由於阿拉伯人的反對,他被迫返回費斯,因病去世並被殺。
紮揚國王阿布·哈穆·穆薩二世(abu hammu musa ii,1359–1389年在位)隨後登基特萊姆森。
他采取擴張政策,向西推向費斯並向東進入切利夫穀和貝賈亞。
他的統治長久,但與馬林王朝或各種叛軍的戰鬥不斷。
馬林王朝在1360年和1370年重新占領特萊姆森。
在這兩次情況下,馬林王朝都發現無法抵擋當地的反抗。
阿布·哈穆在1366年再次攻擊貝賈亞的哈夫斯王朝,但這導致哈夫斯王朝幹預紮揚王國事務。
哈夫斯蘇丹釋放了阿布·哈穆的表弟阿布·紮揚,並幫助他繼承紮揚王位。
直到1378年,雙方之間的內戰持續,阿布·哈穆最終在阿爾及爾(algiers)捕獲了阿布·紮揚。
曆史學家伊本·哈爾敦在阿布·哈穆·穆薩二世相對繁榮的統治時期曾在特萊姆森活,並幫助他與遊牧阿拉伯人進行談判。
他對此時期說:“在特勒姆森,科學和藝術成功地發展;這裏誕生了許多學者和傑出人物,他們的榮耀傳播到其他國家。”
---
在14世紀末和15世紀,國家越來越弱,間歇性成為哈夫斯王朝、馬林王朝或阿拉貢的附庸。
1386年,阿布·哈穆將首都遷至阿爾及爾(algiers),認為那裏更不易受攻擊,但一年後他的兒子阿布·塔什芬推翻了他並將其囚禁。
阿布·哈穆被送往亞曆山大港的一艘船上,但在船隻停靠突尼斯時逃脫。
1388年,他重新奪回特勒姆森,迫使他的兒子逃亡。
阿布·塔什芬在費斯尋求庇護,並請求馬林王朝的援助,後者派兵占領特萊姆森並將他重新安置在王位上。
因此,阿布·塔什芬及其繼承者承認了馬林王朝的宗主權,並向其支付年貢。
在馬林王朝蘇丹阿布·薩義德(abu sa''id)統治期間,紮揚王朝多次反叛,阿布·薩義德不得不重新鞏固他的權威。
1420年阿布·薩義德去世後,馬林王朝陷入政治動蕩。
紮揚的埃米爾——阿布·馬勒克(abu malek)趁機擺脫馬林王朝的控製,並於1423年攻占費斯。
---
先解釋下埃米爾。
艾米爾(emir)是一個源於阿拉伯語的詞,指代男性君主、貴族、高級軍事或政治職務的持有者,或其他擁有實際或儀式權威的人。
這個頭銜在西亞、東非、西非、中亞和南亞的使用曆史悠久。
在現代,當用作正式的君主頭銜時,它大致上與“王子”同義,適用於世襲君主的兒子以及一個主權公國的在位君主,即艾米爾國(emirate)。
其女性形式為艾米拉,含義與“公主”相同。
在用作君主頭銜之前,“艾米爾”一詞曆史上用於指代“指揮官”、“將軍”或“領導者”。
在當代用法中,“艾米爾”有時也用作伊斯蘭或阿拉伯(無論宗教)組織或運動領導人的榮譽或正式頭銜。
卡塔爾(qatar)和科威特(kuwait)是唯一保留“艾米爾”頭銜的獨立國家。
---
阿布·馬勒克任命一位馬林王子穆罕默德(muhammad)作為費斯的紮揚附庸。
與馬林王朝相關的瓦塔西德家族(wattasids)繼續從薩萊統治,宣稱阿卜杜·哈克二世(abd al-haqq ii)為馬林王朝的繼承人,由阿布·紮卡裏亞·瓦塔西(abu zakariyya al-wattasi)擔任攝政。
哈夫斯蘇丹阿卜杜·阿齊茲二世(abd al-aziz ii)對阿布·馬勒克日益增長的影響作出反應,派遣軍隊向西進發,在特萊姆森安置自己的紮揚傀儡國王(阿布·阿卜杜拉二世,abu abdah ii),並追擊阿布·馬勒克至費斯。
阿布·馬勒克的馬林傀儡穆罕默德被罷黜,瓦塔西德帶著阿卜杜·哈克二世返回費斯,承認哈夫斯的宗主權。
紮揚王朝直到15世紀末仍為哈夫斯的附庸,當時西班牙在沿海的擴張削弱了這兩個王朝的統治。
到15世紀末,阿拉貢王國有效地獲得了政治控製,幹預特萊姆森阿米爾(amirs)之間的王位爭鬥,他們的權威已經縮小到城鎮及其周邊地區。
特勒姆森於1551年被阿爾及爾的奧斯曼人占領,由哈桑·帕夏(hassan pasha)領導。
這段曆史後續會講。
最後一位紮揚蘇丹哈桑·阿爾·阿卜杜拉(hasan al-abdah)在西班牙的保護下逃往奧蘭(oran)。
他被洗禮,直到去世幾年後以卡洛斯(carlos)的名義生活。因此,紮揚尼德的統治宣告結束。
在奧斯曼帝國統治下,特勒姆森迅速失去了以往的重要性,成為一個沉寂的省級城鎮。
阿布·哈桑接收了來自埃及、格拉納達、突尼斯和馬裏的代表,祝賀他贏得了勝利,借此獲得了對跨撒哈拉貿易的完全控製。
1346年,哈夫斯蘇丹阿布·巴克爾去世,繼承問題引發了爭端。
1347年,阿布·哈桑吞並了伊夫裏基亞,短暫地將馬格裏布地區重新統一,恢複了阿爾莫哈德時期的格局。
然而,阿布·哈桑在試圖對阿拉伯部落施加更多控製時走得太遠,導致他們反抗,並在1348年4月在凱魯萬(kairouan)附近擊敗了他的軍隊。
他的兒子阿布·伊南·法裏斯(abu inan faris)當時擔任特萊姆森的總督,回到費斯(fez)並宣稱自己是蘇丹。
特萊姆森和中馬格裏布爆發了叛亂。
紮揚人阿布·塔比特一世(abu thabit i,1348–1352年)被宣布為特萊姆森的國王。
阿布·哈桑不得不從伊夫裏基亞乘船返回。
未能奪回特萊姆森並被其兒子擊敗後,阿布·哈桑於1351年5月去世。
1352年,阿布·伊南·法裏斯重新奪回特萊姆森。
他還重新征服了中馬格裏布。
1353年,他攻陷貝賈亞,1357年占領突尼斯,成為伊夫裏基亞的主人。
1358年,由於阿拉伯人的反對,他被迫返回費斯,因病去世並被殺。
紮揚國王阿布·哈穆·穆薩二世(abu hammu musa ii,1359–1389年在位)隨後登基特萊姆森。
他采取擴張政策,向西推向費斯並向東進入切利夫穀和貝賈亞。
他的統治長久,但與馬林王朝或各種叛軍的戰鬥不斷。
馬林王朝在1360年和1370年重新占領特萊姆森。
在這兩次情況下,馬林王朝都發現無法抵擋當地的反抗。
阿布·哈穆在1366年再次攻擊貝賈亞的哈夫斯王朝,但這導致哈夫斯王朝幹預紮揚王國事務。
哈夫斯蘇丹釋放了阿布·哈穆的表弟阿布·紮揚,並幫助他繼承紮揚王位。
直到1378年,雙方之間的內戰持續,阿布·哈穆最終在阿爾及爾(algiers)捕獲了阿布·紮揚。
曆史學家伊本·哈爾敦在阿布·哈穆·穆薩二世相對繁榮的統治時期曾在特萊姆森活,並幫助他與遊牧阿拉伯人進行談判。
他對此時期說:“在特勒姆森,科學和藝術成功地發展;這裏誕生了許多學者和傑出人物,他們的榮耀傳播到其他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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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4世紀末和15世紀,國家越來越弱,間歇性成為哈夫斯王朝、馬林王朝或阿拉貢的附庸。
1386年,阿布·哈穆將首都遷至阿爾及爾(algiers),認為那裏更不易受攻擊,但一年後他的兒子阿布·塔什芬推翻了他並將其囚禁。
阿布·哈穆被送往亞曆山大港的一艘船上,但在船隻停靠突尼斯時逃脫。
1388年,他重新奪回特勒姆森,迫使他的兒子逃亡。
阿布·塔什芬在費斯尋求庇護,並請求馬林王朝的援助,後者派兵占領特萊姆森並將他重新安置在王位上。
因此,阿布·塔什芬及其繼承者承認了馬林王朝的宗主權,並向其支付年貢。
在馬林王朝蘇丹阿布·薩義德(abu sa''id)統治期間,紮揚王朝多次反叛,阿布·薩義德不得不重新鞏固他的權威。
1420年阿布·薩義德去世後,馬林王朝陷入政治動蕩。
紮揚的埃米爾——阿布·馬勒克(abu malek)趁機擺脫馬林王朝的控製,並於1423年攻占費斯。
---
先解釋下埃米爾。
艾米爾(emir)是一個源於阿拉伯語的詞,指代男性君主、貴族、高級軍事或政治職務的持有者,或其他擁有實際或儀式權威的人。
這個頭銜在西亞、東非、西非、中亞和南亞的使用曆史悠久。
在現代,當用作正式的君主頭銜時,它大致上與“王子”同義,適用於世襲君主的兒子以及一個主權公國的在位君主,即艾米爾國(emirate)。
其女性形式為艾米拉,含義與“公主”相同。
在用作君主頭銜之前,“艾米爾”一詞曆史上用於指代“指揮官”、“將軍”或“領導者”。
在當代用法中,“艾米爾”有時也用作伊斯蘭或阿拉伯(無論宗教)組織或運動領導人的榮譽或正式頭銜。
卡塔爾(qatar)和科威特(kuwait)是唯一保留“艾米爾”頭銜的獨立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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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布·馬勒克任命一位馬林王子穆罕默德(muhammad)作為費斯的紮揚附庸。
與馬林王朝相關的瓦塔西德家族(wattasids)繼續從薩萊統治,宣稱阿卜杜·哈克二世(abd al-haqq ii)為馬林王朝的繼承人,由阿布·紮卡裏亞·瓦塔西(abu zakariyya al-wattasi)擔任攝政。
哈夫斯蘇丹阿卜杜·阿齊茲二世(abd al-aziz ii)對阿布·馬勒克日益增長的影響作出反應,派遣軍隊向西進發,在特萊姆森安置自己的紮揚傀儡國王(阿布·阿卜杜拉二世,abu abdah ii),並追擊阿布·馬勒克至費斯。
阿布·馬勒克的馬林傀儡穆罕默德被罷黜,瓦塔西德帶著阿卜杜·哈克二世返回費斯,承認哈夫斯的宗主權。
紮揚王朝直到15世紀末仍為哈夫斯的附庸,當時西班牙在沿海的擴張削弱了這兩個王朝的統治。
到15世紀末,阿拉貢王國有效地獲得了政治控製,幹預特萊姆森阿米爾(amirs)之間的王位爭鬥,他們的權威已經縮小到城鎮及其周邊地區。
特勒姆森於1551年被阿爾及爾的奧斯曼人占領,由哈桑·帕夏(hassan pasha)領導。
這段曆史後續會講。
最後一位紮揚蘇丹哈桑·阿爾·阿卜杜拉(hasan al-abdah)在西班牙的保護下逃往奧蘭(oran)。
他被洗禮,直到去世幾年後以卡洛斯(carlos)的名義生活。因此,紮揚尼德的統治宣告結束。
在奧斯曼帝國統治下,特勒姆森迅速失去了以往的重要性,成為一個沉寂的省級城鎮。